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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2018】第二期

发布日期:2018-02-15 打印  |    字号: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213日(星期二)上午9:00举行,会期半天。

会议审议和批准区人民政府关于将洪山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分配暂行办法的报告;审议和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悦斋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元宏、杨元知、王树忠、肖顺祥、苏民益和委员共38人出席了会议。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

 

一、审议和批准区人民政府关于将洪山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分配暂行办法的报告;

三、审议和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

五、人事任免事项。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日程

 

213日上午9:00                      主持人:刘悦斋

 

一、审议和批准区人民政府关于将洪山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分配暂行办法的报告;

三、审议和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

五、人事任免事项。

列席:区人民政府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区财政局、区城乡统筹局、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区水务局、区园林局局长,杨春湖高铁商务区建设指挥部负责人,洪山交通大队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干部;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乡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

 

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关于将洪山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改造项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人财政年度预算的报告》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将洪山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的报告》已经区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提请审议。审议时委托区统筹局局长李宏伟到会作说明。

 

 

                                                 区长  林文书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白


 

 

关于将洪山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

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的报告

——2018213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武汉市洪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局局长  李宏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情况进行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必要性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97号)及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武汉市西马片等139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全省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复函》(鄂建函〔2017503号)复函意见,我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等项目列入了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这些项目实施改造有以下三点必要性:

有利于改善民生,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乱搭建现象较严重,人口密集、建筑密度大、居住条件拥挤杂乱、房屋使用年限久、质量差、建筑消防、结构主体安全隐患多,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治安、消防、安全等问题十分突出,存在极为严重安全隐患,全面彻底改造刻不容缓。实施棚户区改造将有利于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改变困难群众当前恶劣的居住和生活条件,显著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发展要求。

2、缓解财政压力。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97号)“要统筹考虑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将购买棚改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预算,按照政府与实施主体签订的购买棚改服务协议和项目进度,及时支付资金”的要求,财政将在合同期内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按照财综〔20164号文规定,“土地储备资金从以下渠道筹集:一是财政部门从已供应储备土地产生的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给土地储备机构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开发费用等储备土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二是财政部门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用于土地储备的资金。三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集的土地储备资金。四是经财政部门批准可用于土地储备的其他资金。五是上述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棚改项目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并按照购买服务的融资年限协议约定逐年安排资金,项目实施前三年为银行还款宽限期仅还利息(后期按融资年限逐年安排本息还款),棚改项目改造期一般为三到五年,即可实现供地挂牌交易,取得土地出让金后即可提前归还银行贷款,土地收益部分即可覆盖当年的部分其他项目支出。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享受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的优惠,融资渠道比较其它项目有优势,它具有融资期限长,利率低,最长可达25年的特点;结合棚改项目改造建设期一般为三到五年的情况,可以极大的利用时间差,用足资金杠杆,缓解棚改项目的财政支出压力。

3、增加财政收入。按照武政规〔20161号文规定,“政府土地收益原则上不得低于土地评估价的20%。”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三个棚改项目改造支出总额为51.3067亿元,预估上述三个项目完成后土地出让收入约64.1333亿元(土地供应挂牌交易价),政府收益12.8266亿元,包括省市专项计提7.5%4.8102亿元、区级专项计提(土地收益基金)2.5%1.6033亿元及区级政府收益计提10%6.4131亿元,总计区级收益为8.0164亿元。

二、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现状: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三个棚改项目土地总面积约171亩,征收建筑总面积约16.76万平方米,征收总户数约2013户。其中高压小区片项目位于洪山区鲁磨路以东,东临大业花园小区,南临华中科技大学,西至鲁磨路,北临无线电小区,改造范围内土地总面积约48.45亩,征收建筑总面积约4.63万平方米,征收总户数约401户;武南铁路社区片项目位于洪山区狮子山,东邻武南学校,南至湖工社区,西邻武南铁路新村,北至湖北工业大学,改造范围内土地总面积约104.7亩,征收建筑总面积约9.49万平方米,征收总户数约1325户;省汽配厂宿舍片项目位于洪山区石牌岭东一路十四号,东临工大路,南接泓江置业用地,西至洪山村城中村改造用地,北临洪达巷,改造范围内土地总面积约17.85亩,征收建筑总面积约2.64万平方米,征收总户数约287户。

(二)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高压小区片棚户区改造已完成征收补偿方案公示,取得政府征收令,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目前正在加大力度签约中,签约率已达80%。省汽配厂宿舍片、武南铁路社区片棚户区改造已完成入户调查工作,待资金落实后即可启动征收。

三、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情况

为充分利用银行贷款资金,拟计划将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三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所需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向银行申请融资贷款。通过入户调查,委托专业资质机构经济测算,并编制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出对应的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并于20171024日取得区政府对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三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批复。分别于1212日、14日经区政府第23次常务会和区委第29次常委会同意将三个棚改项目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三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约为51.3067亿元:(1)计划投资总额39.4632亿元,其中:按融资政策向银行贷款,银行贷款31.40亿元;自有资本金8.0632亿元,由区财政局按资金支付需求拨付。(2)财务费用11.8435亿元。

政府分年度安排购买服务资金计划详见附件一,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实际支出以项目完成的实际投资总额进行结算,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偿还计划

本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向银行融资贷款31.4亿元,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按照项目规模及改造推进的实际情况,融资期限分别为5年、10年以及20年,其中前三年为宽限期仅支付利息,宽限期外按季还本付息。

分年度银行贷款资金偿还测算明细详见附件二,最终支付金额以签订借款融资协议为准。

五、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平衡

武政规〔20161号文规定了“土地收益确定及控制标准:政府储备地块,按照土地成交价与储备成本之差计收政府土地收益。限价商品房以外的其他用地,采取房屋征收方式实施土地储备的,政府土地收益原则上不得低于土地评估价的20%。”

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三个棚改项目改造支出总额为51.3067亿元,预估上述三个项目完成后土地出让收入约64.1333亿元(土地供应挂牌交易价),政府收益12.8266亿元,不含供地时可能产生的溢价收益。此政府收益按20%计算,包括省市专项计提7.5%4.8102亿元、区级专项计提(土地收益基金)2.5%1.6033亿元及区级政府收益计提10%6.4131亿元,区级总收益为8.0164亿元。该部分土地收益可再投入用于“三旧”(棚户区)改造项目滚动开发建设。

六、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要求,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审计,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项目承接主体应当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台账,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接受和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

七、关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及购买服务内容

(一)项目购买主体: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规〔20165号)“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主体是指市、区人民政府授权的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要求。20171019日《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棚户区改造服务购买主体的通知》,区政府授权的洪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局为购买主体,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签订等具体工作。

(二)项目承接主体:根据《政府采购法》、《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规〔20165号)以及区政府第15次常务会精神,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按采购程序招标、开标、评标、评审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于2017915日按程序发放中标通知书,确定武汉市洪山统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洪山区2017年棚改项目承接主体。

(三)项目服务期限:高压小区片5年,武南铁路社区片10年,省汽配宿舍片20年。

(四)购买服务内容:按照武政规〔20165号文件的规定,由承接主体具体负责以下事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服务;

安置住房筹集;

其他经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购买棚改服务事项(包括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技术业务培训等)。

八、购买服务项目交付

该棚改项目改造完成后,承接主体向购买主体进行现场移交,由承接主体配合洪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完成权属调查及登记工作,将不动产权证办理至洪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名下。


 

 

洪山区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分配暂行办法

——提请2018213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各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积极性,促进全区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经区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安排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资金分配对象:全区各街道办事处。

第三条  资金来源:每年由区财源办根据工作需要及财力状况提出财源建设资金额度,报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区财政局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第四条  资金分配方法:通过设置财政收入、净增规模以上纳税户数、财源建设工作等三方面指标,进行考核打分,分配财源建设资金。

第五条  考核指标:

一、财政收入

1、公共预算总收入规模;

2、公共预算总收入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3、公共预算总收入拼搏目标完成情况;

4、公共预算总收入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

5、公共预算总收入非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

二、净增规模以上纳税户数

净增规模以上纳税户数是指当年净增纳税达到10万元以上的企业户数。

三、财源建设工作

1、财源信息共享平台信息上报;

2、督办工作反馈与办结。

第六条  评分办法

各街道办事处总分为100分,财政收入、净增规模以上纳税户、财源建设工作三项考核指标分值分别为60分、30分和10分。

一、财政收入得分(60分)

公共预算总收入财政收入规模、公共预算总收入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公共预算总收入拼搏目标完成情况、公共预算总收入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公共预算总收入非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分值分别为20分、10分、10分、5分和15分。
    1
、公共预算总收入规模:得分=20×(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最高街道该指标值);

2、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预期目标情况:完成预期目标得10分,未完成预期目标得0分;

3、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拼搏目标情况:完成拼搏目标得10分,未完成拼搏目标得0分;

4、公共预算总收入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得分=5×(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最高街道该指标值),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如为负数得0分;

5、公共预算总收入非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得分=15×(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最高街道该指标值),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如为负数得0分。

二、净增规模以上纳税户数得分(30分)

净增规模以上纳税户数分10万元(含)-50万元、50万元(含)-200万元、200万元(含)-5000万元和5000万元(含)以上四个区间,分值分别为3分、7分、15分和5分。

1、净增规模在10万元(含)-50万元纳税户数:得分=3×(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最高街道该指标值);

2、净增规模在50万元(含)-200万元纳税户数:得分=7×(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最高街道该指标值);

3、净增规模在200万元(含)-5000万元纳税户数:得分=15×(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最高街道该指标值);

4、净增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含)纳税户数:按每净增一户得1分计算,满分5分;

5、以上公式中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如为负数得0分。

三、财源建设工作得分(10分)

1、财源信息共享平台信息上报:满分2.5分,如一次未按时上报扣0.5分,累计三次未按时上报扣2.5分;

2、督办工作反馈:满分2.5分,如一次未按时反馈扣0.5分,累计三次未按时反馈扣2.5分;

3、督办工作办结:满分5分,对在我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而纳税关系不在我区的企业,每成功迁入一家得0.5分。

第七条  资金分配计算方法

根据各街道三项指标综合得分占全部街道综合得分之和的比重,确定各街道资金分配金额,具体为:

各街道综合得分=财政收入得分+净增规模以上纳税户数得分+财源建设工作得分。

各街道分配资金 = 全区财源建设资金总额×(被考核街道综合得分/全部街道综合得分之和)。

单个街道分配资金最高限额为全区财源建设资金总额的30%

第八条  上述考核指标数值来源于财源信息共享平台系统,财源建设工作信息来源于区财源办日常工作记录。

第九条  各街道财源建设资金因特殊情况需当年使用,由各街道向区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后,预拨相应资金。

第十条  各街道财源建设资金由区财源办次年一季度清算,对街道公开无意见后,报区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区财政局在十个工作日内拨款;若预拨资金大于应应分配资金,差额部分扣减下年度项目支出预算。

第十一条  财源建设资金由各街道用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支出,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科学高效地使用财源建设资金。

第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由区财源办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暂行办法自201811日起实施,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关于同意将洪山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改造项目

政府购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的

调 研 报 告

——2018213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监督法、预算法以及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本次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将洪山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的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预算工委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听取了区城乡统筹局关于高压小区片等三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基本情况汇报,并组织预算工委委员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结合调研了解的情况,预算工委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基本评价

预算工委认为,棚户区改造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大力推进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对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功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城市和民生重大项目建设都具有深远意义。此次区政府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97号)及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武汉市西马片等139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全省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复函》(鄂建函〔2017503号)精神,采取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是创新公共服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途径,也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棚改的重要保障。

为此,预算工委建议本次常委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将洪山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的报告》。

二、几点建议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购买服务预算执行监控。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抓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对购买服务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发现偏离目标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安全使用。购买主体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监督管理,实施购买服务预算绩效评价。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督和依法跟踪审计。积极推进购买服务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贯穿于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全过程,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加强成本效益分析,加强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健全管理体系,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完成。加快建立购买服务支出标准体系,推进购买服务项目库建设,逐步在预算编报、资金安排、预算批复等方面建立规范流程,提高购买服务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同时建议区人大常委会适时组织区人大代表,对棚户区改造工程的进展情况开展视察和检查。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将洪山区高压小区

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

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

预算的决议

——2018213日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一次会议上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区城乡统筹局局长李宏伟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将洪山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棚户区改造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大力推进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对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功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城市和民生重大项目建设都具有深远意义。为此,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同意区人民政府将洪山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

二、同意区人民政府授权洪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局作为购买主体,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签订等具体工作。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三、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将洪山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该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区审计部门应依法对该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四、区人大常委会将适时组织区人大代表,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视察和检查。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213


 

 

关于提请审议《洪山区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

资金分配暂行办法》的说明

——2018213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对《洪山区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分配暂行办法》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议。

为充分调动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积极性,促进全区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经区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订《洪山区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分配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经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一、实施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的必要性

2014年前我区对街乡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根据各街乡辖区税收收入实行“收入总额分享、支出分类包干、定额上交或转移支付补贴”的体制办法。2014年,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财权、事权、财力相匹配的公共财政体系要求,对街乡制定了以部门预算为主的新一轮街乡财政管理体制,同时自2015年起不对街乡下达财政收入目标任务。

2017年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财政增收艰难,财政收入完成不理想,财政收入形势面临空前的困难。通过财源信息平台大数据分析,发现我区一系列税源流失现象,主要包括房地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其他在我区生产经营未在我区注册纳税企业等三种类型。为充分调动各街道财源建设积极性,推动财源建设工作有效实施,促进洪山区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区政府于2017年试行下达街道财政收入目标,并拟从2018年起实施街道财源建设资金分配方案。此外,我区2017年建立财源信息共享平台,为实施街道财源建设分配提供了详实的基础数据。

二、奖励办法具体内容

《暂行办法》通过设置财政收入、净增规模以上纳税户数、财源建设工作等三方面指标,进行考核打分,分配财源建设资金。《暂行办法》共十三条,主要包括资金分配对象、考核指标、评分办法、资金分配方法及资金用途等。

1、资金分配对象:为全区各街道办事处,不包括天兴乡人民政府,主要原因是天兴乡辖区税源匮乏,与各街道办事处具有不可比性。

2、考核指标:包括财政收入、净增规模以上纳税户、财源建设工作三方面考核指标。

财政收入指标包括公共预算总收入规模、预期目标完成情况、拼搏目标完成情况、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和非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五项指标。设置公共预算总收入规模指标,主要是保障各街道有与收入规模相匹配的财源建设经费;设置公共预算总收入预期目标和拼搏目标指标,主要是发挥街道职能,促进全区收入目标完成;设置公共预算总收入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和非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指标,主要是兼顾辖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各街道不一致的税源结构。

净增规模以上纳税户数指标。具体为当年净增纳税达到10万元以上的企业,通过设置该指标主要是为了加强企业服务,促进辖区重点税源增长。

财源建设工作包含财源信息共享平台信息上报和督办工作反馈与办结指标。通过设置财源信息共享平台信息上报指标,主要是为了促进街道上报平台信息,确保平台数据全面完整;通过设置督办工作反馈和办结指标,主要是落实财源建设督办机制,防止税收流失。

3、评分办法:评分办法分三类:一是对财政收入和净增规模以上纳税户两方面指标,除公共预算总收入预期目标和拼搏目标,按完成目标得满分,未完成目标不得分;二是净增5000万元(含)以上纳税户,每户得1分,满分5分;三是其余指标得分均以最高值街道办事处为满分,其余街道办事处按照与最高值比例相应计算得分。对财源建设工作按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计分。

4、资金分配方法:根据所有街道办事处得分之和,分配全部奖励资金的办法,按照各街道办事处得分占所有街道办事处得分之和的比例,相应计算分配财源建设资金。

5、资金用途:财源建设资金由各街道用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支出,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科学高效地使用财源建设资金。

三、测算情况

按照全区安排街道财源建设资金1亿元,以及20171-10月财源信息共享平台数据测算,各街道分配财源建设资金如下:

(一)考核得分情况

2017年街道得分合计为355.93分,其中得分最高为关山街62.11分,得分最低为卓刀泉街19.69分。

1、公共预算总收入得分情况(满分60分)

1)财政收入规模得分(满分20分)

街道公共预算总收入最高为洪山街,得分为满分20分,其余各街道按照“得分=20×(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最高街道该指标值)”计算,得分依此为:洪山街20分,张家湾街14.73分,和平街14.71分,梨园街13.13分,关山街11.83分,珞南街10.69分,卓刀泉街4.58分,狮子山街4.56分,青菱街2.08分。

2)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预期得分(满分10分)

2017年各街道办事处公共预算总收入预期目标为13.8%。完成预期目标得10分,未完成预期目标得0分,完成预期目标的街道为张家湾街(增幅33.5%)、关山街(增幅25.0%)、和平街(增幅16.8%)和狮子山街(增幅14.6%)。

3)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拼搏得分(满分10分)

2017年各街道办事处公共预算总收入拼搏目标为21.2%。完成拼搏目标得10分,未完成拼搏目标得0分,完成拼搏目标的街道为张家湾街(增幅33.5%)和关山街(增幅25.0%)。

4)公共预算总收入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得分(满分5分)

公共预算总收入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最高为张家湾街,得分为满分5分,其余各街道按照“得分=5×(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最高街道该指标值)”计算,得分依此为:张家湾街5分,关山街2.75分,和平街1.51分,珞南街0.53分。

5)公共预算总收入非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得分(满分15分)

公共预算总收入非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最高为狮子山街,得分为满分15分,其余各街道按照“得分=15×(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最高街道该指标值)”计算,得分依此为:狮子山街15分,关山街10.88分,珞南街3.97分,青菱街3.66分,张家湾街3.62分,和平街2.44分,卓刀泉街1.09分。

2、净增规模以上纳税户数得分(满分30分)

2017年街道净增10万元及以上企业共计629户,其中净增10(含)-50万元企业413户,净增50(含)-200万元企业156户,净增200(含)-5000万元以上企业59户,净增5000万元(含)以上企业1户。

1)净增纳税10(含)-50万元得分(满分3分)

净增规模在10(含)-50万元纳税户数最高为珞南街,得分为满分3分,其余各街道按照得分=3×(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最高街道该指标值)计算,得分依此为:珞南街3分、洪山街3分、张家湾街1.88分、卓刀泉街1.55分、关山街1.32分、和平街1.25分、梨园街0.63分、狮子山街0.53分、青菱街0.46分。

2)净增纳税50(含)-200万元得分(满分7分)

净增规模在50(含)-200万元纳税户数最高为珞南街,得分为满分7分,其余各街道按照得分=7×(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最高街道该指标值)计算,得分依此为:珞南街7分、洪山街6.02分、和平街4.23分、卓刀泉街2.12分、张家湾街1.79分、狮子山街1.47分、青菱街1.3分、关山街0.98分、梨园街0.49分。

3)净增纳税200(含)-5000万元得分(满分15分)

净增规模在200(含)-5000万元纳税户数最高为珞南街,得分为满分15分,其余各街道按照得分=15×(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最高街道该指标值)计算,得分依此为:珞南街15分、狮子山街10.71分、洪山街10.71分、青菱街7.5分、卓刀泉街5.36分、关山街5.36分、张家湾街2.44分、和平街1.07分。

4)净增纳税5000(含)万元以上得分(满分5分)

净增规模在5000万元(含)以上纳税户数最高为关山街,得分为4分,按每净增一户得1分,最高得分为5分计算,得分依此为:关山街4分、洪山街1分、和平街1分、梨园街1分。

3、财源建设工作得分(满分10分)

财源信息共享平台信息上报、督办工作反馈两项测算,均按满分5分测算;督办工作办结因无法预计办结情况,故所有街道均按不得分进行测算。

(二)财源建设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以上得分结果测算,全区9家街道得分总计355.93分,按照各街道分配资金 = 全区财源建设资金总额×(被考核街道综合得分/全部街道综合得分之和)公式计算,奖励资金依此为关山街1745万元、张家湾街1530 万元、狮子山街1328万元、洪山街1285万元、珞南街1270万元、和平街1158万元、梨园街569万元、青菱街562万元、卓刀泉街553万元。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洪山区街道办事处

财源建设资金分配暂行办法(草案)》的决议

——2018213日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吴刚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洪山区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分配暂行办法的说明》。会议决定,批准《洪山区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分配暂行办法(草案)》。

 


 

 

关于洪山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

要点(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

---2018213日在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李发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我就洪山区人大及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的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工作要点(草案)形成的过程

去年12月份,为了做好2018年度的人大工作,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主任会议的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综合各工委2018年工作安排的基础上,负责起草了工作要点初稿。省、市、区“两会”召开期间,我们又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沟通,确定今年的工作重点和备选议题。今年1月份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分别召开了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各专(工)委和街乡人大负责人座谈会,在工作要点初稿的基础上,结合区情及人大工作实际,按照贯彻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促进政府工作、推进依法治区、回应公众关切的选题原则,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提出议题调整意见,并形成报告草案,提交今天的常委会审议。

二、起草的总体考虑和主要依据

(一)总量考虑。我们考虑监督议题的安排要在把握好现实性、针对性、连续性的同时,与人大全年工作的力量分配、工作重点以及政府工作安排相对应,以此来考虑今年监督工作的总量。经过反复调研、沟通、平衡,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今年的工作要点(草案)共拟定了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方面的议题3项,专项工作15项;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的议题18项,议题总量与上年略有增加。

(二)起草依据。一是围绕全市和区委的中心工作,根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区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人大工作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区法院、区检察院谋划的重点工作,来确定主任会议讨论、常委会议审议各项工作报告议题。二是根据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意见和批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在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来信来访和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加以综合研究分析,由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提出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备选议题。三是法定或常规性议题。如审查和批准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每年必须依法纳入监督的议题。

三、工作要点(草案)的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草案)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监督工作;三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四是人事任免工作;五是人大代表工作;六是常委会自身建设。要点最后有两个附件,以表格形式列出了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监督议题的内容、责任单位和时间安排。

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草案)及上述说明,请予审议。

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关于人事任免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8213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梁习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相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人事任免议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对以上人事任免议案进行了初审,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任免议案有关情况的说明

李建华同志因工作调整,现已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因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免去李建华同志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根据区委推荐提名(洪组干〔201812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经过研究,提议李发明同志任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发明,男,19678月出生,汉族,湖北云梦人,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该同志擅于学习,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积累与更新。自20169月担任区发改委主任以来,主动带领机关干部职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真抓实干、克难攻坚,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目标任务。2017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57.73亿元,同比增长9.4%,在中心城区中增幅排名第一。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247元,同比增长9.62%。其它重点监测的几项市级重点经济指标,也都圆满完成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该同志在工作和生活中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二、关于区人民政府提请任免议案有关情况的说明

李田同志因援疆工作需要,金龙、李绪杰、李发明三名同志因工作调整,区人民政府提议,免去李田同志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金龙同志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职务,免去李绪杰同志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免去李发明同志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根据工作需要和区委提名(洪组干〔201813号),区人民政府提议周东胜同志任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提议金龙同志任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提议李绪杰同志任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周东胜,男,196712月出生,汉族,湖北远安人,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府研究室主任。

该同志能够自觉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政治理论水平。在担任区政府研究室主任期间,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收集资料,掌握情况,较好地完成了《政府工作报告》、经济工作会议讲话等重要文稿起草任务。牵头政府办工作期间,能够克服工作杂、任务重等困难,围绕服务中心,加强协调,有力推动了大学之城、功能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对《政府工作报告》及十件实事确定的主要任务进行调度和通报,对人大、政协议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加强督办,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该同志为人正派,尊重领导,团结同事,组织纪律强,群众基础好。

金龙,男,19677月出生,汉族,湖北宜昌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党委书记、局长。

该同志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自2016年改任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以来,大胆创新,加强科技企业培育,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215家,高新技术产业指标实现年均增长12%以上,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76%。大力支持企业创建各类创新平台,累计建成94家国家、省、市级创新平台,助力22家科技企业成功登陆“新三板”。洪山区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区、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湖北省科技创新先进区等多项称号。该同志工作中能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为人诚恳,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李绪杰,男,19793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自20169月担任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局长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和政务服务创新。深化“三办”改革,坚持将群众企业办事极致体验作为自我评判的“准绳”,打造快节奏“马上办”、全流程“网上办”、高效率“一次办”,洪山的特色做法先后被央视《新闻直播间》、《湖北新闻联播》和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宣传报道,审批改革经验被省审改办在全省推广。主动服务全区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辖区高校、科研院所资源丰富优势,为区域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该同志工作中能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为人诚恳,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三、关于区人民法院提请任免议案有关情况的说明

洪山区人民法院王店中心人民法庭现已更名为洪山区人民法院南湖人民法庭。经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提议免去王俐同志洪山区人民法院王店中心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免去唐革新同志洪山区人民法院王店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院党组提议王永强同志任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提议王俐同志任洪山区人民法院南湖人民法庭庭长,提议唐革新同志任洪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永强,男,19739月出生,瑶族,湖南洞口人,民革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系副主任。

该同志勤于学习,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专业知识功底。自担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系副主任以来,始终以优秀教师的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全力帮助和指导学生。围绕《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专业领域展开深入调研,先后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商研究》、《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著作1部,主持或参与课题10余项。教学之外,积极参加各种法律实践活动,积累了一定的法律实务经验,能够较好地把握法律运行规律。20169月至20179月,在洪山区珞南街挂职任副主任。该同志学识渊博,品德高尚,廉洁自律,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王俐,女,19689月出生,汉族,湖北大冶人,中共党员,在职本科学历。现任洪山区人民法院王店中心人民法庭庭长。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自担任王店中心人民法庭庭长以来,不断转变工作观念,积极发挥法庭优势,灵活运用诉前调解,主动到辖区开展法治宣传、巡回办案,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工作中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在法庭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主动承担庭里的重大疑难案件。主持解决了一批辖区涉碧桂园公司的集团诉讼案件等“骨头案”。办案严格规范, 2015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605件,审结564件,案件结案率为93.2%,三年来无长期未结案件。该同志工作中能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为人诚恳,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唐革新,男,19746月出生,汉族,湖北孝感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人民法院王店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

该同志热爱审判工作,牢记法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要求,为民司法,依法办案。2015年担任王店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以来,始终将学习审判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审判工作能力放在首位,三年来共结案717件,结案率达96%。工作中善于创新,注重以案释法,调解化解纠纷330余起,占纠纷总量的46%,所撰写的《大学生提起数百起食品索赔之诉》一文被《中国审判》采用。积极协助庭长围绕全庭审判绩效目标任务,参与院内开展各类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该同志为人正派,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工作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组织纪律性强。

四、关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免议案有关情况的说明

因刘振全同志到龄退休,胡志同志调区监察委员会工作,经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提议免去刘振全、胡志两名同志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院党组提议徐清飞同志任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提议何起刚、李萍、秦雨三名同志任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提议缪陈晨、甘红、朱标三名同志任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徐清飞,男,19792月出生,汉族,山东五莲人,无党派人士,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该同志大局意识强,组织观念可靠,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近年来在《中国法学》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两部,主持和参与国家2011司法文明协同创新计划等国家级、省部级高水平研究项目数项,曾入选中央政法委与教育部“双千计划”。201510月至201610月挂职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处副处长, 20179月挂职任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在挂职期间勤勉敬业,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能够较好完成党组确定的分工任务。该同志能够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为人诚恳,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何起刚,男,19641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在职本科学历。现任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该同志政治素养好,业务能力突出。在担任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负责人期间,不断研究制定提高办案质量的措施和对策,结合办案实际,带头组织学习法律知识,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工作中大胆探索,做到能监督,善监督,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办案数量、质量、效率一直在全省基层检察院侦查监督系统中名列前茅。多次被评为市、区院先进工作者,连续被省、市检察院授予“审查批捕办案能手”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所带领的侦查监督科被湖北省检察院评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该同志为人正派,大局观强,能够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李萍,女,19691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在职本科学历。现任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

该同志对党忠诚、勤于学习、乐于奉献。自担任区人民检察院案管部负责人以来,一手抓执法办案,一手抓内部监督,所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和奖励举报人案件,都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工作中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和管理,努力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控申接待室于2017年荣获最高检“文明接待室”称号。本人也多次被评为武汉市检察院先进检察官等多项荣誉称号。该同志为人诚恳随和、胸怀宽阔,工作中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秦雨,女,197611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

该同志党性观念强、政治素质高。自担任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期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500余件,无一错案。始终把青少年维权和犯罪预防工作作为一项亮点来打造,所创办的洪山特色青少年维权模式“秦雨工作室”被市总工会命名为首批“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全国优秀“巾帼文明岗”、全国、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并获最高检“未检工作三十年突出贡献集体”等多项荣誉。本人也先后荣获湖北省“巾帼建功标兵”、市“五四”青年奖章、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该同志为人正派,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工作中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缪陈晨,女,19853月出生,回族,安徽淮南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养扎实。在任侦查监督部检察官期间,敢于担当,勇于创新,所办理的“阿某等人寻衅滋事案”被评为2017年武汉市检察机关十佳侦查监督精品案件,入选省检察院侦查监督案例选编;“王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被评为武汉市检察机关优秀排除非法证据案件。工作中勤于思考,综合调研能力强,2017年共结合实践撰写调研文章4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3篇,1篇文章获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高端论坛二等奖,1篇文章获湖北省法学会刑诉讼法年会“新苗奖”二等奖。该同志能够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为人诚恳,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甘红,女,19821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科员。

该同志党性观念强,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工作中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办理的案件无错案发生,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注重思想政治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积极参加网络视频培训和检察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该同志能够始终严守政治纪律,恪守职业操守,规范执法,文明办案。

朱标,男,198110月出生,汉族,湖南双峰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科员。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理论水平较高。工作认真负责,所办案件无错案,无缠访缠诉。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期间,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多次现场走访辖区所有湖泊,了解湖泊水质现状,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助力湖泊保护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在完成办案任务的同时,还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先后有多篇调研论文在省、市级刊物公开发表。该同志能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廉洁自律,待人真诚,与同事相处融洽。

按照《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对周东胜、王永强、王俐、唐革新、徐清飞、何起刚、李萍、秦雨、缪陈晨、甘红、朱标等十一名同志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分别为周东胜97分、王永强95分、王俐95分、唐革新96分、徐清飞96分、何起刚94分、李萍95分、秦雨93分、缪陈晨96分、甘红95分、朱标94分。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李发明、金龙、李绪杰等三名同志因在本届任职期间内参加过法律知识考试,故未要求其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以上职务任免,符合法律程序和任职资格条件,请予审议。


 

 

 

关于李发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

李发明同志任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李建华同志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请审议决定。

(提请任职干部基本情况附后)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8211

 


 

 

     

——2018213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周东胜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首先衷心地感谢组织对我的培养和信任。根据本次人大常委会议题安排,现在我向人大常委会作供职报告。

一、主要工作经历

我于196712月出生,湖北远安人,党校研究生学历,1988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洪山区司法局任局长助理、副局长,江夏区流芳街挂职任副主任,20115月至今任区政府办副主任、政府研究室主任。

30年的工作历程,使我深深感到,个人的每一次成长进步,都离不开组织的培养和同志们的帮助,离不开岗位的实践锻炼。工作和生活中,应该始终牢记党性修养是党员干部之魂,保持坚定的政治定力,面对诱惑不心动,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应该始终牢记勤奋敬业是立身之本,面对困难不退缩,面对问题不回避;应该始终牢记团结协作是干事创业之基,既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又要团结同志、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

二、提请任命后的工作打算

今天,我作为洪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拟任人选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也是对我的期望和重托,更对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如果本次会议能够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倍加珍惜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的信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和付出,驰而不息地做好各项工作,团结带领区政府办全体同志,努力做到:

一是加强学习,着力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学思悟践,拓展知识面,拓宽视野,吃透上情,弄清区情,立足“上传下达、参谋服务、综合协调”的职能,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思路,紧扣我区发展定位,提高谋划工作的科学性,主动为领导决策献计献策。

二是加强协调,着力搞好“三个服务”。我将充分发挥办公室综合、协调、服务、督查等职能,联系上下、协调左右,积极参与政务、管好事务、搞好服务,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请示汇报,搞好政府领导之间的协调,确保工作有序;及时上传下达,加强沟通联络,做好上下级之间的协调,确保政令畅通;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超前谋划部署,提出建设性意见,发挥助手参谋作用,为领导服务好;及时了解掌握各街乡和部门的工作实情,及时传达领导指示,及时转报部门工作难题,为街乡和部门服务好;热情接待群众,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为群众服务好。

三是加强实干,着力抓好“三项工作”。坚持精益求精办文,高质量、高标准起草撰写文字材料,发挥“以文辅政”的作用;坚持精简务实办会,会前抓筹备、会中抓服务、会后抓督办,以高质量的会务服务,促进工作落实;坚持勤俭高效办事,严守规矩但又不循规蹈矩,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推动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扎实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议案以及政府承诺的惠民实事。

四是加强修炼,着力带队伍树形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个人党性修养,充分发扬民主,服从大局、维护团结、信任同志,进一步提高办公室整体工作效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各项纪律和制度,摆正位置,提高效率,到位不越位、执行不走调、落实不跑偏。全力整治新衙门作风,以实际行动做好表率、带好队伍、推动工作,树立严谨、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三、我对提请任命的态度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无论这次审议表决是否通过我的任职,我都会正视自己的差距与不足,虚心接受审议意见,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如果能够表决通过,我将以此为新的起点,谦虚谨慎,发奋工作,恪尽职守,不辱使命。

谢谢大家!


 

 

     

——2018213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首先,衷心地感谢组织对我的培养和信任。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有关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在我向人大常委会作供职报告,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经历和工作情况

我于19677月出生,19877月参加工作。经组织安排,先后任洪山中学教务处主任、洪山高级中学副校长、洪山高级中学党总支书记,20087月任洪山高级中学校长党委副书记,20097月任洪山高级中学校长、党委副书记,区教育局副局长(兼)、党委委员,20118月任区科学技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20157月任区科学技术局党委书记、局长,20169月任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党委书记、局长。下面我将2017年履职尽责情况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

(一)坚持勤政廉政,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自身建设。

带头执行中央、省、市、区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注意生活小节,正确对待利益得失;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确保队伍不出事、干成事;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团结和带领全局同志,较好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指标、任务。连续6年以第一成绩获湖北省科技创新先进区,2017年科经局又荣获全国科技系统管理先进单位,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状。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需要,我注重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用心体会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与更新,时刻把握科技经济领域国际国内发展趋势。三是注重调查研究,深入215家高新技术企业、30余所大专院校、31个大学生创业特区,全面掌握企业现状、细致查找困难瓶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为推进科技创新和全面深化改革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加强创新主体培育,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一是加强科技企业培育。2017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65家,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0家,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215家,位居全市中心城区第一。二是加强高新技术产业指标调度。2017年高新技术产业完成总产值272亿元,同比增长12%。销售收入过亿的高新技术企业有21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76%,初步成为洪山的主导产业。三是支持企业创建各类创新平台。依托知名优势企业,与武汉邮科院合作打造烽火创新谷,与融创和联想联手打造联想星空智慧谷,与中电光谷联合合作建设武汉创意天地。2017年新增国家、省、市级创新平台29家,全区累计建成94家国家、省、市级创新平台;新增众创空间5家,众创空间累计达23个(其中国家级5个),新增国家级孵化器1家,科技孵化器达22家(其中国家级4个),建成大学生创业专区31家。四是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制定出台支持专利发明、扶持专利产业化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的实施细则,全年专利申请累计11072件,其中发明专利6451件,专利授权累计6095件,其中发明专利3065件,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均位居全市前列。

(三)深化区校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一是实施区校全面战略合作,在产学研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2017年区校合作项目共计76项,其中近20项产学研类项目在按计划稳步实施。二是建设校企产学研基地,引导辖区40多家科技型企业与武大、华科大等十多所高校联手,共建成52个产学研基地。三是开展技术转移服务示范,培育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3家: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6家;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4家。培育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成效位居全市前列。

(四)加强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推科技产业发展。

一是建立科技金融平台。筹建洪山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亿。二是推动组建产业基金。设立引导基金管理公司,积极推进“洪山区VR产业基金”项目等基金项目设立。三是健全科技金融服务工作机制。建立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加强与财政、城投、金融等部门联动,积极向省内外风投、创投等创业投资机构推介辖区成长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全区已有22家科技企业成功登陆“新三板”,武汉精测电子公司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并在今年荣登福布斯“中国上市公司潜力企业榜”百强榜单。四是加大科研资金投入力度,制定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年初颁布《洪山区关于支持引进和发展重点产业企业的意见(试行)》及有关实施细则,编印《支持创新创业政策汇编》,2016年科技研发资金1.28亿元,2017年科技研发资金1.42亿元,2018年科技研发资金1.5亿元。

二、提请任命后的工作和打算

今天,我作为洪山区发改委主任拟任人选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也是对我的考验。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经济体制改革、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规划和重点产业布局等。发改委的职责使我深感责任重大,不敢有丝毫懈怠。下步工作中,我将按照“把握全局,科学规划,综合协调,做好服务”的思路,抢抓机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努力使发改委成为区委、区政府的得力参谋和助手。主要工作思路是:

(一)抓好“十三五”规划的落实。认真分析国内外及全区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特别是抓好“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落实,着力提升洪山在省、市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推动洪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到“十三五”末,确立洪山在全市中心城区经济发展中的领先地位。

(二)推进大学之城建设。继续完善“大学之城”总体规划,建立“大学之城”建设的近中长期项目库,认真抓好环大学经济带和区校合作项目的建设,推动洪山建设成为全球知名、国内一流的求学之地、治学之都、众创之城和校城融合模范之区。落实“大武汉•南大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三)优化升级经济结构。充分发挥科教优势,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辖区与大学之间的产学研、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文化与人才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型产业。要突出抓好总部经济工作,要加强洪山楼宇现状分析,搞好目前全区楼宇经济的调查摸底,加强对楼宇经济的服务,加强楼宇的招商引资工作。

(四)落实重大项目建设。抓好投资体制改革,积极策划、落实重大项目,全力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主动服务企业、服务项目,为经济发展打好基础、增强后劲。

(五)密切关注民生。认真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推进绿色发展。抓好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工作,查处各种价格违法和乱收费行为。做好粮食流动管理,确保粮食安全。

为做好上述工作,我将努力做到:

1、抓班子、管队伍。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建好组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领干部职工自警自醒自律,廉洁从政。

2、抓发展、促改革。突出重点,集中精力,集中资源,切实抓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围绕改革创新深化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坚持依法行政。

3、抓学习、严要求。紧跟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学习经济发展的新政策、新知识。增强公仆意识,坚持勤政廉政,始终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不越底线、不触红线、自律自重,以良好的形象和人格力量做人做事。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各项决定、决议,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

三、我对区人大常委会表决任职的态度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对拟任职务的几点粗浅想法。如果本次会议能通过我的任职,我将尽快把这种信任转化为工作动力,真抓实干,克难攻坚,扎实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顺利完成。

我被提名为区发改委主任人选,是党组织对我的信任,是区人大常委会对我的选择,我将严肃认真地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挑选。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相信,无论我的任职是否通过,我都会谦虚谨慎,刻苦学习,加倍工作。请大家在今后的实践中检验我、帮助我。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2018213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李绪杰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人事任免有关规定和会议安排,我谨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供职报告,请予审议。

一、主要经历和工作情况

我于19793月出生,20028月参加工作。20016月从中南民族学院毕业,在深圳创维集团工作一年。20028月经公务员招考到共青团洪山区委工作,历任科员、副部长、部长、党组成员和副书记、书记职务,20129月任天兴乡党委副书记、乡长,20169月任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下面,我就近年来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一是破解“办证难”,推行窗口联办。解决不动产排队长、取号难、流程繁问题,排队叫号由4次减少为1次,办理时限由1天缩短为1小时。二是破解“收费多”,推行免费服务。积极推行申报材料免费复印和执照证书免费送达服务,变群众自费为政府买单,服务群众扩容升级。三是破解“请假难”,推行错时受理。推行工作日提前发号、专窗受理和延时服务,并在周六提供房产交易、不动产办证、商事登记等业务的咨询和受理服务。四是破解“停车难”,优化服务环境。积极协调周边单位和校园停车场对办事群众开放,研究制定立体停车库建设方案,已被纳入区政府2018年“十件实事”。

(二)坚持“刀口向内”,深入推进“三办”改革

一是着眼提速增效,打造快节奏“马上办”。联手武汉大学开展“标准化+政务”课题研究,编制办事指南273套,“三办”事项清单428项。推行分级授权审批,提升办事效率,1日内可快速办结的行政许可事项达90%。在街乡、银行和园区设立审批服务“微中心”,让居民在“家门口”就能办成事。二是注重方式创新,打造全流程“网上办”。推行网页版、手机APP、微信服务号和自助终端“四位一体”网上申报预审服务,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上网,网上受理量达到56.8%。开发人脸识别系统和电子证照库,率先实现全程“网上办”,并颁发了全市首张附有二维码的电子版经营许可证。建立远程视频勘验平台,勘验效率提升近5倍。三是优化内部流程,打造高效率“一次办”。将27个专业窗口合并为5类综合窗口,制定《行政许可受理负面清单》,实行“受理窗口不说No”等制度打造全省首家审批服务动漫形象“菜薹妹”,制作“一次办”视频版办事指南,办理时限平均缩短8个工作日

(三)坚持服务中心,凝神聚力推动发展

一是服务招商引资。推行专窗受理、业务指导等服务,积极邀请青年企业家走进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帮办代办进园区活动。2017年新增市场主体20233户,引入资金30亿元。二是服务招才引资。第一时间开辟大学生服务专窗,实现大学生留汉一站办理。全市率先将大学生留汉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为大学生创业就业提供更多便利。一年来,累计办理大学生落户27677件、创业培训12814人次、见习岗位录用280人。三是服务重点项目。研究制定《关于实施洪山区重点工业项目报建容缺预审的试行意见》,优质服务地铁建设、杨春湖高铁商务区建设等重点工程,在办理建筑施工、夜间施工、垃圾处置、占道挖掘等方面容缺审批100余件,减免行政事业型收费约2664万元。四是服务财源建设。在办理企业投资、基本建设、经营许可等审批时,核查申请人(企业)的纳税情况,及时报送企业注册、施工许可等审批信息。为重点纳税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优质服务,帮助其在属地纳税,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今后的工作打算

本次会议对我的审议,既是组织的信任,也是对我的考验。如果能够通过,我一定履职尽责,不辱使命,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夯实科技发展优势,补齐科技发展短板,增强统筹创新资源力度,着力在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发展科技服务业、营造创业发展环境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是突出业务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认真研究科技经济管理工作的规律,学习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深入一线调研研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尽快实现角色转变。

二是突出实绩导向,优化服务环境。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在新岗位上,我将团结和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以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为主题,以“大学之城”和武汉创新驱动的核心动力区建设为目标,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着力以体制创新推动科技创新,着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构建开放协同的创新发展体系,优化重大科技创新布局,推动科技创新质量实现大跨越,为实现洪山“三个升级版”奠定坚实的科技基础。

三是突出廉政建设,严格廉洁自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夯实责任链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廉洁自律,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

三、对提请任命的态度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这次审议和决定是依照法律规定的重要程序,神圣而庄重。在这里,我郑重承诺:无论当选与否、得票多少,我都正确面对,并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以“始终走在前列”为目标竭力做好本职工作。

以上供职报告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2018213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王永强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非常感谢洪山区人大常委会,让我能有这次宝贵的机会接受人民和权力机关的挑选和检验。

一、个人情况简介

(一)学习情况

自本科以来,本人的学习一直围绕法学展开。19949月至19987月,本人就读于中南民族学院,专业为法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029月至20057月,本人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攻取硕士研究生学位,专业为经济法学;20059月至20097月,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攻取博士研究生学位,专业为法经济学。本人喜爱学习,相信知识改变命运。在法学学习的同时,本人也曾经大量阅读管理学、经济学的相关书籍,拥有比较充实的知识结构和知识储备。

(二)工作情况

本人工作情况相对比较简单。1998年本科毕业以后,在扬州职业大学担任教师。扬州职业大学期间的工作,对我的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完成了从学生到教师的身份转换,深刻地了解到作为一个优秀教师应该具备的个人品性:爱学生、懂教育、学识渊博、品德高尚。为了进一步完善自己,缩短自己与优秀教师之间的差距,本人决定继续学习,攻读硕士、博士学位。20067月,即攻读博士学位的第一年,有幸加入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再次成为了一名教师,并在此岗位上工作至今,从助教、讲师,到现在的副教授。本人热爱教育工作,喜欢跟同学们在一起,尽一切可能去帮助和指导学生,受到同事和学生的普遍好评。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本人也积极参加各种法律实践活动,积累了一定的法律实务经验,能够较好地把握法律的运行规律。

20169月至20179月,受统战部指派,本人在洪山区珞南街挂职一年,职位为副主任。挂职的一年,让我对我国的基层社会治理和基层政权的运行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

(三)科研情况

作为一名高校教师,本人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先后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商研究》、《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出版著作一部,主持或参与课题十余项。本人的研究主要围绕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展开,在研究中获得了对这些法律较为深刻的理解与领悟。

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本人的承诺

本人出身农村山区,父亲是小学教师,母亲务农。四十多年来,虽然谈不上成就,但是也安居乐业,有机会有能力为社会尽一己之能出一己之力,不胜感激。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尤其是当前处于社会矛盾高发时期,法院的工作尤其重要和艰难。对于拟供职的职位,我既感到使命光荣,也深知责任重大。

如果区人大常委会能够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学习党的精神,做合格的法院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求自己,做一个具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法院领导,为全区法治建设和法院改革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与力量。坚决维护和贯彻2018年宪法的重要修改。

2、忠实履行法院工作职责,尽心尽力。协助院长和院党组,狠抓执法办案的质量与效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保障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3、遵守法院工作纪律,清正廉洁。作为挂职干部,本人将充分做好原单位与挂职单位工作上的协调,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挂职单位,严格遵守法院工作的各种纪律要求,尤其是保证清正廉洁,自觉维护法律和人民法院的权威形象。

如果本次会议不能通过对我的提请任命,说明我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我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改正不足,继续勤奋工作,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总之,有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有人大的监督,有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和支持,我坚信一定能够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和任务,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

谢谢大家!


 

 

     

——2018213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徐清飞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非常感谢洪山区人大常委会给我这次珍贵的机会,让我在这里接受人民和权力机关的挑选。

我首先向各位领导报告我的学习和工作情况。我生于19792月,2008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理论博士学位,其间,于2003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089月起在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被评聘为讲师、副教授。201612月被华中科技大学作为人才引进,20174月成为无党派人士。我的专业方向为宪法行政法,主要从事宪法学与法律方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已在《中国法学》等法学类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并有多篇论文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报全文转载,出版学术专著两部,主持和参与国家2011计划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10余项。在地方法律治理、社会正义基本理论等方面的研究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力。

我深知: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学科。在理论研究之余,我也积极参与到法律实践过程中来。2015年入选中央政法委与教育部“双千计划”,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挂职担任刑事申诉处副处长,积极参与广东刑事申诉检察制度改革,主要负责对广东省刑事申诉案件的初步审查,通过发挥自己的专业理论水平,提升了广东刑事申诉业务的质量,使得广东刑事申诉业务水平继续保持在全国领先水平。

来到华中科技大学工作后不久,我又受市委统战部委派,在20179月挂职担任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面对全新的环境,我除了积极完成自己分管业务外,还在不断探索如何在法治化轨道上积极加快基层行政审批改革,并已形成文字,拟将公开发表,力求以点带面,离岗不离职,持续推动洪山行政审批改革的步伐与质量。

感谢组织和人民的信任,让我到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来继续接受锻炼与考察。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定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对于拟供职的职位,我既感到使命光荣,也深知责任重大。我虽然对法学理论有一定的研究,也有过一定的实践经验,但是情况不同、形势不同,新的岗位对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待,必须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才能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期望与重托。

如果区人大常委会能够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切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九大精神,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做人做事的基本要求,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自己,切实增强自己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树立人民检察官的清风正气,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检察官,为全区法治建设和检察院改革发展建功立业。

2、忠实履行检察院工作职责,努力做到公平正义。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通过“三新三力”学习推进本职工作,为全区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既要依法惩治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又要积极推动环境等公益诉讼;还要积极履行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责,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通过检察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3、积极配合检察长做好各项工作,共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高效司法。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部署下,积极配合检察长做好各项工作,共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通过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推进检察制度和检察机制改革,以改革为抓手,以创新为途径,努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4、不断思考如何做好转隶后检察工作,努力提升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把搞好班子团结作为抓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保证,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不断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合力。通过自身理论水平,引导检察干警反思转隶后检察工作,不断增强检察工作信心。通过自身素质提升,共同提升新时期检察院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能力与水平。

5、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认真接受批评和建议。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公正独立行使检察权的重要保障。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观念,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决议,及时主动报告重要工作和办案质量情况,配合人大常委会采取质询、专题询问等方式对检察院工作进行监督。认真办理、及时回告人大督办事项,采取代表开放日等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络和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今天的人事任免是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对我的选择和检验,我真诚接受并坚决服从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决定。我深知自己的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与拟任职务还有一定的差距,以往的工作中还存在缺点和不足,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改进、完善提高。如果本次常委会通过了对我的任命,我一定把信任化为动力,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拼搏的精神,认真履责,以新的工作业绩,回报组织的信任、人民的重托和各位领导的期望!

谢谢大家。


 

 

关于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和

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方案的汇报

——2018213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东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共确定2件议案和86件代表建议(含4件重点建议)交由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区“两会”刚结束,林文书区长就于201814日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了区政府督查室关于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初步安排的汇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办理责任;29日,林区长再次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了1号议案、2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汇报,对办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调度,明确要求各办理单位勇于担责,主动协调,并对办理工作方案进行细化整合,进一步明确办理工作目标,强化工作重点。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成立了林文书区长亲自挂帅的1号、2号议案办理工作两个领导小组,同时,2个议案、4个重点建议分别明确了相关分管区长为责任领导。在每件议案、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制定过程中,区政府分管领导均做到亲自参与,反复研究、部署、调度,积极参与每场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取得很好的效果。区政府督查室全程强化指导、协调办理工作方案制定,提高了办理工作方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规范化水平;各主办单位主动作为、勇于担责,紧扣原案要求,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各办理单位通力配合,密切沟通;同时,区人大领导及区人大代工委等相关工委及各专业委员会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给予大力指导和支持,使今年议案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全年办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为做好2018年全区议提案办理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制发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同时,区政府督查室紧扣代表建议主旨,根据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并征求各单位意见,已将其它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交由48个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明确了办理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完成时间和具体要求。

按照本次会议要求,现重点将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重点建议的具体办理工作方案汇报如下:

一、1号议案《关于继续加快洪山区路网建设,形成环状放射路网,增强城市功能的议案》

原案要求:1加大与市级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加快南湖片区出口道路的建设,如杨泗港快速通道、建安街、丁字桥南路、李纸路等道路建设(完成区级承担的征拆任务以保障工程顺利完工并通车);22019年军运会为契机,高水平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完成黄家湖大道、青菱河北路、青菱河南路、烽胜路等一批军运会配套项目,同步开展景观绿化提升、青菱河整治、高压入地改造等建设;3针对建设过程中征拆老大难问题,要举全区之力,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工作。要创新机制,形成区领导挂帅,部门及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担纲的工作体系。同时,城管及街道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杜绝违法建设;4积极加大与东湖高新区的协调沟通力度,找准政府统领全局的角色定位,不要遗忘插花街区(关山街)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民生工作,改造完善背街小巷污水、雨水排放系统,完成“田”“井”型微循环道路,打通背街小巷与民族大道关山大道的交通联系;5要未雨绸缪,规划设计先行,做好项目前期库的储备工作,加快推进道路建设前期工作;六是围绕地铁站点、交通骨干路网,同步配套建设一批次支路,形成通达的地铁、快速主干路网、次支路网综合路网体系。如文祥街、武梁路、青菱路、白沙五路、张家湾路等。

办理方案:

(一)积极完成市级项目配套征地拆迁工作,保障并促进市级在建项目的早日竣工。积极跟进配合两湖隧道的项目开工,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1、针对南湖片对外出行道路建设缓慢,加强征地拆迁工作,加快南湖出口道路建设,促进项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主动加强与市城建委、市城投公司、地铁集团等市级平台部门的联系,建立工程建设与征地拆迁一体化协调机制,树立洪山是最大受益者观念,今年要凝心聚力,拼搏赶超,举全区之力,加快推进地铁7号线、纸坊线、8号线二期、三期、地铁2号南延线、11号线东段二期、12号线一期,丁字桥南路、李纸路、建安街、武梁路(穿铁路段)、雅安街-文荟街排水箱涵工程(含道路工程)、杨泗港快速通道等市级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进展,保障工程按期竣工。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洪山街、狮子山街、珞南街、张家湾街、关山街

协办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区城乡统筹局、区城管委、洪山交通大队

2、针对白沙洲片区骨干路网单一,加强征地拆迁工作,加快本区域基本骨干路网的建设,促进项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加快推进地铁5号线的辖区征地拆迁工作,完成武金堤路(三环线—江国路)、夹套河路(滨河路—白沙二路)、烽火路(八坦路—滨河路)、黄家湖大道跨三环通道(滨河路—洪山江夏交界处)、杨泗港长江大桥、杨泗港快速通道(青菱段)等市级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保障工程按期竣工。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张家湾街、洪山街、和平街

协办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区城乡统筹局、区城管委、洪山交通大队

3、针对建设过程中征拆老大难问题,创新机制,形成区领导挂帅,部门及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担纲的工作体系。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城乡统筹局、区城管委、洪山国土规划分局、各相关街道

4、加大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积极跟进配合两湖隧道项目开工以及南湖大道项目的开工,促进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各相关街道

协办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区城乡统筹局、区城管委、洪山交通大队

(二)以2019年军运会为契机,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军运会配套工程。

5、按照军运会配套项目的建设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建设青菱河北路、青菱河南路、烽胜路等道路工程,确保2019年世界军人运动会开幕前整体竣工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建投公司、张家湾街、青菱街、洪山街

协办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区城乡统筹局、区城管委、洪山交通大队

6、配合市城投公司开展黄家湖大道与三环线交汇节点区域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项目内容包括青菱河河道整治、两岸景观绿化提升以及高压入地改造工作),完成辖区征地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张家湾街、青菱街、洪山街

协办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区城乡统筹局、区城管委、区水务局、区园林局

(三)围绕洪山区重点骨干路网以及地铁线网,加大区级项目建设力度,建设建成一批区级配套道路。

7、进一步加强南湖地区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南湖路(2段)、武梁路(跨巡司河段)、文祥街、机场二路等次干道的征地拆迁和道路建设主体工作,保障各项目按期于2019年上半年竣工。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建投公司、洪山街、狮子山街、卓刀泉街

协办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区城乡统筹局、区城管委、洪山交通大队

8、继续加强白沙洲片区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搭建完成该区域的骨架路网。完成夹套河路(白沙二路—菁英城公共通道—江盛路)、青菱路(江楚大街—滨河街)、武梁路(青菱东路—青菱中路)、张家湾路、白沙四路(武金堤路—白沙洲大道)、白沙五路等重要次干道的征地拆迁和道路建设主体工作,保障各项目按期完工(夹套河路(中段)、武梁路、张家湾路、白沙四路、白沙五路2018年完工,夹套河路(北段)、青菱路2019年上半年完工)。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建投公司、张家湾街

协办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区城乡统筹局、区城管委、洪山交通大队

9、继续加强和平片区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铁机路(2段)、青扬路、信和路、和平港路的征地拆迁和道路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建投公司、和平街、梨园街

协办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区城乡统筹局、区城管委、洪山交通大队

(四)积极加强与高新区的协调沟通力度,做好关山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改造完善背街小巷污水、雨水排放系统,完善“田”“井”型微循环道路,打通断头路与民族大道关山大道的交通联系

10、积极与关山街对接,将关山片区的社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作纳入到2018年水务建设计划之中(社区雨污分流)。

责任单位:水务局

协办单位:关山街

11积极与关山街对接,将关山片区的社区道路改造工作纳入到2018年的道路建设计划之中(社区道路);并根据前期对接情况,开展南望山路、梳子桥路、纺织路等规划道路的前期研究工作。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协办单位:关山街、区城乡统筹局

(五)未雨绸缪、提前规划酝酿一批前期项目,加快完成一批前期项目,为洪山路网下步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建投公司

二、区人大2号议案《加快杨春湖高铁商务区的建设,打造武汉门户洪山窗口的议案》

原案要求:1、加快完成商务区规划和功能定位。2、加快还建房建设及拆迁工作进程。3、建立产业用地管控机制。4、推进滚动开发建设。5、加快基础设施建设。6、迅速启动高端教育、医疗项目建设。7、积极服务启动区项目开发主体及施工单位。

办理方案:

(一)加快完成商务区规划和功能定位,为商务区的开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1、配合市规划院,修改完善商务区城市总体规划并通过市政府审批。

责任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

协办单位:区商务区指挥部

完成时限:20183

2、配合市规划院,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并通过市规委会审批。

责任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

协办单位:区商务区指挥部

完成时限:20186

3、配合市规划院,完成交通市政、综合管廊、地下空间等专项规划编制。

责任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

协办单位:区商务区指挥部

完成时限:201812

(二)加快推进还建项目建设,保障失地村民的长久生计。

4、完成东方红村1号还建地块项目立项备案。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完成时限:20183

5、完成厂前村56号、东方红村1号地块规划报建手续,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区行政审批局

协办单位: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3

6、配合市土地储备中心,完成东方红村5号地块渣土清运、高压线迁改及厂前村210号地块高压线迁改工作。

责任单位:和平街

协办单位:区商务区指挥部

完成时限:201812

7、完成厂前村210789号五个地块及东方红村59号两个地块项目立项备案。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完成时限:20188

8、完成厂前村210789号五个地块及东方红村59号两个地块规划报建手续,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区行政审批局

协办单位: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12

(三)加大协调力度,强化调度,促使商务区二期拆迁工作尽早完成。

9、完成东方红村、厂前村各还建地块房屋拆迁。

责任单位: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5

10、完成武钢体育中心二期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5

11、完成武汉铁路局宿舍A地块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12

12、完成商务区二期其它区域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12

13、完成自建村社区房屋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12

(四)加强产业用地管控,积极开展产业用地项目策划包装及招商引资工作,保障村集体经济良性发展。

14、完成东方红、白马洲、厂前、北洋桥村及四渔场产业用地“一书一证”办理工作。

责任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

协办单位: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6

15、完成和平、武丰、东方红村等“六村一场”产业用地产业定位工作。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办单位:和平街、区商务区指挥部

完成时限:20186

16、严格按照区“三资”监管规定,加强产业用地管控,保障村集体经济良性发展。

责任单位: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12

17、开展和平、武丰、东方红村等“六村一场”产业用地项目策划包装及招商引资工作。

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和平街、区商务区指挥部

完成时限:201812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实施土地招拍挂,推进商务区滚动开发建设。

18、加快推进核心区土地招拍挂工作,引进国内外顶尖企业,实施滚动开发建设。

责任单位:区商务区指挥部

协办单位:区国土规划分局、区商务和旅游局、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12

19、针对商务区主导产业,制定配套扶持政策,促进产业集聚。

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区商务区指挥部

完成时限:201810

(六)加快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启动高端教育、医疗项目建设。

20、配合市环投集团,完成北洋桥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北洋桥公园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协办单位: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8

21、配合市土地储备中心,开工建设高压线迁改工程,并优先完成启动区及还建用地范围迁改。

责任单位:和平街

协办单位:区商务区指挥部

完成时限:20186月开工,201812月完成启动区及还建用地高压线迁改

22、配合市土地储备中心,开工建设礼和路综合管廊工程。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协办单位: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6

23、配合市土地储备中心,开工建设沙湖港北路等8条道路。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协办单位: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12

24、完成一所学校的规划方案编制及选址定点工作。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协办单位:区国土规划分局

完成时限:201812

25、完成一所三甲医院的规划方案编制及选址定点工作。

责任单位:区卫计委

协办单位:区国土规划分局

完成时限:201812

(七)积极服务启动区项目建设,促进项目早投产、早见效。

26、前海人寿B地块项目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区商务区指挥部

协办单位:区国土规划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建管站、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6

27C地块金茂府项目C3地块建筑全部完成主体结构施工,C1C2C4地块建筑全部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区商务区指挥部

协办单位:区国土规划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建管站、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12

28、华侨城A地块项目完成规划报建手续,先期进行动能港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区商务区指挥部

协办单位:区国土规划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建管站、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12

29、配合市土地储备中心,明确启动区地下环路建设主体,完成施工设计,适时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协办单位:区商务区指挥部

完成时限:201812

三、区人大重点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1号重点建议《关于进一步提高洪山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建设畅通洪山的建议》

原案要求:1、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提高对城市路网管理重要性的认识。2、完善交通管理的技术性手段,形成科学高效的管理效果。3、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管理,积极为群众的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4、道路管理应更多考虑非机动车、行人、车辆停放等方面问题。5、加大与市级公交系统的沟通协调联系力度,优先发展城市公交。6、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树立交通安全法制观念,增强交通公德意识等。

办理方案:

(一)建设先行,打通规划路,畅通道路微循环。

1、市、区共同努力,在今年内尽快打通南湖地区规划道路。

加快打通丁字桥南路(南湖大道雄楚大道)、文祥街(丁字桥南路书城路)、建安街(丁字桥南路白沙洲大道)、平安路(雄楚大道南湖大道)等,增加道路资源,打通“毛细血管”,从根本上解决“车多路少”的供需矛盾,增加道路交通组织优化调整空间。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协办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区城管委、洪山街、狮子山街、张家湾

2、对青化立交、红庙立交、青菱立交过窄匝道进行拓宽,延长车辆渐变带。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3、封闭欢乐大道沙湖果批开口。

责任单位:洪山交通大队

协办单位:和平街

(二)严谨论证,加强调研,优化交通组织。

立足现状道路资源,一是打造单向循环交通。充分利用新建成柳园路,配合书城路、岭南路形成单向循环,初步设想为,将柳园路设置为由南向北单行线,岭南路形成由东向西单行线,减少书城路交通压力,重新调整雄楚大道石牌岭路口交通组织模式,增加南湖地区出行出口。二是强化管制措施,合理引导车流,消除一批路段结点。合理调整南湖书城路、文馨街、文治街、文昌路、丁字桥南路沿线多余护栏开口,取消一部分过密、重复设置的人行横道线,增设马蹄装,减少车辆掉头交织及行人横穿影响,提高通行效率。三是解决一批重点拥堵路口路段。对辖区南湖大道珞狮路口、欢乐大道杨园南路路口、丁字桥南路瑞安街路口等拥堵路口进行交通组织优化调整,缓解拥堵;重新优化设计珞狮南路南湖大道路口交通组织模式,拟对该路口采取南北双向“禁左”,加快该路口作为进出城转换枢纽的运转效率;将柳园路、岭南路进行配套,形成单向交通模式,提高通行效率,加快南湖地区通行;合理调整南湖书城路、文馨街、文治街、文昌路、丁字桥南路沿线多余护栏开口,取消一部分过密、重复设置的人行横道线,增设马蹄装,减少车辆掉头交织及行人横穿影响,提高通行效率。四是进一步优化地铁8号线施工路段交通疏解。协调施工单位拆除珞狮路辅道东侧变电机柜,扫清道路梗阻;在群光东路增设人行过街天桥,减少行人过街横堵直影响,加快群光东路分流放行。

责任单位:洪山交通大队

协办单位:区建设局(建管站)、区城管委、区园林局

(三)加大投入,运用科技,提高管理水平。

建议区政府投入专项资金,加大电子设施、智能交通建设力度。一是加强数据采集研判。在辖区重要主次干道、快速路增设电子交通设施,增设流量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测系统,铺设感应线圈,掌握第一手交通数据,通过对车流量、车速、延误指数等指标综合研判,评估拥堵等级,为交通组织优化调整及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二是提高科技管理手段水平。在二环线、珞狮路高架、雄楚高架、白沙洲高架、欢乐高架等快速路增设匝道控制系统及视频诱导系统,搭建洪山区智能交通管理平台,整合道路交通资源采集,数据分析、对外发布、远端诱导功能,增加主干道路拥堵时道路管理抓手。三是进一步加大智能信号灯建设力度。新建一批信号灯地磁感应设备,确保南湖地区所有信号灯感应线圈正常,充分发挥智能信号灯感应控制优势。在此基础上,针对辖区不同季节、每日不同时段、路段交通流特点,点、面结合,精细化调整信号灯固定配时方案,充分发挥信号灯在道路交通管理中诱导、引导作用,确保信号灯放行合理。针对书城路、李纸路、文馨街、文治街等路口,尝试采取设置信号灯绿波带,提高通行效率。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开展大、中、小学及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结合“万民警察进社区”活动组织在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在辖区主要路口如街道口、尤李村、壕沟路口进行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安全宣传;以车管分所为宣传阵地宣传车驾管相关业务知识;依托各类新媒体、广播、报纸发布辖区重大交通警情和重大交通组织更改信息。

责任单位:洪山交通大队

(四)优化勤务,重拳整治,严管路途秩序。

结合电子设施建设全覆盖,打造南湖智能勤务示范区,进一步加强南湖地区交通疏导和秩序整治,做到四个突出:一是突出早晚高峰重点路段违停整治。报请市交管局将文治街、文馨街、书城路、丁字桥南路作为严管路段,进一步加强早晚高峰进出南湖干道的贴单和驱赶,实施主干道高频率,无死角管理模式,确保进出干道通行正常;充分利用辖区现有的视频抓拍设备,形成南湖地区无死角监控,形成交通秩序严管氛围。二是突出重点时段警力投放。在早晚高峰时期(7:00-9:00,17:00-19:00)时间段,重点将警力部署向珞狮路、书城路、文馨街等主干道关键结点地区倾斜,加强路口值守和疏导;三是突出快反响应。充分利用好汉警快骑、警保联动、中道救援力量,第一时间对道路内坏车、事故进行处置,尽快恢复路面通行。此外,针对大型节假日、恶劣天气等特殊敏感时段,进一步细化处置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及时响应处置突发情况。四是突出巡逻管控处罚。针对部分驾驶员报有侥幸心理违章掉头,强闯禁令标识、驾车逆行等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要加大巡逻发现力度,净化交通秩序。

责任单位:洪山交通大队

(五)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共谋交通环境。

1、建设一批立体过街设施建设。针对书城路文荟街、书城路南湖大道路口、南湖大道野芷湖西路路口、丁字桥南路沃尔玛路口等行人过街需求突出、影响机动车通行的路口,协调市城建委增设人行过街天桥,缓解行人横堵直影响。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2、协调市公交办,将部分占道停靠的公交车站点进行迁移结合武汉市2018年市政府1号文精神,贯彻落实加快公交场站建设、加快港湾式公交站点建设理念,特别在书城路、文馨街沿线,由区园林、城管部门对部分花坛等进行改造,建设公交车停车港湾。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交通局)

协办单位:区园林局、洪山交通大队

3、强化联勤联动整治。由城管部门牵头,对丁字桥南路沃尔玛路口、岭南路修车一条街占道经营以及共享单车占道影响道路通行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还路于民。

责任单位:洪山街

协办单位:区城管委

4、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进一步协调区建设局,在文馨街、文昌路、武珞路等中小学集中路段建设社会公共停车场,土地紧张时可考虑建设立体停车场,减小早晚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造堵。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协办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狮子山街、珞南街

2号重点建议《关于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打造天兴洲开发通道、生命通道的建议》

原案要求:1、将天兴乡天兴村六组北垸700米长的疏散转移通道硬化;2、将天兴洲大桥上下桥匝道口300米长的连通道硬化。

工作方案:

(一)调查研究拟建通道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科学合理规划设计好通道工程。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天兴乡

(二)扎实做好天兴洲防汛设施配套工程,确保2019年汛期受益。

1将天兴洲防汛设施配套工程纳入2018年度区级城建计划,结合天兴生态绿洲总体规划科学合理的设计好天兴洲防汛设施配套工程,力争2018年汛前完成前期工作及招投,汛后待长江水位回落至施工水位时,立即开工建设,确保2019年汛前完工。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发改委、天兴乡

2做好工程等项目红线内的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天兴乡

3做好2018年防汛工作,确保2018年天兴洲安全度汛。

责任单位:天兴乡

(三)完善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和天兴乡防汛疏散转移预案。

进一步完善防汛排渍工作应急预案,细化不同等级降雨情况下人力、物力的调度及安排;及时向区域内的相关部门、单位发布强降雨预警信息及灾情信息;同时,天兴乡制定本乡防汛应急工作预案和防汛疏散转移预案。区财政局将防汛及天兴乡疏散转移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做好资金保障。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天兴乡

3号重点建议《关于加快规划卓刀泉六合村拆迁后建设奥林匹克公园的建议》

原案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由洪山区相关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前期的协调和后期的监管。由武汉体育学院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2、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多渠道增加投入。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机制,配套相关政策,通过加大资金、人员、技术等投入对项目支持。3、逐步建设。4、协调统筹推进,在工作协调小组的指导下,武汉体育学院(或有关部门)要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协调小组将定期督促工作落实并予以通报。

办理方案:

120182月底前,完成拆迁地块规划属性和现状调查。

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协办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卓刀泉街办事处

2201811月底前完成该地块的拆迁地移交工作。

责任单位:卓刀泉街办事处

3、将该拆迁地块绿化建设,列入洪山区2018年城建计划,启动绿化方案初设。

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4201812月底前,广泛征求武汉体育学院、卓刀泉寺等附近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形成整体规划方案,呈报上级部门。

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协办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局、区文体局、卓刀泉街办事处

4号重点建议《关于洪山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的建议》

原案要求:1、应该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合理配置资源,全面落实居家养老服务有关政策,构建和完善“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2、大力引入社会组织和专业志愿者为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建设提供资金和服务。特别是对大学、科研院所和大企业等有条件、有能力的单位,洪山区应该积极主动上门联系,促进建设养老中心。3、促进医养结合,将医院和社区居家养老结合起来,保证老年病医疗、精神慰藉和康复服务。4、成立养老医护人员培训机构(或购买或合作),加强服务团队职业道德建设和职业技能培训,力争为辖区老人提供更优质、更贴心的服务。5、加强服务中心文化生活、健身服务,引进洪山区非遗文化和适合老人的健身项目,让非遗传人和专业健身专家指导组织文化健身活动,让老人们每天有活动,每人有技能,每人都有追求,有成就感。

办理方案:

(一)整合资源,构建和完善“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

结合洪山区情实际,以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坚持“政府引导支持、社会积极参与、市场配置资源、服务业态创新”的推进思路,以“互联网+”为主线,串起“居家养老、分类机构养老、社区为老服务”3个重点,充分利用各类养老、卫生服务资源,促进线上线下服务对接,延伸养老服务半径,形成社区嵌入、中心辐射、统分结合“三位一体”的“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主要围绕“三助一护”(助餐、助洁、助医,远程照护)开展服务。建设一个具备老年人基础信息汇聚、老年人服务需求信息汇聚、老年人服务需求信息派单功能的信息化服务平台。结合平台建设工作,整合目前已建设的80家老年人社区服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委托经营等多种形式,在打造一批社区服务点位的同时培育一批线下服务团队。通过引导养老服务需求,培育养老服务市场,真正构建和完善“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各街乡

完成时限:201811

(二)多措并举,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阵地建设。

通过政府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委托经营等多种方式,促进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阵地建设。通过政策的引导,将社会组织和专业志愿者引入到辖区80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工作和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通过实地调研、摸底、政策宣传等工作开展,选择一到两家大学、科研院所、辖区大企业这类优质单位型社区资源,建设一到两处服务功能完备、医养结合紧密、适老活动多样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各街乡

完成时限:201811

(三)医疗保障,加强养医结合服务模式创新。

发挥区校深度融合优势,整合社区卫生服务站资源,积极探索现代医服务技术与养老保障模式有效结合,建立养老中心牵手医疗机构养医联盟,深度养医融合,注重老年生活保障需求中“养”与“医”,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医疗和康复服务,创新养医结合服务新模式。

责任单位:区卫计委

协办单位:各街乡

完成时限:20185

(四)提升服务,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人员素质建设。

按“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的要求,聚合培训资源,积极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护理人员的招聘、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协办单位: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83

(五)形式多样,丰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文体活动。

充分发挥街乡文化站辐射作用,结合工作,对所属街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定期开展日常文化体育活动,按建设需求提供养老服务中心场地。指导推动非遗文化和适合老人的健身项目进入老年人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文体局

协办单位:各街乡

完成时限:20189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抓好办理工作方案的落实。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督促各议案、重点建议主办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办理工作方案,并以区政府、政府办名义正式发文,全面部署落实。督促其它代表建议办理单位及时将本单位办理工作方案报区人大、区政府备案。

(二)进一步加强议案建议办理的指导和培训。为推进办理工作,提高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各承办单位的业务水平,拟春节后召开区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工作推进会及业务培训会。同时,加强与办理单位日常的指导和沟通,确保办理工作按时、按要求推进。

(三)进一步加强议案建议办理的检查督办。拟于3月底、6月底11月底分别组织对各单位办理工作进行办前、办中、办后检查督办,并及时进行通报,促进各项办理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

-——2018213日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一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监督工作实效为重点,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依法履行人大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为把洪山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大学之城和武汉创新驱动核心动力区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1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要采用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全覆盖学习活动,确保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全面、准确、深刻学习领会十九大报告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用十九大精神统领人大工作。要抓好干部教育培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大代表的作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县乡、区街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特别是在建设国内一流大学之城和武汉创新驱动核心动力区过程中,抓大事,议大事,决大事,积极推动全区重大战略部署实施,努力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结合好,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保持人大工作奋发有为。

二、监督工作

2、认真开展审议工作。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府工作的难点问题,认真听取和审议全区重点工作和有关工作报告,努力提高审议质量,促进区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方面的报告:

①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收支审计情况、2017年财政收支决算、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②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③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报告(满意度测评);

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①审议通过洪山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

②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

③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情况的报告;

④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分配工作情况的报告;

⑤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洪山区产业规划及重点区域发展情况的报告;

⑥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⑦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⑧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运营工作情况的报告;

⑨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⑩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道路微循环建设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洪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杨春湖高铁商务区建设和打造武汉门户洪山窗口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听取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初审其它各项工作报告;

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专项工作报告:

①讨论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讨论稿);

②听取和讨论区城乡统筹发展局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情况的汇报;

③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及奖励工作情况的汇报;

④讨论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代表工作意见(讨论稿);

⑤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意产业创新发展情况的汇报;

⑥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的汇报;

⑦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

⑧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青菱都市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

⑨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运营工作情况的汇报;

⑩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以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以及进一步优化中小学布局推进工作情况的汇报;

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收支审计情况、2017年财政收支决算的汇报;

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

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红色物业工作情况的汇报;

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

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洪山区重点项目建设和推进情况的汇报;

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

讨论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的有关事项。

3、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法律监督,大力推进法治洪山建设。继续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落实执法责任制。采取明查与暗访结合的方式,检查、调研宪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人民调解法、档案法、消防法和武汉市人民调解条例、武汉市街道办事处条例、武汉市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同时,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对武汉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武汉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4、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明确区人民政府和乡人民代表大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报送范围、报备要求、审查程序、处置方式,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备案审查机构制度和能力建设,达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5、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坚持和完善主任会议成员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加强信访集中反映问题的综合分析和信访事项转办督办,督促有关方面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信访事项办理的质量和成效,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6、创新监督工作方式。完善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工作机制,切实抓好会前调研工作,着力提高会中审议质量,大力加强会后落实工作,全面强化专项工作监督效果。改进常委会会议组织方式和审议方式,督促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组织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加强跟踪监督。健全完善专项工作评议制度,结合人大专项工作监督,开展专题询问。积极搭建预算在线监督系统平台。

三、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7、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执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和《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机制,完善《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推进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结合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依法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维护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进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四、人事任免工作

8、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要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市委、区委人事安排。健全任免工作机制,规范任免工作程序,保障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坚持任前资格审查、法律知识考试、主任会议审议、拟任职发言、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颁发任命书等制度,探索建立履职档案制度,加强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人员的履职监督,为市委、区委使用和管理干部提供决策依据。

9、全面推进宪法宣誓工作。组织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

五、人大代表工作

10、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探索加强联系代表的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区人大代表的实施意见》,坚持向代表通报常委会重要工作情况,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视察、专题调研,以及专门委员会有关会议和活动。坚持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走访代表等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推动“一府两院”和监察委员会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依托洪山人大信息网、人大信息专刊和微信等新媒体,建立联系代表的网络信息平台。

11、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选民的意见》,加强街乡“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工作室”建设,充分利用这一载体,开展“代表接待日”、“五级代表在行动”等活动,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拓宽和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作用。

12、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加强代表学习培训,组织好代表专题学习活动,提升代表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加强对代表履职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围绕加快洪山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扎实开展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贯彻落实《武汉市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适时开展代表约见活动、持证视察活动,推动解决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宣传代表依法履职的先进事迹,表彰奖励优秀代表,展示代表风采,增强代表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从思想、工作、生活上进一步关心代表,认真研究解决代表反映的困难、问题和事项。探索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经费科学使用办法,维护代表合法权益。

13、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精神,加强代表思想、作风建设,支持选举单位依法加强代表履职监督。健全代表述职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回答询问,接受监督。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履职综合评价机制,实行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制度,完善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和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促进代表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忠实履行代表职务。

14、做好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做好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议案办理工作进行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人大专门(工作)委员会跟踪督办重点代表建议制度,支持区人民政府完善区长、副区长领办代表建议工作机制,组织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视察,完善办理情况反馈和办理工作通报制度,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六、常委会自身建设

15、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召开重要会议、作出重要决定、开展重要活动以及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后再进入法定程序,自觉在区委的领导下履职行权、开展工作,坚决维护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

16、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人大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断厚植“代表机关”的群众基础。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区实施办法,进一步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

17、加强履职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发〔20158号文件、省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县乡人大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机制的意见》(鄂办发〔201740号)、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区街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武办发〔201730号)落地见效,强化对《中共洪山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推进区人大组织、机构建设,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要优化常委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健全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试行人大工作者聘用制度。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座谈讨论与交流体会相结合、举办专题讲座与外出学习考察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工委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要深入推进人大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专项改革,健全人大工作机制,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加强人大信息化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效果。

18、加强和改进常委会机关建设。严格实行机关绩效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和理顺人大工作机构的职责分工,保证人大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提高机关的整体效能。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岗位锻炼和轮岗交流力度,充实优秀年轻干部,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增强常委会机关的生机与活力。开展文明创建、精准扶贫等工作,做好“三会”服务、安全保密、后勤保障、离退休服务、档案管理、公文运转等工作,提高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工作水平,营造和谐务实、团结奋进的工作氛围。

19、加强对街乡人大、托管区域人大工作的联系领导。进一步重视发挥街道人大工委、乡人大的作用,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加强对街道、乡、托管区域人大工作的领导与指导。通过召开会议,开展专门活动,举办培训班,组织街道、乡、托管区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等形式,密切区人大常委会与街、乡、托管区域人大工委的联系。支持街道、乡、托管区人大依法开展工作,健全上下联动开展监督、代表活动、培训等工作机制,推动全区人大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20、开展人大研究与宣传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途径与方法,加强人大工作的研究和宣传。要认真总结人大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加强与新闻媒体及上一级人大的沟通联系,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和完善区人大常委会信息网站、微信公众号,更好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展示常委会和基层人大工作实效,更好地展现代表风采,树立人大良好形象。

工作要点及其附件内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8213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出席、列席人员情况

(会期半天)

 

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情况:

出席:刘悦斋  杨元宏  杨元知  王树忠  肖顺祥  苏民益  李建华   

      王晓琨  尹其照          刘光平  纪宏杰  杨建忠  李小明

      李成强  李旭光  李治楚    线  余春华  库盛国  陈建琴  郑雪明

      胡海燕  段小红  郭圣乾      梁习成      彭代平  董祖恩

      喻建设  程红霞  谢卫东  熊贤斌      燕来宾

缺席:王学东  陆继红  周志义  彭文斌  鄢裕高

列席:朱   李东辉  闫小龙  杨屹东  周东胜      李宏伟  李发明

      邓爱华      施庆军                  李绪杰

      王永强  徐清飞

议于2018213日(星期二)上午9:00举行,会期半天。

会议审议和批准区人民政府关于将洪山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分配暂行办法的报告;审议和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悦斋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元宏、杨元知、王树忠、肖顺祥、苏民益和委员共38人出席了会议。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

 

一、审议和批准区人民政府关于将洪山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分配暂行办法的报告;

三、审议和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

五、人事任免事项。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日程

 

213日上午9:00                      主持人:刘悦斋

 

一、审议和批准区人民政府关于将洪山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分配暂行办法的报告;

三、审议和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

五、人事任免事项。

列席:区人民政府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区财政局、区城乡统筹局、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区水务局、区园林局局长,杨春湖高铁商务区建设指挥部负责人,洪山交通大队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干部;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乡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

 

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关于将洪山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改造项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人财政年度预算的报告》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将洪山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的报告》已经区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提请审议。审议时委托区统筹局局长李宏伟到会作说明。

 

 

                                                 区长  林文书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白


 

 

关于将洪山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

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的报告

——2018213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武汉市洪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局局长  李宏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情况进行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必要性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97号)及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武汉市西马片等139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全省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复函》(鄂建函〔2017503号)复函意见,我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等项目列入了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这些项目实施改造有以下三点必要性:

有利于改善民生,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乱搭建现象较严重,人口密集、建筑密度大、居住条件拥挤杂乱、房屋使用年限久、质量差、建筑消防、结构主体安全隐患多,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治安、消防、安全等问题十分突出,存在极为严重安全隐患,全面彻底改造刻不容缓。实施棚户区改造将有利于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改变困难群众当前恶劣的居住和生活条件,显著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发展要求。

2、缓解财政压力。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97号)“要统筹考虑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将购买棚改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预算,按照政府与实施主体签订的购买棚改服务协议和项目进度,及时支付资金”的要求,财政将在合同期内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按照财综〔20164号文规定,“土地储备资金从以下渠道筹集:一是财政部门从已供应储备土地产生的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给土地储备机构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开发费用等储备土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二是财政部门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用于土地储备的资金。三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集的土地储备资金。四是经财政部门批准可用于土地储备的其他资金。五是上述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棚改项目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并按照购买服务的融资年限协议约定逐年安排资金,项目实施前三年为银行还款宽限期仅还利息(后期按融资年限逐年安排本息还款),棚改项目改造期一般为三到五年,即可实现供地挂牌交易,取得土地出让金后即可提前归还银行贷款,土地收益部分即可覆盖当年的部分其他项目支出。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享受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的优惠,融资渠道比较其它项目有优势,它具有融资期限长,利率低,最长可达25年的特点;结合棚改项目改造建设期一般为三到五年的情况,可以极大的利用时间差,用足资金杠杆,缓解棚改项目的财政支出压力。

3、增加财政收入。按照武政规〔20161号文规定,“政府土地收益原则上不得低于土地评估价的20%。”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三个棚改项目改造支出总额为51.3067亿元,预估上述三个项目完成后土地出让收入约64.1333亿元(土地供应挂牌交易价),政府收益12.8266亿元,包括省市专项计提7.5%4.8102亿元、区级专项计提(土地收益基金)2.5%1.6033亿元及区级政府收益计提10%6.4131亿元,总计区级收益为8.0164亿元。

二、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现状: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三个棚改项目土地总面积约171亩,征收建筑总面积约16.76万平方米,征收总户数约2013户。其中高压小区片项目位于洪山区鲁磨路以东,东临大业花园小区,南临华中科技大学,西至鲁磨路,北临无线电小区,改造范围内土地总面积约48.45亩,征收建筑总面积约4.63万平方米,征收总户数约401户;武南铁路社区片项目位于洪山区狮子山,东邻武南学校,南至湖工社区,西邻武南铁路新村,北至湖北工业大学,改造范围内土地总面积约104.7亩,征收建筑总面积约9.49万平方米,征收总户数约1325户;省汽配厂宿舍片项目位于洪山区石牌岭东一路十四号,东临工大路,南接泓江置业用地,西至洪山村城中村改造用地,北临洪达巷,改造范围内土地总面积约17.85亩,征收建筑总面积约2.64万平方米,征收总户数约287户。

(二)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高压小区片棚户区改造已完成征收补偿方案公示,取得政府征收令,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目前正在加大力度签约中,签约率已达80%。省汽配厂宿舍片、武南铁路社区片棚户区改造已完成入户调查工作,待资金落实后即可启动征收。

三、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情况

为充分利用银行贷款资金,拟计划将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三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所需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向银行申请融资贷款。通过入户调查,委托专业资质机构经济测算,并编制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出对应的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并于20171024日取得区政府对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三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批复。分别于1212日、14日经区政府第23次常务会和区委第29次常委会同意将三个棚改项目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三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约为51.3067亿元:(1)计划投资总额39.4632亿元,其中:按融资政策向银行贷款,银行贷款31.40亿元;自有资本金8.0632亿元,由区财政局按资金支付需求拨付。(2)财务费用11.8435亿元。

政府分年度安排购买服务资金计划详见附件一,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实际支出以项目完成的实际投资总额进行结算,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偿还计划

本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向银行融资贷款31.4亿元,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按照项目规模及改造推进的实际情况,融资期限分别为5年、10年以及20年,其中前三年为宽限期仅支付利息,宽限期外按季还本付息。

分年度银行贷款资金偿还测算明细详见附件二,最终支付金额以签订借款融资协议为准。

五、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平衡

武政规〔20161号文规定了“土地收益确定及控制标准:政府储备地块,按照土地成交价与储备成本之差计收政府土地收益。限价商品房以外的其他用地,采取房屋征收方式实施土地储备的,政府土地收益原则上不得低于土地评估价的20%。”

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三个棚改项目改造支出总额为51.3067亿元,预估上述三个项目完成后土地出让收入约64.1333亿元(土地供应挂牌交易价),政府收益12.8266亿元,不含供地时可能产生的溢价收益。此政府收益按20%计算,包括省市专项计提7.5%4.8102亿元、区级专项计提(土地收益基金)2.5%1.6033亿元及区级政府收益计提10%6.4131亿元,区级总收益为8.0164亿元。该部分土地收益可再投入用于“三旧”(棚户区)改造项目滚动开发建设。

六、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要求,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审计,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项目承接主体应当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台账,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接受和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

七、关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及购买服务内容

(一)项目购买主体: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规〔20165号)“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主体是指市、区人民政府授权的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要求。20171019日《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棚户区改造服务购买主体的通知》,区政府授权的洪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局为购买主体,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签订等具体工作。

(二)项目承接主体:根据《政府采购法》、《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规〔20165号)以及区政府第15次常务会精神,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按采购程序招标、开标、评标、评审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于2017915日按程序发放中标通知书,确定武汉市洪山统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洪山区2017年棚改项目承接主体。

(三)项目服务期限:高压小区片5年,武南铁路社区片10年,省汽配宿舍片20年。

(四)购买服务内容:按照武政规〔20165号文件的规定,由承接主体具体负责以下事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服务;

安置住房筹集;

其他经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购买棚改服务事项(包括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技术业务培训等)。

八、购买服务项目交付

该棚改项目改造完成后,承接主体向购买主体进行现场移交,由承接主体配合洪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完成权属调查及登记工作,将不动产权证办理至洪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名下。


 

 

洪山区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分配暂行办法

——提请2018213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各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积极性,促进全区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经区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安排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资金分配对象:全区各街道办事处。

第三条  资金来源:每年由区财源办根据工作需要及财力状况提出财源建设资金额度,报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区财政局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第四条  资金分配方法:通过设置财政收入、净增规模以上纳税户数、财源建设工作等三方面指标,进行考核打分,分配财源建设资金。

第五条  考核指标:

一、财政收入

1、公共预算总收入规模;

2、公共预算总收入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3、公共预算总收入拼搏目标完成情况;

4、公共预算总收入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

5、公共预算总收入非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

二、净增规模以上纳税户数

净增规模以上纳税户数是指当年净增纳税达到10万元以上的企业户数。

三、财源建设工作

1、财源信息共享平台信息上报;

2、督办工作反馈与办结。

第六条  评分办法

各街道办事处总分为100分,财政收入、净增规模以上纳税户、财源建设工作三项考核指标分值分别为60分、30分和10分。

一、财政收入得分(60分)

公共预算总收入财政收入规模、公共预算总收入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公共预算总收入拼搏目标完成情况、公共预算总收入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公共预算总收入非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分值分别为20分、10分、10分、5分和15分。
    1
、公共预算总收入规模:得分=20×(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最高街道该指标值);

2、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预期目标情况:完成预期目标得10分,未完成预期目标得0分;

3、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拼搏目标情况:完成拼搏目标得10分,未完成拼搏目标得0分;

4、公共预算总收入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得分=5×(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最高街道该指标值),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如为负数得0分;

5、公共预算总收入非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得分=15×(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最高街道该指标值),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如为负数得0分。

二、净增规模以上纳税户数得分(30分)

净增规模以上纳税户数分10万元(含)-50万元、50万元(含)-200万元、200万元(含)-5000万元和5000万元(含)以上四个区间,分值分别为3分、7分、15分和5分。

1、净增规模在10万元(含)-50万元纳税户数:得分=3×(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最高街道该指标值);

2、净增规模在50万元(含)-200万元纳税户数:得分=7×(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最高街道该指标值);

3、净增规模在200万元(含)-5000万元纳税户数:得分=15×(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最高街道该指标值);

4、净增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含)纳税户数:按每净增一户得1分计算,满分5分;

5、以上公式中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如为负数得0分。

三、财源建设工作得分(10分)

1、财源信息共享平台信息上报:满分2.5分,如一次未按时上报扣0.5分,累计三次未按时上报扣2.5分;

2、督办工作反馈:满分2.5分,如一次未按时反馈扣0.5分,累计三次未按时反馈扣2.5分;

3、督办工作办结:满分5分,对在我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而纳税关系不在我区的企业,每成功迁入一家得0.5分。

第七条  资金分配计算方法

根据各街道三项指标综合得分占全部街道综合得分之和的比重,确定各街道资金分配金额,具体为:

各街道综合得分=财政收入得分+净增规模以上纳税户数得分+财源建设工作得分。

各街道分配资金 = 全区财源建设资金总额×(被考核街道综合得分/全部街道综合得分之和)。

单个街道分配资金最高限额为全区财源建设资金总额的30%

第八条  上述考核指标数值来源于财源信息共享平台系统,财源建设工作信息来源于区财源办日常工作记录。

第九条  各街道财源建设资金因特殊情况需当年使用,由各街道向区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后,预拨相应资金。

第十条  各街道财源建设资金由区财源办次年一季度清算,对街道公开无意见后,报区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区财政局在十个工作日内拨款;若预拨资金大于应应分配资金,差额部分扣减下年度项目支出预算。

第十一条  财源建设资金由各街道用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支出,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科学高效地使用财源建设资金。

第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由区财源办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暂行办法自201811日起实施,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关于同意将洪山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改造项目

政府购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的

调 研 报 告

——2018213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监督法、预算法以及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本次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将洪山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的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预算工委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听取了区城乡统筹局关于高压小区片等三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基本情况汇报,并组织预算工委委员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结合调研了解的情况,预算工委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基本评价

预算工委认为,棚户区改造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大力推进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对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功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城市和民生重大项目建设都具有深远意义。此次区政府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97号)及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武汉市西马片等139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全省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复函》(鄂建函〔2017503号)精神,采取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是创新公共服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途径,也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棚改的重要保障。

为此,预算工委建议本次常委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将洪山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的报告》。

二、几点建议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购买服务预算执行监控。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抓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对购买服务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发现偏离目标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安全使用。购买主体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扎实推进。

(二)强化监督管理,实施购买服务预算绩效评价。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督和依法跟踪审计。积极推进购买服务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贯穿于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全过程,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加强成本效益分析,加强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健全管理体系,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完成。加快建立购买服务支出标准体系,推进购买服务项目库建设,逐步在预算编报、资金安排、预算批复等方面建立规范流程,提高购买服务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同时建议区人大常委会适时组织区人大代表,对棚户区改造工程的进展情况开展视察和检查。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将洪山区高压小区

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

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

预算的决议

——2018213日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一次会议上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区城乡统筹局局长李宏伟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将洪山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棚户区改造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大力推进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对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功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城市和民生重大项目建设都具有深远意义。为此,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同意区人民政府将洪山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

二、同意区人民政府授权洪山区城乡统筹发展局作为购买主体,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签订等具体工作。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三、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将洪山区高压小区片、武南铁路社区片、省汽配厂宿舍片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该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区审计部门应依法对该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四、区人大常委会将适时组织区人大代表,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视察和检查。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213


 

 

关于提请审议《洪山区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

资金分配暂行办法》的说明

——2018213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对《洪山区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分配暂行办法》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议。

为充分调动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积极性,促进全区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经区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订《洪山区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分配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经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一、实施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的必要性

2014年前我区对街乡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根据各街乡辖区税收收入实行“收入总额分享、支出分类包干、定额上交或转移支付补贴”的体制办法。2014年,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财权、事权、财力相匹配的公共财政体系要求,对街乡制定了以部门预算为主的新一轮街乡财政管理体制,同时自2015年起不对街乡下达财政收入目标任务。

2017年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财政增收艰难,财政收入完成不理想,财政收入形势面临空前的困难。通过财源信息平台大数据分析,发现我区一系列税源流失现象,主要包括房地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其他在我区生产经营未在我区注册纳税企业等三种类型。为充分调动各街道财源建设积极性,推动财源建设工作有效实施,促进洪山区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区政府于2017年试行下达街道财政收入目标,并拟从2018年起实施街道财源建设资金分配方案。此外,我区2017年建立财源信息共享平台,为实施街道财源建设分配提供了详实的基础数据。

二、奖励办法具体内容

《暂行办法》通过设置财政收入、净增规模以上纳税户数、财源建设工作等三方面指标,进行考核打分,分配财源建设资金。《暂行办法》共十三条,主要包括资金分配对象、考核指标、评分办法、资金分配方法及资金用途等。

1、资金分配对象:为全区各街道办事处,不包括天兴乡人民政府,主要原因是天兴乡辖区税源匮乏,与各街道办事处具有不可比性。

2、考核指标:包括财政收入、净增规模以上纳税户、财源建设工作三方面考核指标。

财政收入指标包括公共预算总收入规模、预期目标完成情况、拼搏目标完成情况、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和非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五项指标。设置公共预算总收入规模指标,主要是保障各街道有与收入规模相匹配的财源建设经费;设置公共预算总收入预期目标和拼搏目标指标,主要是发挥街道职能,促进全区收入目标完成;设置公共预算总收入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和非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指标,主要是兼顾辖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各街道不一致的税源结构。

净增规模以上纳税户数指标。具体为当年净增纳税达到10万元以上的企业,通过设置该指标主要是为了加强企业服务,促进辖区重点税源增长。

财源建设工作包含财源信息共享平台信息上报和督办工作反馈与办结指标。通过设置财源信息共享平台信息上报指标,主要是为了促进街道上报平台信息,确保平台数据全面完整;通过设置督办工作反馈和办结指标,主要是落实财源建设督办机制,防止税收流失。

3、评分办法:评分办法分三类:一是对财政收入和净增规模以上纳税户两方面指标,除公共预算总收入预期目标和拼搏目标,按完成目标得满分,未完成目标不得分;二是净增5000万元(含)以上纳税户,每户得1分,满分5分;三是其余指标得分均以最高值街道办事处为满分,其余街道办事处按照与最高值比例相应计算得分。对财源建设工作按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计分。

4、资金分配方法:根据所有街道办事处得分之和,分配全部奖励资金的办法,按照各街道办事处得分占所有街道办事处得分之和的比例,相应计算分配财源建设资金。

5、资金用途:财源建设资金由各街道用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支出,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科学高效地使用财源建设资金。

三、测算情况

按照全区安排街道财源建设资金1亿元,以及20171-10月财源信息共享平台数据测算,各街道分配财源建设资金如下:

(一)考核得分情况

2017年街道得分合计为355.93分,其中得分最高为关山街62.11分,得分最低为卓刀泉街19.69分。

1、公共预算总收入得分情况(满分60分)

1)财政收入规模得分(满分20分)

街道公共预算总收入最高为洪山街,得分为满分20分,其余各街道按照“得分=20×(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最高街道该指标值)”计算,得分依此为:洪山街20分,张家湾街14.73分,和平街14.71分,梨园街13.13分,关山街11.83分,珞南街10.69分,卓刀泉街4.58分,狮子山街4.56分,青菱街2.08分。

2)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预期得分(满分10分)

2017年各街道办事处公共预算总收入预期目标为13.8%。完成预期目标得10分,未完成预期目标得0分,完成预期目标的街道为张家湾街(增幅33.5%)、关山街(增幅25.0%)、和平街(增幅16.8%)和狮子山街(增幅14.6%)。

3)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拼搏得分(满分10分)

2017年各街道办事处公共预算总收入拼搏目标为21.2%。完成拼搏目标得10分,未完成拼搏目标得0分,完成拼搏目标的街道为张家湾街(增幅33.5%)和关山街(增幅25.0%)。

4)公共预算总收入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得分(满分5分)

公共预算总收入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最高为张家湾街,得分为满分5分,其余各街道按照“得分=5×(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最高街道该指标值)”计算,得分依此为:张家湾街5分,关山街2.75分,和平街1.51分,珞南街0.53分。

5)公共预算总收入非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得分(满分15分)

公共预算总收入非房地产行业财政收入增幅最高为狮子山街,得分为满分15分,其余各街道按照“得分=15×(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最高街道该指标值)”计算,得分依此为:狮子山街15分,关山街10.88分,珞南街3.97分,青菱街3.66分,张家湾街3.62分,和平街2.44分,卓刀泉街1.09分。

2、净增规模以上纳税户数得分(满分30分)

2017年街道净增10万元及以上企业共计629户,其中净增10(含)-50万元企业413户,净增50(含)-200万元企业156户,净增200(含)-5000万元以上企业59户,净增5000万元(含)以上企业1户。

1)净增纳税10(含)-50万元得分(满分3分)

净增规模在10(含)-50万元纳税户数最高为珞南街,得分为满分3分,其余各街道按照得分=3×(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最高街道该指标值)计算,得分依此为:珞南街3分、洪山街3分、张家湾街1.88分、卓刀泉街1.55分、关山街1.32分、和平街1.25分、梨园街0.63分、狮子山街0.53分、青菱街0.46分。

2)净增纳税50(含)-200万元得分(满分7分)

净增规模在50(含)-200万元纳税户数最高为珞南街,得分为满分7分,其余各街道按照得分=7×(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最高街道该指标值)计算,得分依此为:珞南街7分、洪山街6.02分、和平街4.23分、卓刀泉街2.12分、张家湾街1.79分、狮子山街1.47分、青菱街1.3分、关山街0.98分、梨园街0.49分。

3)净增纳税200(含)-5000万元得分(满分15分)

净增规模在200(含)-5000万元纳税户数最高为珞南街,得分为满分15分,其余各街道按照得分=15×(被考核街道该指标值/最高街道该指标值)计算,得分依此为:珞南街15分、狮子山街10.71分、洪山街10.71分、青菱街7.5分、卓刀泉街5.36分、关山街5.36分、张家湾街2.44分、和平街1.07分。

4)净增纳税5000(含)万元以上得分(满分5分)

净增规模在5000万元(含)以上纳税户数最高为关山街,得分为4分,按每净增一户得1分,最高得分为5分计算,得分依此为:关山街4分、洪山街1分、和平街1分、梨园街1分。

3、财源建设工作得分(满分10分)

财源信息共享平台信息上报、督办工作反馈两项测算,均按满分5分测算;督办工作办结因无法预计办结情况,故所有街道均按不得分进行测算。

(二)财源建设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以上得分结果测算,全区9家街道得分总计355.93分,按照各街道分配资金 = 全区财源建设资金总额×(被考核街道综合得分/全部街道综合得分之和)公式计算,奖励资金依此为关山街1745万元、张家湾街1530 万元、狮子山街1328万元、洪山街1285万元、珞南街1270万元、和平街1158万元、梨园街569万元、青菱街562万元、卓刀泉街553万元。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洪山区街道办事处

财源建设资金分配暂行办法(草案)》的决议

——2018213日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吴刚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洪山区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分配暂行办法的说明》。会议决定,批准《洪山区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分配暂行办法(草案)》。

 


 

 

关于洪山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

要点(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

---2018213日在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李发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我就洪山区人大及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的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工作要点(草案)形成的过程

去年12月份,为了做好2018年度的人大工作,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主任会议的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综合各工委2018年工作安排的基础上,负责起草了工作要点初稿。省、市、区“两会”召开期间,我们又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沟通,确定今年的工作重点和备选议题。今年1月份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分别召开了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各专(工)委和街乡人大负责人座谈会,在工作要点初稿的基础上,结合区情及人大工作实际,按照贯彻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促进政府工作、推进依法治区、回应公众关切的选题原则,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提出议题调整意见,并形成报告草案,提交今天的常委会审议。

二、起草的总体考虑和主要依据

(一)总量考虑。我们考虑监督议题的安排要在把握好现实性、针对性、连续性的同时,与人大全年工作的力量分配、工作重点以及政府工作安排相对应,以此来考虑今年监督工作的总量。经过反复调研、沟通、平衡,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今年的工作要点(草案)共拟定了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方面的议题3项,专项工作15项;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的议题18项,议题总量与上年略有增加。

(二)起草依据。一是围绕全市和区委的中心工作,根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区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人大工作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区法院、区检察院谋划的重点工作,来确定主任会议讨论、常委会议审议各项工作报告议题。二是根据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意见和批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在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来信来访和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加以综合研究分析,由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提出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备选议题。三是法定或常规性议题。如审查和批准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每年必须依法纳入监督的议题。

三、工作要点(草案)的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草案)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监督工作;三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四是人事任免工作;五是人大代表工作;六是常委会自身建设。要点最后有两个附件,以表格形式列出了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监督议题的内容、责任单位和时间安排。

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草案)及上述说明,请予审议。

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关于人事任免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8213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梁习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相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人事任免议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对以上人事任免议案进行了初审,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任免议案有关情况的说明

李建华同志因工作调整,现已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因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免去李建华同志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根据区委推荐提名(洪组干〔201812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经过研究,提议李发明同志任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李发明,男,19678月出生,汉族,湖北云梦人,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该同志擅于学习,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积累与更新。自20169月担任区发改委主任以来,主动带领机关干部职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真抓实干、克难攻坚,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目标任务。2017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57.73亿元,同比增长9.4%,在中心城区中增幅排名第一。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247元,同比增长9.62%。其它重点监测的几项市级重点经济指标,也都圆满完成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该同志在工作和生活中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二、关于区人民政府提请任免议案有关情况的说明

李田同志因援疆工作需要,金龙、李绪杰、李发明三名同志因工作调整,区人民政府提议,免去李田同志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金龙同志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职务,免去李绪杰同志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免去李发明同志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根据工作需要和区委提名(洪组干〔201813号),区人民政府提议周东胜同志任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提议金龙同志任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提议李绪杰同志任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周东胜,男,196712月出生,汉族,湖北远安人,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府研究室主任。

该同志能够自觉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政治理论水平。在担任区政府研究室主任期间,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收集资料,掌握情况,较好地完成了《政府工作报告》、经济工作会议讲话等重要文稿起草任务。牵头政府办工作期间,能够克服工作杂、任务重等困难,围绕服务中心,加强协调,有力推动了大学之城、功能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对《政府工作报告》及十件实事确定的主要任务进行调度和通报,对人大、政协议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加强督办,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该同志为人正派,尊重领导,团结同事,组织纪律强,群众基础好。

金龙,男,19677月出生,汉族,湖北宜昌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党委书记、局长。

该同志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自2016年改任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以来,大胆创新,加强科技企业培育,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215家,高新技术产业指标实现年均增长12%以上,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76%。大力支持企业创建各类创新平台,累计建成94家国家、省、市级创新平台,助力22家科技企业成功登陆“新三板”。洪山区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区、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湖北省科技创新先进区等多项称号。该同志工作中能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为人诚恳,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李绪杰,男,19793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自20169月担任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局长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和政务服务创新。深化“三办”改革,坚持将群众企业办事极致体验作为自我评判的“准绳”,打造快节奏“马上办”、全流程“网上办”、高效率“一次办”,洪山的特色做法先后被央视《新闻直播间》、《湖北新闻联播》和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宣传报道,审批改革经验被省审改办在全省推广。主动服务全区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辖区高校、科研院所资源丰富优势,为区域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该同志工作中能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为人诚恳,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三、关于区人民法院提请任免议案有关情况的说明

洪山区人民法院王店中心人民法庭现已更名为洪山区人民法院南湖人民法庭。经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提议免去王俐同志洪山区人民法院王店中心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免去唐革新同志洪山区人民法院王店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院党组提议王永强同志任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提议王俐同志任洪山区人民法院南湖人民法庭庭长,提议唐革新同志任洪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永强,男,19739月出生,瑶族,湖南洞口人,民革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系副主任。

该同志勤于学习,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专业知识功底。自担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系副主任以来,始终以优秀教师的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全力帮助和指导学生。围绕《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专业领域展开深入调研,先后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商研究》、《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著作1部,主持或参与课题10余项。教学之外,积极参加各种法律实践活动,积累了一定的法律实务经验,能够较好地把握法律运行规律。20169月至20179月,在洪山区珞南街挂职任副主任。该同志学识渊博,品德高尚,廉洁自律,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王俐,女,19689月出生,汉族,湖北大冶人,中共党员,在职本科学历。现任洪山区人民法院王店中心人民法庭庭长。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自担任王店中心人民法庭庭长以来,不断转变工作观念,积极发挥法庭优势,灵活运用诉前调解,主动到辖区开展法治宣传、巡回办案,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工作中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在法庭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主动承担庭里的重大疑难案件。主持解决了一批辖区涉碧桂园公司的集团诉讼案件等“骨头案”。办案严格规范, 2015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605件,审结564件,案件结案率为93.2%,三年来无长期未结案件。该同志工作中能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为人诚恳,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唐革新,男,19746月出生,汉族,湖北孝感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人民法院王店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

该同志热爱审判工作,牢记法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要求,为民司法,依法办案。2015年担任王店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以来,始终将学习审判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审判工作能力放在首位,三年来共结案717件,结案率达96%。工作中善于创新,注重以案释法,调解化解纠纷330余起,占纠纷总量的46%,所撰写的《大学生提起数百起食品索赔之诉》一文被《中国审判》采用。积极协助庭长围绕全庭审判绩效目标任务,参与院内开展各类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该同志为人正派,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工作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组织纪律性强。

四、关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免议案有关情况的说明

因刘振全同志到龄退休,胡志同志调区监察委员会工作,经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提议免去刘振全、胡志两名同志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院党组提议徐清飞同志任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提议何起刚、李萍、秦雨三名同志任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提议缪陈晨、甘红、朱标三名同志任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徐清飞,男,19792月出生,汉族,山东五莲人,无党派人士,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该同志大局意识强,组织观念可靠,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近年来在《中国法学》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两部,主持和参与国家2011司法文明协同创新计划等国家级、省部级高水平研究项目数项,曾入选中央政法委与教育部“双千计划”。201510月至201610月挂职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处副处长, 20179月挂职任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在挂职期间勤勉敬业,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能够较好完成党组确定的分工任务。该同志能够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为人诚恳,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何起刚,男,19641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在职本科学历。现任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该同志政治素养好,业务能力突出。在担任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负责人期间,不断研究制定提高办案质量的措施和对策,结合办案实际,带头组织学习法律知识,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工作中大胆探索,做到能监督,善监督,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办案数量、质量、效率一直在全省基层检察院侦查监督系统中名列前茅。多次被评为市、区院先进工作者,连续被省、市检察院授予“审查批捕办案能手”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所带领的侦查监督科被湖北省检察院评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该同志为人正派,大局观强,能够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李萍,女,19691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在职本科学历。现任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

该同志对党忠诚、勤于学习、乐于奉献。自担任区人民检察院案管部负责人以来,一手抓执法办案,一手抓内部监督,所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和奖励举报人案件,都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工作中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和管理,努力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控申接待室于2017年荣获最高检“文明接待室”称号。本人也多次被评为武汉市检察院先进检察官等多项荣誉称号。该同志为人诚恳随和、胸怀宽阔,工作中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秦雨,女,197611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

该同志党性观念强、政治素质高。自担任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期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500余件,无一错案。始终把青少年维权和犯罪预防工作作为一项亮点来打造,所创办的洪山特色青少年维权模式“秦雨工作室”被市总工会命名为首批“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全国优秀“巾帼文明岗”、全国、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并获最高检“未检工作三十年突出贡献集体”等多项荣誉。本人也先后荣获湖北省“巾帼建功标兵”、市“五四”青年奖章、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该同志为人正派,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工作中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缪陈晨,女,19853月出生,回族,安徽淮南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养扎实。在任侦查监督部检察官期间,敢于担当,勇于创新,所办理的“阿某等人寻衅滋事案”被评为2017年武汉市检察机关十佳侦查监督精品案件,入选省检察院侦查监督案例选编;“王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被评为武汉市检察机关优秀排除非法证据案件。工作中勤于思考,综合调研能力强,2017年共结合实践撰写调研文章4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3篇,1篇文章获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高端论坛二等奖,1篇文章获湖北省法学会刑诉讼法年会“新苗奖”二等奖。该同志能够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为人诚恳,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甘红,女,19821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科员。

该同志党性观念强,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工作中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办理的案件无错案发生,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注重思想政治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积极参加网络视频培训和检察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该同志能够始终严守政治纪律,恪守职业操守,规范执法,文明办案。

朱标,男,198110月出生,汉族,湖南双峰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科员。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理论水平较高。工作认真负责,所办案件无错案,无缠访缠诉。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期间,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多次现场走访辖区所有湖泊,了解湖泊水质现状,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助力湖泊保护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在完成办案任务的同时,还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先后有多篇调研论文在省、市级刊物公开发表。该同志能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廉洁自律,待人真诚,与同事相处融洽。

按照《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对周东胜、王永强、王俐、唐革新、徐清飞、何起刚、李萍、秦雨、缪陈晨、甘红、朱标等十一名同志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分别为周东胜97分、王永强95分、王俐95分、唐革新96分、徐清飞96分、何起刚94分、李萍95分、秦雨93分、缪陈晨96分、甘红95分、朱标94分。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李发明、金龙、李绪杰等三名同志因在本届任职期间内参加过法律知识考试,故未要求其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以上职务任免,符合法律程序和任职资格条件,请予审议。


 

 


关于李发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

李发明同志任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李建华同志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请审议决定。

(提请任职干部基本情况附后)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8211

 


 

 

     

——2018213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周东胜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首先衷心地感谢组织对我的培养和信任。根据本次人大常委会议题安排,现在我向人大常委会作供职报告。

一、主要工作经历

我于196712月出生,湖北远安人,党校研究生学历,1988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洪山区司法局任局长助理、副局长,江夏区流芳街挂职任副主任,20115月至今任区政府办副主任、政府研究室主任。

30年的工作历程,使我深深感到,个人的每一次成长进步,都离不开组织的培养和同志们的帮助,离不开岗位的实践锻炼。工作和生活中,应该始终牢记党性修养是党员干部之魂,保持坚定的政治定力,面对诱惑不心动,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应该始终牢记勤奋敬业是立身之本,面对困难不退缩,面对问题不回避;应该始终牢记团结协作是干事创业之基,既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又要团结同志、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

二、提请任命后的工作打算

今天,我作为洪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拟任人选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也是对我的期望和重托,更对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如果本次会议能够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倍加珍惜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的信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和付出,驰而不息地做好各项工作,团结带领区政府办全体同志,努力做到:

一是加强学习,着力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学思悟践,拓展知识面,拓宽视野,吃透上情,弄清区情,立足“上传下达、参谋服务、综合协调”的职能,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思路,紧扣我区发展定位,提高谋划工作的科学性,主动为领导决策献计献策。

二是加强协调,着力搞好“三个服务”。我将充分发挥办公室综合、协调、服务、督查等职能,联系上下、协调左右,积极参与政务、管好事务、搞好服务,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请示汇报,搞好政府领导之间的协调,确保工作有序;及时上传下达,加强沟通联络,做好上下级之间的协调,确保政令畅通;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超前谋划部署,提出建设性意见,发挥助手参谋作用,为领导服务好;及时了解掌握各街乡和部门的工作实情,及时传达领导指示,及时转报部门工作难题,为街乡和部门服务好;热情接待群众,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为群众服务好。

三是加强实干,着力抓好“三项工作”。坚持精益求精办文,高质量、高标准起草撰写文字材料,发挥“以文辅政”的作用;坚持精简务实办会,会前抓筹备、会中抓服务、会后抓督办,以高质量的会务服务,促进工作落实;坚持勤俭高效办事,严守规矩但又不循规蹈矩,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推动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扎实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议案以及政府承诺的惠民实事。

四是加强修炼,着力带队伍树形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个人党性修养,充分发扬民主,服从大局、维护团结、信任同志,进一步提高办公室整体工作效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各项纪律和制度,摆正位置,提高效率,到位不越位、执行不走调、落实不跑偏。全力整治新衙门作风,以实际行动做好表率、带好队伍、推动工作,树立严谨、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三、我对提请任命的态度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无论这次审议表决是否通过我的任职,我都会正视自己的差距与不足,虚心接受审议意见,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如果能够表决通过,我将以此为新的起点,谦虚谨慎,发奋工作,恪尽职守,不辱使命。

谢谢大家!


 

 

     

——2018213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首先,衷心地感谢组织对我的培养和信任。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有关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在我向人大常委会作供职报告,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经历和工作情况

我于19677月出生,19877月参加工作。经组织安排,先后任洪山中学教务处主任、洪山高级中学副校长、洪山高级中学党总支书记,20087月任洪山高级中学校长党委副书记,20097月任洪山高级中学校长、党委副书记,区教育局副局长(兼)、党委委员,20118月任区科学技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20157月任区科学技术局党委书记、局长,20169月任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党委书记、局长。下面我将2017年履职尽责情况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

(一)坚持勤政廉政,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自身建设。

带头执行中央、省、市、区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注意生活小节,正确对待利益得失;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确保队伍不出事、干成事;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团结和带领全局同志,较好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指标、任务。连续6年以第一成绩获湖北省科技创新先进区,2017年科经局又荣获全国科技系统管理先进单位,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状。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需要,我注重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用心体会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与更新,时刻把握科技经济领域国际国内发展趋势。三是注重调查研究,深入215家高新技术企业、30余所大专院校、31个大学生创业特区,全面掌握企业现状、细致查找困难瓶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为推进科技创新和全面深化改革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加强创新主体培育,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一是加强科技企业培育。2017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65家,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0家,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215家,位居全市中心城区第一。二是加强高新技术产业指标调度。2017年高新技术产业完成总产值272亿元,同比增长12%。销售收入过亿的高新技术企业有21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76%,初步成为洪山的主导产业。三是支持企业创建各类创新平台。依托知名优势企业,与武汉邮科院合作打造烽火创新谷,与融创和联想联手打造联想星空智慧谷,与中电光谷联合合作建设武汉创意天地。2017年新增国家、省、市级创新平台29家,全区累计建成94家国家、省、市级创新平台;新增众创空间5家,众创空间累计达23个(其中国家级5个),新增国家级孵化器1家,科技孵化器达22家(其中国家级4个),建成大学生创业专区31家。四是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制定出台支持专利发明、扶持专利产业化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的实施细则,全年专利申请累计11072件,其中发明专利6451件,专利授权累计6095件,其中发明专利3065件,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均位居全市前列。

(三)深化区校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一是实施区校全面战略合作,在产学研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2017年区校合作项目共计76项,其中近20项产学研类项目在按计划稳步实施。二是建设校企产学研基地,引导辖区40多家科技型企业与武大、华科大等十多所高校联手,共建成52个产学研基地。三是开展技术转移服务示范,培育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3家: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6家;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4家。培育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成效位居全市前列。

(四)加强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推科技产业发展。

一是建立科技金融平台。筹建洪山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亿。二是推动组建产业基金。设立引导基金管理公司,积极推进“洪山区VR产业基金”项目等基金项目设立。三是健全科技金融服务工作机制。建立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加强与财政、城投、金融等部门联动,积极向省内外风投、创投等创业投资机构推介辖区成长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全区已有22家科技企业成功登陆“新三板”,武汉精测电子公司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并在今年荣登福布斯“中国上市公司潜力企业榜”百强榜单。四是加大科研资金投入力度,制定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年初颁布《洪山区关于支持引进和发展重点产业企业的意见(试行)》及有关实施细则,编印《支持创新创业政策汇编》,2016年科技研发资金1.28亿元,2017年科技研发资金1.42亿元,2018年科技研发资金1.5亿元。

二、提请任命后的工作和打算

今天,我作为洪山区发改委主任拟任人选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也是对我的考验。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经济体制改革、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规划和重点产业布局等。发改委的职责使我深感责任重大,不敢有丝毫懈怠。下步工作中,我将按照“把握全局,科学规划,综合协调,做好服务”的思路,抢抓机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努力使发改委成为区委、区政府的得力参谋和助手。主要工作思路是:

(一)抓好“十三五”规划的落实。认真分析国内外及全区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特别是抓好“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落实,着力提升洪山在省、市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推动洪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到“十三五”末,确立洪山在全市中心城区经济发展中的领先地位。

(二)推进大学之城建设。继续完善“大学之城”总体规划,建立“大学之城”建设的近中长期项目库,认真抓好环大学经济带和区校合作项目的建设,推动洪山建设成为全球知名、国内一流的求学之地、治学之都、众创之城和校城融合模范之区。落实“大武汉•南大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三)优化升级经济结构。充分发挥科教优势,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辖区与大学之间的产学研、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文化与人才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型产业。要突出抓好总部经济工作,要加强洪山楼宇现状分析,搞好目前全区楼宇经济的调查摸底,加强对楼宇经济的服务,加强楼宇的招商引资工作。

(四)落实重大项目建设。抓好投资体制改革,积极策划、落实重大项目,全力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主动服务企业、服务项目,为经济发展打好基础、增强后劲。

(五)密切关注民生。认真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推进绿色发展。抓好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工作,查处各种价格违法和乱收费行为。做好粮食流动管理,确保粮食安全。

为做好上述工作,我将努力做到:

1、抓班子、管队伍。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建好组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领干部职工自警自醒自律,廉洁从政。

2、抓发展、促改革。突出重点,集中精力,集中资源,切实抓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围绕改革创新深化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坚持依法行政。

3、抓学习、严要求。紧跟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学习经济发展的新政策、新知识。增强公仆意识,坚持勤政廉政,始终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不越底线、不触红线、自律自重,以良好的形象和人格力量做人做事。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各项决定、决议,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

三、我对区人大常委会表决任职的态度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对拟任职务的几点粗浅想法。如果本次会议能通过我的任职,我将尽快把这种信任转化为工作动力,真抓实干,克难攻坚,扎实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顺利完成。

我被提名为区发改委主任人选,是党组织对我的信任,是区人大常委会对我的选择,我将严肃认真地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挑选。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相信,无论我的任职是否通过,我都会谦虚谨慎,刻苦学习,加倍工作。请大家在今后的实践中检验我、帮助我。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2018213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李绪杰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人事任免有关规定和会议安排,我谨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供职报告,请予审议。

一、主要经历和工作情况

我于19793月出生,20028月参加工作。20016月从中南民族学院毕业,在深圳创维集团工作一年。20028月经公务员招考到共青团洪山区委工作,历任科员、副部长、部长、党组成员和副书记、书记职务,20129月任天兴乡党委副书记、乡长,20169月任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下面,我就近年来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一是破解“办证难”,推行窗口联办。解决不动产排队长、取号难、流程繁问题,排队叫号由4次减少为1次,办理时限由1天缩短为1小时。二是破解“收费多”,推行免费服务。积极推行申报材料免费复印和执照证书免费送达服务,变群众自费为政府买单,服务群众扩容升级。三是破解“请假难”,推行错时受理。推行工作日提前发号、专窗受理和延时服务,并在周六提供房产交易、不动产办证、商事登记等业务的咨询和受理服务。四是破解“停车难”,优化服务环境。积极协调周边单位和校园停车场对办事群众开放,研究制定立体停车库建设方案,已被纳入区政府2018年“十件实事”。

(二)坚持“刀口向内”,深入推进“三办”改革

一是着眼提速增效,打造快节奏“马上办”。联手武汉大学开展“标准化+政务”课题研究,编制办事指南273套,“三办”事项清单428项。推行分级授权审批,提升办事效率,1日内可快速办结的行政许可事项达90%。在街乡、银行和园区设立审批服务“微中心”,让居民在“家门口”就能办成事。二是注重方式创新,打造全流程“网上办”。推行网页版、手机APP、微信服务号和自助终端“四位一体”网上申报预审服务,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上网,网上受理量达到56.8%。开发人脸识别系统和电子证照库,率先实现全程“网上办”,并颁发了全市首张附有二维码的电子版经营许可证。建立远程视频勘验平台,勘验效率提升近5倍。三是优化内部流程,打造高效率“一次办”。将27个专业窗口合并为5类综合窗口,制定《行政许可受理负面清单》,实行“受理窗口不说No”等制度打造全省首家审批服务动漫形象“菜薹妹”,制作“一次办”视频版办事指南,办理时限平均缩短8个工作日

(三)坚持服务中心,凝神聚力推动发展

一是服务招商引资。推行专窗受理、业务指导等服务,积极邀请青年企业家走进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帮办代办进园区活动。2017年新增市场主体20233户,引入资金30亿元。二是服务招才引资。第一时间开辟大学生服务专窗,实现大学生留汉一站办理。全市率先将大学生留汉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为大学生创业就业提供更多便利。一年来,累计办理大学生落户27677件、创业培训12814人次、见习岗位录用280人。三是服务重点项目。研究制定《关于实施洪山区重点工业项目报建容缺预审的试行意见》,优质服务地铁建设、杨春湖高铁商务区建设等重点工程,在办理建筑施工、夜间施工、垃圾处置、占道挖掘等方面容缺审批100余件,减免行政事业型收费约2664万元。四是服务财源建设。在办理企业投资、基本建设、经营许可等审批时,核查申请人(企业)的纳税情况,及时报送企业注册、施工许可等审批信息。为重点纳税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优质服务,帮助其在属地纳税,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今后的工作打算

本次会议对我的审议,既是组织的信任,也是对我的考验。如果能够通过,我一定履职尽责,不辱使命,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夯实科技发展优势,补齐科技发展短板,增强统筹创新资源力度,着力在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发展科技服务业、营造创业发展环境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是突出业务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认真研究科技经济管理工作的规律,学习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深入一线调研研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尽快实现角色转变。

二是突出实绩导向,优化服务环境。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在新岗位上,我将团结和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以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为主题,以“大学之城”和武汉创新驱动的核心动力区建设为目标,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着力以体制创新推动科技创新,着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构建开放协同的创新发展体系,优化重大科技创新布局,推动科技创新质量实现大跨越,为实现洪山“三个升级版”奠定坚实的科技基础。

三是突出廉政建设,严格廉洁自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夯实责任链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廉洁自律,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

三、对提请任命的态度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这次审议和决定是依照法律规定的重要程序,神圣而庄重。在这里,我郑重承诺:无论当选与否、得票多少,我都正确面对,并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以“始终走在前列”为目标竭力做好本职工作。

以上供职报告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2018213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王永强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非常感谢洪山区人大常委会,让我能有这次宝贵的机会接受人民和权力机关的挑选和检验。

一、个人情况简介

(一)学习情况

自本科以来,本人的学习一直围绕法学展开。19949月至19987月,本人就读于中南民族学院,专业为法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029月至20057月,本人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攻取硕士研究生学位,专业为经济法学;20059月至20097月,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攻取博士研究生学位,专业为法经济学。本人喜爱学习,相信知识改变命运。在法学学习的同时,本人也曾经大量阅读管理学、经济学的相关书籍,拥有比较充实的知识结构和知识储备。

(二)工作情况

本人工作情况相对比较简单。1998年本科毕业以后,在扬州职业大学担任教师。扬州职业大学期间的工作,对我的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完成了从学生到教师的身份转换,深刻地了解到作为一个优秀教师应该具备的个人品性:爱学生、懂教育、学识渊博、品德高尚。为了进一步完善自己,缩短自己与优秀教师之间的差距,本人决定继续学习,攻读硕士、博士学位。20067月,即攻读博士学位的第一年,有幸加入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再次成为了一名教师,并在此岗位上工作至今,从助教、讲师,到现在的副教授。本人热爱教育工作,喜欢跟同学们在一起,尽一切可能去帮助和指导学生,受到同事和学生的普遍好评。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本人也积极参加各种法律实践活动,积累了一定的法律实务经验,能够较好地把握法律的运行规律。

20169月至20179月,受统战部指派,本人在洪山区珞南街挂职一年,职位为副主任。挂职的一年,让我对我国的基层社会治理和基层政权的运行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

(三)科研情况

作为一名高校教师,本人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先后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商研究》、《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出版著作一部,主持或参与课题十余项。本人的研究主要围绕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展开,在研究中获得了对这些法律较为深刻的理解与领悟。

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本人的承诺

本人出身农村山区,父亲是小学教师,母亲务农。四十多年来,虽然谈不上成就,但是也安居乐业,有机会有能力为社会尽一己之能出一己之力,不胜感激。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尤其是当前处于社会矛盾高发时期,法院的工作尤其重要和艰难。对于拟供职的职位,我既感到使命光荣,也深知责任重大。

如果区人大常委会能够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学习党的精神,做合格的法院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求自己,做一个具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法院领导,为全区法治建设和法院改革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与力量。坚决维护和贯彻2018年宪法的重要修改。

2、忠实履行法院工作职责,尽心尽力。协助院长和院党组,狠抓执法办案的质量与效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保障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3、遵守法院工作纪律,清正廉洁。作为挂职干部,本人将充分做好原单位与挂职单位工作上的协调,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挂职单位,严格遵守法院工作的各种纪律要求,尤其是保证清正廉洁,自觉维护法律和人民法院的权威形象。

如果本次会议不能通过对我的提请任命,说明我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我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改正不足,继续勤奋工作,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总之,有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有人大的监督,有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和支持,我坚信一定能够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和任务,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

谢谢大家!


 

 

     

——2018213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徐清飞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非常感谢洪山区人大常委会给我这次珍贵的机会,让我在这里接受人民和权力机关的挑选。

我首先向各位领导报告我的学习和工作情况。我生于19792月,2008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理论博士学位,其间,于2003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089月起在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被评聘为讲师、副教授。201612月被华中科技大学作为人才引进,20174月成为无党派人士。我的专业方向为宪法行政法,主要从事宪法学与法律方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已在《中国法学》等法学类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并有多篇论文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报全文转载,出版学术专著两部,主持和参与国家2011计划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10余项。在地方法律治理、社会正义基本理论等方面的研究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力。

我深知: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学科。在理论研究之余,我也积极参与到法律实践过程中来。2015年入选中央政法委与教育部“双千计划”,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挂职担任刑事申诉处副处长,积极参与广东刑事申诉检察制度改革,主要负责对广东省刑事申诉案件的初步审查,通过发挥自己的专业理论水平,提升了广东刑事申诉业务的质量,使得广东刑事申诉业务水平继续保持在全国领先水平。

来到华中科技大学工作后不久,我又受市委统战部委派,在20179月挂职担任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面对全新的环境,我除了积极完成自己分管业务外,还在不断探索如何在法治化轨道上积极加快基层行政审批改革,并已形成文字,拟将公开发表,力求以点带面,离岗不离职,持续推动洪山行政审批改革的步伐与质量。

感谢组织和人民的信任,让我到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来继续接受锻炼与考察。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定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对于拟供职的职位,我既感到使命光荣,也深知责任重大。我虽然对法学理论有一定的研究,也有过一定的实践经验,但是情况不同、形势不同,新的岗位对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待,必须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才能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期望与重托。

如果区人大常委会能够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切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九大精神,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做人做事的基本要求,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自己,切实增强自己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树立人民检察官的清风正气,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检察官,为全区法治建设和检察院改革发展建功立业。

2、忠实履行检察院工作职责,努力做到公平正义。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通过“三新三力”学习推进本职工作,为全区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既要依法惩治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又要积极推动环境等公益诉讼;还要积极履行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责,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通过检察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3、积极配合检察长做好各项工作,共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高效司法。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部署下,积极配合检察长做好各项工作,共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通过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推进检察制度和检察机制改革,以改革为抓手,以创新为途径,努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4、不断思考如何做好转隶后检察工作,努力提升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把搞好班子团结作为抓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保证,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不断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合力。通过自身理论水平,引导检察干警反思转隶后检察工作,不断增强检察工作信心。通过自身素质提升,共同提升新时期检察院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能力与水平。

5、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认真接受批评和建议。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公正独立行使检察权的重要保障。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观念,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决议,及时主动报告重要工作和办案质量情况,配合人大常委会采取质询、专题询问等方式对检察院工作进行监督。认真办理、及时回告人大督办事项,采取代表开放日等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络和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今天的人事任免是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对我的选择和检验,我真诚接受并坚决服从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决定。我深知自己的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与拟任职务还有一定的差距,以往的工作中还存在缺点和不足,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改进、完善提高。如果本次常委会通过了对我的任命,我一定把信任化为动力,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拼搏的精神,认真履责,以新的工作业绩,回报组织的信任、人民的重托和各位领导的期望!

谢谢大家。


 

 

关于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和

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方案的汇报

——2018213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东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共确定2件议案和86件代表建议(含4件重点建议)交由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区“两会”刚结束,林文书区长就于201814日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了区政府督查室关于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初步安排的汇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办理责任;29日,林区长再次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了1号议案、2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汇报,对办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调度,明确要求各办理单位勇于担责,主动协调,并对办理工作方案进行细化整合,进一步明确办理工作目标,强化工作重点。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成立了林文书区长亲自挂帅的1号、2号议案办理工作两个领导小组,同时,2个议案、4个重点建议分别明确了相关分管区长为责任领导。在每件议案、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制定过程中,区政府分管领导均做到亲自参与,反复研究、部署、调度,积极参与每场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取得很好的效果。区政府督查室全程强化指导、协调办理工作方案制定,提高了办理工作方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规范化水平;各主办单位主动作为、勇于担责,紧扣原案要求,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各办理单位通力配合,密切沟通;同时,区人大领导及区人大代工委等相关工委及各专业委员会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给予大力指导和支持,使今年议案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全年办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为做好2018年全区议提案办理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制发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同时,区政府督查室紧扣代表建议主旨,根据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并征求各单位意见,已将其它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交由48个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明确了办理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完成时间和具体要求。

按照本次会议要求,现重点将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重点建议的具体办理工作方案汇报如下:

一、1号议案《关于继续加快洪山区路网建设,形成环状放射路网,增强城市功能的议案》

原案要求:1加大与市级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加快南湖片区出口道路的建设,如杨泗港快速通道、建安街、丁字桥南路、李纸路等道路建设(完成区级承担的征拆任务以保障工程顺利完工并通车);22019年军运会为契机,高水平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完成黄家湖大道、青菱河北路、青菱河南路、烽胜路等一批军运会配套项目,同步开展景观绿化提升、青菱河整治、高压入地改造等建设;3针对建设过程中征拆老大难问题,要举全区之力,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工作。要创新机制,形成区领导挂帅,部门及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担纲的工作体系。同时,城管及街道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杜绝违法建设;4积极加大与东湖高新区的协调沟通力度,找准政府统领全局的角色定位,不要遗忘插花街区(关山街)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民生工作,改造完善背街小巷污水、雨水排放系统,完成“田”“井”型微循环道路,打通背街小巷与民族大道关山大道的交通联系;5要未雨绸缪,规划设计先行,做好项目前期库的储备工作,加快推进道路建设前期工作;六是围绕地铁站点、交通骨干路网,同步配套建设一批次支路,形成通达的地铁、快速主干路网、次支路网综合路网体系。如文祥街、武梁路、青菱路、白沙五路、张家湾路等。

办理方案:

(一)积极完成市级项目配套征地拆迁工作,保障并促进市级在建项目的早日竣工。积极跟进配合两湖隧道的项目开工,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1、针对南湖片对外出行道路建设缓慢,加强征地拆迁工作,加快南湖出口道路建设,促进项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主动加强与市城建委、市城投公司、地铁集团等市级平台部门的联系,建立工程建设与征地拆迁一体化协调机制,树立洪山是最大受益者观念,今年要凝心聚力,拼搏赶超,举全区之力,加快推进地铁7号线、纸坊线、8号线二期、三期、地铁2号南延线、11号线东段二期、12号线一期,丁字桥南路、李纸路、建安街、武梁路(穿铁路段)、雅安街-文荟街排水箱涵工程(含道路工程)、杨泗港快速通道等市级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进展,保障工程按期竣工。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洪山街、狮子山街、珞南街、张家湾街、关山街

协办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区城乡统筹局、区城管委、洪山交通大队

2、针对白沙洲片区骨干路网单一,加强征地拆迁工作,加快本区域基本骨干路网的建设,促进项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加快推进地铁5号线的辖区征地拆迁工作,完成武金堤路(三环线—江国路)、夹套河路(滨河路—白沙二路)、烽火路(八坦路—滨河路)、黄家湖大道跨三环通道(滨河路—洪山江夏交界处)、杨泗港长江大桥、杨泗港快速通道(青菱段)等市级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保障工程按期竣工。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张家湾街、洪山街、和平街

协办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区城乡统筹局、区城管委、洪山交通大队

3、针对建设过程中征拆老大难问题,创新机制,形成区领导挂帅,部门及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担纲的工作体系。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城乡统筹局、区城管委、洪山国土规划分局、各相关街道

4、加大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积极跟进配合两湖隧道项目开工以及南湖大道项目的开工,促进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各相关街道

协办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区城乡统筹局、区城管委、洪山交通大队

(二)以2019年军运会为契机,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军运会配套工程。

5、按照军运会配套项目的建设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建设青菱河北路、青菱河南路、烽胜路等道路工程,确保2019年世界军人运动会开幕前整体竣工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建投公司、张家湾街、青菱街、洪山街

协办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区城乡统筹局、区城管委、洪山交通大队

6、配合市城投公司开展黄家湖大道与三环线交汇节点区域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项目内容包括青菱河河道整治、两岸景观绿化提升以及高压入地改造工作),完成辖区征地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张家湾街、青菱街、洪山街

协办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区城乡统筹局、区城管委、区水务局、区园林局

(三)围绕洪山区重点骨干路网以及地铁线网,加大区级项目建设力度,建设建成一批区级配套道路。

7、进一步加强南湖地区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南湖路(2段)、武梁路(跨巡司河段)、文祥街、机场二路等次干道的征地拆迁和道路建设主体工作,保障各项目按期于2019年上半年竣工。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建投公司、洪山街、狮子山街、卓刀泉街

协办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区城乡统筹局、区城管委、洪山交通大队

8、继续加强白沙洲片区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搭建完成该区域的骨架路网。完成夹套河路(白沙二路—菁英城公共通道—江盛路)、青菱路(江楚大街—滨河街)、武梁路(青菱东路—青菱中路)、张家湾路、白沙四路(武金堤路—白沙洲大道)、白沙五路等重要次干道的征地拆迁和道路建设主体工作,保障各项目按期完工(夹套河路(中段)、武梁路、张家湾路、白沙四路、白沙五路2018年完工,夹套河路(北段)、青菱路2019年上半年完工)。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建投公司、张家湾街

协办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区城乡统筹局、区城管委、洪山交通大队

9、继续加强和平片区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铁机路(2段)、青扬路、信和路、和平港路的征地拆迁和道路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建投公司、和平街、梨园街

协办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区城乡统筹局、区城管委、洪山交通大队

(四)积极加强与高新区的协调沟通力度,做好关山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改造完善背街小巷污水、雨水排放系统,完善“田”“井”型微循环道路,打通断头路与民族大道关山大道的交通联系

10、积极与关山街对接,将关山片区的社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作纳入到2018年水务建设计划之中(社区雨污分流)。

责任单位:水务局

协办单位:关山街

11积极与关山街对接,将关山片区的社区道路改造工作纳入到2018年的道路建设计划之中(社区道路);并根据前期对接情况,开展南望山路、梳子桥路、纺织路等规划道路的前期研究工作。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协办单位:关山街、区城乡统筹局

(五)未雨绸缪、提前规划酝酿一批前期项目,加快完成一批前期项目,为洪山路网下步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建投公司

二、区人大2号议案《加快杨春湖高铁商务区的建设,打造武汉门户洪山窗口的议案》

原案要求:1、加快完成商务区规划和功能定位。2、加快还建房建设及拆迁工作进程。3、建立产业用地管控机制。4、推进滚动开发建设。5、加快基础设施建设。6、迅速启动高端教育、医疗项目建设。7、积极服务启动区项目开发主体及施工单位。

办理方案:

(一)加快完成商务区规划和功能定位,为商务区的开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1、配合市规划院,修改完善商务区城市总体规划并通过市政府审批。

责任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

协办单位:区商务区指挥部

完成时限:20183

2、配合市规划院,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并通过市规委会审批。

责任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

协办单位:区商务区指挥部

完成时限:20186

3、配合市规划院,完成交通市政、综合管廊、地下空间等专项规划编制。

责任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

协办单位:区商务区指挥部

完成时限:201812

(二)加快推进还建项目建设,保障失地村民的长久生计。

4、完成东方红村1号还建地块项目立项备案。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完成时限:20183

5、完成厂前村56号、东方红村1号地块规划报建手续,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区行政审批局

协办单位: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3

6、配合市土地储备中心,完成东方红村5号地块渣土清运、高压线迁改及厂前村210号地块高压线迁改工作。

责任单位:和平街

协办单位:区商务区指挥部

完成时限:201812

7、完成厂前村210789号五个地块及东方红村59号两个地块项目立项备案。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完成时限:20188

8、完成厂前村210789号五个地块及东方红村59号两个地块规划报建手续,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区行政审批局

协办单位: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12

(三)加大协调力度,强化调度,促使商务区二期拆迁工作尽早完成。

9、完成东方红村、厂前村各还建地块房屋拆迁。

责任单位: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5

10、完成武钢体育中心二期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5

11、完成武汉铁路局宿舍A地块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12

12、完成商务区二期其它区域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12

13、完成自建村社区房屋拆迁工作。

责任单位: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12

(四)加强产业用地管控,积极开展产业用地项目策划包装及招商引资工作,保障村集体经济良性发展。

14、完成东方红、白马洲、厂前、北洋桥村及四渔场产业用地“一书一证”办理工作。

责任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

协办单位: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6

15、完成和平、武丰、东方红村等“六村一场”产业用地产业定位工作。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办单位:和平街、区商务区指挥部

完成时限:20186

16、严格按照区“三资”监管规定,加强产业用地管控,保障村集体经济良性发展。

责任单位: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12

17、开展和平、武丰、东方红村等“六村一场”产业用地项目策划包装及招商引资工作。

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和平街、区商务区指挥部

完成时限:201812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实施土地招拍挂,推进商务区滚动开发建设。

18、加快推进核心区土地招拍挂工作,引进国内外顶尖企业,实施滚动开发建设。

责任单位:区商务区指挥部

协办单位:区国土规划分局、区商务和旅游局、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12

19、针对商务区主导产业,制定配套扶持政策,促进产业集聚。

责任单位:区商务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区商务区指挥部

完成时限:201810

(六)加快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启动高端教育、医疗项目建设。

20、配合市环投集团,完成北洋桥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北洋桥公园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协办单位: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8

21、配合市土地储备中心,开工建设高压线迁改工程,并优先完成启动区及还建用地范围迁改。

责任单位:和平街

协办单位:区商务区指挥部

完成时限:20186月开工,201812月完成启动区及还建用地高压线迁改

22、配合市土地储备中心,开工建设礼和路综合管廊工程。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协办单位: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6

23、配合市土地储备中心,开工建设沙湖港北路等8条道路。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协办单位: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12

24、完成一所学校的规划方案编制及选址定点工作。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协办单位:区国土规划分局

完成时限:201812

25、完成一所三甲医院的规划方案编制及选址定点工作。

责任单位:区卫计委

协办单位:区国土规划分局

完成时限:201812

(七)积极服务启动区项目建设,促进项目早投产、早见效。

26、前海人寿B地块项目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区商务区指挥部

协办单位:区国土规划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建管站、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6

27C地块金茂府项目C3地块建筑全部完成主体结构施工,C1C2C4地块建筑全部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区商务区指挥部

协办单位:区国土规划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建管站、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12

28、华侨城A地块项目完成规划报建手续,先期进行动能港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区商务区指挥部

协办单位:区国土规划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建管站、和平街

完成时限:201812

29、配合市土地储备中心,明确启动区地下环路建设主体,完成施工设计,适时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协办单位:区商务区指挥部

完成时限:201812

三、区人大重点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1号重点建议《关于进一步提高洪山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建设畅通洪山的建议》

原案要求:1、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提高对城市路网管理重要性的认识。2、完善交通管理的技术性手段,形成科学高效的管理效果。3、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管理,积极为群众的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4、道路管理应更多考虑非机动车、行人、车辆停放等方面问题。5、加大与市级公交系统的沟通协调联系力度,优先发展城市公交。6、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树立交通安全法制观念,增强交通公德意识等。

办理方案:

(一)建设先行,打通规划路,畅通道路微循环。

1、市、区共同努力,在今年内尽快打通南湖地区规划道路。

加快打通丁字桥南路(南湖大道雄楚大道)、文祥街(丁字桥南路书城路)、建安街(丁字桥南路白沙洲大道)、平安路(雄楚大道南湖大道)等,增加道路资源,打通“毛细血管”,从根本上解决“车多路少”的供需矛盾,增加道路交通组织优化调整空间。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协办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区城管委、洪山街、狮子山街、张家湾

2、对青化立交、红庙立交、青菱立交过窄匝道进行拓宽,延长车辆渐变带。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3、封闭欢乐大道沙湖果批开口。

责任单位:洪山交通大队

协办单位:和平街

(二)严谨论证,加强调研,优化交通组织。

立足现状道路资源,一是打造单向循环交通。充分利用新建成柳园路,配合书城路、岭南路形成单向循环,初步设想为,将柳园路设置为由南向北单行线,岭南路形成由东向西单行线,减少书城路交通压力,重新调整雄楚大道石牌岭路口交通组织模式,增加南湖地区出行出口。二是强化管制措施,合理引导车流,消除一批路段结点。合理调整南湖书城路、文馨街、文治街、文昌路、丁字桥南路沿线多余护栏开口,取消一部分过密、重复设置的人行横道线,增设马蹄装,减少车辆掉头交织及行人横穿影响,提高通行效率。三是解决一批重点拥堵路口路段。对辖区南湖大道珞狮路口、欢乐大道杨园南路路口、丁字桥南路瑞安街路口等拥堵路口进行交通组织优化调整,缓解拥堵;重新优化设计珞狮南路南湖大道路口交通组织模式,拟对该路口采取南北双向“禁左”,加快该路口作为进出城转换枢纽的运转效率;将柳园路、岭南路进行配套,形成单向交通模式,提高通行效率,加快南湖地区通行;合理调整南湖书城路、文馨街、文治街、文昌路、丁字桥南路沿线多余护栏开口,取消一部分过密、重复设置的人行横道线,增设马蹄装,减少车辆掉头交织及行人横穿影响,提高通行效率。四是进一步优化地铁8号线施工路段交通疏解。协调施工单位拆除珞狮路辅道东侧变电机柜,扫清道路梗阻;在群光东路增设人行过街天桥,减少行人过街横堵直影响,加快群光东路分流放行。

责任单位:洪山交通大队

协办单位:区建设局(建管站)、区城管委、区园林局

(三)加大投入,运用科技,提高管理水平。

建议区政府投入专项资金,加大电子设施、智能交通建设力度。一是加强数据采集研判。在辖区重要主次干道、快速路增设电子交通设施,增设流量监测系统和视频监测系统,铺设感应线圈,掌握第一手交通数据,通过对车流量、车速、延误指数等指标综合研判,评估拥堵等级,为交通组织优化调整及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二是提高科技管理手段水平。在二环线、珞狮路高架、雄楚高架、白沙洲高架、欢乐高架等快速路增设匝道控制系统及视频诱导系统,搭建洪山区智能交通管理平台,整合道路交通资源采集,数据分析、对外发布、远端诱导功能,增加主干道路拥堵时道路管理抓手。三是进一步加大智能信号灯建设力度。新建一批信号灯地磁感应设备,确保南湖地区所有信号灯感应线圈正常,充分发挥智能信号灯感应控制优势。在此基础上,针对辖区不同季节、每日不同时段、路段交通流特点,点、面结合,精细化调整信号灯固定配时方案,充分发挥信号灯在道路交通管理中诱导、引导作用,确保信号灯放行合理。针对书城路、李纸路、文馨街、文治街等路口,尝试采取设置信号灯绿波带,提高通行效率。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开展大、中、小学及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结合“万民警察进社区”活动组织在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在辖区主要路口如街道口、尤李村、壕沟路口进行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安全宣传;以车管分所为宣传阵地宣传车驾管相关业务知识;依托各类新媒体、广播、报纸发布辖区重大交通警情和重大交通组织更改信息。

责任单位:洪山交通大队

(四)优化勤务,重拳整治,严管路途秩序。

结合电子设施建设全覆盖,打造南湖智能勤务示范区,进一步加强南湖地区交通疏导和秩序整治,做到四个突出:一是突出早晚高峰重点路段违停整治。报请市交管局将文治街、文馨街、书城路、丁字桥南路作为严管路段,进一步加强早晚高峰进出南湖干道的贴单和驱赶,实施主干道高频率,无死角管理模式,确保进出干道通行正常;充分利用辖区现有的视频抓拍设备,形成南湖地区无死角监控,形成交通秩序严管氛围。二是突出重点时段警力投放。在早晚高峰时期(7:00-9:00,17:00-19:00)时间段,重点将警力部署向珞狮路、书城路、文馨街等主干道关键结点地区倾斜,加强路口值守和疏导;三是突出快反响应。充分利用好汉警快骑、警保联动、中道救援力量,第一时间对道路内坏车、事故进行处置,尽快恢复路面通行。此外,针对大型节假日、恶劣天气等特殊敏感时段,进一步细化处置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及时响应处置突发情况。四是突出巡逻管控处罚。针对部分驾驶员报有侥幸心理违章掉头,强闯禁令标识、驾车逆行等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要加大巡逻发现力度,净化交通秩序。

责任单位:洪山交通大队

(五)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共谋交通环境。

1、建设一批立体过街设施建设。针对书城路文荟街、书城路南湖大道路口、南湖大道野芷湖西路路口、丁字桥南路沃尔玛路口等行人过街需求突出、影响机动车通行的路口,协调市城建委增设人行过街天桥,缓解行人横堵直影响。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2、协调市公交办,将部分占道停靠的公交车站点进行迁移结合武汉市2018年市政府1号文精神,贯彻落实加快公交场站建设、加快港湾式公交站点建设理念,特别在书城路、文馨街沿线,由区园林、城管部门对部分花坛等进行改造,建设公交车停车港湾。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交通局)

协办单位:区园林局、洪山交通大队

3、强化联勤联动整治。由城管部门牵头,对丁字桥南路沃尔玛路口、岭南路修车一条街占道经营以及共享单车占道影响道路通行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还路于民。

责任单位:洪山街

协办单位:区城管委

4、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进一步协调区建设局,在文馨街、文昌路、武珞路等中小学集中路段建设社会公共停车场,土地紧张时可考虑建设立体停车场,减小早晚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造堵。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协办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狮子山街、珞南街

2号重点建议《关于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打造天兴洲开发通道、生命通道的建议》

原案要求:1、将天兴乡天兴村六组北垸700米长的疏散转移通道硬化;2、将天兴洲大桥上下桥匝道口300米长的连通道硬化。

工作方案:

(一)调查研究拟建通道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科学合理规划设计好通道工程。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天兴乡

(二)扎实做好天兴洲防汛设施配套工程,确保2019年汛期受益。

1将天兴洲防汛设施配套工程纳入2018年度区级城建计划,结合天兴生态绿洲总体规划科学合理的设计好天兴洲防汛设施配套工程,力争2018年汛前完成前期工作及招投,汛后待长江水位回落至施工水位时,立即开工建设,确保2019年汛前完工。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发改委、天兴乡

2做好工程等项目红线内的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天兴乡

3做好2018年防汛工作,确保2018年天兴洲安全度汛。

责任单位:天兴乡

(三)完善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和天兴乡防汛疏散转移预案。

进一步完善防汛排渍工作应急预案,细化不同等级降雨情况下人力、物力的调度及安排;及时向区域内的相关部门、单位发布强降雨预警信息及灾情信息;同时,天兴乡制定本乡防汛应急工作预案和防汛疏散转移预案。区财政局将防汛及天兴乡疏散转移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做好资金保障。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天兴乡

3号重点建议《关于加快规划卓刀泉六合村拆迁后建设奥林匹克公园的建议》

原案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由洪山区相关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前期的协调和后期的监管。由武汉体育学院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2、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多渠道增加投入。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机制,配套相关政策,通过加大资金、人员、技术等投入对项目支持。3、逐步建设。4、协调统筹推进,在工作协调小组的指导下,武汉体育学院(或有关部门)要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协调小组将定期督促工作落实并予以通报。

办理方案:

120182月底前,完成拆迁地块规划属性和现状调查。

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协办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分局、卓刀泉街办事处

2201811月底前完成该地块的拆迁地移交工作。

责任单位:卓刀泉街办事处

3、将该拆迁地块绿化建设,列入洪山区2018年城建计划,启动绿化方案初设。

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4201812月底前,广泛征求武汉体育学院、卓刀泉寺等附近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形成整体规划方案,呈报上级部门。

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协办单位:洪山国土规划局、区文体局、卓刀泉街办事处

4号重点建议《关于洪山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的建议》

原案要求:1、应该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合理配置资源,全面落实居家养老服务有关政策,构建和完善“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2、大力引入社会组织和专业志愿者为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建设提供资金和服务。特别是对大学、科研院所和大企业等有条件、有能力的单位,洪山区应该积极主动上门联系,促进建设养老中心。3、促进医养结合,将医院和社区居家养老结合起来,保证老年病医疗、精神慰藉和康复服务。4、成立养老医护人员培训机构(或购买或合作),加强服务团队职业道德建设和职业技能培训,力争为辖区老人提供更优质、更贴心的服务。5、加强服务中心文化生活、健身服务,引进洪山区非遗文化和适合老人的健身项目,让非遗传人和专业健身专家指导组织文化健身活动,让老人们每天有活动,每人有技能,每人都有追求,有成就感。

办理方案:

(一)整合资源,构建和完善“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

结合洪山区情实际,以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坚持“政府引导支持、社会积极参与、市场配置资源、服务业态创新”的推进思路,以“互联网+”为主线,串起“居家养老、分类机构养老、社区为老服务”3个重点,充分利用各类养老、卫生服务资源,促进线上线下服务对接,延伸养老服务半径,形成社区嵌入、中心辐射、统分结合“三位一体”的“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主要围绕“三助一护”(助餐、助洁、助医,远程照护)开展服务。建设一个具备老年人基础信息汇聚、老年人服务需求信息汇聚、老年人服务需求信息派单功能的信息化服务平台。结合平台建设工作,整合目前已建设的80家老年人社区服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委托经营等多种形式,在打造一批社区服务点位的同时培育一批线下服务团队。通过引导养老服务需求,培育养老服务市场,真正构建和完善“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各街乡

完成时限:201811

(二)多措并举,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阵地建设。

通过政府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委托经营等多种方式,促进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阵地建设。通过政策的引导,将社会组织和专业志愿者引入到辖区80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工作和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通过实地调研、摸底、政策宣传等工作开展,选择一到两家大学、科研院所、辖区大企业这类优质单位型社区资源,建设一到两处服务功能完备、医养结合紧密、适老活动多样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各街乡

完成时限:201811

(三)医疗保障,加强养医结合服务模式创新。

发挥区校深度融合优势,整合社区卫生服务站资源,积极探索现代医服务技术与养老保障模式有效结合,建立养老中心牵手医疗机构养医联盟,深度养医融合,注重老年生活保障需求中“养”与“医”,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医疗和康复服务,创新养医结合服务新模式。

责任单位:区卫计委

协办单位:各街乡

完成时限:20185

(四)提升服务,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人员素质建设。

按“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的要求,聚合培训资源,积极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护理人员的招聘、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协办单位: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83

(五)形式多样,丰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文体活动。

充分发挥街乡文化站辐射作用,结合工作,对所属街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定期开展日常文化体育活动,按建设需求提供养老服务中心场地。指导推动非遗文化和适合老人的健身项目进入老年人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文体局

协办单位:各街乡

完成时限:20189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抓好办理工作方案的落实。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督促各议案、重点建议主办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办理工作方案,并以区政府、政府办名义正式发文,全面部署落实。督促其它代表建议办理单位及时将本单位办理工作方案报区人大、区政府备案。

(二)进一步加强议案建议办理的指导和培训。为推进办理工作,提高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各承办单位的业务水平,拟春节后召开区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工作推进会及业务培训会。同时,加强与办理单位日常的指导和沟通,确保办理工作按时、按要求推进。

(三)进一步加强议案建议办理的检查督办。拟于3月底、6月底11月底分别组织对各单位办理工作进行办前、办中、办后检查督办,并及时进行通报,促进各项办理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

-——2018213日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一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监督工作实效为重点,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依法履行人大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为把洪山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大学之城和武汉创新驱动核心动力区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1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要采用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全覆盖学习活动,确保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全面、准确、深刻学习领会十九大报告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用十九大精神统领人大工作。要抓好干部教育培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大代表的作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县乡、区街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特别是在建设国内一流大学之城和武汉创新驱动核心动力区过程中,抓大事,议大事,决大事,积极推动全区重大战略部署实施,努力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结合好,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保持人大工作奋发有为。

二、监督工作

2、认真开展审议工作。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府工作的难点问题,认真听取和审议全区重点工作和有关工作报告,努力提高审议质量,促进区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方面的报告:

①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收支审计情况、2017年财政收支决算、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②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③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报告(满意度测评);

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①审议通过洪山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

②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

③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情况的报告;

④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资金分配工作情况的报告;

⑤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洪山区产业规划及重点区域发展情况的报告;

⑥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⑦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⑧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运营工作情况的报告;

⑨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⑩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道路微循环建设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洪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杨春湖高铁商务区建设和打造武汉门户洪山窗口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听取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初审其它各项工作报告;

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专项工作报告:

①讨论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讨论稿);

②听取和讨论区城乡统筹发展局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情况的汇报;

③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办事处财源建设及奖励工作情况的汇报;

④讨论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代表工作意见(讨论稿);

⑤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意产业创新发展情况的汇报;

⑥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的汇报;

⑦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

⑧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青菱都市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

⑨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运营工作情况的汇报;

⑩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以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以及进一步优化中小学布局推进工作情况的汇报;

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收支审计情况、2017年财政收支决算的汇报;

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

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红色物业工作情况的汇报;

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

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洪山区重点项目建设和推进情况的汇报;

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

讨论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的有关事项。

3、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法律监督,大力推进法治洪山建设。继续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落实执法责任制。采取明查与暗访结合的方式,检查、调研宪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人民调解法、档案法、消防法和武汉市人民调解条例、武汉市街道办事处条例、武汉市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同时,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对武汉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武汉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4、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明确区人民政府和乡人民代表大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报送范围、报备要求、审查程序、处置方式,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备案审查机构制度和能力建设,达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5、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坚持和完善主任会议成员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加强信访集中反映问题的综合分析和信访事项转办督办,督促有关方面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信访事项办理的质量和成效,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6、创新监督工作方式。完善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工作机制,切实抓好会前调研工作,着力提高会中审议质量,大力加强会后落实工作,全面强化专项工作监督效果。改进常委会会议组织方式和审议方式,督促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组织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加强跟踪监督。健全完善专项工作评议制度,结合人大专项工作监督,开展专题询问。积极搭建预算在线监督系统平台。

三、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7、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执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和《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机制,完善《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推进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结合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依法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维护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进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四、人事任免工作

8、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要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市委、区委人事安排。健全任免工作机制,规范任免工作程序,保障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坚持任前资格审查、法律知识考试、主任会议审议、拟任职发言、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颁发任命书等制度,探索建立履职档案制度,加强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人员的履职监督,为市委、区委使用和管理干部提供决策依据。

9、全面推进宪法宣誓工作。组织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

五、人大代表工作

10、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探索加强联系代表的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区人大代表的实施意见》,坚持向代表通报常委会重要工作情况,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视察、专题调研,以及专门委员会有关会议和活动。坚持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走访代表等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推动“一府两院”和监察委员会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依托洪山人大信息网、人大信息专刊和微信等新媒体,建立联系代表的网络信息平台。

11、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选民的意见》,加强街乡“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工作室”建设,充分利用这一载体,开展“代表接待日”、“五级代表在行动”等活动,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拓宽和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作用。

12、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加强代表学习培训,组织好代表专题学习活动,提升代表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加强对代表履职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围绕加快洪山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扎实开展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贯彻落实《武汉市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适时开展代表约见活动、持证视察活动,推动解决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宣传代表依法履职的先进事迹,表彰奖励优秀代表,展示代表风采,增强代表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从思想、工作、生活上进一步关心代表,认真研究解决代表反映的困难、问题和事项。探索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经费科学使用办法,维护代表合法权益。

13、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精神,加强代表思想、作风建设,支持选举单位依法加强代表履职监督。健全代表述职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回答询问,接受监督。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履职综合评价机制,实行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制度,完善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和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促进代表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忠实履行代表职务。

14、做好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做好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议案办理工作进行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人大专门(工作)委员会跟踪督办重点代表建议制度,支持区人民政府完善区长、副区长领办代表建议工作机制,组织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视察,完善办理情况反馈和办理工作通报制度,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六、常委会自身建设

15、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召开重要会议、作出重要决定、开展重要活动以及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后再进入法定程序,自觉在区委的领导下履职行权、开展工作,坚决维护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

16、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人大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断厚植“代表机关”的群众基础。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区实施办法,进一步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

17、加强履职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发〔20158号文件、省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县乡人大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机制的意见》(鄂办发〔201740号)、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区街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武办发〔201730号)落地见效,强化对《中共洪山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推进区人大组织、机构建设,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要优化常委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健全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试行人大工作者聘用制度。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座谈讨论与交流体会相结合、举办专题讲座与外出学习考察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工委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要深入推进人大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专项改革,健全人大工作机制,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加强人大信息化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效果。

18、加强和改进常委会机关建设。严格实行机关绩效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和理顺人大工作机构的职责分工,保证人大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提高机关的整体效能。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岗位锻炼和轮岗交流力度,充实优秀年轻干部,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增强常委会机关的生机与活力。开展文明创建、精准扶贫等工作,做好“三会”服务、安全保密、后勤保障、离退休服务、档案管理、公文运转等工作,提高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工作水平,营造和谐务实、团结奋进的工作氛围。

19、加强对街乡人大、托管区域人大工作的联系领导。进一步重视发挥街道人大工委、乡人大的作用,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加强对街道、乡、托管区域人大工作的领导与指导。通过召开会议,开展专门活动,举办培训班,组织街道、乡、托管区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等形式,密切区人大常委会与街、乡、托管区域人大工委的联系。支持街道、乡、托管区人大依法开展工作,健全上下联动开展监督、代表活动、培训等工作机制,推动全区人大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20、开展人大研究与宣传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途径与方法,加强人大工作的研究和宣传。要认真总结人大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加强与新闻媒体及上一级人大的沟通联系,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和完善区人大常委会信息网站、微信公众号,更好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展示常委会和基层人大工作实效,更好地展现代表风采,树立人大良好形象。

工作要点及其附件内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8213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出席、列席人员的情况

(会期半天)

 

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情况:

出席:刘悦斋  杨元宏  杨元知  王树忠  肖顺祥  苏民益  李建华   

      王晓琨  尹其照          刘光平  纪宏杰  杨建忠  李小明

      李成强  李旭光  李治楚    线  余春华  库盛国  陈建琴  郑雪明

      胡海燕  段小红  郭圣乾      梁习成      彭代平  董祖恩

      喻建设  程红霞  谢卫东  熊贤斌      燕来宾

缺席:王学东  陆继红  周志义  彭文斌  鄢裕高

列席:朱   李东辉  闫小龙  杨屹东  周东胜      李宏伟  李发明

      邓爱华      施庆军                  李绪杰

      王永强  徐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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