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
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上午,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悦斋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熊涛辞去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以下人事任免名单: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
任命周昀为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左岭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张志安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左岭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草案)。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李发明同志对工作要点(草案)起草情况作简要说明。受疫情影响,2020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会议号召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各工作机构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安排,认真开展常委会的各项工作,确保常委会今年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取得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人大应有的贡献。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会议明确以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培植力度,推进洪山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总目标,并对重点任务和责任进行了分解和分工,加强了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成立了以区人民政府区长林文书为组长的区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与会委员和代表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一要将议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具体的完成时限;二要加大对洪山高中领航学校建设的支持力度;三要集中力量积极谋划建设1-2所优质初中;四要激发教师队伍合力,出台引进教师人才政策,推动“名师”“名校长”工程引领作用;五要对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降标准,不减质量,落实承办责任,严格按照法定要求按序推进,促进相关议案、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元宏、杨元知、王树忠、肖顺祥、苏民益、李建华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一府一委两院”主要领导、区政府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各街乡人大工委负责人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议程
一、人事任免事项;
二、审议和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草案);
三、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日程
4月28日上午9:00 主持人:刘悦斋
一、人事任免事项;
二、审议和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草案);
三、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
列席:区人民政府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教育局局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干部。
会议使用
会后收回
关于人事任免和代表辞职的情况说明
——2020年4月28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梁习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相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人事任免议案,1名区人大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职请求。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对人事任免议案和相关辞职请求进行了初审,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主任会议提请任免议案有关情况的说明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武汉市委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周昀调左岭街道工作,提名任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左岭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志安到龄退休。因此,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周昀任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左岭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张志安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左岭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昀,女,汉族,1968年5月出生,湖北孝感人,湖北广播电视大学财会大专学历。该同志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大局为重,服从组织安排,维护班子团结。坚持加强学习,注重学习财务政策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上立足岗位,兢兢业业,严以律己,坚持实事求是,能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先后在管委会办公室和教文体局工作,负责财务、审计等工作,能够主动开展工作,敢于突破,扎实肯干,有应对复杂局面和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到街道后,迅速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干部作用,深入一线指导,及时掌握疫情,模范带头,尽职尽责。该同志生活中团结同志,关心下属,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群众基础较好。
二、关于熊涛请求辞去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有关情况的说明
熊涛因工作调整,本人提出请求辞去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主任会议经过讨论,决定将《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熊涛辞去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提请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接受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务相应终止,由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如果熊涛区人大代表辞职请求在本次常委会上通过,其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按照《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对周昀同志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为 89分。
以上职务任免和辞职请求,符合法律程序,请予审议。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熊涛辞去洪山区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草 案)
(提请2020年4月28日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熊涛辞去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关于周昀等职务任免的议案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
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
周昀任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左岭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张志安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左岭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请审议决定。
(提请任职干部基本情况附后)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草案)
(提请2020年4月28日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决胜之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中共洪山区委的领导下,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奋斗,开拓前进,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把洪山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大学之城和武汉创新驱动的核心动力区作出新的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
1、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明确党中央对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明确党中央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指明的新方向。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以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审视人大工作。坚持区委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与依法把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有机结合起来,自觉把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力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坚定不移推动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2、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始终按照区委部署谋划推进人大工作,以系统化思维谋划人大的行权重点、履职难点、创新亮点,更加科学有效地监督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推动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力以赴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新基建扩投资、稳增长,把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积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推动洪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注入新动能。
3、积极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武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以战时状态、战时机制、战时思维、战时工作方法,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充分发挥区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人大代表作用,广泛动员每位人大代表、每名党员干部,以饱满的精神状态,积极响应号召、树立必胜信心,上下一心、团结一致,立足人大职能、勇于担当,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二、增强监督质效,助推高质量发展
4、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围绕“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和编制“十四五”规划、武汉中央创智区、街道口区域旧城改造、杨春湖高铁商务区、南湖城市副中心、青菱生态科技新城、环大学创新经济带、国家文化金融示范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等提升经济发展后劲工作上开展监督。密切关注大学之城建设和产业升级等重难点工作,在推进我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人民群众关注的工作领域上,有针对性的开展人大专题询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复市、中小学校复学复课和学校建设、科学文化、医疗卫生、养老、就业保障、生态环境、园林绿化、湿地保护、垃圾分类等民生热点工作,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回应群众关切。支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及时出台配套制度,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构筑起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坚实法治保障,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情况报告。围绕疫情期间区财税运行情况开展调研和监督,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分析疫情对我区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的影响,适时调整财政预算。加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力度,探索创新国有资产监督方式,推进国有资产监督与审计整改相结合。继续加强对公检法办案质量开展评查和检查工作,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讨论区公安分局关于全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支持区监察委依法开展工作,适时听取监察委专项工作报告。通过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审议、讨论全区重点工作和有关工作报告,努力提高审议质量,取得监督实效(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议题见附表)。
5、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倡导和推动全社会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继续开展对我区贯彻《武汉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落实执法责任制。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6、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武汉市洪山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试行)》,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工作对接,及时将符合报审条件的文件纳入审查范围,达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7、做好人大信访维稳工作。坚持和完善主任会议成员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参与防治“疫后综合症”,监督和支持各单位各部门依法履行主体责任,防范和依法化解劳动保障、合同履行、企业债务、银行信贷、劳动争议、薪资报酬、房屋租赁等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复学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维护正常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和大局稳定。
8、完善创新监督工作方式。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帮助、支持和促进“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发挥好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探索创新财政预算绩效监督机制,逐步实现对政府的全部可支配财力进行监督和评价,推动公共财政在阳光下运行;探索创新参与式预算监督方式,把日常监督与预算监督结合起来,利用民主恳谈的方式对政府预算进行监督和审查,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完整性。充分发挥预算在线监督系统作用,不断改进预算联网监督平台的内容和功能、制度和办法,增强预算审查监督实效。根据党中央部署和监察法的要求,审慎稳妥、依法有序推进人大监督监察工作。
三、依法行使决定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9、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贯彻执行《武汉市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落实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探索建立“一府一委两院”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清单机制。跟踪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确保决议、决定落到实处。
10、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任免工作程序和机制,严格执行任前法律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向宪法宣誓制度,强化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注重任前审查与任后监督相结合,健全完善履职述职评价制度,探索开展述职评议,促进评议结果的运用。凡由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人员,在本届任期内至少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一次履职情况。
四、强化代表履职保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1、加强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深化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基层代表机制,拓宽联系渠道,丰富联系内容,增强联系实效。进一步健全完善《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区人大代表的实施意见》,坚持向代表通报常委会重要工作情况,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机制,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视察、专题调研,以及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有关会议和活动。坚持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走访代表等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
12、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选民的意见》,加强街乡“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工作室”建设,开展“代表接待日”“人大代表在行动”等活动,发动代表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员”、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的“战斗员”、化解矛盾纠纷的“协调员”,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拓宽和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组织开展“聚力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进一步加强对脱贫攻坚的监督支持力度。
13、强化代表履职服务和保障。做好新任代表学习培训,精心组织代表专题学习和调研活动,提升代表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完善代表履职考评、向选区述职制度,探索建立代表评价、激励和约束机制。支持代表依法开展视察、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等活动,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14、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督办工作。强化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包案督办、工作考核制度,针对提高办理实效进行制度创新和理论探讨。组织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视察,对议案办理工作进行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完善办理情况反馈和办理工作通报制度,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15、加大代表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人大代表履职活动宣传,加大对代表先进事迹特别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事迹报道力度,认真办好“洪山人大”微信公众号。创新《代表风采》第四辑的编辑工作,做好人大工作宣传片编辑相关工作。
五、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依法履职基础
16、坚持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座谈讨论与交流体会相结合、举办专题讲座与外出学习考察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发挥好“学习强国”等平台作用,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工委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推动常委会履职能力跟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步伐。
17、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不折不扣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常委会会议纪律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
18、切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对《中共洪山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推进区人大组织、机构建设,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深入推进人大工作创新改革,健全人大工作机制,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积极推进人大工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大网络平台。
19、强化和改进常委会机关建设。严格实行机关绩效管理责任制,保证人大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提高机关的整体效能。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岗位锻炼和轮岗交流力度。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三会”服务、安全保密、后勤保障、离退休服务、档案管理、公文运转等工作,把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细化、实化、具体化工作举措,营造和谐务实、团结奋进的工作氛围。
20、加强对街乡人大、托管区域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进一步重视发挥区人大街道工委、乡人大主席团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信息互通、工作上下联动,完善开展监督、代表活动、培训等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共同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共同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共同推动人大工作整体进步。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人大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应对新形势新要求的能力水平。通过召开会议,开展专门活动,举办培训班,组织街道、乡、托管区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等形式,密切区人大常委会与街、乡、托管区域人大工委的沟通和联系。
21、开展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与新闻舆论宣传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途径与方法,加强人大工作的研究和宣传。认真总结我区人大工作经验,深入探索新时代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加强人大工作课题研究,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制度在基层的理论和实践创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始终坚持正确舆论方向,加强与新闻媒体及上级人大的沟通联系,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发挥洪山人大信息网、人大信息专刊和“洪山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宣传主阵地作用,扩大使用面和影响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讲好人大故事,展示常委会和基层人大工作实效,展现代表风采,树立洪山人大良好形象。
关于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办理
工作方案的报告
——2020年4月28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燕来宾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培植力度,推进洪山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议案原案案由及要求
原案案由:教育是攸关国家发展、民族兴衰的“百年大计”,也是寄托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期盼的民生工程,对于每个家长来说,不但希望孩子“有学上”,更是期盼着能“上好学”。近年来洪山区基础教育发展很快,但是因辖区人口增长速度快,历史办学基础比较薄弱,洪山区基础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无法满足辖区居民“有学上、上好学”的迫切需求,与洪山区科教大区的身份不相适应,需要举全区之力,推动基础教育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真正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原案建议:1.加快学校中小学建设进度,努力缓解“上学难”问题。2.加强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全力提升全区中小学办学质量。3.全力打造洪山高中“领航学校”,引领洪山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凝心聚力,久久为功,以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培植力度,推进洪山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总目标。提前谋划,科学规划学校建设布局,多措并举,加快中小学建设配建进度,有效缓解“上学难”问题。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深化集团化办学和名校牵引,改善洪山教育育人环境,提升全区中小学办学质量,进一步满足辖区群众“上好学”需求。全力打造洪山高中“全优领航学校”引领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洪山教育整体美誉度。
三、重点任务和责任分解
根据议案原案要求,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培植力度,推进洪山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科学规划教育布局,加快学校配建进度
1.积极落实武汉市中小学布局规划,推动“南湖城市副中心”区域的教育规划优先落地。
牵头责任部门:洪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各街道
2.推动落实未来两年建设13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方案。
牵头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城区改造更新局、洪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街道
3.推进困难点教育规划落实。
牵头责任部门:洪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区园林局、各街道
4.提高学校配建工作效率,争取针对学校建设审批开辟绿色
通道。实行配建项目政府专人协调、部门专人负责,引进EPC模式,与央企、国企等单位建立合作,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牵头责任部门:区发改局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局
(二)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洪山教育软实力
5.激发教育人才队伍活力,探索推进“区管校聘”教师队伍改革,结合学校实际和教育发展,对学校实施动态核编。逐年提高“双一流”人才比例,持续优化教师学历、年龄和学科结构,创新人才引进机制。
牵头责任部门:区委编办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局
6.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逐步建立层级类别更加精准的培训体系。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正向引领,建设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
牵头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7.加强高端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增强“名师工作室”孵化器作用,切实发挥省、市、区级名师引领、辐射作用。进一步创新干部教师培养机制。
牵头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8.逐步推行校长任期制改革。探索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改进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评价结果的运用机制。提高干部现代化教育治理能力。鼓励各校积极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任期制,实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备案制。
牵头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三)深化集团化办学和名校牵引
9.抓好集团新校高起点办学。积极拓宽与辖区内高校合作办学的新路径,不断实现优质教育资源扩容。推动华师一附中东原启城分校项目尽快投入使用;加快推进与华师合办万科理想城市中、小学、华师附属书院世家中学等项目。
牵头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10.进一步加强学区制建设,建立健全集团化办学政策支撑体系,完善集团化办学长效机制。
牵头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四)树立正确的育人导向,营造教育良好环境
11.着力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坚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坚持知行合一,大力推进实践育人。完善学校课程体系,突出美育、体育和劳动教育的育人功能。丰富育人课程的实践载体。
牵头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
12.规范办学,严守教育红线。坚决贯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为教师、学生减负的相关要求,为教师潜心育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教育环境。
牵头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13.拓宽家校协同教育路径,提升家长学校、家长课堂授课品质,丰富家校合作形式。
牵头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街道
(五)全力打造武汉市普通高中领航学校
14.落实专项经费投入,确保洪山高中打造领航工程的各项经费及时落实,按时划拨。
牵头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15.提升洪山高中骨干师资水平,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及时补充骨干师资力量。
牵头责任部门:区人力资源局
责任部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教育局
16.加快推进设施建设。按照“一校三区”建设规划,定期督办工程进度。
牵头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洪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建设局
17.不断优化办学环境。积极协调东湖高新区整治道路交通。会同综治部门,对校园周边的商铺、人员、车辆进行规范管理。
牵头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区城管执法局、洪山公安分局
18.促进洪山高中内涵发展。对标领航学校标准,优化学校文化体系,提升特色德育品牌。
牵头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六)加强洪山教育宣传力度
19.创新洪山教育宣传路径,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宣传洪山教育发展的典型事迹,讲好洪山教育故事。
牵头责任部门:区教育局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区长林文书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怀卓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负责协调推进议案办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局办公,由区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推进办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制定本部门办理议案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办理人员,层层抓落实。
(三)明确进度安排。议案办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展情况
及时进行通报,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确保本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部署阶段(1月—4月)。成立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布置相关工作。各责任单位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及本方案,制定部门年度工作方案。
2.落实阶段(5月—9月)。一是各责任单位制定详细办理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领导小组通过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听取各单位办理的措施办法、进展情况,协调、检查、督办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
3.检查阶段(10月—11月)。10月下旬,各责任单位对办理工作进行自我总结和检查,针对薄弱环节采取进一步的改进措施。11月,由区政府领导带队对办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办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文书 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王怀卓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袁永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翠红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彭代平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旭光 区委编办主任
胡海燕 区发改局局长
赵 群 区教育局局长
吴 刚 区财政局局长
李 聪 区人力资源局局长
方 颢 区建设局局长
严庆平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肖诗民 区水务和湖泊局局长
刘光平 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局长
李海涛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何龙先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施庆军 区园林局局长
肖 辉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周勤斌 洪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
冀江涛 洪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彭先桥 洪山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胡华军 珞南街办事处主任
王洪春 关山街办事处主任
朱延峰 狮子山街办事处主任
徐晓娟 梨园街办事处主任
王思彬 和平街办事处主任
刘毅松 洪山街办事处主任
胡世喜 张家湾街办事处主任
陈 磊 青菱街办事处主任
席志春 卓刀泉街办事处主任
马为民 洪山高中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局办公,由区教育局局长赵群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责任目标的协调、督办、落实及办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出席、列席人员情况
(会期一天)
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情况:
出席人员:刘悦斋 杨元宏 杨元知 王树忠 肖顺祥 苏民益 李建华 王 华
王晓琨 尹卫华 尹其照 叶 芳 刘大学 孙兆臣 纪宏杰 杨建忠
苏 颖 李 琼 李成强 李旭光 李治楚 李翠红 何 线 张拥军
余春华 库盛国 陆继红 陈建琴 周东胜 郑雪明 郭圣乾 梁习成
彭 军 彭文斌 彭代平 程红霞 谢卫东 鄢裕高 熊光华 熊贤斌
黄 翠
列席人员:王怀卓 吕明新 李 薇 徐 江 燕来宾 赵 群 李发明 赵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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