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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2019】第五期

发布日期:2020-06-19 打印  |    字号: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628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区机关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厅举行,会期半天。

会议听取和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朱亚辞去洪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洪山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接受刘前信、王高辉、郭辉、张甘霖、黄秀芳、孙守策、曾祥春、陈冬珍、罗秀平辞去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朱亚、高翔、臧朋波、朱晔、董志伟、万文轩均调离本行政区域,代表资格依法终止。刘劲松代理洪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以下人事任免名单:

根据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

刘劲松任洪山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李志涛任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张家湾街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思彬任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和平街工作委员会主任

余曙红任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卓刀泉街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熊贤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张家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董祖恩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和平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杨建忠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卓刀泉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余曙红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卓刀泉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根据洪山区人民政府区长林文书提议:

任命金龙为洪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群为洪山教育局局长

免去李东辉洪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免去赵陟洪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根据洪山区人民法院院长闫小龙提议:

胡涛任洪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和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文玉舒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汉明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汉军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熊敬洪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袁跃武洪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吴政喜洪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周丹洪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职务

免去李麦玲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朱春香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刘颖洪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2018年来,洪山区公安分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破案打击的“龙头”工程,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取得了“四升四少”的阶段性成效,各项打击数据创历史新高,在中心城区人均排名第一,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5.1%,在全市中心城区中下降幅度最大。

与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发挥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在发现线索,打击“保护伞”上深入集中攻坚,集中精力破获影响大、重点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团伙;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各种培训,全面提升公安干警自身素质;同时,还要加强与区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工作联动和配合,充分发挥大学之城资源优势,邀请高校专家参与办案,为案件侦破提供智力支撑,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

会议听取和表决了区人民政府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 1409364 万元调整为1527852 万元,增加 118488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1409364 万元调整为1527852 万元,增加 118488 万元,调整后收支相抵,预算安排平衡。此次调整主要原因一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保证全区各项事业发展及偿还到期政府债券;二是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压缩公用经费,用于保障城建攻坚计划及军运会经费等重点领域支出。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悦斋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元宏、杨元知、王树忠、肖顺祥、苏民益、李建华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7人出席了会议。区“一府一委两院”主要领导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议程

 

一、人事任免事项;

二、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表决区人民政府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日程

 

6月28日上午9:00                      主持人:刘悦斋

 

一、人事任免事项;

二、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表决区人民政府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列席:区人民政府区长、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区财政局局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干部;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乡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

 

 


会议使用

会后收回

 

 

关于人事任免和区人大代表辞职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9年6月28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梁习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员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相关规定,朱亚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职请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人事任免议案,9名区人大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职请求。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对辞职请求和相关人事任免议案进行了初审,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朱亚辞职请求有关情况的说明

中共武汉市委决定,朱亚调任新洲区委副书记,不再担任洪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武干〔2019〕142号)并按有关法律程序办理。朱亚于2019年6月14日向洪山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辞职报告,请求辞去洪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经过研究,提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朱亚辞去洪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二、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刘劲松任职的议案有关情况的说明

中共武汉市委决定,刘劲松调洪山区工作,任中共洪山区委常委、中共洪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提名为洪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根据监察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经过研究,提议刘劲松任洪山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刘劲松,男,1968年12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洪山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该同志立场坚定,党性修养好。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敢于担当,履职尽责意识强。在担任市发改委纪检组长期间,突出政治监督,对市委巡察移交问题敢于较真,其间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20余人,清退资金700余万元。突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处置问题线索60余件,立案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发出纪检建议书20余件。突出正风肃纪,开展反腐败财务专项审计,发现并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30余件,移送涉法问题线索4件,为国家挽回损失300余万元。突出纪律教育,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0余次,提醒谈话200余人次,组织200余名干部到洪山监狱接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怀德自重。该同志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团结同志,群众基础较好。

三、关于决定刘劲松为洪山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如监察委员会主任因辞职原因出缺的,可以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常委会从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中决定代理主任。因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经过研究,提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刘劲松为洪山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草案)》。

四、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任免议案有关情况的说明

根据工作需要,熊贤斌、董祖恩、杨建忠不再兼任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主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免去熊贤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张家湾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董祖恩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和平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杨建忠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卓刀泉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李志涛任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张家湾街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思彬任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和平街工作委员会主任、余曙红任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卓刀泉街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卓刀泉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志涛,男,1967年9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洪山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该同志严守政治管理,不断提升政治素质。在工作生活中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工作思路清晰,担当意识强,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实效。协助推进党委决策部署、阶段性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按照“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的要求,认真办理市区领导批示、交办件30余件,心怀群众,对群众举报的环保问题随时督查。按照“积极探索、健全机制、总结完善”的要求认真办理网友给区委书记的留言,做到了每周一收集、一交办,每月一公开回复,推动了一批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的解决。在工作和生活中,严于律己,作风踏实,群众基础较好。

王思彬,男,1961年10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该同志立场坚定,具有较好的理论素养,在大是大非面前具有较好政治定力。宗旨意识较强,具有一定驾驭复杂问题能力。历经多岗位锻炼,工作作风较为扎实。心系群众,服务大局,抓好优抚安置。完成全国优抚数据库洪山区部分数据更新信息录入工作,确保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款兑现率100%。大局意识较强,敢于担当。聚焦主责主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能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照单全收,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应改尽改。工作生活中严于律己,团结同志,在干部群众中口碑较好。

余曙红,女,1967年5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洪山区卓刀泉街人大工副主任、调研员。该同志不断加强自身政策理论和人大业务学习,政治立场坚定。踏实肯干,领导协调能力较强。分管人大工作,坚持走访代表,联系群众,积极回应群众呼声,组织人大代表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共组织代表提出议案、意见建议50余件,促进落实解决20余件,服从组织决定,有较好的大局意识,积极配合街道中心工作,认真完成文明创建、社区(村)换届、经济普查、城管检查等工作,经常到挂点社区走访,帮助社区解决渍水等实际问题。作风扎实,廉洁自律。工作生活中为人朴实,处事稳重,待人谦和,群众口碑较好。

五、关于区人民政府提请任免议案有关情况的说明

依据中共市委决定(武干〔2019〕142号),李东辉任中共洪山区区委副书记、赵陟任中共洪山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提议,免去李东辉洪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免去赵陟洪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依据市委决定(武干〔2019〕166号),提名金龙同志为洪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人选。因此,区人民政府提议金龙同志任洪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区委提名,区人民政府提议赵群为区教育局局长。

金龙,男,1967年7月出生,汉族,湖北宜昌人,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该同志综合素质好,政治站位较高,组织原则性比较强,能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工作上思路清晰,勤勉务实,视野比较开阔,综合协调能力比较强。长期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善于利用洪山科教优势,统筹谋划发展方向。在区科技和经信局和发改委工作期间,创新意识较强,打造独具洪山特色的“二圈一带”(鲁巷众创圈、街道口众创圈、“南湖、野芷湖、黄家湖”众创带)众创格局、全力推进洪山“大学之城”建设,促进地大宝谷创业中心、华师大创新创业中心、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洪山院区等项目落地建设,为洪山区争得省、市重大荣誉做出贡献。该同志生活中为人谦和低调,团结同事,与干部群众关系比较融洽。

赵群,女,1965年8月出生,汉族,上海人,民进会员,民进洪山区工委主委,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工商联主席。作为民主党派人士,能够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历经多岗位锻炼,曾经在教育战线工作20余年,历任教师、政教主任、副校长等职务,本人获评洪山区首届师德十佳教师称号。调任工商联工作期间,履职尽责,创新工作模式,落实创新服务举措,不断服务企业发展。采取开设“我为洪山代言”专栏、网络直播等形式宣传洪山民营企业和企业家风采。在工作和生活中,为人低调谦虚,团结同志,群众基础较好。

六、关于区人民法院提请任免议案有关情况的说明

胡涛因工作调整,现已调任洪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洪山区人民法院院长闫小龙提议胡涛任洪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和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文玉舒、王汉明、张汉军、周丹、李麦玲、朱春香六名同志因到龄退休,熊敬因个人身体原因提出不适合岗位需求,袁跃武、吴政喜到洪山区人民法院挂职时间已满,经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洪山区人民法院院长闫小龙提议免去上述同志相应职务。

同时,刘颖因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不符合人民陪审员资格条件,经院党组研究,洪山区人民法院院长闫小龙提议免去刘颖洪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胡涛,男,1972年10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洪山区人民法院和平人民法庭庭长。该同志党性修养好,思想素质高,审判业务能力强,2015年2月担任和平人民法庭庭长以来,率先垂范、带头办案,主动承担庭内疑难复杂的民事案件,2015年2月以来胡涛同志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 955件,审结867件。工作中能够着眼于法院审判实际,着力在提高审判质量、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和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上下功夫,不断强化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加大积案清理力度,亲自参与并采取有力措施,审结了一批历史遗留案件,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该同志为人正派,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工作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组织纪律性强。

七、关于9名区人大代表请求辞去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有关情况的说明

因工作调整,刘前信、王高辉、郭辉、张甘霖、黄秀芳、孙守策、曾祥春、陈冬珍、罗秀平九名同志现已分别调离原工作岗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章第五十四条和《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刘前信等九名同志分别向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申请,请求辞去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2019年6月19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主任会议经过讨论,决定将《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前信等9名代表辞去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提请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按照《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对刘劲松、李志涛、王思彬、余曙红、赵群、胡涛六位同志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为刘劲松95分,李志涛90分,王思彬90分,余曙红92分,赵群91分,胡涛92分。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金龙因在本届任职内参加过法律知识考试,故未要求其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以上职务任免和区人大代表的辞职,符合法律程序,请予审议。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朱亚辞去洪山区

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草  案)

(提请2019年 6月28 日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朱亚的辞职请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洪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朱亚辞去洪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洪山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会议使用

会后收回

 

 

洪常 1511

 

 

关于刘劲松任职的议案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

刘劲松任洪山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请审议决定。

 

(提请任职干部基本情况附后)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9年6月19日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刘劲松为洪山区

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草  案)

(提请2019年6月28日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刘劲松代理洪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会议使用

会后收回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

代表资格的报告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

由狮子山街机关选区选出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洪山区原纪委书记朱亚珞南街十一选区选出的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原教授高翔、珞南街第二十选区选出的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武汉中车四方维保中心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臧朋波、关山街第十八选区选出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朱晔、洪山街第四选区选出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洪山支行原行长董志伟、卓刀泉街国网武汉供电公司武昌中心选区选出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国网武汉供电公司客服武昌分中心原主任、党委副书记万文轩,这六位代表均因工作变动,现已调离本行政区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朱亚、高翔、臧朋波、朱晔、董志伟、万文轩代表资格终止。

上代表资格变动事宜报请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19年6月14日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前信等9名代表辞去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草  案)

(提请2019年 6月28 日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章第五十四条和《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刘前信等9名代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职请求,洪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前信、王高辉、郭辉、张甘霖、黄秀芳、孙守策、曾祥春、陈冬珍、罗秀平辞去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拟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列表

序号

姓  名

职   务

辞职原因

1

刘前信

洪山区委原副书记

工作调整,个人申请

2

王高辉

洪山区委办公室原主任

工作调整,个人申请

3

郭  辉

区人大常委会珞南街工委原副主任

工作调整,个人申请

4

张甘霖

区人大常委会关山街工委原副主任

工作调整,个人申请

5

黄秀芳

区人大常委会洪山街工委原副主任

工作调整,个人申请

6

孙守策

区人大常委会和平街工委原副主任

工作调整,个人申请

7

曾祥春

区人大常委会狮子山街工委原副主任

工作调整,个人申请

8

陈冬珍

区人大常委会梨园街工委原副主任

工作调整,个人申请

9

罗秀平

区人大常委会张家湾街工委原副主任

工作调整,个人申请

 


 

会议使用

会后收回

 

 

洪常 1512

 

 

关于李志涛等职务任免的议案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

李志涛任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张家湾街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思彬任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和平街工作委员会主任;

余曙红任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卓刀泉街工作委员会主任;

去熊贤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张家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去董祖恩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和平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去杨建忠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卓刀泉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去余曙红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卓刀泉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请审议决定。

(提请任职干部基本情况附后)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9年6月19日



 

——2019年6月28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刘劲松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衷心感谢组织和领导的支持与信任,根据人事任免有关规定和会议安排,下面,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以下拟任职发言,请予审议。

本人于1968年12月出生,湖北武汉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9月至1991年7月在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大学本科学习,1991年7月至1997年10月在原华工汉口分校工作,先后担任政治辅导员、系主任助理等职务,1997年10月至2016年9月在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工作,先后担任原经济干部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副处长、调研员,市党员(电教)中心主任、市党员教育中心主任,2016年9月至2019年5月担任市纪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组组长、市发改委党组成员。2019年5月调任洪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下面,就近三年来自己的履职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简要汇报。

一是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参加驻在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及党组中心组学习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工作,指导实践,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认真履职尽责。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对市委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处置,较好地发挥了巡视巡察“利剑”作用。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既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彰显纪律的严肃性,又充分用好“第一种形态”,防止党员干部将小错酿成大错。坚持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通过开展财务专项审计,推动驻在单位正风肃纪不断深化。注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怀德自重、清廉自守。

三是严格自我要求。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标准,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克己奉公,秉公用权,自觉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今天,作为洪山区监委副主任及代理主任拟任人选,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本人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对区监委的工作有以下思考。

一是把准政治机关定位,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监察委员会作为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根本属性,区监委必须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一方面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另一方面,要将政治意识、政治思维贯穿于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巡视巡察是政治监督这一根本定位,通过开展巡察,推动全区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区政治生态进一步好转。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委工作必须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要按照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填补“好同志”与“阶下囚”之间的党内监督空间。同时,切实做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工作。强化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打伞、追逃追赃等工作部署,不断释放反腐败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一党的一贯方针,做好教育和挽救工作,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自觉主动地将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幸福感、获得感,作为衡量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质量好坏的重要标准。深入持久地整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坚持不懈,化风为俗。高度重视来信来访,严肃认真调查处置有关问题线索,积极回应群众。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查处征地拆迁领域党员干部骗取国家补偿款、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对履职不力、虚假整改以及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的,要精准问责。认真落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推动营造我区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队伍。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促使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对党忠诚的坚定信念。进一步深化对《党章》《条例》《准则》《监察法》的学习领会,明确职责,勇于担当,不辱使命。认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业务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水平。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监委关于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十一不得”的各项规定,坚持刀刃向内、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被提名为区监委副主任、代理主任人选,是组织对我的信任,是区人大常委会对我的选择,本人将认真地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挑选。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拟任职发言

——2019年6月28 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首先衷心感谢组织对我的培养和信任。根据本次人大常委会议题安排,现在我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供职报告。

我于1967年7月出生,湖北远安人,大学本科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洪山高中副校长、洪山高中校长党委副书记兼区教育局副局长、区科技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区科技局局长党委书记、区科经局局长党委书记、区发改委主任党委书记、区发改局局长党组书记。

30多年的工作实践和岗位锻炼,强化了党性观念,增长了知识才干,磨砺了品格意志,提高了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尤其是在区科经、发改等区经济部门工作来,积极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积极打造“二圈一带”众创格局,充分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加强区域谋划和宏观经济跟踪监测,积极主动抓项目落地,全力推进“大学之城”建设,使全区经济发展质量稳步提升,为洪山区保持全市唯一“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区”荣誉、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连续七届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称号、连续六年获得湖北省科技创新先进区称号,2018年GDP增速位居中心城区第一、实现“千亿GDP”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这一切都离不开组织的精心培养和同志们的无私帮助。

对于今天的提请任命,我深感责任重大。这是信任,也是挑战。但我相信,有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和帮助,有区委、政府历届班子打下良好的工作基础,有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我对担任和履行副区长的职责充满信心。如果我被通过提请任命,我将静下心来,安下身来,脚踏实地的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维护核心,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用贯通、知行合一上下功夫,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坚定政治立场,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把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言行如一、表里如一,永葆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自觉维护班子团结。

二是围绕中心,扎实高效抓工作。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落实新发展理念,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少说多干,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立足洪山实际,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围绕推动洪山高质量发展,破解难题,推动可持续发展。始终保持锐意进取、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敢闯敢干、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面对矛盾不避让,面对挑战不畏惧,面对困难不退缩,勇于担当作为。认真向老领导、老同志和班子其他成员学习,学习他们弥足珍贵的工作智慧和经验。

三是铭记初心,依法行政做服务。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本利益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用权,依法办事。坚决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全力落实好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

四是保持戒心严格要求守规矩。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做好示范。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公正用权、廉洁用权,做到不踩红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净化“朋友圈”,始终经得起诱惑、守得住气节,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我将正确对待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把信任化为动力,把责任装在心里,用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和踏踏实实的工作业绩回报组织和洪山人民的期待与厚爱。如果今天没有通过我的任职,我也会服从组织安排,一如既往地做好自己的工作。

谢谢大家!


 

——2019年6月28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首先请允许我衷心感谢组织的培养和信任,按照本次会议的安排,我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以下供职报告,请予审议。

一、我的学习和工作经历

我于1965年8月出生,籍贯上海。1986年7月毕业于武汉音乐学院师范专业,随后分配到武汉市长虹中学任教,1988年调入武汉市卓刀泉中学任教,先后担任教师、政教主任、副校长等职务;2006年调任洪山区文化体育局副局长;2008年调任洪山区旅游局副局长(主持工作),2009年任洪山区旅游局局长;2010年任洪山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和旅游局局长;2015年任洪山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2017年1月至今任洪山区工商业联合会主席。武汉市政协委员;洪山区政协常委;中国民主促进会武汉市委员会常委;2006年至今任民进洪山区工委主委。

回顾自己的学习、工作经历,我深感自己的成长进步离不开组织的教育培养,离不开各级领导和各个战线(系统)同事们的支持帮助。我从自己的成长历程中体会到:对组织和人民要常怀感激之情,对工作和事业要永葆进取之心,不忘初心、爱岗敬业、谦虚谨慎、吃苦耐劳,尽最大努力争取不负重托、不辱使命,用优异的成绩向组织和人民递交满意的答卷。

二、对拟任职务的工作思考

今天,组织上提名我作为区教育局局长候选人,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我深感教育使命光荣,同时也深知肩上责任重大,区人大常委会若能通过我的任命,我将以此为新起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以德为本,深悟育人之道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是国之重器千秋大业。唯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不断锤炼自己的政治品质,才能与教育同仁们一起建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共同担当起对社会、对下一代的责任。我将主动接受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讲政治、守规矩,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服从大局,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集体和同事,像珍惜自己生命一样珍惜洪山教育的殊荣,团结每一位有情怀的教育工作者为教育事业努力奋斗、不断进取。

(二)以师为本,锤炼教育情怀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只有调动起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激情,才能完成好这个巨大的工程。育人,不是简单的流水线作业,不是单纯的中考高考的指标分数,而是有理论、有技巧、有情怀的灵魂交流,是具有崇高感、创造性的一项工作。当然,一线的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者和教育家的观物视角也许不一样,工作方式方法也许不一样,但育人理念、教育情怀应是一致的。我深深地明白,教师的具体工作是艰难而繁琐的,育人的神圣使命是光荣而艰巨的,不允许有半分的懈怠,不允许有丝毫的杂念。一个教育工作者一定不能没有理想,没有向往,没有情怀。我们将以师为本,继续做强做大名校和优势学科;正视差距,有针对性地加强薄弱学科的攻坚力度,加快追赶全市领先学科的步伐;继续培养名师和学科带头人,使之发挥作用;采取多种办法,不断拓宽用人视野;努力去关心每一位教师的成长进步,注重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建设,注重平台的搭建和师资的储备,为教师所思所想,做一个有温度的倾听者、服务者。

(三)以生为本,践行核心理念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是教育的根本目的。现代教育观点提出,谁获取知识谁就是课堂的主体,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是新课标的核心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每一位学生;因材施教,注重每一位学生的成长,发展每一位学生的个性,是我们教育工作者为之奋斗的目标。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中也明确提出,以科学性、时代性和民族性为基本原则,以“培养全面的人”为核心,要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高度关注学生的状态,真正践行“以生为本”的核心理念。我深知为中华民族培养栋梁之才,必须要夯实基础,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积极践行核心素养理念,让我们的孩子健康成长,将来成为具有高尚的人格情操、独立的思考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创新创造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四)以岗为本,忠诚履职尽责

教书育人的职业良心可以表现在教育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其主要内涵是恪尽职守、自觉工作、爱护学生、团结执教四个方面。当今教育工作仍然面临着适龄儿童上学难、入园难问题、教育资源匮乏、不平衡的问题、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问题、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率的问题、推进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的问题、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问题等等,都需要我们带领全体教育工作者去面对去解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上级部门的高瞻远瞩智慧引领、各兄弟单位鼎力相助,全社会的关心关怀、教育系统全体成员时时刻刻的全力以赴。感谢前任领导和班子成员开创的良好局面,我作为接棒人一定不负重托,继续前行。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抓好班子自身建设,在思想上强化监督意识,在行动上积极配合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勤勉廉政,克己奉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谢书记一起带好队伍、推进教育领域的各项改革,依法治教,规范办学,推进洪山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对提请任命的态度

北宋大家张载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乃儒家思想的高峰,请允许我不断去努力、去攀登。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无论审议表决通过与否,我都会以良好的心态接受表决结果,正视自己的差距与不足,虚心接受审议意见, 在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为洪山发展奉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以上供职报告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关于对《洪山区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

——2019年6月28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库盛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林文书区长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提请审议洪山区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并委托区财政局局长吴刚对该议案作了说明。6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对区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为: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经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年初预算数1409364万元调整为1527852万元调增118488万元。其中:2019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年初预算0调整为44457万元,增加44457万元;调入资金由年初预算83875万元调整为139785万元,增加5591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由年初预算0调整为18121万元,增加18121万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409364万元调整为1527852万元,调增118488万元。主要是地方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726845万元调整为845333万元,增加118488万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67232万元调整为601070万元,调增13383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7384万元调整为32341万元,增加24957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由年初预算459848万元调整为563541万元,增加103693万元;调入资金由年初预算的0万元调整为5188万元,增加5188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67232万元调整为601070万元,调增13383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383357万元调整为465924万元,增加82567万元;调出资金由年初预算83875万元调整为135146万元,增加51271万元。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经初步审查,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5278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527852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6010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601070万元。收支相抵,调整后的预算安排是平衡的。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认为: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洪山区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批准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同时,预工委委员会建议:

一要确保全年预算任务完成。区政府及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预见性、准确性、科学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严格执行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加快资金拨付,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税收征管,确保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收支任务圆满完成,实现收支平衡。

二要规范使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按照财政部印发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财预〔2018〕35号),规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切实保障我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确保涉改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和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三要加强政府性基金收支监管。严格按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规范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强化收好管好基金的意识,明确基金使用责任,加强对基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切实提高政府性基金的使用效益。

四要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政府及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及配套措施、依法合规推进重大项目融资。切实履行债券资金合约,提前制定偿债计划,确保按期偿还债券资金。加快推进政府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理顺管理关系,妥善处理存量债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洪山区

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草  案)

(提请2019年6月28日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吴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洪山区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洪山区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同意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在初步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洪山区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出席、列席人员情况

(会期一天)

 

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情况:

出席人员刘悦斋  杨元宏  杨元知  王树忠  肖顺祥  苏民益  李建华    

          王晓琨      孙兆臣  纪宏杰  杨建忠      李成强  李旭光

          李治楚  李翠红    线  张拥军  余春华  库盛国  陈建琴  郑雪明

          胡海燕  郭圣乾  梁习成      彭文斌  董祖恩  喻建设  谢卫东

          鄢裕高      熊光华  熊贤斌  燕来宾

缺席人员:王学东  尹其照  陆继红      彭代平  程红霞   

列席人员:张光敏  杨海崧          吕明新  周东胜  袁永康  李发明  

          尹卫华  刘劲松  李志涛  王思彬  余曙红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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