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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2017】第十一期

发布日期:2018-01-02 打印  |    字号: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次会议于20171230日下午4:30举行,会期半天。

会议听取和审议洪山区监察委员会拟任人选供职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悦斋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元宏、杨元知、王树忠、肖顺祥、苏民益和委员共42人出席了会议。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洪山区监察委员会拟任人选供职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日程

 

 

1230日上午16:00                      主持人:刘悦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洪山区监察委员会拟任人选供职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列席:区人民政府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干部;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乡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


 

 

关于刘炎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洪山区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20171230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法院院长闫小龙同志提请的任免议案,决定:

任命刘炎铭、姚紫茶、唐培森、龚永博、魏俊等5名同志为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郑萍同志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813


 

 

关于吕明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洪山区监察委员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的相关规定,20171230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朱亚同志提请有关任职议案,决定:

任命吕明新、周志义同志为洪山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刘学飞、张集成、胡毅、胡志等4名同志为洪山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813


 

 

关于人事任免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71230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梁习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区监察委员会和区人民法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人事任免议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对以上任免议案进行了初审,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区监察委员会提请任职议案有关情况的说明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朱亚提议:吕明新、周志义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刘学飞、张集成、胡毅、胡志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吕明新,男,19686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自担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以来,聚焦监察专责,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动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实施了“三清意识”提升工程,建立了主体责任督导调研制度。以明察暗访为重点,紧盯隐形变异“四风”。以专项治理为突破口,深入整治沉疴顽疾。以“双评议”为抓手,开展履职尽责监督检查。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该同志为人正直、处事公道、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廉洁自律。

周志义,男,19641月出生,汉族,河南镇平人,中共党员,在职本科学历。现任洪山区纪委副书记。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能够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自担任区纪委副书记以来,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加大“四风”问题整治力度,促进全区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注重标本兼治,以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为契机,加大《条例》、《准则》宣传力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对纪检干部严要求、严教育、严管理、严监督。秉公用权、严于自律,严格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有关要求。该同志为人正派,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工作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组织纪律性强。

刘学飞,男,196310月出生,汉族,湖北丹江口人,中共党员,在职本科学历。现任洪山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纪检监察业务能力。自调入洪山区纪委工作以来,能迅速适应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业绩突出。在分管信访工作期间,坚持依法依规开展信访工作,得到了上级纪委的好评,并在全市纪检系统大会上作经验交流。自协助分管纪检监察室和区纪委三个派出纪工委工作后,2017年,区纪委纪检监察室函询28,初核7件,立案审查20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纪律、法律效果。该同志生活中为人正直、交友谨慎、原则性强,对自己要求严格。

张集成,男,19658月出生,汉族,浙江浦江人,中共党员,党校本科学历。现任洪山区纪委常委。

该同志讲政治、守规矩,党性修养好,有大局意识和集体观念。自2010年担任区纪委审理室主任以来,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完善了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先后起草出台区执纪审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十余件文件,涉及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案件审理、涉案款物、追逃追赃等各方面工作,形成了一套执纪审查审理有效机制。建立执纪审查协作区,健全区委反腐败协调联络机制,在全区上下形成执纪审查合力。2010年至今,经其审理的案件共计400余件,从无申诉、复议复查案件,受到上级业务部门好评。该同志在生活中为人正直、尊重同事、组织纪律性强。

胡毅,男,19778 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自2016年担任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以来,能够主动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住工作薄弱环节持续发力。2017年分管全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工作,给予党政纪处理人数在全市中心城区排名第一。主持全区大数据精准扶贫惠民政策监督检查工作,查实问题8704条,发现违纪资金69.7万元,对63人追责问责。带队开展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07个,责令限期整改问题303个。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全年共追究主体责任17人,其中纪律处分14人。该同志为人正派、廉洁自律、尊重领导、团结同志。

胡志,男,19636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在职本科学历。现任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法律、政策理论水平。自2012年担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以来,能够尽心尽力地完成院党组交办的各项任务,每年绩效管理成绩突出。20165月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按照院党组的分工,分管案管部、刑事执行综合部,至今年年底,所分管的部门综合排名均进入全市前三名。该同志为人正直、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二、关于区人民法院提请任免议案有关情况的说明

郑萍同志因到龄退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提议免去郑萍同志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洪山区人民法院院长闫小龙同志提议:刘炎铭、姚紫茶、唐培森、龚永博、魏俊等5名同志任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炎铭,男,198310月出生,汉族,湖北荆州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该同志政治素质较好,重视自身党性修养。2015年至今,辅助办理执行案件620余件,结案500余件。工作中认真负责,具有较好地沟通协调能力。注重执行和解,勤于思考,不断创新思路,总结执行工作经验。先后撰写了10余篇理论调研文章,多篇论文获国家级、省市级奖项,其中《贝卡里亚刑罚思想中的人道主义》一文发表在2017519日《人民法院报》上。该同志能够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五条禁令”,秉公执法,认真履职。

姚紫茶,女,19848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该同志注重理论学习,工作扎实,创新能力强。自201012月调入区法院从事书记员工作以来,不断调整自身状态,从多角度考虑问题,总结工作方法,将法律专业知识融汇运用到审判实践中来。积极参加旁听、学习法官联席会议上的案例。能够独立完成案件审理的全部流程,三年来,共辅助办理民商事案件657件,完成市级调研文章2篇。该同志进取心和社会责任感强,能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为人诚恳、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唐培森,男,198211月出生,汉族,广西资源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该同志党性观念较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2012年调入区法院工作以来,能够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学习积累相关专业知识。三年来,共辅助办理案数667件,处理、回复涉诉信访案件20余起。作为法官助理,积极协助庭长调解、调撤案件,起草文书;作为内勤,积极做好庭长助理,做好全庭同志组织协调工作。该同志组织纪律性强、为人正派、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工作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

龚永博,男,198311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该同志善于学习,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积累与更新。自201112月进入区法院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刑事审判庭的审判辅助工作,在刑事诉讼程序、法律文书和庭审驾驭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近三年来,辅助法官办理案件共702件,承担文书制作、文书校对、庭审记录、文书送达、民事调解、收监、执行等大量刑事审判辅助工作,撰写了多篇调研文章和简讯。该同志在生活中为人正直、尊重同事、组织纪律性强。

魏俊,女,19823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在职本科学历,现为洪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理论知识丰富。自20145月通过初任法官培训以来,个人辅助办案数220件,记录刑事庭审笔录480余万字,装订案卷516余册,草拟各类法律文书320余篇。2015年至2017年期间担任刑庭内勤。撰写的《中国梦、青年梦、我的梦》、《向着审判前线一路奔跑》等文章被省、市法院有关杂志转载。该同志能够始终坚持法治意识、自省意识、红线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转变作风方面相关规定。

按照《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对吕明新、周志义、刘学飞、张集成、胡毅、胡志、刘炎铭、姚紫茶、唐培森、龚永博、魏俊11名同志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分别为吕明新96分、周志义96分、刘学飞95分、张集成96分、胡毅95分、胡志95分、刘炎铭95分、姚紫茶94分、唐培森94分、龚永博96分、魏俊93

以上职务任免,符合法律程序和任职资格条件,请予审议。


 

 


——20171230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吕明新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谨向大会作供职报告,真诚地接受人民的选择。

我叫吕明新,1989年参加工作,在关山街办事处先后担任团委书记、武装部长、党工委副书记;2009年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14年担任青菱街党工委副书记、街办事处主任;2016年底任洪山区纪委副书记,2017年初任洪山区监察局局长。

担任洪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以来,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聚焦监察专责,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动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强化压力传导,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实施了三清意识提升工程,建立了主体责任督导调研制度。二是强化纪律建设,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三是强化党风整饬,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明察暗访为重点,紧盯隐形变异四风,以专项治理为突破口,深入整治沉疴顽疾,以双评议为抓手,开展履职尽责监督检查。四是强化纪律审查,保持挺纪在前的高压态势,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五是强化基层巡察,有效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政治巡察和基层作风巡查取得实效。六是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必然要求,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有力举措,对于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统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今天,组织上提名我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人选,我衷心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同时,真诚地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和人民的考验。如果这次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我的任命,我将在区委和区人大的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勤勉履职: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配合监委会主任推进反腐败各项工作。我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深刻理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决维护监委会班子团结,坚决配合监察委员会主任开展工作,按照中央纪委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要求,持续正风肃纪,大力惩治贪腐,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真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努力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有新气象新作为,为洪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决的保证。

二、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我将始终牢记人民重托,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法规的权威,依法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督办意见,虚心听取和办理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坚持学思践悟,不断提升履职本领。我将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生活习惯,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实践、指导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特别加强对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既懂纪又懂法、守纪律讲规矩,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为正确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奠定坚实基础。

四、严格廉洁自律,始终保持良好形象。我将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坚守干净底线,不谋私、不滥权、不怠慢,始终维护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良好形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面对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我已经做好准备。如果本次会议未通过对我的任命,说明我自身素质离组织和人民要求还有差距,我决不气馁,将重新审视自己,振奋精神,加倍努力,迎头赶上,用实际行动接受组织和人民的再次考验。

 

 

 

 


 

 

——20171230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周志义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谨向大会作供职报告,真诚地接受人民的选择。

我叫周志义,任区纪委副书记。分管执纪审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下面,我从两个方面报告工作。

一、2017年工作情况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截止11月底,全区纪检监察组织立案12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为15.45%。结案130件,处理党员干部130人,其中处级干部24人,占比18.46%。运用红红脸、出出汗等第一种形态处理97人次;党纪政纪轻处分、组织调整等第二种形态处理88人次;党纪政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等第三种形态处理35人次;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等第四种形态处理7人次,其中移送司法3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7月份,召开了全区集中回访教育大会,对十八大以来受到处分或处理的在职党员干部进行了集中教育回访。

二是突出标本兼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制定了《关于开展规范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等7个方面,列出14条标准,督促严格执行。坚持道德高线,强化纪律教育。积极筹建狮子山廉政文化绿道、黄家湖廉政文化主题公园。举办廉政大讲堂、廉政朗读者等活动。组织廉洁青春促成长,准则条例在心中主题征文。以《准则》、《条例》为主要内容,进行党规党纪集中教育培训。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和不正之风。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完善了《洪山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平台运行办法》等10个方面的制度,启动全区三资综合监管工作。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聚合监督力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组织委局机关干部集中观看纪检干部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开展系统内作风巡查,促进纪检干部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打造执纪讲坛,提升纪检干部能力素质。

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1212日,完成办公地点入驻、人员转隶等方面的工作,区检察院原反贪反渎等部门23人转隶。下一步区监察委员会将在区人大的监督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017年,洪山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单位两个责任落实缺乏有力担当、四风问题树倒根在、新衙门作风和微腐败越往下走越突出、三资监管乏力等。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工作打算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2018年,我们将围绕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落细落小、从严从实、抓常抓长,把工作做深做实。

(一)在持续正风肃纪上,做到两个深化

1.深化四种形态运用。继续开展好三清谈心谈话等工作,促进全区各级党组织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形成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微杜渐的有效防护墙。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深化对微腐败问题的纠正和查处。及时发现和查处执法管理中存在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违规摊派,以及向救灾救济款物伸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在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上,做到两个坚持

1.坚持查处腐败分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压倒性态势决不放松,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强,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突出执纪审查重点,对三种人三个之后严肃查处。

2.坚持紧盯关键少数。切实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重点查处包括违反廉洁纪律、履职尽责不力在内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充分释放监督执纪无禁区的强烈信号。严肃查处村级组织小官巨腐问题。

(三)在健全监督体系上,做到两个突出

1.突出工作要求,有序开展区监委改革试点工作。在已经完成人员转隶、办公场所入驻、机构组建的基础上,尽早理顺关系,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依法行使监察委员会的职责和调查手段,增强监督合力。

2.突出工作创新,努力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方面大有作为。加大惩治力度,形成震慑,巩固不敢腐;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不能腐;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强化不想腐。

(四)在打造铁军队伍上,做到两个提高

1.提高政治站位。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九大精神,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觉悟,旗帜鲜明地讲政治、讲规矩。

2.提高综合素质能力。进一步打造执纪讲坛等学习交流平台,促进纪检干部熟练掌握党规党纪政策法规知识,精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按照正人先正己的要求,带头遵守党的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防灯下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本次会议没有通过对我的提请任命,我将继续努力,勤勉工作,时刻接受组织和人民的考验。

谢谢大家!


 

 

     

——20171230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刘学飞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谨向大会作供职报告,真诚地接受人民的选择。

我叫刘学飞,1983年大学毕业后,先后在丹江口市浪河中学、丹江口市师范学校任教;1989年到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担任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副科长;1995年调到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先后担任检察员、主诉检察官、副科长、科长、反贪局副局长、反贪局局长;2012年调入洪山区纪委,先后担任区监察局副局长兼信访室主任、区纪委常委兼区监察局副局长。

长期以来,我一直把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坚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先后获得丹江口市优秀共产党员、武汉市优秀检察官、湖北省优秀检察官等荣誉,并荣获个人二等功;在区纪委工作期间,本人分管的信访工作也名列全市前列,并在市纪委作经验交流。我深知,荣誉和成绩的取得离不开领导的培养和同事们的帮助。

成绩已成为过去,监察体制的改革特别是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对于我来说又是一次新的考验和难得的学习的机会,我将尽快转换角色,全身心的投入新的工作中去。

承蒙组织的培养、爱护和领导、同志们的信任、支持,今天,组织上提名我作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人选,在此,我衷心的感谢组织对我的培养和信任,同时,我也真诚的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和洪山区人民的考验。我郑重表态:如果这次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在区委、上级监察委的领导下,勤勉务实,敢于担当,履行好岗位职责:

一、加强学习,大胆实践,尽快适应工作的新需要。 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我将主动加强学习,自觉俯下身子甘当小学生,既要向书本学习,也要向实践学习,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真抓实干,切实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向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向基层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既要学习先进经验,也要增强自身解决实际工作中难点和问题的能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尽快熟悉工作,在新的岗位上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二、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全力助推洪山创新发展。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要倍加珍惜此次宝贵的工作机会,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埋头苦干,勤奋工作,努力把上级监察委、区委、区政府的决策落到实处。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深入实践,深入基层,掌握实情,实事求是,科学谋划,狠抓落实。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结合洪山实际,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洪山创新改革发展,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三、当好助手,加强团结,充分发挥班子集体作用。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上级监察委、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积极协助领导开展工作,尽心尽力做好分管工作。在班子建设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维护集体领导的权威,维护班子团结,认真贯彻集体决议和决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说话讲原则,行动顾大局。对同志以诚相待,言行一致。

四、依法行政,切实履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我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坚决科学民主决策,严格依法办事。工作上讲程序、讲原则、讲规矩,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的舆论监督等各项监督,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工作,执政为民,不断提高依法、依纪、依规的水平和能力,把各项工作置于法律和党纪党规的约束、监督之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

五、严于律己,忠诚担当,做好廉洁自律表率。强化忠诚、干净、担当意识,不断加强思想政治修养,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以身作则,严以律己,自觉抵制腐蚀思想的侵蚀,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坚决筑牢思想防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塑造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为自己负责,为组织负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本次会议没有通过对我的提请任命,说明我与组织的要求、人民的期望还有差距,我将继续努力,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作风和成绩,时刻接受组织和人民的考验。

谢谢大家!


 

 

     

——20171230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张集成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谨向大会作供职报告,真诚地接受人民的选择。

我叫张集成,198310月参加工作,2007年转业安置在武汉市纪委,历任主任科员、副处级纪检员;20103月任洪山区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201612月至今任洪山区纪委常委。

今天,区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区监察委员会相关人选。在此,我要感谢组织的培养爱护和各位领导的信任支持,提名我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人选。同时,我深感担子重、责任大,这既是组织对我的关心、培养和锻炼,又是对自己的一次全新考验。经部队二十多年的锤炼,培养了我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在市、区纪委的工作实践,提高了我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这为我做好今后监察委的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如果区人大常委会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一定倍加珍惜党组织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对我的信任和厚爱,忠于纪检监察事业,全力履行职责,以勤勉扎实的作风,加倍努力工作。

一、抓好理论武装,强化学习修养。面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和监督执纪规则新要求,我将坚持用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不断增强政治理论素养,增强科学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业务理论学习,认真研学新《监察法》,加强对职务违法犯罪方面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坚定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一切从满足人民群众诉求、维护党和人民群众利益出发,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

二、认真履行职责,深化执纪监督。我将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监察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履行监察委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能,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扎实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遵照中央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找准工作定位,对案件审理质量严格把关,对监察对象合法权利依法保护。根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受理和处置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以及市纪委要求,结合区情实际修订完善执纪审查工作流程,强化案件监督管理,提高监察审查质效。

三、依法执纪执法,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在区委和监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执纪执法。我将模范遵守和维护宪法及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执纪,始终秉承执政为民的理念,把各项工作置于法律的约束和监督之下。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完成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任务,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为洪山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尽职尽力。

四、勇于自我监督,忠诚干净担当。我将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自觉用纪律和规矩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秉公执纪,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坚持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利,坚持慎独慎微,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自觉拒腐蚀、永不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四风问题整改,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以权谋私,不随波逐流,不揽功诿过,不阿谀奉承,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本次人大常委会通过我的任职,我将倍感荣幸、倍加珍惜,一定恪尽职守,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如果本次会议未能通过,我也会正确对待,服从组织安排,在其他岗位上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为中国梦的洪山篇尽心竭力。


 

 

——20171230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谨向大会作供职报告,真诚地接受人民的选择。

我叫胡毅,19778月出生,中共党员,199911月参加工作,历任区政协秘书科副科长、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和平街党工委副书记等职务。自担任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以来,我按照区纪委常委会分工,认真抓好分管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这次组织提名让我担任区监察委委员职务,是组织对我的培养和信任,我深感自己责任重大。如果这次常委会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继续加强政策、法纪、法规和业务理论学习,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执纪执法水平,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下,不辱使命,勇于担当,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素质。坚持做到正人先正己,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始终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业务学习,做学习型干部,学理论、学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做到依法依规行政。用发展的眼光来解决执纪监督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提高组织领导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切实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紧紧抓住监督执纪问责、查处腐败问题这条主线,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紧盯目标不动摇、真抓实干不松劲,坚决依纪依规严肃查处违纪案件,锲而不舍地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出一番实实在在的业绩。发扬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密切关注新动向,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为洪山建设国内一流的大学之城和武汉创新驱动的核心动力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协调上下关系,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在区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与个人在区纪委分工负责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协调上级纪委指导与本级纪委各部门开展工作的实际关系,认真对待下级纪检组织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处理好区纪委班子成员之间的工作配合和合作。属于个人职责范围内的事自己能大胆按政策原则和规章制度及时果断处理,不拖泥带水,不含糊其辞,对领导的指示和集体决定能自觉及时落实,灵活处置,服从和服务于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领导。

四、从严要求自己,接受监督。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求真务实、勤政廉政,坚决不做有损党组织形象的事。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虚心接受各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大检查、视察和评议,做到有错必纠,闻过则改,取信于民,自觉维护人大权威。正确对待名权利,严格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自觉抵制权力、金钱、美色等方面的诱惑,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火墙。带头执行法纪,严肃党纪,以身作则,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不奢侈浪费,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做公道正派的表率、勤奋敬业的表率、清正廉洁的表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常委,如果常委会没有通过对我的提请任命,说明我与组织的要求、人民的期望还有差距,我将更加竭尽全力、努力工作,当好四大员:即政策落实的清障员,预防腐败的守门员,规范履职的监督员,清廉务实的引领员,为洪山进入新时代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时刻接受组织和人民的挑选。

谢谢大家。

 

 


 

 

——20171230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谨向大会作供职报告,真诚地接受人民的选择。

我叫胡志,1983年到洪山区检察院工作,1992 年入党,先后在洪山区检察院任副科长、科长,2006年任副处级检察员,2012年任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至今。作为一名拥有二十多年党龄的老党员,从宣誓入党之日起,我就以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几十年来,无论在哪段时期,都能站稳政治立场,自觉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上来,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工作上听从安排,政治上不钻营,坦然面对,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主动接受制度纪律约束和各方面的监督。

被组织提名为区监委会委员人选,我深感担子重、责任大,这既是组织对我的关心、培养和锻炼,又是对自己一次新的考验。如能获得通过,我一定倍加珍惜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厚,忠于纪检监察事业,全力履行职责,以勤勉扎实的作风、优异的工作成绩向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不辜负区人大常委会对我的信任。如果此次能得到常委会各位主任、委员们的认可,我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履行好岗位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作为一名转隶人员,深感身上责任的重大,为了更好的适应岗位的需要,我将认真抓好自身学习,把学习当成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习惯,从而迅速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在工作中虚心向领导和同志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通过持之以恒的学习,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强化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学习、遵守和维护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完成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任务,虚心听取并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把服务全区工作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建设各项事业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本职,服务发展、服务人民,努力做到人大授我权、我为人民服好务。

三、从严监督执纪,认真履行职责。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着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的执行,以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重要职责。在今后工作中,我将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决议、决定和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加大对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办案职能,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

四、坚持团结协作,严格遵守纪律。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摆正自己的位置,密切同志间的协作,发挥好参谋和助手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以满腔的热忱和敢于碰硬的作风尽职尽责地完成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廉洁勤政,树立忠诚干净担当良好形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规定,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依法办事,正确行使权力。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荣辱观、道德观、人生观,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带头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努力争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为把洪山建设成为美丽幸福大学之城做出积极贡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如果本次会议没有通过对我的提请任命,说明我与组织的要求、人民的期望还有差距,我将继续努力,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作风和成绩,时刻接受组织和人民的考验。谢谢大家!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出席、列席人员情况

(会期半天)

 

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情况:

出席:刘悦斋  杨元宏  杨元知  王树忠  肖顺祥  苏民益  李建华

         王晓琨  尹其照          刘光平  纪宏杰 

      杨建忠  李小明  李成强  李旭光  李治楚    线  余春华 

      库盛国  陆继红  陈建琴  周志义  郑雪明  胡海燕  段小红 

      郭圣乾      梁习成  彭文斌      彭代平  董祖恩

      喻建设  程红霞  谢卫东  鄢裕高  熊贤斌      燕来宾

列席:朱        闫小龙  杨屹东  吕明新  周志义  刘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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