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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2019】第六期

发布日期:2020-06-19 打印  |    字号: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19年7月29日,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经过审议、表决,决定许可对个别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事宜。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悦斋主持,副主任杨元宏、杨元知、王树忠、肖顺祥、苏民益、李建华,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王华、王晓琨、尹其照、孙兆臣、纪宏杰、杨建忠、李琼、李旭光、李治楚、李翠红、何线、张拥军、余春华、库盛国、陆继红、陈建琴、郑雪明、胡海燕、郭圣乾、黄翠、梁习成、彭军、彭代平、董祖恩、喻建设、程红霞、谢卫东、鄢裕高、熊涛、熊光华、熊贤斌、燕来宾出席会议。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湖北省罗田县公安局

对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学东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2019年7月29日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学东因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湖北省罗田县公安局拟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许可湖北省罗田县公安局对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学东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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