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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2017】第九期

发布日期:2017-12-17 打印  |    字号: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拟定于20171214日(星期四)上午900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洪山区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听取和审议《武汉市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异动情况和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讨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初审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拟提交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各项报告;讨论拟提交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有关文件(草案);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悦斋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元知、王树忠、肖顺祥、苏民益和委员共29人出席了会议。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议程

 

(一)审议、通过洪山区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

(二)审议、通过《武汉市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三)听取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异动情况和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四)讨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五)初审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拟提交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各项报告;

(六)讨论拟提交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有关文件(草案);

(七)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八)其他事项。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日程

 

 

1214日上午9:00                      主持人:刘悦斋

 

一、个别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事项;

二、听取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异动情况和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三、补选个别市人大代表;

四、审议、通过洪山区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

五、审议、通过《武汉市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六、讨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七、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八、讨论拟提交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有关文件(草案);

九、初审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拟提交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各项报告。

列席:区人民政府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干部;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乡人大负责人。


 

 

关于对《洪山区2017年第二次预算调整

方案(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

——20171214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库盛国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林文书区长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提请审议洪山区2017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并委托区财政局局长吴刚对该议案作了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及《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预算工委受区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对我区2017年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预算调整的基本情况

(一)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公共财政收入调整。2017年预计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由1025300万元调整为956000万元,较预算减少69300万元,减少6.8%。预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后,市财政对我区的基数返还为9489万元,在此基础上,预计上级专款补贴及结算补助将达到132642万元,较年初预算86300万元增加46342万元。

调整后,2017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为956000万元,加上体制返还9489万元,补贴和结算13264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74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235590万元,较2017824日经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数1258548万元减少22958万元,减少1.8%

2、公共财政支出调整。在保证正常支出的情况下,地方公共财政支出调整为685505万元,加上上划经费5500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1235590万元,较2017824日经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数1258548万元减少22958万元,减少1.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由0调整为24000万元,较预算增加24000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由0调整为24000万元,较预算增加24000万元。

二、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初步审查结果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经初步审查,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区级公共财政可用财力调整为1235590万元,全年区级财政支出计划调整为1235590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计划为24000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为24000万元。收支相抵,调整后的预算安排是平衡的。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认为: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洪山区2017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批准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三、为了确保调整后的财政预算任务的完成,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建议

一要确保全年预算任务完成。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口径预算体系,完善阳光预算制度,把《预算法》的精神和要求落实到财政预算管理的全过程。认真组织实施本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加大财政收入征管力度,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完成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收支任务。

二要切实加强基金收支监管。充分发挥基金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作用,强化收好管好基金的意识;要严格按基金管理使用原则安排基金支出,努力使基金用在事业发展的关键处,解决好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明确基金使用的责任,加强对基金使用的追踪问效。

三要科学合理编制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和部门预算草案。要认真编制好2018年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强化预算约束力,加强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继续完善财政预决算公开制度。2018年预算编制报告报区人大常委会初审后,一并提交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武汉市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武汉市洪山区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草  案)

(提请20171221日武汉市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通过)

 

武汉市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武汉市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调整为20171228日召开,会期3天。

建议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洪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洪山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和批准洪山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查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洪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八、审议和通过关于设立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九、选举。


 

 

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71229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刘悦斋

(送审稿)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自去年换届以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中共洪山区委的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权,圆满完成了区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依法履职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注重增强党性观念,主动向区委报告工作,选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一)强化党的领导。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施监督、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中,始终做到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不动摇、监督支持“一府两院”不懈怠、服务推动中心工作不放松,坚定不移地当好区委决策部署的拥护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区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讲政治、守纪律、顾大局,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党组织的核心作用。

(二)认真开展审议工作。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会议9次,听取和审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方面的报告 5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项,作出决议、决定7项,对5项重点工作形成书面审议意见;举行主任会议 17次,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汇报17项,分别以主任会议纪要、参阅件等形式提出了书面建议21条。组织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等集体活动46次,对9项工作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三)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今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执行任前座谈、法律考试、供职报告、审议、表决、颁发任命书以及任后监督等程序,共任免区人大及“一府两院”相关工作人员112人,包括任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1名、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主任5名、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26名,为推动全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还接受了7名代表的辞职请求并完成代表补选;实施了宪法宣誓活动,不断强化了公职人员的宪法观念。

(四)积极参与区委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了“千名局级干部进千企”、“万名处级干部进万企”、“联系七个一”、文明创建、督导集体经济平台建设和服务招商引资等工作,对7所高校、20家企业(项目)、12个街道社区、24名困难帮扶对象实施无缝对接服务。开展了基层站所行风评议、微服私访、“开门大接访”等专项督查活动。工作中,坚持领导带队,深入一线,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工委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实地走访、明察暗访,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督促解决问题,推动了政府及相关部门政风、行风更好地转变。

二、坚持发展主题,服务中心大局

区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主动作为,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监督工作。

(一)围绕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视察了我区招商引资“一号工程”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实地查看了武汉华侨城东湖纯水岸、杨春湖高铁商务区启动区C地块、东湖首茂城综合体等重点工程。区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立足挂点企业、项目,助推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出台优惠政策、优化政务环境,促进我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学之城总体规划编制、建设推进工作情况的报告,视察了虎泉人才公寓、华师利群众创空间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发展情况,提出“共建、共享、共赢”等意见建议,推动区人民政府以“大学+”战略为引领,全面探索区校融合、联动发展之路,成立了区大学之城建设服务办公室,投入1150万元,高起点、高品质地编制总体规划,实施区级领导联系高校机制,打造环高校经济带建设工程、四大资智聚汉工程,推进了“大学之城示范区”建设。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区人民政府关于青菱高科技园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园区重点项目开展视察、调研,在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督促下,区人民政府在协调、服务工作上下功夫,做好项目库的动态管理,推动高科技园区建设提速。

(二)围绕推进科学理财开展监督。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专项资金使用、2017年专项资金细化安排草案、2016年财政收支决算草案、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财政专项资金细化安排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强化审计整改落实,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首次对区人民政府、区科经局、区水务局、张家湾街2016年度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报送区委,向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通报,作为考核管理、选拔任免干部的重要参考,在全区引起积极反响。开展了专项资金、街乡财政预算管理、税收和审计工作的调研,督促区人民政府完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聘任10名专家、学者成立第二届预决算审查咨询专家组,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智力支持。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赴省、市人大和广州市、咸宁市人大学习考察,筹建区人大在线监督网络中心。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搭建“三大平台”工作的报告,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报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强经营风险控制、加强融资项目审计,确保经济健康规范运行的审议意见,提升了人大财政预算监督水平。

(三)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打通微循环、加强全区道路建设情况的报告,组织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视察了平安路、丁字桥南路、机场二路等道路建设情况,提出要进一步提升道路品质的审议意见。区人民政府抓住地铁建设机遇,开工建设南湖进出通道、理工大下穿通道等市级主干路和快速路17条,完成投资73亿元;开工建设柳园路、铁机路等区级微循环配套道路项目29项,完成投资12.7亿元,加快了我区路网建设。积极参与“环保世纪行”活动,认真落实“河长制”,会同省、市人大开展了巡司河、青菱河综合整治督查工作。视察了我区渍水治理、区域规划、“四水共治”、天兴洲堤防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情况;围绕南湖治污、交通拥堵、南湖连通渠建设、老旧社区园林绿化提档升级等多个专题开展了调研活动;组织由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区环保局、区水务局领导参加的学习考察组,分别赴湖南长沙县、山东微山县学习考察水环境生态治理技术,形成了操作性强的调研报告。通过视察调研、专家会诊等方式,提出了“建设南湖东西向湖底隧道”、“增加天兴洲上下匝道”等5条代表建议,促进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不断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优化了城市发展环境。

三、坚持问题导向,促进民生改善

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区委工作的重点、“一府两院”工作的难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高度关注食品安全工作。组织主任会议成员、工委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先后深入白沙洲冷链市场周边小餐饮、张家湾悦胜食品加工小作坊及武汉理工大学南一食堂等重点点位,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三小”场所规范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调研。听取和讨论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区“三小”场所规范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指出“三小”监管工作存在产业发展滞后、食品网络销售政策法规配套措施不全、执法力度不大、问题容易反弹等差距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对“老百姓舌尖上安全”问题的整改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着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水平提升。成立了由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挂帅、相关工委负责的“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专题调研组,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医疗卫生专题询问工作。调研组发放近千份调查问卷,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深度调研活动,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加快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经多方论证、督促沟通,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已经启动,张家湾地区三甲医院建设框架协议正式签约,省医养康复中心项目已开工建设。

(三)推进教育均衡可持续发展。围绕落实政府“十件实事”教育项目开展视察,督促区人民政府加快学校配建工作,洪山二小等4所学校投入使用,书城路小学等10所学校开工建设或启动前期工作。走访洪山中学、武大附中等中小学,听取和讨论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全区教育质量、培植优质教育资源工作情况的汇报,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政府在打造洪山高中、华一初、卓刀泉中学等品牌学校上取得的成绩,客观分析了我区中小学教育质量存在差距的原因,提出了要大胆改革、引进人才、培养名师、联动名校的意见和建议,对加强中小学品牌学校建设,解决“有学上”、“上好学”等工作认真督办,促进我区教育均衡可持续发展。

(四)积极推动民生问题解决。听取区人民政府对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实地考察了丽岛社区、马房山中学、幸福湾绿道等重点部位,督促区人民政府认真研究落实改进意见,解决健身场地投入不均衡的问题,加强绿道和公园管理,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在我区普及开展。关心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围绕社区养老、社会福利院建设、平安创建、交通管理、非遗保护、民族宗教等工作开展视察调研,督促区人民政府大力解决民生问题,满足群众需求,改善和丰富辖区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

(五)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强对“一府两院”依法履职的监督,认真受理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督促政府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0余人次,及时交办、转办和督办信访件31件次,做到热情接访、耐心讲法、细致疏导,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积极化解矛盾。同时,按区委要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认真落实重点信访件包案督办、重要时期赴京督导信访工作,全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坚持依法治区,强化司法监督

加强对法律实施、法治保障等工作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努力推进依法治区。

(一)深入开展执法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结合的方式,检查、调研宪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档案法和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禁毒条例、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认真督促解决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听取和审议了公、检、法三机关关于2016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工委委员成立办案质量检查组,全面检查了办案质量工作情况,并提出书面审议意见,督促公、检、法三机关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提高办案质量水平。

(二)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工作,走访了区工商和质监局、区行政审批局等12个部门,了解法检两院和公安机关行政审判、“两法衔接”等工作现状,提出了加强、改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督促区人民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进我区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区人大常委会还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到区交通大队视察交通秩序整治情况;到珞南街、洪山街司法所视察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到“万警进高校、平安洪山行”宣传活动现场和武珞社区涉外警务室,视察了我区平安建设工作情况,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意见,为人大监督司法工作夯实了基础。

(三)加强立案管理和刑罚执行监督。组织主任会议成员视察了区人民法院立案服务大厅,了解立案、法律援助、信访接待和居民调解等窗口服务情况,听取和讨论了关于立案工作情况的汇报,督促法院优化诉讼服务措施,提高司法服务水平。视察了区人民检察院驻洪山看守所检察室和珞南街社区矫正室,参观了看守所硬件监管环境,听取和讨论了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了要进一步健全机制、夯实基础的建议,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

五、坚持夯实基础,发挥代表作用

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将代表工作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服务,为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提供支持和保障。

(一)以学习培训为重点,着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区人大常委会和各街乡人大采取发放资料、以会代训、集中授课、交叉学习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代表学习了宪法、代表法、选举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3月份,邀请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副主任王宇平来我区向全体区人大代表传达全国“两会”精神。5月份,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赴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学习培训。今年以来,全区所有街乡人大均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外出学习培训。通过“内部学”和“走出去”两种方式,切实加强代表的学习教育,提高了新任代表的履职能力。

(二)以代表活动为载体,充分展示代表主体地位。积极打造“三级代表接待室”平台建设。目前,区级人大代表接待室和街、乡人大“代表之家”已全部建成,选区代表工作室已建成106家。充分发挥“代表工作室”的载体作用,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制度,组织区人大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检查活动180余人次,促进代表知情知政、参政议政。

(三)以代表满意为标准,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编印了《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承办目录和代表建议汇编》,分发给每一位区人大代表。明确了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对口督办建议责任目标,落实了对口督办责任制。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方案和工作情况的报告,对2件人大议案主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坚持跟踪督办机制,截至目前,111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理答复,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四)以脱贫攻坚为目标,积极推进“人大代表在行动”。根据省、市人大《关于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方案》的相关精神,区人大常委会及时制定方案,联系辖区1名省代表,46名市代表,257名区代表和39名乡代表,分成9个代表小组开展了活动。代表们以推动各项扶贫政策落实为着力点,做好政策宣传和督办、引导工作,结合自身实际,为贫困村民提供力所能及的帮扶,受到一致好评。

(五)以联系指导为抓手,提升基层人大工作水平。加强对各街道人大工委、天兴乡人大以及东湖高新开发区、东湖生态风景区等托管区域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积极开展视察、调研、走访、慰问活动,向市人大提出加强和改进托管区域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创新形式,探索做好基层人大工作的新方法,推进基层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坚持从严管理,强化自身建设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努力打造“守规矩、有作为”的人大干部队伍。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核心。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增强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班子成员坚定了政治方向,增强了政治定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区委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上,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组织党组成员、机关干部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一项禁令,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共制定、修改和完善人大工作制度517项,做到了议事有规则、办事有规定、行为有规范,保障和推进了常委会及机关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三)强化干部队伍素质建设。进一步完善了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机关党支部学习制度,定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以学习促观念更新、境界提升、素质提高。切实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帮助机关干部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训、培养,定期组织老干活动,充分发挥了党组、机关支部和老干支部的作用。

(四)强化工作机制创新。成立了区人大常委会人大机制创新专项调研领导小组。组织各工委、机关干部围绕代表履职评价机制、干部任后监督机制、发挥工委委员作用机制、密切联系代表选民机制、加强托管区域人大建设、保障代表经费落实等六个方面的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对人大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等“四项权力”的专题研究,强化了人大理论和实践创新。目前,已形成专题调研论文11篇,初拟人大创新制度、机制、意见4项。

(五)强化人大工作宣传交流。大力宣传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事迹,制作了《区人大代表风采录》,编发人大信息、大会简报、常委会公报等30余期,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人大期刊、微信公众号和《洪山宣传》上刊登反映人大工作的信息、文章30余篇,其中1篇文章被市人大评为“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奖”。同时,加强与外地人大、兄弟单位的横向联系,今年共接待上海嘉定区、佛山顺德区、长沙岳麓区等970余名人大工作者来我区考察交流。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着力发挥集体决策作用,全体代表人民主体意识不断提升,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我们深刻认识到,区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工作委员会及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各街乡党(工)委、广大人大工作者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与人民的新期待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部门、个别领导干部的“人大意识”不强;议决重大事项的能力有待提高;监督工作针对性、有效性有待增强;议案和建议督办、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正视这些问题,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切实解决这些问题。

2018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一年,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一年。加快我区新一轮发展,需要人大依法履职、敢于担当、善作善成。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洪山区委的领导下,以提高监督工作实效为重点,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把洪山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大学之城和武汉创新驱动的核心动力区作出新的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是面向新时代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要采用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全覆盖学习活动,着力在学懂、弄通、学深、悟透上下功夫,确保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全面、准确、深刻学习领会十九大报告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要抓好干部教育培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依法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任免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县乡、区街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特别是在建设国内一流大学之城和武汉创新驱动核心动力区过程中,抓大事,议大事,决大事,积极推动全区重大战略部署实施,不断探索人大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保持人大工作奋发有为。

二、促进大局发展,在重点监督工作上有新成效。要认真落实监督法,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要围绕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打造优质教育资源、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打通道路“微循环”、推进“红色引擎工程”等工作,督促解决民生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深度参与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司法监督工作。继续开展案件质量检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落实执法责任制。要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的监督,继续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实施满意度测评。要跟踪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确保决议、决定落到实处,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有重点地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询问、专项工作评议。要不断探索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法定监督手段促进“一府两院”和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帮助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解决工作中的难题。

三、规范议决程序,在重大事项决定和任免工作上有新作为。要按照中办发〔201710号文件实施意见的要求,健全和完善《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落实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实行重大事项议题选定机制,善于将区委的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要坚持把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任免工作制度和程序,严格任前组织法律考试、供职述职报告制度,提升任免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要强化对干部的任后监督,促进他们依法行政,切实树立起“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理念,从而维护好人大的法律地位和权威。要认真落实向宪法宣誓制度,促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敬畏宪法,勤政廉政。

四、突出主体地位,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有新举措。进一步突出人民主体地位,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要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进一步探索代表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代表的学习培训。要围绕代表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区“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向代表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要加强对代表活动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强化代表工作的激励监督措施,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之家”、“代表工作室”、代表小组的作用。要加强与承办单位和相关代表的联系,及时掌握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督促办理工作落实。同时,要积极探索督办工作新机制,提高议案和建议办理实效。要进一步加强市、区代表联动,发挥上级人大代表的协调作用,加强街乡人大、托管区域人大工作的联系与指导,为洪山区加快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五、保持与时俱进,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有新面貌。要全面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法治观念,努力提高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的本领。要继续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水平,增强推动科学发展、依法治区,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研究和宣传,探索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途径与方法,努力提高议事质量。要完善区人民代表大会三个专门委员会设置,优化区人大常委会和专(工)委人员结构,加强街乡人大工作力量的配备,切实推进区人大机关建设,提高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能力。要积极探索完善符合地方人大特点、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努力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新的征程已经开启,让我们在中共洪山区委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工作,奋力拼搏,砥砺前行,为把洪山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大学之城和武汉创新驱动的核心动力区而努力奋斗!

 


 

                     

关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筹备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

——20171214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启动以来,大会筹备办公室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领导下,经过近一段时间的筹备,目前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现就筹备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的指导思想

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会议,对于做好明年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会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组织人大代表认真审议大会的各项工作报告和议案,依法选举产生部分区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动员并鼓舞全区人民在区委的领导下,坚持“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为主题主线,着力构建开放协同的创新发展体系,优质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体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着力在促进法治建设上有新作为,着力在加强人大监督职能上有新气象,全力打造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为把洪山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大学之城和武汉创新驱动的核心动力区而努力奋斗。

二、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的议程

根据《地方组织法》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规定,我们草拟了提请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的议程草案:一是听取和审查洪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是审查和批准洪山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三是审查和批准洪山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四是听取和审查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是听取和审查洪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是听取和审查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是审议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八是审议和通过关于设立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九是选举。(见附件一P10

三、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的日程安排

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拟于20171226日召开,会期三天。会议日程拟安排为:1225日下午代表报到,举行预备会议、党员代表大会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1226日上午900大会开幕,1228日下午大会闭幕,含代表报到和召开预备会议的时间共三天半。日程安排了三次全体会议,即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通过大会选举和表决办法(草案),通过关于设立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宣布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事项;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三次全体会议进行选举和大会的各项决议表决。日程安排了一天半以上的时间审议大会的各项报告。(见附件二P11

四、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一)会议的规模。预计大会出席区人大代表260人;加上大会列席人员、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大会规模在500人左右。

(二)代表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补选的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的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将在本月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前将公布代表名单。同时,为了让代表在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好各项报告和议案,会前区人大常委会将委托各街乡组织本地区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这些会前工作为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出席会议作了必要的准备。

(三)文件准备。11月初,我们专门部署了本次大会文件的起草工作,提出了要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将广泛征求区人大代表和街乡的意见,并经由主任会议讨论修改后,提请区人大常委会进行讨论和修改。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洪山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洪山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等文件材料将提请本月召开的区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进行初审。

(四)会场和生活安排。预备会议、党员代表大会和全体会议会场安排在区机关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厅,主席团会议安排在多功能厅,各代表团审议报告安排在区机关大楼的会议室和区委党校会议室。本次会议不安排代表住宿,不发代表补助,按照会议标准安排用餐。为了开好大会,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已就大会的后勤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

(五)大会的工作机构。为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牵头的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办公室,筹备办公室下设秘书会务组、选举组织议案组、预算审查组、宣传简报组、生活保卫维稳组和会风会纪督导组等6个工作组,筹备办公室各组工作人员以区人大机关为主,根据需要,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参加筹备。会议期间,设立大会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办理大会主席团交付的各种事项和处理会议日常事务工作。秘书处由大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等若干人组成。

(六)会议的宣传工作。会议的宣传工作将按照会议的指导思想,充分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要求,注重宣传报道的实际效果,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宣传人民群众对人大会议的关注和对人大代表的期望,宣传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情况和大会的各项成果。会议筹备办公室将安排橱窗展板4块,与区委宣传部一起共同做好会议的宣传工作。

五、关于提请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研究的有关材料说明

1、关于成立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党委和临时党支部的建议名单。临时党委由10名同志组成:杨泽发同志任书记,林文书、刘悦斋、刘前信同志任副书记,程春生、杨元宏、杨元知(女)、肖顺祥、苏民益、李建华同志任委员。各代表团临时党支部书记由各街、乡党(工)委书记担任。党支部委员由联合团团长和各街、乡行政负责人担任(考虑到实际情况,珞南团由办事处主任和人大副主任担任,关山团由人大副主任和一名本团人大代表担任,九峰街党工委书记不是区人大代表,已推荐一名区人大代表担任)。(见附件三P15

2、关于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依照省人大办公厅关于召开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的相关解释,大会主席团成员应由区十五届人大代表中的下列人员参加:(1)区委常委;(2)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区政协主席;(4)非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团长和不是团长的街乡党(工)委书记;(5)正区级领导;(6)其他人员。大会秘书长一般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兼任,本次大会秘书长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元宏同志兼任。(见附件四P17

3、关于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依照省人大关于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有关解释,结合我区历年的安排,大会筹备办公室草拟了本次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常务主席分别为:区委书记杨泽发,区委副书记、区长林文书,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悦斋,区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刘前信,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长、区委统战部长程春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元宏、杨元知、王树忠、肖顺祥、苏民益。(见附件五P18

4、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将主席团全体成员分成3个组,作为主持各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见附件六P19

5、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工作需要,人选不限于本级人大代表。根据以上原则,大会筹备办公室草拟了本次大会副秘书长名单。(见附件七P21

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委员会考虑到该审查委员会专业性较强,需由熟悉经济工作和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十五届区人大代表担任。其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元知;副主任委员为区人大常委会财工委主任余春华。(见附件八P22

7、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考虑到该审查委员会专业性较强,需由熟悉预算工作和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十五届区人大代表担任。其中,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民益,副主任委员为区人大常委会预工委主任库盛国。(见附件九P23

8、议案审查委员会主要考虑到大会议案形成与会后监督办理工作的连续性,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应由十五届区人大代表担任。其中,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元宏,副主任委员为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梁习成。(见附件十P24

9、根据省人大办公厅关于召开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解释,我区历次人代会各代表团团长一般由各街、乡人大负责人担任,副团长一般由各街乡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负责人(含托管街道)和是代表的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担任。需要注意的是,珞南代表团因工作需要,副团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和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担任。关山代表团因工作需要,副团长由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和一名区人大代表担任。洪山街、九峰街代表团因九峰街党工委书记不是代表,推荐一名区人大代表担任副团长。依照以上情况,大会筹备办公室草拟了区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名单。(见附件十一P25

10、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和我区历年做法,建议下列人员列席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①不是区人大代表的市十四届人大代表;②不是区人大代表的区政府组成人员;③不是区人大代表的区在职市管领导干部;④不是区人大代表的大会副秘书长;⑤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事业单位负责人(政协委员除外);⑥驻区有关单位负责人;⑦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其他需要列席人员。(区两新”工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区民宗外事侨务办、区火车站综管办等五个单位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区政协委员,因工作需要,不列入列席人员名单)(见附件十二P27

11、特邀人员名单中特邀离退休的区政协正职领导,原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的正区级领导及市人大领导、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领导、东湖风景区管委会领导参加大会的开幕式和闭幕式。(见附件十三P32

12、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议案截止时间为12271400。(见附件十四P33

13、主席团会议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以主席团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见附件十五P34

14、大会的选举表决办法,主要是采用举手表决方式和无记名投票方式,其中代表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为12271400。(见附件十六P35

15、根据市委办公厅武办发【201730号文件的要求,区人大拟在本次大会上决定设立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等三个专门委员会。(见附件十七P41

16、为组织好本次大会的宪法宣誓活动,根据省市人大宣誓细则的相关规定,已制定了宪法宣誓工作方案及相关工作流程,届时印发给相关人员以供参考。

以上汇报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171228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区 长  林文书

(送审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聚力抓好项目攻坚、城建攻坚、维稳攻坚,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拼搏赶超、扎实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区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着力稳增长、调结构,综合经济实力持续增强

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我们强力推进重点功能区和项目建设,不断调整产业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培育市场主体,保持了区域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920亿元(以下数据均为预计),同比增长9%,增速在中心城区位居第1。公共财政总收入和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分别达到159亿元和95.6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3.1%10.2%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按照“产城融合”的思路,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支撑的产业体系进一步优化,全区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0.0922.1177.8。突出现代商贸、金融投资、科技服务等重点产业,在岳家嘴、街道口、雄楚大道沿线等区域大力发展楼宇经济、总部经济,中建三局综合体、金控大厦等一批总部项目有序推进,金禾中心、骏业财富中心等商务楼宇相继建成营运,引进锦泰财险等金融区域总部4家。全区服务业增加值达到715亿元,增长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14.4亿元,增长10.2%。以实施“两化”融合发展计划为抓手,加快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实施27个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改投资12.4亿元,占工业投资比重达80.8%。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72亿元,增长12%,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200家。引导设立规模达20亿元的武汉军民融合发展投资基金,支持龙头企业落户,着力打造军民融合产业集聚核心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大力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累计建成省级文化产业基地16个、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2个;武汉创意天地入驻企业达300余家,已成为全国知名的文化创意产业园。

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坚持把谈项目、引项目、建项目作为推动发展的重要抓手,聚力攻坚,加强调度,强力推进35个区级重点项目,劝业场旧城改造项目用地成功摘牌,软通动力互联网科技产业园项目已经启动。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98.9亿元,增长8%。全面推动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支撑,出台《关于支持引进和发展重点产业企业的意见(试行)》等一系列硬举措,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方参与、考核激励”的招商工作新格局。牢牢盯住高品质产业项目,组织赴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参加招商活动10余次、考察招商项目40余个,引进华侨城华中集团总部、阿里巴巴-烽火机电产品知名产地等重大配套补链项目33个,签约金额达2206亿元。全年实现招商引资总额482.8亿元,增长37.1%;实际利用外资3.2亿美元,增长20%;完成外贸出口2.6亿美元,增长5%

重点功能区快速发展。积极对接长江主轴和东湖城市绿心战略,大力推进杨春湖高铁商务区建设。拆迁商务区二期房屋66.4万㎡,东方红村、厂前村还建房前期工作顺利推进,北洋桥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年内已开工,杨春湖公园海绵化改造工程已经完成,东湖金茂府、华侨城等标志性项目全面开工。按照环境先行和大项目带动的发展思路,高水平规划、建设青菱高科技产业园。园区累计拆迁211.3万㎡,还建房二期、三期已经建成。开工建设青菱河西岸线整治工程,基本完成通用大道、建郊西路等一批骨干道路建设。启动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搬迁改造和青菱生态化都市工业园PPP项目。德成软件园、中秀文创园已对外招商,江苏新程一期、浦项一期已建成投产,利德智能装备、美嘉二期、浦项二期等项目加快推进,引进联东U谷、温商世界500强产业园等项目。大力推进“退人退耕”,天兴生态绿洲建设取得新进展,完成还建、产业用房建筑总量测算、还建选址规划草案编制等基础工作,社保遗留问题基本解决,首期约1659亩建设用地计划已获批。

(二)着力抓创新、促融合,“大学+”战略深入实施

以“大学+”战略为引领,整合区域资源,深化区校合作、校企合作,推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区域创新体系日益完善。

大学之城建设进一步加快。强化合作机制建设,先后建立区级领导联系高校、部门对接、领导定期协商等各类机制,区校沟通渠道更加畅通。科学谋划大学之城建设布局,编制完成大学之城总体规划及大学之城核心示范区实施性规划。强力推进76个区校合作项目,华师附小等项目已经完工,文荟街下穿理工大通道等项目进展顺利,华师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落户洪山。成立区科技成果转化局,引导辖区科技型企业与高校对接,全力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在洪山就地转化,新建校企合作产学研基地8家,培育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3家,年申请专利11000件,技术合同成交额达62亿元,位居中心城区前列。充分挖掘校友资源,积极支持、参与辖区高校举办的武汉·中国宝谷珠宝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等各类校友资智回汉活动,成功承办武汉高校校友总会联盟深圳站成立大会,先后签约校友资智项目10个,签约金额678.9亿元。深入推动高校与社区融合,154个社区与37所高校200多个院系签订社区志愿服务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共建协议,推动20万大学生志愿者进社区,提供广泛的志愿者服务,受益居民40余万人。

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增强。全面优化发展环境,努力破解“新四军”创新创业面临的落户、资金、场地等方面障碍,加快构筑新民营经济聚集高地。创新服务模式,在全市率先开通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服务专题网页和微信平台,实现“网上预审、一次办结”,让大学生在洪山能就业、易创业、快落户、好安居。累计筹集大学生人才公寓房源1045套,提供免费大学生创业工位1000个,全区办理大学生落户21815人,占全市总数的1/6,新增大专及以上学历参保人员比去年增长4倍以上。着力打造高端专业的创新载体,融创智谷三期启动建设;烽火创新谷入驻企业和孵化团队已达110家;全年新增众创空间5家,新增国家级孵化器1家。积极探索科技金融结合新模式,投入2亿元,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全力扶持企业发展,全年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3家;新增市场主体20233户,总量达114433户,位居全市前列。

(三)着力补短板、强功能,城市建设管理成效明显

以弥补城市建设短板、提升综合服务功能为重点,加快更新改造步伐,强化生态保护和建设,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城市风貌不断焕发新光彩。

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加强城市规划及管理,初步完成城市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升级版编制工作,实现控规精细化管理。积极主动服务市级重点工程建设,全力做好杨泗港快速通道、武深高速、四环线洪山段、丁字桥南路、东湖绿道、地铁2号线延长线、5号线、8号线、11号线等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共征地1503亩、征收房屋40.2万㎡,征地拆迁总量居中心城区第1。加大张家湾、和平、南湖等基础设施薄弱区域建设力度,着力化解交通拥堵,区级道路工程开工29项,完工18项,马湖一路、柳园路、铁机路等道路建成通车。有序推动“三旧”改造,启动高压小区、湖工大马房山校区等旧城改造项目,华农三角地、省种子公司等5个项目进入供地环节;新路村二期综合改造方案已获批,板桥、胜利等2个村完成整村拆除市级验收,青菱、渔业等2个村土地摘牌。完成旧城改造拆迁35.1万㎡;城中村改造拆迁131.5万㎡,还建房开工79万㎡、竣工63万㎡。全年各类拆迁累计突破200万㎡,有力的支持了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更新改造,为洪山未来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城市环境明显改善。大力开展“四水共治”,区级投资8亿元,实施治水项目65个。南湖第二出江通道、夹套河骨干箱涵等19个项目全面完工,巡司河二期、南湖连通港综合整治等项目顺利推进,疏浚道路管涵1720公里,抽排设备增加至42台套,城区排渍功能显著提升,南湖、汤逊湖等地区排水防涝能力实现倍增。全面实施河湖长制,切实改善辖区水环境,推进沿江港口资源环境综合整治,对5处黑臭水体实施治理改造,芦湾湖水质改善及生态修复工程全面启动,东湖港、沙湖港海绵城市建设顺利通过住建部验收。大力开展“拥抱蓝天行动计划”,强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实禁燃区规定,改燃锅炉15台,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835辆,辖区空气质量稳中趋好,空气优良天数居全市第1。加大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环境问题监管督查力度,按时限完成30项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加强园林绿化工作,建设绿道23.3公里,新建街心公园4个,新增绿地41.7万㎡。认真做好复查迎检工作,助推武汉蝉联国家卫生城市。突出抓好主次干道、窗口地段及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强力整治渣土污染、违法占道、违法建设等城市顽疾,封停违规工地383个,取缔违法占道28621处,拆除违法建设16.4万㎡。完成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组建以街道为主的综合执法队伍,逐步形成权责一致、重心下移的城管综合执法体系。

(四)着力解民忧、纾民困,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坚持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完善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体等公共服务体系,全心全意为辖区居民办实事,努力让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全年用于民生领域支出38.6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3.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6113元,增长9.3%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加大对大学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帮扶力度,全区新增就业19446人,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2165万元,创业带动就业869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完成社会保险扩面8.1万人次,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保障性住房9669套、基本建成5858套、分配入住9396套。完善养老基础设施,投入1710万元,新建7家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和25个老年宜居社区。区社会福利院建成并投入运营,辖区社会救助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综合施策推进精准扶贫工程,投入资金1525万元,实施扶贫项目55个。

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着力缓解辖区适龄儿童入学难,全面加快学校配建工作,书城路小学等6所学校开工建设,洪山二小等4所小学投入使用,爱家名校华城中学等4所学校启动前期工作。创新教育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在和平、张家湾地区筹建2所品牌民办国际学校。大力推进集团化办学模式,努力让更多市民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强化社区教育,在31个社区设立科普大学教学点,居民科学素质进一步提升。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基本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百强。辖区公立医院全部实现药品零加成。区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已经启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洪山院区建设框架协议正式签约。全面二孩政策平稳落实。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区文体中心等场馆综合服务功能,组织群众性文体活动106场,参与群众达24万余人次。成功举办武汉市第十四届高校文化艺术节。高标准完成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圆满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迎检任务,新增2家全国文明单位,广埠屯小学荣获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已有7位“洪山好人”荣登“中国好人榜”。关爱青少年成长,在50个社区提供青少年暑期免费托管服务,累计服务青少年6万余人次。设立全省首家“两岸青年林”,成功举办首届汉台青少年创意洪山之旅夏令营活动。加大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力度,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修订区级防空袭预案。完成卓刀泉寺改造工作,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外侨、对台、广电、档案、地方志、民防、科普、统计等工作得到加强,青年、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工作取得新进步。

(五)着力促和谐、保平安,社会治理成效日益显著

在推进经济社会赶超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和谐洪山”、“平安洪山”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全区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打造张家湾街综治中心示范点,全面规范所有街乡、社区(村)网格化工作组织架构。全面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及时处理突出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全区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达95.7%。积极回应群众期盼,成立“网上群众工作部”,通过城市留言板、12345市长专线、阳光信访、12319城管热线等民情收集平台,累计受理相关投诉、建议、留言94441条,周按期办结率达到100%。积极搭建协调沟通平台,严格落实化解责任和稳控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久拖不决的信访案件,分类施策、集中攻关,依法化解了西湾村外来购房户、康园小区还建房等一大批历史积案,市交办我区的第一批221件信访积案已全部办结,按期办结率100%,化解率80.54%,确保了党的十九大期间无一例进京非访事件发生。成立区属公益性物业服务公司,“红色物业”试点工作取得成效,一批居民反映突出的物业服务管理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拓宽法律援助范围,力求更多、更好地服务弱势群体。

公共安全形势保持平稳。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平安小区、平安单位专项创建工程,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充实各类治安防范力量532名。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升级改造20个老旧社区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城市视频等各类监控探头5050个。以“盗抢骗”、“赌毒黄”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集中开展严打整治行动,有效刑事警情、违法犯罪警情分别下降21%11.9%,其中命案、“两抢”、入室盗窃、盗窃电动车、扒窃、诈骗等案件分别下降66.7%46.4%30.7%20.2%15.6%11.9%。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大力推进依法治网,全区未发生重大网络舆情和网络安全事件。加大质量专项整治力度,我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健全安全综合监管体系,成立了22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在全市率先为符合规划标准的36座加油站建设安全应急管理室,危化监管硬件设施和处置能力明显提升。大力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发生II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药害事故。

(六)着力抓改革、转作风,政府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始终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强化履职尽责管理,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加强。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累计办理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委员提案225件,满意率达95%以上。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实现了权力事项定期清理、不断优化、实时公开。出台《洪山区政府会议议事规则》,政府议事流程进一步优化。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整改问题92个,为营造公平正义的执法环境打下坚实基础。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专家学者意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确保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各项改革不断深化。积极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以材料规范、流程优化、审管衔接“三个到位”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为主要抓手,大胆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和政务服务创新工作,在全市首创了证照联办、网上审批、远程勘验、园区银行“微中心”、全程“网上办”等特色亮点服务,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提前办结率达99.5%以上,服务对象综合满意率达99.1%以上。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街乡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进。成立科技投资、建设投资、统筹发展三大平台公司,有力推动了辖区新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旧城改造工作。建立财源信息管理平台,区级财源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政府作风不断改进。严格落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不松懈纠正“四风”,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打造作风巡查“E平台”,大力整治新衙门作风问题,对76名不作为、慢作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起、5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9人。建立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现对农村集体“三资”动态监管。聚焦民生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国有资产管理等9大类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重大工程项目同步跟踪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调查,在全市中心城区率先实现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辖区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全力支持托管区域发展。

区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全面完成。

各位代表! 2017年,我们主动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改革创新、转型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实属来之不易。这是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和支持的结果,是全区上下开拓奋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政府,向辛勤工作在各行各业的全区人民,向给予政府工作大力支持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社会各界人士,向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致以崇高的敬意!向所有关心支持洪山改革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政府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经济增长的亮点不多,产业结构还不合理,财税增长对房地产业的依赖度较高,青菱高科技产业园等重点功能区项目落地慢,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全区经济的引领、拉动作用还不明显。二是在推进“大学+”战略过程中,创新要素整合、区校协调联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区域资源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三是基础设施承载力不适应可持续发展需要,交通拥堵、道路建设、环境整治等问题仍然突出,就业、教育、食品安全、养老等民生工作离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四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够到位,少数部门行政效率不高、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意识不强,部分政府工作人员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能力不足。对此,我们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8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2018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重大。全区上下务必要深入学习、深刻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明确新任务,实现新作为。尤其当前,全市上下正处在全面复兴大武汉、奋力建设“三化”大武汉的关键时期,各个城区竞争日趋激烈,洪山跨越发展、赶超发展时不我待。我们更要坚定不移的贯彻好中央、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既雷厉风行又久久为功,既矢志抓发展又善于抓发展,既敢于面对矛盾又善于攻坚克难,扎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洪山落地生根。

2018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以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深入推进“大学+”模式为抓手,以加快建设“一区一园一带一洲”为着力点,全力以赴积聚发展动力、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发展后劲,努力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开创洪山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招商引资总额增长1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速同步,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围绕“大学+”战略,着力探索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新路子

全面推进“四大资智聚汉工程”。优先解决留汉就业大学生“安居”难题,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等多种形式,集中打造高品质大学生主题社区。着力构建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生服务专窗、人才服务专员三位一体的人才服务平台,努力为大学生集中提供创业指导、融资服务、就业职介、政策咨询、档案托管、落户等全方位服务。联合辖区高校,定期举办校友资智回汉活动,合作共建跨地域、跨行业、跨领域校友联络机构,打造“洪山校友”品牌。深入实施城市合伙人、海外人才工程等各类人才计划,整合人才引进政策和激励体系,建立人才需求目录清单,增设5个海外人才工作站,精准对接高端人才群体。充分发挥辖区高校在基础研究领域的优势,引导、组织企业、高校院所采取多种合作形式共建科创中心、技术创新平台和高新技术企业。依托大学院所,集聚建设各类新型孵化器、创新创业园区等科技创新载体,提升融创智谷、武汉创意天地等创谷品质规模,推动烽火小微科创园建设,新增入孵企业100家。充分发挥科投等科技创新公共平台作用,扶持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科技企业,全年组织创新创业活动200场,扶持200家初创型科技企业,培育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

高水平建设环大学创新经济带。以创新发展为核心,深入实施区校合作项目清单制度,提速建设环大学创新经济带,逐步打造高端研发机构、创新创业平台、风险投资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区。优先实施大学及其周边的“三旧”改造,重点整合武大、华师、理工大等高校资源,推动武大科技文化生态圈一期、华师创新创业基地等项目,科学谋划科技一条街转型发展,全力以赴建设大学之城核心示范区。与地大、中铁投资集团联合共建武汉·中国宝谷核心区,积极支持华科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推动环东湖创新经济带提档升级。加大与华农、中南财大、纺大、省农科院等泛南湖区域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力度,建设狮山同创汇、中粮工科武汉研发中心、精测电子等项目,努力打造区校合作新亮点。

(二)围绕优质特色产业,积极打造新时代经济发展新优势

积极推动产业向中高端水平迈进。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谋划新时代环境下推进洪山发展的思路、举措和重点,以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协同发展的中高端产业体系。坚持规划引领,积极推动市级层面批准杨春湖高铁商务区城市设计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完善大学之城核心示范区、武汉南大门、武汉·中国宝谷等重点区域规划,优化产业发展空间格局。围绕杨春湖、岳家嘴、街道口等区域,进一步挖掘高端商务、楼宇经济、科技服务等方面的增长潜力,逐步降低传统房地产业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重点推进华侨城中央文化商务区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层级,确保服务业增加值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均增长8%。依托青菱高科技产业园、创谷等创新载体,加快软通动力、联东U谷、天辉医用生物材料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步伐,推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深入实施产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传统制造企业转型升级,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10%

着力构筑洪山经济新增长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加快建设高铁之心。基本完成杨春湖高铁商务区房屋拆迁任务,确保厂前村、东方红村还建房开工。加大商务区路网、综合管廊及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开工建设信和路、礼和路、和平港路等道路。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全面推进金茂府、前海人寿等项目建设。以打造现代产业园为抓手,推动青菱高科技产业园提档升级。加快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搬迁改造步伐。开工建设还建房四期。完善园区路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完成杨林路、横三路等骨干路网建设,贯通通用大道。启动建设园区220kv变电站,完成青菱河西岸线整治工程。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进一步强化园区项目建设,确保武大科技园、百一光电、宏海科技等项目年内开工,浦项二期、美嘉二期等项目建成投产,引进投资亿元以上项目3个。精准对接市关于工业用地集约发展的相关政策,不断提升洪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品质,推动中小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发展。继续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大力抓好项目落地开工,引进、培育处于产业链核心、关键环节的龙头企业,着力补齐高端项目、优质项目等方面短板。全年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6个、30亿元以上项目1个;实际利用外资增长5%,外贸出口增长5%

(三)围绕完善综合功能,不断提升城市建设新水平

提升城区综合交通功能。强化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服务,主动做好拆迁安置等工作,配合建设地铁5号线、8号线、11号线、12号线等重点工程。立足于构建区域“大交通”格局,开工建设两湖隧道、南湖通道等重点工程,打好南湖、白沙洲地区交通综合提升大会战。健全区级道路建设机制,强化街道在道路征地拆迁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统筹发挥各部门合力,加快推进黄家湖大道、青菱河南路、青菱河北路、建安街等军运会配套道路及重点工程,确保丁字桥南路、白沙四路等道路建成通车。结合重点工程建设布局,科学规范交通秩序,加强道路交通排堵保畅工作,努力缓解南湖、珞狮南路等区域拥堵状况。

推动城市更新改造。科学制定三旧改造计划,完善土地储备运行机制,有序推进旧城改造,重点抓好中建三局总部、街道口片等项目的供地工作,全年续建和新建旧城改造项目45个,完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40万㎡。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编制完成剩余城中村的统一改造方案,做好统征储备各项工作,完善还建房建设手续。完成城中村房屋拆迁130万㎡,还建房开工50万㎡、竣工30万㎡。

(四)围绕优化市民居住环境,全面开创美丽洪山建设新局面

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整治工地扬尘、餐饮油烟、违规汽车修理等环境污染突出问题。高标准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以“四水共治”为抓手,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加大辖区水体保护和治理力度,实施青菱湖、黄家湖等湖泊水质提升工程,推进东港综合整治、野芷湖连通道等港渠整治工程,完成沙湖港水体治理及巡司河、狮子山片区主次管网改造等污水治理工程,逐步消除辖区黑臭水体。积极推动天兴生态绿洲建设,加快实现“退人退耕”,严控洲上违法建设。加大园林绿化工作力度,组织实施军运会配套绿化项目,积极推进胜利公园、四环线生态带等重点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25万㎡。

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深化城市管理执法改革,提升城市管理长效化、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强化集贸市场、城中村等薄弱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抓好房屋立面、渣土污染、广告招牌、违法占道、门前三包、工地文明施工等专项整治。推进环卫市场化改革,不断提升环卫文明规范作业水平,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创新城市道路移交接管和维修改造机制,不断提高道路破损修复能力。着力做好军运会环境保障,对重点路段市容市貌实施专项提档升级。以住宅小区和重点项目周边为重点,认真做好违建控管工作,从源头上控制新增违法建设。

(五)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努力在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上实现新作为

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坚持就业优先战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全年新增就业210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600人,帮扶困难群体再就业700人。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加大和谐企业创建力度,着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加强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动社会保险征缴扩面。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从新农合向城乡居民医保平稳过渡。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加强残疾康复服务,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改革,积极打造宜居老年城区,在具备条件的街道建设长者饭堂,逐步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格局。

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结合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建设,严抓学前教育管理,深入开展师德教育培训。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公益普惠园覆盖面,新增公办园1所、普惠性民办园3所。大力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大新建学校建设力度,开工建设华师一附中启城分校等3所学校,确保适龄儿童有学上、上好学。推进高中优质多样化建设,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建设4个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开工建设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洪山院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准化、均等化。实施健康我家新家庭计划,推动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深入实施文体惠民工程,完善基层公共文化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大力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扩大青少年暑期社区免费托管覆盖面。启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档案、地方志、民防、审计、国防教育、兵役征集、民兵和预备役建设等各项工作。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理顺街道管理职能,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推进社区规范化管理,明确社区权责范围,综合施策为社区减负。完成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换届工作。实施“红色物业”整区推进计划。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好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大力推行“五位一体”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公共安全突发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和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认真落实全区重大项目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四同步”,努力打造智慧平安小区。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涉爆涉枪、“盗抢骗”、“赌毒黄”、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确保辖区社会安定和谐。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加大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逐步解决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六)围绕推动洪山赶超发展,全力构建政府能力作风建设新常态

坚持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区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切实办理好各级各类议案、建议和提案。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切实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增强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深化审批服务“三办”改革,打造“1+N”服务格局,完成区政务中心提档升级工程,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功能,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健全三级政务服务网络,在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全科服务和全区通办,最大限度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限,努力实现入驻事项“全即办”,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完善区级投融资平台运营机制,全力推进三旧改造、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着力建设廉洁政府。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加强政府系统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以良好政治生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抓好公务员队伍职业道德和能力水平建设,激励政府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干事创业、为民服务。始终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大对村集体“三资”监督力度,从源头上遏制村级腐败。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新衙门作风及微腐败问题,努力建设勤政、务实、为民、清廉的人民政府。

各位代表: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2018年我们将集中力量办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10件实事,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的惠及人民群众。

1.努力缓解群众出行难,开工建设道路12条,建成道路12条。

2.提升城区功能品质,加快青菱河南路、青菱河北路、烽胜路等道路建设,完成青菱河2公里岸线整治和绿化提档升级。

3.着力打造“民生水务”,对全区165个“三无”水箱进行清洗,并更换破损水箱;对全区37个“三无”老旧社区1180个化粪池进行清捞。

4.进一步优化中小学布局,建成学校3所,新增学位2000个。

5.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在杨春湖、张家湾地区各新建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营造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环境,为全区79岁儿童进行免费龋齿保护;在全区70个社区开展青少年暑假免费托管活动。

7.改善政务服务环境,对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立体停车库,在10个偏远的社区(村)设立10台行政审批自助申报机。

8.解决创业就业大学生“安居难”问题,筹集1000套人才公寓房源并向社会发布配租。

9.提高社区安全防范能力,为20个老旧社(小)区升级改造视频监控系统;在全区10个老旧小区建设智慧社区系统。

10.进一步提高火灾防控能力,新建3个小型消防站,为10个老旧社(小)区更换老化电线。

各位代表,聚众智,齐心绘就宏伟蓝图;聚众力,实干实现洪山富强。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狠抓落实,凝心聚力,奋力拼搏,为建设更加富裕、更加文明、更加和谐、更加美丽、更加幸福的新洪山而努力奋斗,为建设“三化”大武汉、全面复兴大武汉贡献洪山力量!


《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名词解释

 

新三板: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微企业。

大学+新一届市委创造性提出“大学+”发展模式,主要包括:实施“四大资智聚汉工程”,聚力发展“菁英经济”“校友经济”“院士经济”“海归经济”,让人才、资本、智力和先进管理的活力竞相汇聚迸发。

四大资智聚汉工程:即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百万校友资智回汉工程、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对接工程和海外科创人才来汉发展工程。

“两化”融合:是指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核心就是信息化支撑,追求可持续发展模式。

新四军:“新四军”是新民营经济的主体,指的是大学生创业群体、“海归”创业群体、科研院校技术人员群体、职业经理人群体。

四水共治:防洪水、排涝水、治污水、保供水。

放管服: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即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三办:武汉市提出的“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的政务服务改革新要求。

“1+N”服务体系:以区政务服务中心为圆点,建成街乡政务服务中心、园区代办点、银行网点等多个服务点,最大限度地覆盖整个辖区,在居民的家门口开展服务。

网上群众工作部:武汉市整合武汉城市留言板、12345市长热线、市阳光信访、12319城管热线等几大民情收集办理平台,解决群众诉求多头重复交办的问题,让信息多跑路、百姓少跑路。

作风巡查E平台:我区作风建设的创新亮点工程,包括对区长专线投诉平台和区城市数字化服务中心系统等平台的办件进行动态监督巡查,并向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等领域延伸,不断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最终形成全面再监督

农村“三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

“三化”大武汉: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

一区一园一带一洲:杨春湖高铁商务区、青菱高科技产业园、环大学创新经济带、天兴生态绿洲。

两湖隧道工程:市级规划建设的骨干路网体系,包括:平行水果湖隧道、官桥湖至文荟街路段、南北向贯穿南湖和东西向横穿南湖隧道等4个部分。

四同步:重大建设项目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与重大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使用”。

“五位一体”:由党委政府主导,综治部门牵头,司法、公安、法院、仲裁、律所等部门联动联调的“五位一体”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洪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1229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洪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闫小龙

(送审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洪山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支持下,在上级法院指导下,我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区党代会和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洪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一、突显执法办案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7年受理各类案件18751件,结案14943件,法官人均结案272件,同比分别增长26%52%52%,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9.6%,受理案件数、结案数、人均结案数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营造平安洪山良好环境。受理刑事案件14181748人,判处12961588人。大力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依法判处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27154人,判处盗窃、抢夺、抢劫、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593669人。加大对毒品、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判处该类案件322 335人。深入打击危害民生和涉众型经济犯罪,判处危害食品安全、非法经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案件2644人。严惩利用网络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等新型犯罪,维护社会诚信建设。依法判处贪污、受贿、渎职等犯罪案件1115人,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审结未成年人和大学生犯罪案件3848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帮教结合的原则,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认真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重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5人,从轻、减轻处罚1189人,免予刑事处罚22人。

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调节作用,服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受理民商事案件12512件,审结9326件。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继承、邻里纠纷等案件1004件,注重社会关系修复,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美。依法审理荣誉权、名誉权纠纷案件19件,保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创新运用“人身保护令”等举措,加强对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追索各类赔偿金4500万元。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教育医疗、财产损赔、交通事故纠纷等案件1537件,回应民生领域新诉求,及时保障民生权益。依法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887件,严格审查证据,审慎甄别法律关系,引导民间借贷有序发展。建立涉军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妥善办理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案件,维护驻汉部队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物业合同纠纷等案件3182件,妥善处理房地产市场波动及城中村改造产生的涉众型纠纷。依法审理产品责任、网上购物纠纷等案件95件,制裁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不诚信行为。依法审理金融借贷、融资保险、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1610件,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区域经济安全。依法审理股权纠纷等案件64件,强化规则指引,促进公司规范运营。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监督职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诉权的保护,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13件,审结145件。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违法或撤销的案件12件,依法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案件78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审理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等行政案件25件,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妥善化解涉及地铁11号线的规划选址纠纷,运用司法手段保障重点工程建设。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审结全市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促进行政机关及时履行渔业养殖监管职责,加强汤逊湖、青菱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坚持发布《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法官受邀为“湖北省2017年环境法制岗位培训班”授课,不断推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积极为法治建设建言献策,助推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充分发挥多元共治互动效应,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受理执行案件4608件,执结4176件,执结标的额近6亿元。积极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强化执行措施,加快执行进度,在全市基层法院执行局“打擂竞赛”活动中位居前列,被确定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省级示范法院。一是努力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协调成立区委“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与全区17家单位联动,凝聚各方力量,共同破解执行难。二是不断加大执行威慑力度。强化失信惩戒措施,利用报刊、电子显示屏等媒介曝光失信信息,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00人,司法拘留52人,移送公安机关28人,追究刑事责任4人,四成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开展“百日攻坚”“破冰行动”等专项反规避执行活动,清理大批执行案件。三是持续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创新“1+4+1”执行团队模式,实行扁平化管理,完善快执模式,提升执行效率。严格执行实施和执行异议分离制度,充分保障利害关系人的权利。指定干警专职网络查控,提高财产查控效率。坚持网络拍卖常态化,发布拍卖公告53宗,成交32宗,成交额1.12亿元,节约佣金560万元。四是积极推进执行方式创新。向辖区126家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发出限制令,向公安机关派驻联络员,探索财产处置询价新模式,实施“执行无忧”悬赏保险,着力提升执行工作实效。

二、纵深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发扬钉钉子精神,扎实推进司法改革,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不断健全。严格执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不断完善配套制度,确保审判权依法行使。一是大力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制改革深入推进,法官队伍全面优化。在区委区政府支持下,新聘司法辅助人员36名,有效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精简司法行政人员,实现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为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取消案件院庭长审批制,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签发裁判文书。院庭长回归办案一线,带头承办重大疑难案件,办案数占比50%。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聚焦决定重大审判事项,研究个案范围不断缩减,讨论案件数同比下降72.6%。三是不断完善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责程序、事由和免责条款,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公正司法的保障机制更加健全。

努力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矛盾化解能力不断增强。认真贯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意见,打造高效便民司法工作线,被确定为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交流推广。一是强化诉调平台的矛盾化解功能。与湖北省保险业协会、调解网、楚信公证处、证券机构、辖区医院等对接,设立全省首家“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中心”,是全省唯一开展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的法院,全市唯一实施律师代理申诉案件的试点单位。实行与辖区高校间的专业实习导师机制,建立健全特约调解员制度,推动形成化解矛盾的多元格局。二是强化“互联网+审判”的司法便民功能。针对集团诉讼,开展微信在线调解,妥善化解纠纷300余件。在全省率先上线启用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实现纠纷在线调解、在线鉴定、在线诉讼、一键理赔,《湖北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报道。三是强化繁简分流的服务保障功能。选拔4名优秀青年法官成立民事速裁组,集中审理分流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程序的无缝衔接,为矛盾化解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速裁组法官人均收案525件、结案472件,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人权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一是积极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机制,强化控辩平等对抗,保障被告人和律师诉讼权利,证人出庭作证1221人。二是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认真执行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加强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受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1件,启动证据收集合法性调查程序1件。三是积极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对认罪认罚的被告人,特别是轻罪、初犯、偶犯被告人,依法从宽、从简、从快处理,实现难案精审、简案快办、宽严得当。审结认罪认罚案件590643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41.6%,其中适用速裁程序审结的占86.1%,非监禁刑适用率21.5%

大力构建新型审判监督管理体系,案件办理质效不断提高。坚持放权和监督并举,采取制度化、信息化手段,构建全员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密织“制度铁笼”。一是建立健全法官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讨重大疑难案件,为法官办案提供参考意见,统一裁判尺度,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二是筑牢法官依法履职的制度屏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启用内外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专库和直报系统,构建法官履职尽责的“防火墙”。三是推进审判流程的信息化管理。依托审判流程管理系统,重视源头治理,规范立案环节信息录入。强化过程跟踪,对案件排期、审限变更、结案、归档等重要节点从严审核,全面规范审限管理。

三、持续深化队伍建设,筑牢公正司法的人才基石

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抓手,聚焦公正司法,持之以恒推进队伍建设。

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法院党的建设水平日益提升。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队伍建设的首位,确保干警信念坚定、对党忠诚。一是牢牢把握法院党的政治建设。院党组率先垂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召开会议28次,研究重大事项39项。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在法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组织各类研学活动7次,全面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引导干警坚定“四个自信”。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部门目标管理体系。加强意识形态宣传和政治方向引领,坚决抵制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加强机关工会、团委建设,开展心理疏导讲座、心理危机干预等活动,强化群团组织服务关爱干警的功能。

深化司法能力建设,执法办案业务水平日益提高。以提升干警司法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为重点,补齐短板,增强本领。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司法素养。主办“法律文书质效的提升路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研讨活动,举办法官轮训、视频培训、专家授课等21场,不断夯实法官业务能力。开展“法韵深深”读书会活动,中国法学会高度肯定工作经验,《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予以报道。二是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坚持每月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升级改造8个科技法庭,庭审录音录像同步化、网络直播全覆盖,录音录像庭审4133场、直播1287场,上网裁判文书15718份,倒逼法官规范工作行为。三是完善业绩考评深挖工作潜力。将信息调研、办案质效等指标纳入考评范围,促进法官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坚持每月双周周四晚召开审判管理调度会,通报审判态势,营造拼搏赶超良好氛围。涌现了全区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楷模肖玉华、感动洪山十大人物提名奖获得者陈钢等先进人物,1份裁判文书获评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11篇信息被省委办公厅、省法院采用,9篇论文在国家级、省级获奖,《速裁女法官》微视频获“我是武汉好声音”我最喜欢的作品奖。

深化司法作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能力日益增强。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厚植群众观念,提升服务能力。一是教育先行强化示范引领。扎实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党组中心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和“三会一课”的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进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到企业举办法制讲座,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扩大法治教育的辐射面。二是把握重点提升工作效果。针对“不作为”“工作不实”等现象进行专项整治,开展“拼搏赶超、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创建活动,坚决惩治“新衙门作风”,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连续多年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和全区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三是强力问责树立纪律权威。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对工作不力的5名法官进行约谈,通报违纪行为3人,下达案件督办函37份。

深化司法廉政建设,廉洁办案工作氛围日益浓厚。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把司法廉政贯穿队伍建设的全过程,推动形成廉洁司法长效机制。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签订院庭两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强化对各部门督察督导。从严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从严开展干部考评,筑牢廉洁司法的制度防线。二是不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题内容,深化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举办廉政专题讲座和专题党课6次,教育干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提高廉政意识。三是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大力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活动,逐案发放廉政监督卡,抽查回访当事人100余人,依法办理信访投诉案件209件,重点整治“六难三案”,有效防止发生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

四、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促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把接受监督作为对法院工作的全面体检,围绕重点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进一步落实区委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要求,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案件办理质量、立案登记制实施情况等重大事项,依法办理区人大常委会转办件9件,确保法院始终在人大监督下推进各项工作。二是创新联络人大代表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诉前调解,评查案件质量,参加公众开放日,搭建多元互动平台。坚持办好院刊《天平园地》,开展“代表专访”活动,编发《人大代表专刊》,推进联络人大代表常态化,拓展向人大代表定期报告工作新渠道。三是广泛接受民主监督。选优配强118名人民陪审员,不断优化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机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474件,司法民主渠道更加多元。编发《政协委员专刊》,主动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汇聚发展共识。四是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办理检察建议9份,促进审判权依法行使。五是搭建舆论监督平台。打造法院官网、微博、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立体平台,广开言路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编发微信公众号106期,宣传法院工作新进展,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取得的这些成绩,离不开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伴随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法院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然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案件数量大幅增加,执法办案形势非常严峻,法官办案压力不断加大,案多人少矛盾愈发突出。二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种新型疑难案件不断增多,部分案件审理难度较大。同时,城中村改造、流动人口较多等因素导致找人难、送达难,影响审判效率。三是司法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少数法官的司法能力不能适应改革后的工作要求,法院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院将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采取有效举措,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院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新时代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定不移将司法改革进行到底,不断创新法院队伍建设工作,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持续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全国一流法院建设,为洪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围绕总体工作思路,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在服务大局中有新作为

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狠抓执法办案。严格贯彻执行刑事法律法规和司法政策,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主体财产权利,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助力新民营经济发展,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支撑,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妥善处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切实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二、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在保障民生中有新作为

不断改进工作举措,把破解执行难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途径,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打通实现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强化区委“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夯实执行工作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信息化运用,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及配套建设,提升执行工作的科技化水平。进一步创新执行工作方式,全面推行律师调查制度和执行转破产制度,探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外包机制,增强工作实效。进一步突显执行工作强制性,用足司法拘留、失信信息发布等惩戒措施,让“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成为常态,使“老赖”无处遁形,强化社会诚信建设。加大对各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三、持续推进司法改革,在公正司法中有新作为

强化改革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司法改革任务。持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突出法官主体地位,严格执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提升司法公信力。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不断拓展诉调对接平台,促进诉前调解延伸到社区、企业,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大力提高矛盾化解效率。深入推进巡回审判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强化司法的示范作用,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持续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探索类案审判模式,重点围绕家事纠纷、劳动争议、商事审判等领域,打造专业化审判团队,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努力维护刑事司法公正。

四、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在司法公开中有新作为

不断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拓展接受监督的渠道和方式,实现法院工作与社会良性互动。不断完善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配合开展执法检查等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与联络,更加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大力推进协商民主建设,加强与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沟通。继续推进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机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更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化司法公开举措,坚持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重点打造“武汉洪山法院”微信公众号品牌,让法院工作离群众更近,群众了解法院工作更加便捷。

五、创新推进队伍建设,在争创一流中有新作为

大力推进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履职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下功夫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干警“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下功夫抓好司法能力的全面提升,着力加强干警的职业能力培训,办好“法韵深深”读书会,努力打造学习型法院。下功夫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执行“一岗双责”“一案双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全面开启争创全国一流法院的新征程。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时代当有新作为。我们将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再接再厉,推动法院工作新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洪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解读

附件

 

《洪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解读

 

1.数据说明:工作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1711日至20171220日。

2.“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20163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时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总的目标是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不良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和外界干扰执行的现象基本消除,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或绝大部分得到及时依法执行,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基本形成。

3.1+4+1”执行团队:1名法官、4名执行员和1名司法警察组成的新型专业化执行团队。

4.“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指建立悬赏机制保证执行工作的保险制度,通过执行申请人购买保险,由保险公司为其提供悬赏公告发布平台并承担赏金赔付和公告发布费用,调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被执行财产。

5.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中心:该中心成立于201710月,由我院与湖北楚信公证处联合成立,旨在探索开展公证机构参与法院矛盾纠纷调解、调查取证、司法送达、保全、执行等工作。

6.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6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该制度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制度化,也是对刑事诉讼程序的创新,既包括实体上从宽处理,也包括程序上从简处理,将有利于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好案件,有利于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也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

7.“两个规定”: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8.律师调查制度: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相关被执行人线索时,可书面申请人民法院签发律师调查令,由其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以获取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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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229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屹东

(送审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2017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司法改革为动力,高点定位,高位谋划,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坚持惩治与保护相结合,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主动适应改革发展新常态,以服务大局为出发点,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着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12211667人,起诉13291619人,着力维护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严厉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批准逮捕67人,起诉611人。严厉打击涉枪涉爆涉毒、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7841002人,起诉839932人。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29210人,起诉1536人。办理涉案金额8亿元的“4·19”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批准逮捕158人,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行为。

(二)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着眼服务保障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检察长带队走访中建三局二公司、三公司,湖北省电力公司等国有企业10余次,与湖北省医养康复中心工程项目部、中建深圳装饰集团武汉分公司等单位签订共建协议,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落实“服务非公经济发展18条意见”和“鄂检十条”,依法办理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案件110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份,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积极开展对口联系非公企业活动,为招投标企业提供行贿档案查询12200份,通过上门走访、法治讲座、巡回宣讲等方式,开展法律咨询108场次,帮助解决问题16个,提高企业防控风险能力。

(三)依法维护民生民权民利。强化人权司法保护,对轻微刑事案件不批准逮捕45人,不起诉40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81件,建议采用率97%,防止不必要羁押;帮助59名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办理刑事赔偿案件2件。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办理了武汉化学工业区曾某某滥用职权导致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对施工渣土侵占汤逊湖湖泊蓝线等3个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反馈的环保问题跟进开展法律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修复湖泊岸线。

(四)强化未成年人及在校大学生司法保护。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及在校大学生。共批准逮捕81人,不批准逮捕20人;起诉72人,不起诉14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9人。挂牌成立“心港湾”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引入专业社工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联合区司法局、教育局、团委、妇联等单位共同研发《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精品微课,实现辖区范围内儿童防性侵教育全覆盖,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市检察院大力推广;向辖区大专院校15万新生寄送“给大学新生的一封信”,为华科7000名大一新生讲授开学第一堂法治课,实现大学生犯罪预防工作关口前移;编印《法治伴我成长》教育读本,市教育局将其作为全市法治宣传读本予以推广;打造“指尖上的法治课”和“秦雨有‘画’说”微信专栏,开展“流动法治课堂”进校园活动20余次,受教青少年8万余人。我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先后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湖北省优秀(杰出)“青少年维权岗”荣誉。

(五)积极参与法治洪山建设。健全检察巡回服务工作机制,赴企业、街道、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百余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助推基层平安创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接待来信来访6372855人,受理控告、申诉、举报线索213件,化解信访积案5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保持赴省进京上访零记录。开展司法救助6起,发放司法救助金3.5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二、坚持打击与预防相结合,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反腐败总体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继续加力加劲,为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作出努力。

(一)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共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724人,其中,处级2人,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4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针对洪山辖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众多的特点,以及征地拆迁项目大量涌现的境况,以文化教育和征地拆迁领域为重点,深挖窝串案,依法查办湖北中医药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原院长陈某某涉嫌受贿等文化教育领域案件78人,一举查办武汉化学工业区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杨某某涉嫌贪污等征地拆迁领域案件713人,成功办理中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何某涉嫌受贿等工程项目领域案件33人。

(二)严厉打击渎职侵权犯罪。保持办案节奏不变、力度不减,突出查办大要案,共立案侦查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9人,其中处级2人。成功办理东湖风景区原重点办主任丁某某玩忽职守案、武汉化学工业区建设局原局长王某某玩忽职守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

(三)深入推进职务犯罪精准预防。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在遏制腐败增量上下功夫。结合办案开展警示教育108场,预防调查90次,预防咨询108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6件。加强重点领域专项预防,开展“检察长约谈村官”活动,约谈村官40余名,编发《村官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直面基层,警示约束。启动“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利用24个邮政服务网点投放法治宣传资料,将廉政理念传递到千家万户。

三、坚持程序监督与实体监督相结合,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司法公信

推进诉讼监督“四化”建设,强化监督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建立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撤案15人;监督追逃漏犯65人,追诉漏罪9件;对刑事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健全“两法衔接”机制,与区国税局、烟草局、文体局等10余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两法衔接”平台,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9件。对认为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刑事抗诉2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

(二)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清理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12人,监督收监执行10人。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回头看”专项活动,核查涉财产刑判决、裁定案件2474件,督促区法院将刑事裁判中的财产刑纳入执行程序,促进财产刑执行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监督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6次、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中的违法情形7次。驻洪山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三)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深入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拓展案件来源渠道,优化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推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规模稳步增长。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3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0件,建议提请抗诉1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8份,办案数量位居全市前列。坚持办案息诉并重,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息诉34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四、坚持完善机制与探索创新相结合,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以钉钉子的精神推进各项司法改革措施落实落地,着力以改革促公正、提效率、增活力。

(一)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运行独任检察官与检察官办案组相结合的新办案模式,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随机分案,实现全程网上留痕。落实员额检察官一线办案制度,检察官直接决定案件2657件,占比90.9%,检察委员会审议重大复杂疑难案件31件。落实领导直接办案制度,7名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184件,带头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公益诉讼等重大案件。严格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促进依法履职。完成检察官职务序列改革,39名检察官等级确定,12名检察官按期晋升。

(二)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注重强化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240人。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强化对取证程序及证据合法性的审查,依法排除非法证据13份,阿某某等4人寻衅滋事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精品案件,入选省检察院侦查监督经典案例选编。着力强化庭审指控效果,申请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15人次,促进庭审实质化。探索构建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相配套的多元化案件处理机制,办理速裁程序案件552件,简易程序案件332件,实现繁案精办、简案速办、繁简分流。

(三)探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坚持公正为本、效率优先的价值取向,探索建立非对抗刑事诉讼格局。在全市率先取得区委政法委支持,将试点工作确定为本年度全区法治建设工作重点。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协调,共同研究确定适用重点罪名,明确宽宥幅度,规范量刑建议,保障值班律师及时介入诉讼。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529625人,占比40%;提出量刑建议529份,法院采纳率100%。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市检察机关交流。

(四)稳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重点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空气、水、土壤等领域问题,摸排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3件,立案2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针对青菱湖、汤逊湖“三网”养殖造成严重水污染的问题,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 件,法院均当庭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依法督促拆除两湖“三网”设施7万平米,有效保护湖泊水资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该典型案例。

(五)配合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认真把握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全力配合开展试点工作。认真开展职务犯罪“四项清理”专项工作,做到在手线索全部分类处理完毕、久立未决案件全部办结、涉案财物和强制措施全部清理完成,依法处置涉案款物253万元。加强与区纪委沟通,按照规定时间节点,统筹推进职能划转、机构和人员转隶工作。

五、坚持转变作风与提升能力相结合,着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坚持不懈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邀请十九大代表来院宣讲,掀起学习十九大精神热潮。坚持政治建检,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以实施“红色引擎工程”为引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2名干警获评“洪山好人”称号。我院“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得到童道驰副省长充分肯定。党建工作在全区机关党建拼搏赶超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

(二)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实施“文化育检、人才兴检”战略。成立检察调研班,构筑大调研工作格局,30余篇文章被省级以上刊物采用,承办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检察智库作用得到发挥。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组织专题培训18场次,选派干警参加公诉、控申、民行等业务竞赛,2人分获“第二届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竞赛标兵”“武汉市优秀(十佳)公诉人”称号。加大对中层干部和青年干警培养力度,提拔17名科级干部,选拔10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后备人选,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优化。打造洪山检察历史、风采、文化、精神展示区,建设图书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擦亮“和谐 合作 活力”文化品牌。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信念不动摇,扎实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机关作风建设“春雷行动”,以及“破除中梗阻、提升执行力”专项整治活动,狠抓作风整治,坚决遏制“四风”隐形变种现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实现责任明细化、项目化、指标化。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任前廉政谈话25人次,提醒谈话106人次,诫勉谈话4人,责令书面检查5人,机关作风进一步改进,精神状态进一步提振。

(四)加强内外监督制约。强化自身监督,健全案件管理机制,严格办案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发出流程监控通知196份;建立检察人员执法廉政档案和责任追究倒查体系,确保严格规范执法。主动接受区人大对办案质量、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专项监督,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20余次,每季度寄送《洪山检察动态》,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对24件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公众开放日、案件公开审查等活动80余次。切实做好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工作,公开法律文书1276份,占生效判决的98%,重要案件信息公开23件,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2301件。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湖北省文明单位、全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先后有19个集体、13名个人受到上级机关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区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洪山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战略研究不够、新情况把握不准,精准对接大局、服务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各项改革任务纷呈叠加,人员管理、职能设置等配套制度、操作规程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办理高科技犯罪、互联网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有待提升。四是基层基础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检察科技应用水平还不高,检察信息化建设任务紧迫。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及工作安排

2018年,洪山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高举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坚定司法为民情怀,坚守公正司法理念,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加强检察管理和队伍建设,珍视新成就、牢记新使命、开启新征程、推动新实践,着力打造洪山检察工作升级版,为洪山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站稳政治定位,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主题研讨、知识测验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全覆盖学习活动,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用十九大精神指导新时代洪山检察工作。

(二)强化法治担当,全力保障平安洪山建设。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大对黑恶势力、极端暴力、网络政治谣言、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强化跟进监督、类案监督,提升监督精细化水平。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矛盾防范化解工作,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实现涉检信访问题就地解决,无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发生。发挥“互联网+”“大学+”发展新模式的优势,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丰富“指尖上的法治课”专栏内容,扩大“秦雨工作室”影响力。

(三)精准服务大局,创造良好有序发展环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洪山区“大学之城、高铁之心、生态之洲”战略发展目标来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聚焦“四大资智聚汉工程”“双百万工程”,加强与重点企业的沟通联系,突出服务科技创新、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参与防范和处置互联网金融风险,依法惩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立足“四水共治”,强化生态检察工作,全面履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能,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以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

(四)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推进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完成。全面落实证据标准指引,统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和效果,构建科学刑事诉讼体系。配合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实现监察委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无缝衔接。

(五)努力拼搏赶超,建一流检察队伍、创先进检察机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系统推进“红色引擎工程”,完善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可靠。深化学习型组织建设,完善青年干警成长计划,推进检察人员分类分层培训,建设新时代检察队伍。推进检察文化建设,锻造洪山检察核心价值,打造多层次、立体化检察文化新格局,以文化繁荣助推工作发展。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语音识别系统、“检务通”移动办公系统等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实现现代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有效融合,打造“智慧检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把洪山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大学之城和武汉创新驱动的核心动力区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谢谢大家!

 

 

 

 

 

 

 


 

 

关于洪山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及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71228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送审稿)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2017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依靠全区干部群众,认真落实中央宏观经济政策,积极推进转型升级、加快社会发展、提升民生质量等重点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

全年我区生产总值预计完成920亿元(以下数据均为预计),同比增长9%;服务业增加值完成715亿元,同比增长9%;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95.6亿元,同比增长10.2%;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98.9亿元,同比增长8%;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4.4亿元,同比增长10.2%;实际利用外资3.2亿美元,同比增长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6113元,同比增长9.3%;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3.8%

(一)主导产业发展有序,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现代服务业发展稳步推进。全区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0.0922.1177.8。积极协调税务、工商、街道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服务业“小进规”摸底排查和入库工作,完成入库企业47家。加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环境建设,奖励19家服务业企业。制定了《洪山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及《洪山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理事会议事规则》,成立洪山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理事会,统筹基金整体运作。组建武汉市洪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确定该公司作为引导基金托管机构、建设银行洪山支行为托管银行,确定筹集2亿的基金规模。

工业发展提质增效。以实施“两化”融合发展计划为抓手,加快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着力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实施27个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改投资12.4亿元,占工业投资比重的80.8%。新增规上工业企业6户。组织、推荐企业申请落实各级专项资金3747.5万元,组织推荐马应龙等7家企业申报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组织马应龙、烽火通信等3家重点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国家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试点。

高新技术产业增长迅速。全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72亿元,增长12%,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200家。全年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3家。设立规模达20亿元的武汉军民融合发展投资基金,支持龙头企业落户,着力打造军民融合产业集聚核心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大力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累计建成省级文化产业基地16个、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2个;武汉创意天地入驻企业达300余家,已成为全国最大的文化创意产业园。着力打造高端专业的创新载体,融创智谷三期启动建设;烽火创新谷入驻企业和孵化团队已达110家;全年新增众创空间5家,新增国家级孵化器1家。

“大学之城”建设全面推进。基本完成“大学之城”总体规划编制,对规划区内优势资源和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盘整,摸清了规划区内存量空间约20.84平方公里,并对其发展进行全面规划。推进76个区校合作项目,华师附小等项目已经完工,文荟街下穿理工大通道等项目进展顺利,华师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落户洪山。引导辖区科技型企业与高校对接,全力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在洪山就地转化,新建校企合作产学研基地8家,培育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3家,年申请专利11000件,技术合同成交额达62亿元,位居中心城区前列。充分挖掘校友资源,积极支持、参与辖区高校举办的武汉·中国宝谷珠宝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等各类校友资智回汉活动,成功承办武汉高校校友总会联盟深圳站成立大会,先后签约校友资智回汉项目10个,签约金额678.9亿元。深入推动高校与社区融合,154个社区与37所高校200多个院系签订社区志愿服务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共建协议,推动20万大学生志愿者进社区,提供广泛的志愿者服务,覆盖受益居民40余万人。

功能区建设稳步推进。积极对接长江主轴和东湖城市绿心战略,大力推进杨春湖高铁商务区建设。拆迁商务区二期房屋66.4万平方米,东方红村、厂前村还建房前期工作及北洋桥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年内已开工并顺利推进,杨春湖公园海绵化改造工程已经完成,东湖金茂府、华侨城等标志性项目全面开工。高水平规划、建设青菱高科技产业园。园区还建房二期、三期已经建成。启动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搬迁改造工作。利德智能装备、美嘉二期等项目加快推进,联东U谷已经落户。大力推进退人退耕,天兴生态绿洲建设取得新进展,完成还建、产业用房建筑总量测算、还建选址规划草案编制等基础工作,社保遗留问题基本解决,首期约1659亩建设用地计划已获批。

(二)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发展基础稳步增强

项目建设成果丰硕。坚持重大项目攻坚,遴选中建三局城市综合体、金控大厦、丁字桥南路、白沙洲三甲医院等35个产业、城建、民生领域的重点项目,实行区领导挂点、周调度、月比评、季拉练,力推项目开工建设。组织清理2011—2017年所有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情况,多方联动共同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全年97个区级重点项目可完成投资217亿元,圆满完成年度目标。备案和审批项目201,总投资700亿元。新入库项目104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35个。

招商引资有新突破。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支撑,全面推动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出台《关于支持引进和发展重点产业企业的意见(试行)》等一系列硬举措,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方参与、考核激励”的招商工作新格局。牢牢盯住高品质产业项目,组织赴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参加招商活动10余次、考察招商项目40余个,引进华侨城华中集团总部、阿里巴巴烽火机电产品知名产地等重大配套产业链项目33个,签约金额达2206亿元。全年实现招商引资总额482.8亿元,增长37.1%;完成外贸出口2.6亿美元,增长5%。新增市场主体18622户,总量达113294户,位居全市第3

(三)城市发展和谐有序,承载能力显著提升

城市建设步伐加快。积极主动服务市级重点工程建设,全力做好杨泗港快速通道、武深高速、四环线洪山段、丁字桥南路、东湖绿道、地铁2号线延长线、5号线、8号线、11号线等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共征地1503亩、征收房屋40.2万平方米。加大张家湾、和平、南湖等基础设施薄弱区域建设力度,着力化解交通瓶颈,区级道路工程开工29项,完工18项,马湖一路、柳园路、铁机路等道路建成通车。大力开展“四水共治”,实施治水项目65个,完成区级投资8亿元,南湖第二出江通道、夹套河骨干箱涵等19个项目全面完工,巡司河二期、南湖连通港综合整治等项目顺利推进,疏浚道路管涵1720公里,抽排设备增加至42台套,城区排渍功能显著提升,南湖、汤逊湖等地区排水防涝能力实现倍增。加强园林绿化工作,建设绿道23.3公里,新建街心公园4个,新增绿地41.7万平方米。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2.4%

“三旧”改造成效明显。着力推动“三旧”改造,启动高压小区、湖工大马房山校区等旧城改造项目,华农三角地、省种子公司等5个项目进入供地环节;新路村二期综合改造方案已获批,板桥、胜利等2个村完成整村拆除市级验收,青菱、渔业等2个村土地摘牌。完成旧城改造拆迁35.1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拆迁131.5万平方米,还建房开工79万平方米、竣工63万平方米。全年各类拆迁累计突破200万平方米,为洪山未来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持续深入推进“城管革命”,强力开展控违拆违、渣土治理、违法占道等问题的专项整治。突出抓好主次干道、窗口地段及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强力整治渣土污染、违法占道、违法建设等城市顽疾,封停违规工地383个。加强对违法建设日常巡查控管,加大拆除力度,拆除违法建设16.4万平方米。取缔违法占道28621处。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新建垃圾屋(地埋站)11座。城市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按时限整改完成《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已公示并申请销号。加强湖泊保护,完成湖泊卫星图片核查和增补界桩、宣传牌更新,持续开展湖泊沿线整治工程,加大执法力度,全区未发生有影响的违法填湖事件。大力开展“拥抱蓝天行动计划”,强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实禁燃区规定,改燃燃煤锅炉15台,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835辆,辖区空气质量稳中趋好,空气优良天数居全市第1

(四)民生建设全面深入,“宜居洪山”凸显成效

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大学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帮扶力度,全区新增就业19446人,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2165万元,创业带动就业869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完成社会保险扩面8.1万人次,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保障性住房9669套、基本建成5858套、分配入住9396套。完善养老基础设施,投入1710万元,新建7家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和25个老年宜居社区。区社会福利院建成并投入运营。社会救助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综合施策推进精准扶贫工程,投入资金1525万元,实施扶贫项目55个。

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开工建设区委党校。加快中小学配建,书城路小学等6所学校开工建设,洪山二小等4所小学投入使用,爱家名校华城中学等4所学校启动前期工作。创新教育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在和平、张家湾地区筹建2所品牌民办国际学校。区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已经启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洪山院区建设框架协议正式签约。制定下发《2017年全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洪社办〔20171号),指导39个示范社区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每个街道分别选出3个以上创新治理项目,打造出社区治理“样板”。

2017年是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区干部群众认真落实中央宏观经济政策,迎难而上,较好完成了各项计划目标。但我们也充分认识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区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或问题:一是产业结构还不合理、现代服务业质量水平不高,楼宇经济、总部经济的发展还没有形成规模,集聚效应发挥不明显,高新技术产业、创意产业对全区经济的主导和拉动作用不充分,财政增长增收乏力。二是基础设施承载力不适应可持续发展需要,交通拥堵、道路建设、环境整治等问题仍然突出,城市综合管理任务重、压力大。三是基础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建设没有跟上城市快速发展的步伐。

二、2018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预期

2018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强化创新驱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激发经济发展活力;着力建设生态文明,打造美丽宜居洪山;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确保全面完成区“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2018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2%,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招商引资总额增长1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5%;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5%;城镇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完成市下达的节能降耗、碳减排和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二)2018年主要工作举措

1、以创新驱动为抓手,努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契机,努力增强我区的核心竞争力。以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协同发展的中高端产业体系。坚持规划引领,继续完善和修订大学之城核心示范区、武汉南大门、武汉·中国宝谷等重点区域规划,优化产业发展空间格局。围绕杨春湖、街道口、岳家嘴梨园等区域,进一步挖掘高端商务、楼宇经济、科技服务等方面的增长潜力,逐步降低传统房地产业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重点推进华侨城中央文化商务区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层级。依托青菱高科技产业园、创谷等创新载体,加快软通动力、联东U谷、马应龙总部、天辉医用生物材料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步伐,推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深入实施产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传统制造企业转型升级,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10%。

2、以项目建设为重点,努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继续大力推进项目攻坚计划。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好项目落地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构建“开工一批、达产一批、征地一批、签约一批、储备一批”的项目发展格局,坚持领导挂点制度和项目协调会制度,积极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加快厂前村、东方红村还建房建设;开工建设信和路、礼和路、和平港路等道路;全面推进金茂府、前海人寿等启动区项目建设。抓住七军会的有利契机,加快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搬迁改造步伐;开工建设青菱高科技园区还建房四期;完成杨林路、横三路等骨干路网建设,打通通用大道;确保百一光电、中船重工等项目年内开工,利德智能装备、美嘉塑料等项目建成投产。重点抓好中建三局总部、街道口片等项目的供地工作,全年续建和新建旧城改造项目45个,完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40万平方米。完成城中村房屋拆迂130万平方米。还建房开工50万平方米,还建房竣工30万平方米。

进一步增强招商引资实效。继续加强工作力度,尽快研究出台我区产业发展规划,围绕主要功能区块,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进的重点产业和布局,将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从产业规划上、区域布局上进一步明确下来,力争解决好与东湖高新、武昌等区之间的协同发展的思路问题,为下一步招商工作指明方向。适时调整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全年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6个、30亿元以上项目1个;招商引资总额增长1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5%以上,外贸出口增长5%。

3、以民生建设为目的,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加强财税工作。重点支持商贸服务业、电子信息产业和智能制造业等产业带动性强、产业关联度大、财税贡献率高的企业引进和技术改造,培育新的财税增长点;大力支持园区和企业项目建设。加大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集中财力,重点支持青菱高科技园区、南湖(北港)创意产业园等园区和重点片区建设。要强化措施,切实加大协税护税力度,明确协税护税责任;财税部门要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在服务好企业的同时,加强税费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改善和服务民生。采取多种办法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按要求完成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任务。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大力推进全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建设好区创业服务中心,全年新增就业210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600人,帮扶困难群体再就业700人。积极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继续加快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弥补教育、医疗、养老部分区域短板。新增公办园1所、普惠性民办园3所。建成书城路小学等3所学校,开工建设华师一附中启城分校等3所学校,新建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4个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开工建设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洪山院区。加强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加大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4、以基础建设为载体,塑造城市管理新形象

坚持建管并重。充分发挥投资平台作用,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的支持,创新融资方式,千方百计利用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解决项目融资难题。重点向产业园区和民生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倾斜,重点确保市级城市建设项目中区级配套资金的到位。集中精力突破一批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城建计划中各项工程进度,特别是涉及市级重点项目的相关工作。扎实推进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加大征地拆迁力度,配合好轨道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全力弥补洪山渍水、拥堵等功能性短板。同时,结合创文、创卫,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园林绿化、湖泊治理等建设管理力度,着力提高城市绿化美化水平,全方位提升城市功能。

各位代表,做好2018年工作,面临的任务艰巨而繁重。让我们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开创洪山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有关用语说明

 

1.“两抢一盗”:指抢劫、抢夺、盗窃(包括入室盗窃和盗窃机动车)等三类多发性侵财案件。

2.“服务非公经济发展18条意见”:20163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

3.“鄂检十条”:2016320日,发布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

4.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5.附条件不起诉:检察机关对涉嫌《刑法》分则第四至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在一定期限内设定条件进行监督考察,根据考察期间的表现,决定对其不起诉或者起诉的制度。

6.“预防职务犯罪邮路”:2017427日,省检察院与省邮政分公司将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宣传与邮政服务有机融合,利用广大邮政投递员走千家、进万户和邮政服务网络点多面广的工作优势,传播党的廉政理念,形成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

7.诉讼监督“四化”建设:诉讼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

8.“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9.财产刑执行检察: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执行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10.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一项改革任务。20167月,中央深改组通过《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2016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武汉等18个城市开展试点。

11.“三网”养殖:围网、拦网、网箱养殖。

12.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71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将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13.职务犯罪“四项清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清理、久立未决案件清理、涉案财物清理、强制措施清理。

14.“五个过硬”: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出席、列席人员情况

(会期一天)

 

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情况:

出席:刘悦斋  杨元知  王树忠  肖顺祥  苏民益      王晓琨

      尹其照      纪宏杰  李旭光  李治楚  李建华  余春华

      库盛国  陆继红  陈建琴  段小红  郭圣乾      梁习成 

彭文斌  董祖恩  喻建设  程红霞  鄢裕高  熊贤斌     

燕来宾

缺席:王学东        线  孙守策  张甘霖  周志义  郑雪明

      杨元宏

列席:梁         

主持人:刘悦斋

记录人: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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