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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2020】第七期

发布日期:2021-02-18 打印  |    字号: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202010月28日上午,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悦斋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19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三机关对2019年办结的案件质量进行了全面、重点、深入自查,肯定了好的方面,也直指存在的问题,并深刻剖析原因,明确了下步整改措施。

与会委员和代表认为,2019年区公检法三机关始终坚持执法公正、服务人民,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办案质量、质效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为维护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及和谐稳定大局作出了重大贡献。

会议建议,一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高科技手段应用到执法办案中,实现智能化办案;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管理规范化,通过司法改革不断完善案件流程,实现案件全程监督、跟踪管理,确保办案质量;三是进一步提升办案人员素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培养专家型办案人员,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近两年来,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随着行政复议专业化程度的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质量也不断提高。2020年至今,行政复议决定被法院撤销率为0。

与会委员和代表建议,一要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违法行为;二要加强制度创新,全面规范行政复议流程,复议机关与相关部门可建立联席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效率;三要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解决案件快速增长和人员减少的矛盾,确保案件受理和复议及时高效,解决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的矛盾,建立高水平人才招聘机制,确保案件办理公平公正。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书面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与会委员和代表认为,近年来区政府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强化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加强国有自然资源整理、开发、监管和保护,国有资产管理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与会委员和代表建议,一要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管理责任意识,结合资产清查摸清家底,理清资产的产权归属、管理与使用现状;二要进一步盘活资产,不断更新和细化自然资源的账本,将其置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去考量,使自然资源得到更加高效的配置和利用;三要进一步严管资源,落实监管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洪山的未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个别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元宏、杨元知、王树忠、肖顺祥、苏民益、李建华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一府一委两院”主要领导、区政府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各街乡人大工委负责人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议程

 

一、人事任免事项;

二、部分市人大代表述职;

三、听取和审议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19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日程

 

1028日上午8:40                      主持人:刘悦斋

 

一、人事任免事项;

二、部分市人大代表述职;

三、听取和审议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19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讨论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列席: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司法局局长、区财政局局长、区水务局局长、区国资监管局局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区园林局主要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干部;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乡人大负责人;部分市、区人大代表。

 


 

拟任职发言

——2020年10月28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袁永康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首先,衷心地感谢组织对我的培养和信任。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有关规定和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谨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供职报告,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经历和工作情况

我于1984年1月出生,党员,武汉新洲人,2009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职员、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图文中心副主任(期间,2014年5月—2015年5月,在洪山区梨园街办事处挂职副主任),2015年6月调任区发改委副主任(正处级),2016年5月任洪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2018年2月任区政府办副主任、金融办主任,后因机构改革转任区政府办副主任,2020年10月任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党组书记。下面,主要将我在区政府办工作期间履职尽责情况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

一是坚持错位发展,打造金融总部聚集区。推动《洪山区支持引进和发展金融企业的政策措施》出台,引进光大永明、永诚保险等保险区域总部落户洪山区,保险公司区域总部累计达10家。与省高投共同推进湖北创投大厦项目,对入住创投大厦的基金管理机构和基金给予政策支持,引进9家基金机构,打造洪山基金聚集区。推动我区与工商银行武汉分行、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汉口银行、人保财险武汉市分公司等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近三年新增银行各类支行14家,今年1—9月,全区金融业税收同比增长12.7%。

二是当好“店小二”,增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协调企业做好上市挂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帮助企业解决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兑现各级资本市场奖励政策。洪山区目前有省市上市后备种子企业4家、上市报辅企业2家、申报精选层企业3家。坚持深入走访企业,了解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开展金融机构进园区、投融资论坛、银企“云对接”等系列银企对接30余场活动。加大疫后纾困贷款对接力度,千方百计保市场主体,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是敢于攻坚克难,努力化解各类风险矛盾。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专班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化解,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主动约访涉非群体代表,做好群体的接访、疏导、稳控工作,引导群体依法解决问题,积极推动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协调、处置涉非案件有关资产,确保了全国“两会”、军运会期间涉非群体稳定。加强金融风险排查处置,每年组织对全区投融资类企业、类金融机构、高风险指数企业进行排查,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势头。

四是加强统筹协调,协助分管区长抓好其他工作。深入推进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全力为辖区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加强成品油“三非”整治,全面清理涉油安全隐患,建立打击非法成品油长效机制。加快青菱科技生态新城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解决“十村一场”村民还建问题,推动联东U谷、智能网联汽车等项目落地园区。全力推进全区中小学项目建设,有效缓解辖区新生入学矛盾问题。支持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规范宗教场所管理。积极推进天兴生态绿洲建设,妥善解决村民社保遗留等民生问题。

二、提请任命后的打算

本次会议我作为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人选,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也是对我的考验。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如果本次会议能够通过对我的任命,我一定牢记宗旨,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紧紧围绕我区经济发展目标,围绕服务改善民生,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决带头讲政治、顾大局。我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将在新的岗位上忠诚履职、恪尽职守,决不辜负领导的信任和重托,决不辜负全局党员干部的支持和帮助,努力为科技创新倾注全部的心血和力量。

二是坚决带头讲团结、聚合力。我将继续发扬科经局团结、和谐、高效、干事的优良传统,向书本学、向同事学、向先进学、不断增强自身履职能力,带领全局领导干部推动科经工作更上一层楼。我将带头营造团结、信任、包容的工作氛围,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决不搞家长作风,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充分调动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三是坚决带头讲实干、勇担当。我将倍加珍惜这次机会,勤奋工作,主动作为,和全局党员干部同心协力,深入实施高端产业发展计划,尽快研究制定全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加快科技创新步伐的实施意见;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快推动“四不像”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打造一批开放性科技创新平台,建立健全科学评价体系、激励机制,改善科技创新生态,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努力在建设全国科创中心城市中作出更大贡献。

四是坚决带头讲廉洁、做表率。我将始终敬畏法纪、敬畏权力,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明确权力边线、划清权力红线、守住权力底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将始终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一条禁令”以及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不打擦边球,不走灰色地带。我将始终紧绷廉政之弦,自觉要求和约束自己、亲属和机关干部,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对提请任命的态度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这次审议和决定是国家权力机关对我的选择,也是人民群众对我的选择,无论是否当选,我都会正视自己的差距与不足,虚心接受审议意见,服从组织的安排,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绝不辜负各位主任和常委对我的期望。

以上供职报告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拟任职发言

——2020年10月28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李海涛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首先衷心地感谢组织和人民对我的培养和信任,根据本次人大常委会议题安排,现在我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供职发言。

我于1968年6月出生,武汉人,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参加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区教育局、区文体局、区安监局、区文旅局任职。

回顾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经历,我真切感到党和组织对我的教育和培养,我的每一点进步和成绩都离不开组织和人民对我的帮助与支持。在过去的岗位上,我能积极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探索“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新模式,推进文化与旅游双融合。带领干部职工圆满完成“军运会”场馆建设和赛事保障任务,组织武汉市第十五届高校艺术节,推动辖区高校5所体育场馆、6家博物馆和5家图书馆文体资源向社会开放,完成8个社区文体广场建设,提升“二馆一站”覆盖率。完成湖北省第二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不断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实现区校文体资源互惠互通,助力了大学之城建设;不断强化文旅和体育市场监管,推动文旅体产业优化升级,实现全民健身、健康深度融合的新突破。

今天组织提名我为洪山区城管执法局局长人选,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我深感使命崇高、责任重大,唯恐有负组织和人民的重托。我过去的工作也和城市综合管理有过一点交集,深知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牵涉到社会各行各业,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很多工作直接接触到弱势群体,稍有不慎就会影响到城管执法局的形象。而做好城市管理工作不仅可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维护城市秩序、彰显城市魅力,而且能够促进社会文明健康进步、经济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满意度提高。如何贯彻落实好上级的指示精神,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又要管理城市服务人民,让市民居住环境更满意,这就要求我在下步工作中更加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如果本次会议能够通过我的任职,我一定加倍珍惜这次为民尽责的机会,并以此为新起点,竭尽全力做好城市综合管理的各项工作,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为此,我将着重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努力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职尽责能力

一是始终把加强政治学习放在首位。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理解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做到对党绝对忠诚。二是不断加强城市综合管理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学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坚持“充电”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和指导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能力。坚持向领导学、向同事学、向群众学、向实践学,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三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真抓实干。“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养成个人思想和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的良好习惯,边学习,边思考,边实践,把理论转化为实际本领,从实践中获取真知,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学用相长。通过强化学习,补齐能力短板,提升综合素质,落实纪律要求,认真履职尽责,进一步锻炼提升自己。

二、突出工作重点,谋划主动作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一是坚持统筹规划,充分调度“大城管”工作。“十三五”规划即将收官,“十四五”规划的航船马上全面启程,要立足“十四五”规划,围绕“大城管”的核心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各项措施,明确发展路径,下好大城管指挥调度“一盘棋”,搞好城市管理建设“大合唱”,打好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组合拳”,练好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绣花功”,牵住推进智慧城管“牛鼻子”,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为全区大学之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二是强化党组织建设,凝聚克难攻坚内生动力。强化从严治党建设,不断加强党员和党组织规范化管理。通过“双进双防控”等一系列活动,党员干部联系社区,助力疫情防控和社区发展,展现党员干部带头冲的优良作风。聚焦优秀党员事迹,通过宣传典型,发挥示范引领效应,营造人人讲奉献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格依法行政,打造城市综合管理铁军。结合机构改革,将执法力量下沉的优势不断扩大。要加强城管队伍规范化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懂技术、有眼光的人才队伍。抓住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基层支部换届之机,通过落实“三定”“九定”等工作,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青年干部放到重要岗位进行历练。

三、强化自律意识,坚持廉洁奉公,带头尊崇维护法治

一是坚持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在工作、生活中我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良好的家风、学风和作风,坚决抵制“四风”问题,带领局班子成员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加强学习,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团结协作。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重大事项集体讨论,不搞一言堂;主动与班子成员搞好团结协作,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遇事勤沟通;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对上多汇报,对下多关心,对外多协调,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三是坚持履职尽责,自觉接受监督。我将摆正位置,自觉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不折不扣地执行人大决议、决定,依法报告工作情况,接受人大的检查、询问、质询,积极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如果通过任职,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城管为民”工作理念,为洪山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如果我的任职本次未获通过,我也将服从组织安排,一如既往地做好自已的工作。

谢谢大家!


 

拟任职发言

——2020年10月28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李翠红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首先衷心感谢组织对我的培养和信任。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在我向会议作供职报告,请予审议。

我于1968年8月出生,湖北武汉人,大学学历,工学硕士,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洪山区文明办副主任,洪山区卓刀泉街办事处副主任,洪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在任职岗位上,我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回顾30年来的工作经历,我从一名普通干部一步步走到部门领导岗位,亲身投入到洪山日新月异的建设发展过程。个人的每一次成长进步,都得益于组织的教育培养,得益于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得益于同志们的信任爱护。这些支持与帮助也是我今后拼搏奋进的动力与基础。

今天,组织提请我担任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局长,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更是组织对我的考验。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承担着繁荣全区文体事业、提升旅游产业层级的重要职能,关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关乎民生福祉,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如果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一定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团结和带领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全体同志,恪守职责、锐意创新、尽心竭力、认真履职,努力向组织和群众交一份满意答卷。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全面加强学习,坚实筑牢敢于担当的能力基础。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尤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和体育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政治立场,坚守政治规矩,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增强驾驭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折不扣落实好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文化旅游体育工作对我来说是新课题,我将努力学习相关业务知识,适应新的岗位需求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不断增长谋事创业的本领。

二是坚守初心使命,严格履职尽责,努力创造群众需要的工作业绩。我将坚持人民至上,切实将洪山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人民群众高兴、满意、支持、赞成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全部心思用在为人民服务上,把所有精力放在抓好工作落实上,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成其事,努力在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中践行初心与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结合洪山特色文化和现实题材,推出更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旋律的精品力作。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档升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进数字文化建设,构建智慧旅游平台。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中华传统文化宣传,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内容和成果,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推动体育事业迈上新台阶,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加大科学健身和科学锻炼的宣传力度。促进文旅体产业提质增效,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推动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

三是坚持团结协作,着力带好队伍,不断凝聚干事创业的发展合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制度,落实分工负责制,充分发挥班子集体智慧,在确保政令畅通、步调一致的基础上,全力支持班子成员放手工作、开拓创新大力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好表率、带好队伍,着力培养和造就富有担当精神的工作集体,努力在文旅局营造风清气正、群策群力、扬长避短、团结干事的工作氛围。

四是坚决依法行政,始终严于律己,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切实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把依法依规作为行政的基本要求,时时处处用法律法规来规范个人及部门行政行为。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坚决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敬畏之心对待权力、以平和之心对待名利、以淡泊之心对待职位,守好自己的精神家园,以过硬的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全力以赴推进我区文体和旅游事业再上新台阶,忠诚履职,干净干事,不辱岗位赋予的使命。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无论此次任命通过与否,我都将正确对待区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把组织上的重托和同志们的信任化为动力,向老领导、老同志请教,向广大干部群众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实重行、拼搏奋进,为洪山加快建设国内一流的大学之城和武汉创新驱动的核心动力区作出自己的贡献。

谢谢大家!


 

拟任职发言

——2020年10月28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朱延峰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首先,衷心地感谢组织对我的培养和信任,感谢区人大各位主任和委员长期以来对我的关心、厚爱、支持和帮助。
    我叫朱延峰,1974 10月出生,研究生哲学硕士学历,中共党员。2016年6月任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其间:2017.06-2018.05选派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挂职)。
    自担任狮子山街道办事处主任以来,

一是坚持勤奋学习, 不断提高科学管理的能力。“两学一做”为契机,认真研学指定书目,自学相关书目,认真领会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牢固树立忠诚做人、担当做事的从政理念,虚心向同事们学习,向基层干部群众学习。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扑下身子,问计基层,勤思善谋,不断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
   二是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 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先后引进了软通智慧、碧桂园、悦活里等总部型企业,进一步夯实了街道发展后劲。紧盯项目建设不动摇,克服各种困难,有效推进了华农三角地、武南铁路社区、省种子公司等一批旧城改造项目征地拆迁和信访稳定工作。坚持创新创业,建设了华农、湖工大一批大学生创业中心,推动“大学之城”示范街建设;加强民生事业发展,打造老年宜居街道,形成了通惠社区养老院、省农科院社区养老院、7个老年宜居社区和9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组成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新冠肺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做好双拥工作和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打造“文化”街道,丰富居民精神生活,完善文体阵地功能,建立社区活动室和图书室,建成贯穿珞狮路、玫瑰湾、南湖山庄三个社区的科普长廊。强化城市综合管理,狠抓环卫清扫保洁、违法建设管控、破损道路维护、广告招牌、架空管线整治、自然村湾城乡结合部及铁路沿线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组织拆除了荷清水香违法建筑。大力开展狮子山街碧水蓝天保卫战和黑臭水体整治,积极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整改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推进普法工作,坚持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三是坚持团结协作,强化民主集中制的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人大的决议和决定,自觉维护领导班子团结。珍惜与同志们合作共事的机会,加强协作配合,同心协力,共谋发展,大事讲原则, 小事讲风格,遇事勤沟通,工作勤补台,在街道形成了责任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是坚持严于律己,自觉维护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严格执行《准则》、《条例》,始终保持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良作风,时刻注重以德修身、以德立威、以德服众。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创特色、争一流的要求贯穿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和社会满意。
    自任现职以来,我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深知离组织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展望未来,我还需倍加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稳中求进,全力以赴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我将坚定不移贯彻中央、省市及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做好“抢、快、干、稳”四篇文章,以主动作为、奋发有为、能做善为的状态,弘扬愚公精神、工匠精神、抗疫精神,决战四季度,高标准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是坚持维护大局,努力做到依法行政、和谐共事。我将自觉维护大局,把各项工作放到大局中去认识、去定位、去推进。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坚决服从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将倍加珍惜班子的团结,努力做好表率,充分发挥各位同志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群策群力、扬长避短、团结干事的工作氛围。

三是坚持忠诚履职,以扎实过硬的作风干好每一件事情。我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讲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既在“求真”上下功夫,更在“务实”上做文章,从点滴入手、从具体事做起,一个一个问题解决,一项一项工作落实,一步一步的往前干。竭尽所能做出实实在在的业绩,以实绩取信于民,接受检验。

四是坚持清正廉洁,始终严于律己、严格要求。我将恪守为政之德,诚以待上、保持政通;诚以待下、保持人和;诚以律己、保持廉洁;以敬畏之心对待权力、以平和之心对待名利、以淡泊之心对待职位,守好自己的精神家园,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过硬的作风和良好的形象,带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尊敬的各位主任、各位委员,无论我的任职是否通过,我都会服从组织的安排,在任何岗位上都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为党和人民工作。

以上供职发言,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良涛辞去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草  案)

提请2020年10月28日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刘良涛辞去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伍齐粉辞去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草  案)

(提请2020年10月 28 日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伍齐粉辞去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翠红辞去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草  案)

(提请2020年10月28日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翠红辞去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郑雪明辞去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草  案)

(提请2020年10月 28 日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郑雪明辞去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2020年1028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邓爱华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是201612月当选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并于20172月被任命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2019年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四年来,我始终把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勤勤恳恳,积极参政议政,认真兑现“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现将我担任市人大代表以来的履职情况向会议报告,请予审议。

一、坚持学习充电,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学习新知识、开拓新思路,因此我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既向书本学习,也向实践学习;既向人民群众学习,也向老代表们学习;既主动开展自学,也参与集中学习研讨,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水平,为依法履职提供保障。

(一)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作为人大代表,首先要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精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

(二)提升法律素养、业务知识。人大工作的法律性、程序性很强,必须知法懂法。我通过全面学习《宪法》《民法典》《代表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虚心请教老代表们丰富的履职经验,收集大量有关资料等方式,进一步明确自己的代表职责,熟悉人大议事规则、工作程序和工作方式,严格依法履职。

(三)加强专题培训、交流学习。人大代表的职责、使命及其先进性,决定了人大代表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为拓宽谋划工作的思路,我积极参与培训学习活动,赴延安、深圳等地,围绕领悟延安精神的实质和内涵、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宏观经济形势等专题,进行针对性交流取经,学习借鉴先进精神和经验。

二、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会议期间认真履行人大代表职责。我非常珍惜参加代表大会的每次机会,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听取并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报告,参与大会各项表决和选举活动,站在代表和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认真讨论,积极建言献策。通过广泛深入实地调研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提出和附议的议案及建议共13件,领衔提出6件。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提出了一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意见建议。比如,在加大特殊群体保障力度方面,领衔提出“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开展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为计生失独家庭购买意外、疾病住院医疗保险”等建议。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比如,在基层治理重点问题上,围绕社区工作者身份地位不明、待遇偏低,业主委员会组建难、运行不规范、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领衔提出“让社区工作者安心社区工作,保障社区队伍稳定”“完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制度”“业主委员会立法”等相关建议。这些建议、议案引起了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的重视。目前,部分建议已得到落实。

(二)闭会期间开展视察调研、联系群众。本届以来,我积极参加市、区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东湖绿道(二期)等武汉市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新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社区两委换届、社区网格化管理水平、中小学复课复学等各类专题调研和视察13次。在实地调研、听取汇报、专题视察中,我对于发现的问题敢说敢提、献计出力,认真履行了人大代表的监督检查职责。我还多次进选区、进社区,把党和政府的决策、决定传达给群众,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接受群众监督。聚焦困难人群,我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依法履行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责。作为监司委委员,我扎实履职,协助做好立法、监督等方面工作。2017年来,我共参加监司委(内司委)全体会议14次,参与制定《武汉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和修订《武汉市禁毒条例》《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武汉高质量发展、立案、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检察和办案质量检查等各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立足本职工作,全力服务中心大局

我先后从事民政、司法行政工作,始终对本职工作保持高度责任心和使命感,因为这不仅是岗位工作职责的要求,更是一个人大代表最基础的履职表现。围绕服务中心大局,我结合单位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市区各项决策部署,做到本职工作与代表履职两不误。

(一)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一是围绕洪山区大学之城发展战略,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社区规范化管理,推动社区在协商民主、“三社联动”、“三方联动”、社区文化营造等方面开展社区治理创新示范创建,激发基层社会活力。二是落实“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安全网。落实重点民生实事任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加强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规范审批程序,分类分档施救,探索解决支出型贫困问题。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完善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标准化建设,做好收养评估工作,推动全面提升民政发展质量。

(二)立足法治一体建设新定位,展现司法行政新作为一是重塑机构职能,提升依法治区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落实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审查,推动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深化法治社会建设,落实公务员、青少年、大学生等重点对象精准普法,通过示范引领,以点成线促面,打造“一街乡一社区一特色”普法模式,构建“线上+线下”全媒体普法格局。二是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111”模式对接开展“常态化”双创法律服务。开展“律师助推民企成长”“法治体检”专项活动,为民营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保驾护航。三是一揽子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完善多元矛盾化解机制,拓宽调解受理渠道。开辟特殊困难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进“法援惠民生”品牌系列活动。预防和减少两类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四、严守纪律规定,树立代表良好形象

作为人大代表,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我始终怀着对民意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带头学习和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谨言慎行,做维护和遵守法律的模范。在面对大是大非问题上,我始终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毫不含糊,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不以代表资格谋取私利,严于律己,切实维护代表的良好形象。

五、履职心得及下一步打算

担任人大代表以来,通过实地考察调研,我切身感受到了武汉市经济发展、城市面貌等各项事业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倍感自豪。通过密切联系群众,我深刻地体会到智慧在民间,创造在基层,基层一线广大群众蕴藏着无穷的智慧。作为人大代表,就是要善于将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广泛地调查研究加以汇聚、提炼,根据实践的要求进行创新,提出可行性议案,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在走访群众时,要当好政策的解读者,把党的方针政策进行宣传、引导。尤其在今年,我感触最深的是,人大代表必须有一颗真情为民代言、为民服务的心。年初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我投身群防群控一线,在守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过程中,践行人大代表的使命,也与群众积累了无限的真感情,让我更加坚定了“我当代表为人民”“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的信念。

四年来,我在履职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党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履职尽责,不辱使命。一是继续发挥好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提高服务水平,不负人民重托。二是把履职重点放在武汉市特别是洪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为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决战脱贫攻坚、深化基层治理、维护平安稳定等提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议案和建议。三是更好地履行代表监督职责和监司委委员职责,深化法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努力谱写武汉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以上是我履行代表职责的基本情况,请大家评议监督,提出宝贵意见。谢谢大家!


 

                            

——2020年1028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陈凯德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非常荣幸能作为人大代表在此述职,非常感谢区人大常委会为代表提供这样交流和学习的机会。

我于2016年12月当选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近年来,在市、区领导的关怀指导下,在选民的大力支持下,按照人大工作职责,做了一些工作,现将履行代表职责情况向各位汇报:

一、坚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无论是作为民营企业管理人,还是人大代表,必须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民营企业人,必须在自己身上体现党中央提出的“企业家精神”,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我平时比较注重四个方面的学习,一是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和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了解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二是各级人大对人大代表的素质和参政议政要求,提高参政议政和服务大众的能力;三是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四是虚心向其它代表学习和请教,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通过学习,更加坚定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和信心,对人大代表的职责和义务有了更加清晰的理解,对依法治国、反腐倡廉有了更坚定的信心和更深刻的认识,对推进企业自主创新、科学管理和规范管理有了更积极的动力。

二、密切联系选民,积极为民办实事

我以社区为窗口,密切联系选民,及时地掌握社情民意,在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向东湖高新管委会提出关于“金地格林东郡垃圾清运扰民问题建议”并受到高度重视;在2020年初武汉遭受严峻的新冠疫情考验时,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和企业管理者,义不容辞帮政府排忧解难,首先在企业内部对所有人员动向进行实时监控,每日开展两次排查,公司所有员工及其家属无人感染,不给政府增添一丝麻烦。其次,在疫情期间,利用本企业专业优势,紧急协助政府建设方舱医院,向前线工作者捐赠抗疫物资,并捐赠资金支持政府抗击疫情。作为建筑企业管理者,高度重视依法保护农民工权益工作,多次运用司法手段解决农民工权益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践司法为民的宗旨。

三、互为促进,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作为人大代表,营建一种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是履行代表职责的一个良好体现。作为企业家,更要把自己的企业建设好、经营好,应将企业建设和履行代表职责有机结合起来。在企业建设上,近几年来,我主要重点抓四个方面:一是重视员工在企业建设中的作用,广泛听取干部员工意见和建议,让干部员工参与到企业建设中。二是发展企业规模,扩大就业机会。三是重视员工利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让员工感受到企业这个大家庭的温暖,解除后顾之忧。四是扶贫、救灾、助残,维护社会稳定,急人民之所急,忧人民之所忧,我深刻认识到企业的不断发展,全靠党的好政策,在企业兴旺发达时,不能忘记回报社会,为党和政府分忧。

四、收获与体会

在履职过程中,我深切地体会到人大代表既要敢于为人民群众说话,又要善于为政府和社会的长远发展建言献策。一职责到位。强化代表意识和履职意识是当好代表的前提条件只要牢固树立“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观念,切实增强代表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才能自觉参加各项活动依法履行职责,有效地发挥代表作用。二是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关心国家大事,关注社会民生。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才能较好地分析把握社会热点、难点、焦点,紧扣发展大局,表民情、议大事、献良策,更好地履职议政。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只有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才能掌握第一手的实情和数据,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才能帮助政府多做改进工作,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四是保持与群众的密切联系人大代表要以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为已任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和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在与选民的接触中,我深刻感受到群众对代表的肯定、理解和支持。正是群众的热情和支持,更加激励我竭尽全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

自当上人大代表以来,自己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客观上,由于公司业务繁忙,反映问题涉及面还不广,跟踪反馈还不是很全面和及时,许多建议和意见的提出和解决受到了客观条件和主观认知水平的限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进一步加强学习,在作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履行一名人大代表的职责,将履行人大代表职务列入到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同时,学会做一个有心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更多听取、收集选民反映的问题,注意观察身边发生的事情,把人民的呼声倾诉出来,把人民的情绪表露出来,把人民的智慧集中反映上去。当好选民的贴心人,主动接受选民的监督和检查,定期汇报工作,在社会、学习、工作等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争当遵纪守法的示范者,积极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人大的决议,做社会行为公德的表率,以模范的行为影响带动周边的选民,树立人大代表良好的形象。  

作为人大代表,我将永远牢记“人民代表为人民”的代表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做一个称职的人大代表。

以上是我述职的全部内容,请予评议,谢谢!


 

——2020年1028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明杏芬

 

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是武昌工学院的明杏芬,非常荣幸于2016年11月当选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201612月当选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作为一名人民代表参政议政我感到非常的骄傲,同时也感到责任重大。对于如何履行好职责,不辱代表的使命,是我年多来一直思考并践的课题。下面我就担任代表以来的主要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任职以来,我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仔细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代表法》和人大相关的报刊杂志等,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武汉市和洪山区人大每年都会组织代表培训,我总是放下手头的工作,积极参加,牢牢抓住每一个学习培训机会。曾参加过深圳、北京、井冈山和延安等地的培训,就国家政策、区域经济发展、代表的履职能力提升等都认真的作了笔记。回到洪山区,又积极听取“代表怎样做调研”等讲座。工作之余,花大量时间研读《怎样写人大议案》、《人大代表行权履职读本》、《人大代表履职手册》等书籍,并对这些内容认真琢磨,写下心得体会。积极与代表们进行思想交流通过学习,提升自身政治素质,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为履行代表的职责打下相关理论思想基础。代表履职能力也有了很大进步,也对自己有能力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充满信心。

作为新代表,在代表履行职责方面我是头一遭。就如何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刚开始,我有点不知所措。好在有老代表传授履职心得和经验。我由衷地感激代表小组的“前辈”言传身教、耐心解惑,令自己受益匪浅。张家湾街和关山街代表组每月都有一次代表活动,新、老代表聚集在一起学习、交流、切磋。宪法、法律、法规,街情、区情、市情,还有议案、建议、意见……刚开始,我是一个忠实的听众,老代表们谈的内容,以前就根本没有涉足过。于是带着笔记本,认真听,边听边琢磨他们提问题的方式和角度,然后都记录下来。私底下,对于一些有疑惑的话题,还会再次请教老代表。记得洪山团的劳动模范何春梅同志,她提出“武汉市环卫设施建设用地落实情况已严重滞后于其他公共事业,是全市市容环境卫生提档升级的主要瓶颈”的议案,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在一次吃饭的时候我向她讨教,怎样做好代表,她说:“我们不要看到事情小就不去做,其实很多的小事都是值得去做的,像我扫街,天没亮我就去了,周围非常安静,在这种安静的环境中我就思考,这片区域我打扫了,整洁了,空气也好了,人们的心情也会变好,他们就会努力工作,制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我这不是又变成做了一件大事吗!”我真的是非常受触动,对她本人也非常的佩服!就这样,无论我走到哪里就在那里吸收人大知识的“甘露”。 从他们那里,我学到了人大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也锻炼了自己服务选区和选民的能力。

多听、多看、多思,特别是参加洪山区、关山街组织代表视察、调查、检查的活动,让我增加了感性认识。随着知识和经验的积累,我了解了全市、全区、全街的基本情况,如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结构分布状况,民生发展情况,等等,我感觉到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已开始跳出校园围墙的范围,让自己能够置身于全区的大局去思考、研究问题。

二、恪尽职守,履行代表职责

作为人大代表,要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接受人民的监督,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任职三年多来,我通过积极参加市、区、街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走访、评议等活动,广泛深入地了解民情、民意,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先后视察了东湖绿道、南湖大道拥堵路段、白沙洲大道建设情况、名都花园物业管理、张家湾街多个单位、新洲区贫困村扶贫活动以及城市管理、企业、社区等,对城市交通、精准扶贫、城市生态建设、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等参加了40余次的调研,学习人大代表工作手册,听取市政府和洪山区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介绍,政府工作报告修改征求意见,听取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洪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汇报。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保证选民的意志和利益通过国家机关得到充分表达和实现。

为了在会议上提出有意义的议案和建议,我在会前作好充分的准备,就选民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综合筛选,积极撰写议案和建议、意见,及时反映选民的呼声。两年来,我出席市、区两级会议五次,密切关注武汉市和洪山区的发展,人大会议期间审议了各项议案、报告和决定,并积极建言献策。先后所做的独立提议和参与提议有:1.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对白沙三路进行验收通车的问题;2.建议在白沙二路途经武昌工学院校区段建设地下隧道的问题;3.建议完善白沙二路跨武昌工学院校区段规划设计的问题;4.打造白沙洲武金堤新江滩,为优化长江主轴添新彩;5.加快武汉南大门建设的相关建议;6.关于规划卓刀泉六合村拆迁后建奥林匹克公园的建议;7.关于助力百万大学生留汉工程的建议;8.关于解决新旧物业交接纠纷的建议;9. 加快白沙洲与南湖相连的五条道路建设,解决两大区域居民出行难题的建议;10.关于加速武汉长江右岸大道建设的建议;11. 关于打通武汉市南大门,建设标志性商业及行政中心的建议。

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作为来自高校的人大代表,我围绕区政府工作报告就区校合作、成果转化、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反映了师生的意愿和呼声,彰显了人民代表的民本理念和责任意识。

在武汉市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我作为洪山团成员在参加分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积极发言。提出大学生创新创业,首先自身要具备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与此同时,还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进行扶持,为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提供条件,营造氛围,提高创业成功率。此外,各高校要联合企业,对学生的创业、创新加强培训,培养大学生的创业能力。

在武汉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我建议,通过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白沙洲滨江区域,利用江滩资源,建设核心景观与自然生态和谐共存的公共空间,形成武汉市洪山一线富有活力与吸引力的滨水空间轴线。同时,在总结武汉前期江滩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部门应充分挖掘长江右岸的文化生态价值,发挥其后发优势,将长江洪山区三环线内的部分与长江武昌区白沙洲段整体打造成一个融防洪、景观、旅游、文化、体育与生态等功能于一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江滩。此建言一出,立即获得《长江日报》等多家媒体的关注和报道,在武汉市民中产生良好的影响,为武汉市洪山区的建设提供了参考。

在武汉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为洪山团成员代表,在参加小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向武汉市政府周先旺市长现场汇报“关于加快推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建议”,建议对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工作,要化虚为实,成立专门机构;打造线上线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制定办法鼓励企业应用本地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针对目前仅有不足30%的科技成果在武汉落地的现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体会与打算

回顾三年来的工作,有成绩,更有遗憾,用人大代表的高标准和严要求来衡量,我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建议的问题把握不准,质量有待提高。我们现在正处于一个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的新时代,各类矛盾交织出现、层出不穷,很多新问题有待发现、有待解决,如何从众多问题中抽象出关键问题、共性问题,并提出建设性、对策性的建议将是我未来重点努力的方向二是闭会期间开展专题调研不多结合武汉市特别是洪山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进行实地调研考察,提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议案和建议,促进社会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作为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在未来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地学习、勤勉地工作,进一步提升理论水平,加强对问题的甄别与分析,全面提高参政议政的质量;多做实事,回报社会,为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政治稳定做出自己应的贡献,绝不辜负人民对我的信任和重托

谢谢大家!


 

                             

——2020年1028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金昆玲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非常荣幸作为人大代表在此述职,非常感谢区人大常委会为代表提供了这样一个交流学习的机会。

2016年12月当选为市人大代表以来,我十分珍惜代表资格,时刻牢记代表使命,认真履行代表职能,着力维护群众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作为市区乡三级人大代表,必须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做到这些,就应该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我平时注重了三个方面的学习。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对党的执政规律的理解,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提升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代表履职知识学习。积极参加市、区人大组织的学习培训,自觉学习新《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系统掌握人大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增强代表意识和监督意识。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修改后《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应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高依法监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通过学习,我对人大代表的职责有了进一步认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得到增强,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得到锻炼,为较好地履行代表职责打下基础。

二、谏言献策,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参政议政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主要方式。无论是会议期间还是闭会期间,我都积极参与代表活动,广泛联系群众,积极谏言献策。

(一)认真参加人大会议。大会期间,全程参与每一项会议活动,认真听取和审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以及“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积极思考,踊跃发言。围绕“加快推进天兴生态之洲建设,打造长江生态之珠”主题在小组讨论中发言,获得与会代表肯定。

(二)积极参与代表活动。主动参与辖区市人大代表视察活动,切实掌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为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积累素材。到东湖风景区视察东湖绿道和长天楼,围绕“规划建设东湖城市生态绿心,打造世界一流的城市亮点区块”主题进行调研座谈,提出加强东湖绿道路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等意见、建议;参加市人社局作风建设座谈会,视察有轨交通和地铁11号线建设情况,参加南湖水污染治理系列调研,关注水环境治理。

(三)认真撰写议案建议。高度关注社会难点、热点问题,将生态环境、招商引资、补民生短板等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多方收集社情民意,切实加强调查分析,连续两年提出《关于加快天兴洲堤防加固工程进度的建议》、《关于天兴洲拆迁还建地块选定在北洋桥移民安置点区域的建议》。联合提出《关于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促进武汉赶超发展》、《关于吸引百万大学生在汉创业创新,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关于创新健康服务供给,加快健康武汉发展》、《关于推进东港整治工程的人大提案》等议案、建议。

(四)切实做好督办工作。在提出议案、建议的同时,抓好监督落实工作。对于能够办理的,主动出面协调,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尽快办理;对于不能马上落实的,认真了解情况,督促责任部门逐步推进。目前,关注三年的《关于加快天兴洲堤防加固工程进度的建议》已经落地建成,武汉水资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年底已完成天兴洲堤防加固工程,正在验收移交过程中。

三、立足本职,着力维护群众权益

作为基层人大代表,立足基层工作,维护群众权益,做好群众的“传声筒”。

(一)关注天兴防汛安全。天兴洲98年被确定为单退行洪民垸。天兴洲堤防是天兴洲的安全线。天兴洲堤防加固工程由武汉市城市防洪勘测设计院设计,由武汉水资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承建,主要对天兴洲17.8公里堤防进行加宽培厚、增加盖重、填塘固基和防渗处理。工程共分为8个标段,总投资2.6亿元,从2010年开始施工建设,2015年主体工程已经完工,但部分堤段仅完成了堤身加培工程,压浸台、护坡、堤顶防汛道路还未施工完。截至2018年年底仍有约200米堤顶防汛道路未完工,未完工路段成了防汛交通的瓶颈,影响防汛物料的运输、防汛人员的疏散和防汛机械的通行,危及防汛安全。通过人大代表的平台,在市十四次、十五次人代会上积极呼吁,建议承建方加快工程收尾进度,尽快完成工程设计内容,确保工程早日竣工验收,减轻天兴洲防汛压力。经过多方努力,2019年年底武汉水资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已全部完成天兴洲堤防加固工程,在设计水位下保障了天兴防汛安全。

(二)迎难而上,化解社保遗留难题。天兴乡因为特殊的历史原因,部分村民社保欠缴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社保群体涉及人员2600余人,人多面广,是影响天兴社会稳定的最大群体。经过与社保处共同排查,摸清了社保已登、漏登和欠缴、垫资、买断老人底数名单。积极争取市区支持,报请市人社局同意,2017年12月由区政府指定区城乡统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代为缴费总额3842万余元,惠及社保已登人员、漏登人员和欠缴人员1190人,极好地推动乡社保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实现了应保尽保。2019年再次在区委区政府关心下,通过省财政厅申请发行专项债的途径区城乡统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筹措3820万元解决1540名村民个人垫缴的费用,一次性解决天兴乡三个行政村社保遗留问题。

四、廉洁自律,切实维护良好形象

身为人大代表,首先必须是廉洁自律的表率。多年来,我坚持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思想上,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力观、金钱观、荣誉观。工作上,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生活上,坚持与群众打成一片,不搞特殊化,做到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当选为市人大代表以来,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人大代表的神圣和光荣、责任和不易。要当好人大代表我还有许多不足之处,如到基层调研不够深入,反映社情民意存在一定局限,参政议政能力有待加强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注重加强学习,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努力做一个组织信赖、群众满意的人大代表。

 

 

 


 

       

——2020年1028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夏宁洁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是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夏宁洁2016年12月当选为人大代表以来,我始终感到这既是荣誉更是责任既是动力更是压力荣誉是领导广大选民对我的信任,压力是肩上的担子责任4年来,在市、区大人常委会帮助下,在社区干部和广大选民的关心、支持下,我严格按照《代表法》的规定和要求,以不辜负党和人民期望与重托为己任,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下面我将这几年履职情况进行述职,请批评指正。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履职意识和自觉性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自身素质是当好代表,履行好代表职责的前提条件。当选代表以来,我充满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当选之初,我就在认真思考,如何做才能为选民代言,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切实履行代表职责,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对此,我从“充电”学习开始,一是自觉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宪法、人大代表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掌握人大议事规则二是积极参加培训。20182019年分别参加了市、区人大举办的人大代表培训班,带着如何当好人大代表如何履行代表职责等问题,进行认真听讲、学习、思考。三是向代表学习,虚心向其它代表请教,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通过多方位的学习,我对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方法、调研能力、建言献策水平逐步提高,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得到锻炼和增强

二、积极参加代表活动,认真履行代表义务

1、代表大会期间的履职情况

做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是法律赋予代表的重要职责。几年来,我2018年患重病住院以外,其余都按时出席代表大会会议前夕注意听取群众对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国计民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就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归纳整理后作为建议提会务组。会议期间,认真审议大会的各项报告和决议,在讨论中勇于发表审议意见,敢于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跟与会领导和代表交换意见,努力促成有关问题的解决,充分体现出“想民、为民、利民”的宗旨,较好的发挥了自己的作用。几年来,在会议期间我提出了意见、建议8条,其中“关于提升城市精细化建设,加大僵尸车处理”的建议选为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9月22日何艳副主任率市人大调研组一行,亲赴市公安局交管局对此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调研督办。

2闭会期间的履职情况

参加闭会期间的各项代表活动也是代表履行义务、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论是市、区人大常务会集中组织的,还是所属梨园街组织的代表活动都积极参加。年来,参加“关于湖泊治理”、“武汉交通复工复产”等多次视察、调研活动,听取市政府召开的政情通报会,参与现场电视问政和市中级法院座谈会,走进洪山区检察院体验“公众开放日”等各项代表活动。按照“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基层听取意见活动”的要求,多次参加梨园街代表小组活动,对其辖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城乡环境治理”、“爱国卫生教育和健康教育整治”等调研主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在依法履职中坚持做到人到、口到、心到努力做到工作有能量,发言有质量,建议有份量。

三、密切联系选民,积极为民办实事

以单位为阵地,以社区为窗口,密切联系选民,听取各界声音。为了能更及时地掌握社情民意,我通过向选民公开了邮箱及手机号码,收集更多更接地气的民意。利用人力资源专业优势,尽可能帮助选民解决人资、社保等专业诉求2019年人代会期间,提出“减轻中小企业社保负担,降低武汉市社保费率”的建议,在国家2019年4月出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费率征收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武汉市从5月1日起,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至16%,失业、工伤保险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仅养老保险一项为中小企业减轻很大负担。

四、主动担当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在武汉遭受严峻的新冠疫情考验时,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和普通的市民,义不容辞挺身而出,尽自己最大能力,帮政府排忧解难。一方面作为公司疫情防控总联络人,在长达76天封城期间,对全辖各机构人员动向进行实时监控,每日开展两次排查,公司400多名员工及其家属无一人感染,不给政府增添一丝麻烦。另一方面积极说服领导,体现国企担当。疫情期间公司捐赠新冠病毒意外保险32万。同时,我本人也利用工作之余和同事一起发动员工为武昌等医院筹措多批急需物资口罩。

收获与体会

在履职过程中,我深切地体会到人大代表既要敢于为人民群众说话,又要善于为政府和社会的长远发展建言献策。一要职责到位。强化代表意识和履职意识是当好代表的前提条件只要牢固树立“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观念,切实增强代表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才能自觉参加各项活动依法履行职责,有效地发挥代表作用。二是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关心国家大事,关注社会民生。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才能较好地分析把握社会热点、难点、焦点,紧扣发展大局,表民情、议大事、献良策,更好地履职议政。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只有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才能掌握第一手的实情和数据,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才能帮助政府多做改进工作,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四是保持与群众的密切联系人大代表要以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为已任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和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在与选民的接触中,我深刻感受到群众对代表的肯定、理解和支持。正是群众的热情和支持,更加激励我竭尽全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要尺度到位。在人会上提出意见和建议时,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在参加调研和视察需要站在不同的履职角度上多琢磨、多思考,真心实意提出想法和意见,不说套话、空话,这样才能促进“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改善工作、解决问题,提高自身的履职实效。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在广大选民的关心、支持下,虽然做了一点工作,解决了一些问题,但我还是要清醒的认识自身素质、履行职责方面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并且因为身体原因,与选民之间联系的广度和深度不。在今后的任职中,我将加倍努力学习继续牢记使命,履职为民,为进一步推进武汉市政治、经济文明建设,打造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最后,感谢大家的支持帮助,请对我的工作进行评议,并多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1028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夏海蓉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6年12月以来,我荣幸当选武汉市人大代表,我十分珍惜代表资格,时刻牢记代表使命,任劳任怨、不忘初心,始终把为人民服务这句话放在心上,倾听民情,收集民意,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围绕群众关心的难点、焦点和热点,深入调查研究,尽职履行好一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神圣职责。现将我履行代表职责做如下陈述:

加强学习,提高素养

学习是强根固国之举,我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列入重要的学习计划中,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同时经常自学阅读各类相关理论书籍,及时学习阅读《中国人大》杂志。几年间,我积极参加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先后参加井冈山、延安、北京的代表培训班,通过各类培训学习,加强理论学习,思想上更加进步,政治站位不断提高,对新时期人大代表履职工作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更加感到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二、牢记使命,为民谋事

作为武汉市人大代表,我始终坚持把履职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着问题“沉下去”,怀揣民意“浮上来”,因此,所提的意见、建议都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通过这些意见、建议的实施,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党的温暖、政府的关怀,较好地发挥了“小代表”的大作用。“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我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先后提出《打造南湖区域综合性文体、娱乐、商贸三角区的建议》《关于改善吴家湾气象局南路交通拥堵的建议》《关于鲁磨路与当代花园北路口设立红绿灯的再建议》《关于重拳打击地铁口周边环境的建议》《关于推进南湖连通港综合整治工程的方案》《关于规范洗车市场的建议》等多个议提案,最大限度、真实客观地为地方发展和群众幸福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如提交的《关于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珞瑜东路143号主入口开通问题的建议》,在建议办理过程中积极主动和武汉市地铁集团的项目负责人联系,专程到国家电力科学研究所了解具体通行需求,几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友好协商。此后又多次督促地铁集团加大建设资源的投入,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确保该单位有重要设备、材料进出或其它重要活动期间车辆和人员的正常进出;增加了临时交通疏解道路。

三、情系教育,为民建言

我时刻牢记人大代表的身份是地位、是荣誉、更是职责。作为教师,最关心的就是教育,了解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汇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两会”平台将这些问题反映出来。

近年来,随着我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以及“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深入推进, 3-6周岁学龄人口规模持续增长,民办幼儿园在我市学前教育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但武汉市现有的扶持政策难以坚定民办幼儿园发展为普惠性民办园的决心。如政策规定的经费管理中“奖补资金应全额用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重点用于支付园舍租金、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园舍维修改造,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等”,人员经费不在可使用范围内,但却占幼儿园支出的55%以上,这加大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费的缺口,使民办幼儿园参与普惠性服务积极性不高。2018年市两会上我提出《关于完善普惠性幼儿园奖补政策的建议》,受到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关注,武汉市教育局和武汉市财政局非常重视,逐条落实,和我及时沟通,并进一步对武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了调研,了解他们的奖补资金使用范围情况,进行了使用范围调整,针对教师工资保障情况,完善对区一级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进一步增强统筹能力,这个建议的办理和落实,解决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长期以来资金使用的困境,得到大家的一致称颂。

随着武汉市一系列人才政策的颁布与实施,港澳台和外籍人士大量来汉工作生活,解决好港澳台以及国外户籍学生在入学问题,已经成为当前不容忽视的重要现实问题。在走访众多高校教师后,我撰写《关于我市外籍青少年义务教育入学问题不容忽视的建议》 ,该建议也得到武汉市教育局的重视,他们通过认真研究,出台港澳台居民子女按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外籍子女支持随班借读的政策,解除港澳台人士以及外籍人士以及外籍子女人士在武汉工作的后顾之忧。今年提出《卓刀泉中学校外加设隔音墙的建议》,多次联系武汉市交通局、公交集团、建设局、环保局以及城管部门到卓刀泉中学现场办公,统筹协调,目前加设隔音墙的工作已经有条不紊的开展进行中。更是体现了一名教育工作者、一名人大代表的责任和担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四、心怀发展 为民解忧

在做好参政议政的同时,我还把代表职责与公益使命紧密结合,起到了相得益彰的效果。积极参与帮扶困难群众的各种活动,通过各种途径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根据开展“精准扶贫”进村入户活动,认真了解新洲区旧街街贫困村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情况,鼓励村民要自强不息,争取早日脱贫。在访贫问苦过程中,了解到旧街街在稻田养虾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群众缺少专业知识,深感无奈。为此,利用自己的各方资源,积极牵线搭桥,帮助村民解决急需的技术难题,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疫情期间,为关山街,卓刀泉街、武汉市荣军医院、武汉市第三医院及所在社区积极筹措抗疫物资,如口罩数千、防护服几百套、消毒液近十吨、十几吨蔬菜,得到区人大、政协、街道及居民的一致好评。

三尺讲台育桃李,一颗莲心谱芬芳。无私奉献为人民,硕果累累美名扬。 “当代表,当政协委员就要负起肩上的那份责任!群众疾苦挂心间,难点问题不回避,献计出力是天职,需要良知,需要汗水,更需要一颗豁达的心。不管以何种方式,希望能真正为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做一名有声音有温度的代表!”

 

 


 

     

——2020年1028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晏晓兰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上午好!我是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磨山管理处、中国梅花研究中心的晏晓兰,一名普通的专业技术干部。在群众的信任与工作单位、人大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推荐下,我很荣幸地当选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和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委员会委员。

作为一名新代表,一个新角色,我深感光荣和骄傲的同时,更多的是紧张和忐忑,“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可我不知如何才能担当起这个人民代表、代表人民的重大责任。从2016年12月当选人大代表至今,已经快四年的时间了,任职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勤于思考,我为人民做了什么,我解决了什么民众关切的实际问题?具体汇报如下:

一、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素养

学习是一生的事情,活到老、学到老。任职以来,我不仅专注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提高,为了更好依法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依法进行相关职责活动,特别重新翻阅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论述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文件,积极参加国家工作人员法制在线学习,对我国的法律体系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通过学习《代表法》、《监督法》和全国人大定期寄送的报刊杂志等,掌握人大基本制度理论、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以及有关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关注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和人大重大事项、活动,向其它代表学习工作经验和方法,努力提高参政议政的的意识和水平。

二、积极参会、参政、议政

参加人民代表大会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的主要和重要形式。在会议期间,我都严格遵守会风会纪,认真学习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等,从中了解和知晓了更多武汉市人民政府为武汉人民办的更多实事、大事,比我们在实际生活中体验到的更多更好,更有前瞻和远见。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执政为民、一切为人民利益着想的执政理念和思维。武汉十几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全市人民有目共睹、铭记在心。我作为人大代表,更加赞赏和支持政府关乎民生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和事项,感谢政府为武汉的可持续发展规划的美好蓝图和为此付出的努力和心血。

在会议期间,积极参加小组讨论,特别关注武汉生态环境建设,大江大湖、青山绿水、白云黄鹤应是我们理想的家园。为了解决群众身边现实的难题实事,把民众提出的反响较大的意见和建议也带到了会上,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诉求。为此,领衔提出关于风光村东湖绿道入口“最后一公里”综合整治的建议,关于清理南望山庄小区出入口及八一路和喻家山北路交汇路口遮挡车辆视线的过高绿化树木的建议,以及关于优化东湖樱花园周边交通线路,提升武汉旅游品牌的建议,都得到了相关单位、部门的及时解决或采取相关措施、将来计划的回应。

在会议期间,能始终坚持四个意识,以大局为重,为选好武汉的当家人投好了神圣的每一票,完成好了作为人大代表最为重要的职责任务。

三、积极参加活动,做好代表监督工作

监督检查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也是市人大代表的重要职责之一。任职以来,作为人大代表和武汉市人大民侨委员会的委员,我参与多次相关的调研、监督检查活动。包括听取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参观他们的业绩图片展,特别对他们在几起环保案件中的及时处理,从而避免了大面积环境破坏和污染事件所做的工作印象深刻,作为代表发言,充分肯定了他们的工作成绩,还坚持持续监督,抓牢生态控制线,造就“美丽武汉”。

通过参加走访归元寺的调研活动,与归元寺主持面对面的座谈交流,对归元寺的历史、归元寺在我国宗教界的地位和作用有了更深的了解,对我国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公民个人参与相关宗教活动自由的相关规定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和关注。同时也认真倾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具体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督促相关部门列入工作计划。

在开展的新民营经济创新发展专题调研活动中,参观了亿童文教公司的文化展示廊、产品研发部、园长培训部和教具装备展示区。了解了武汉亿童文教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历程、核心理念和未来发展方向,对他们取得的成绩由衷佩服。通过这次调研活动,对武汉市新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有了一定了解,涨了见识、开了眼界、学了榜样,同时对他们将来为武汉经济发展和创造就业机会更加有信心。代表们一致建议:市委市政府要形成新经济民营企业分类制度,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出台相应的政策,加强政策的支持、扶持力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人才留下来、企业引进来”的良好环境,形成更加开放、更加活跃、更有作为的经营发展环境,塑造出更为鲜明的改革风气和创新精神,为全面复兴大武汉作出新贡献。

调研视察了武汉重点项目建设、调研东湖绿道(二期)等武汉市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后,感受很多。特别对武汉市政府近年来加快桥梁、遂道、快速路、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英明决策极力支持和赞同,为武汉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引力、活力,为广大市民工作生活带来了快捷、便利。武汉东湖绿道的建设是继武汉江滩建设以来又一次大手笔的生态环境修复工程,100余公里的生态绿廊成为了世界级绿道,成为了武汉新的亮丽名片,提升了武汉的整体形象,吸引国内外游客纷至踏来。对武汉市民来说,更是提供了一个山青水秀的休憩锻炼极佳之地,深受广大民众的推崇和喜爱。

我参政议政、参加了两次电视问政活动,参与了党风廉政建设等专题监督评议工作,认真评议了社会治安满意度、公正执法满意度、平安创建知晓率和参与率等指标,对武汉市、洪山区的党风廉政、平安建设等工作给予了正面评价。

另外,多次参加单位所在地东湖风景的工作评议和监督活动。如向巡视组反馈东湖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安分局派出所对辖区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磨山处意识形态工作领域的交流与评议以及进行道德讲座等,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

四、做好本职工作,服务人民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每日工作在一起,与游客天天打交道,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会给他们留下代表的烙印。为此,我在工作中一直为做好一名人民代表而努力,坚持踏实务实的工作作风,尽心尽力搞好本职工作。对待业务工作刻苦钻研,著书立说,到全国各地梅园和苗场进行现场技术指导,传授专业技术知识,让一些农民因此而脱贫,更有几个做成了有相当的规模生产企业而发家致富,并带动了一方就业和经济转型发展。

作为景区的专家导游,对待游客满怀热情,耐心答疑解惑,采取图片展示和现场讲解方式介绍景区主要景点特色,宣传环境保护和植物科普知识,提升游客的游玩体验、环保意识以及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科学素养,尽力使游客高兴而来,尽兴而归。

五、不足与期望

由于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缺乏从政领头和政治会场经验,知识不足,现场口头表述和交流能力有待提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履职的效果。为民众解决实际困难能力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期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各级领导、各位代表更多的指导、关心和帮助,谢谢您们,谢谢大家!


 

                             

——2020年1028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是田勇,我于2016年12月被选为武汉市人大代表,在担任武汉市人大代表期间,我不忘使命、牢记重托,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在积极参与体育文化建设和切实为民办事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近几年来,在市、区领导的关怀指导下,在选民的大力支持下,按照人大工作职责,做了一些工作,现将履行代表职责情况向各位汇报:

一、强化学习,坚持用科学的理念指导人大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是履行国家事务管理的组成人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从当选代表的那一刻起,我就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要想尽职尽责地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就必须学习新知识、开拓新思路,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履责能力。为此,我不断加强与履责有关知识的学习。

(一)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学习《宪法》、《代表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并收集大量有关资料,掌握人大基本制度理论、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增强代表意识、监督意识。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使自己的代表职责、权力、义务更加明确。

(二)不断向老代表们学习。学习武汉市老代表们丰富的履责经验和务实为民的精神,虚心请教,广泛交流。在老代表们带领下,弘扬武汉市人大的优良传统,吸纳经验办法,提高履责艺术,增强了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三)坚持实践学习和理论学习相结合,先后参与了延安、青岛、武汉等地的培训考察学习,既从理论上学了到了新知识、新理念,也从实地培训中学习到了艰苦朴素、一心为民的工作精神。

二、强化履责,坚持用认真的态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参政议政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主要方式,参加代表活动,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重要内容。作为人大代表,“怎样才能切实履行代表职责,不辜负选民期望,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是我时常思索的课题。我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活动,时时提醒自己的代表身份,坚持严格按代表的标准要求自己。

(一)严肃认真地参加人大会议。我非常珍惜出席市人代会的每次机会,全程参与每一项大会活动。认真听取、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积极思考,主动发言,表决时立场鲜明。选举时,既能将党的主张转变为人民的意愿,又能坚持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投出神圣而庄严的一票。

(二)一丝不苟地参加代表活动。积极参与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活动。认真参与所在代表小组开展的调研活动,主动谋划,搞好联络协调,加强调查研究,参与了各种视察活动。2017年,按照区人大“聚力扶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方案要求,赴新洲区旧街街栗树山村、曾畈村、戴湾村开展技术帮扶和村情调研;2017年6月,调研、视察了武汉市有轨电车的建设情况;2018年2月参与卓刀泉街热议大学之城建设研讨会;2018年7月参加了视察卓刀泉街道文化创业产业项目;2018年8月听取辖区大学生就业、创业情况; 2019年5月中旬,调研卓刀泉街辖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2019年6月中旬到洪山高中调研。

通过这些培训、调研活动使自己进一步明确了作为一名人大代表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使自己进一步明确了人大代表不仅是荣誉,而是意味着一份担当、一份贡献、一份压力;使自己增强了五个意识,即:法制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监督意识和奉献意识。

(三)作为军运会摔跤项目的特聘专家,我全身心投入到军运会摔跤项目的组织、场馆建设、对外联络、赛场指导等,作为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关于军运会线路保障、环境等各种视察活动。

(四)舍小家顾大家,主动工作,无怨无悔。疫情来临时,我在利川老家,看到突发的一切,积极主动响应,迅速进入战斗角色,始终坚定岗位,奋战在防疫第一线,在小区居民都闭门不敢外出时,主动帮忙宣传引导、摸底排查、联系医药及生活物资、值班巡查,组织提倡民盟党派捐款工作。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在大难面前,舍小家为大家,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用坚守筑成一道道防控防线,用行动践行着初心使命。

在武汉市“解封”以后,参与了人大代表“三进”活动,在企业、学校等单位视察、调研经营用房租赁、办学的现状,了解复工、复产、复学的难点,反映人民群众呼声。

三、立足社会热点,积极撰写代表建议

高度关注社会难点、热点问题,多渠道了解社情民意,以有限的能力、无限的情感,广泛吸纳多方意见、建议,既真切反映民众的期盼和呼声,又尽量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尽力提出真知灼见和具有前瞻性、操作性、针对性的建议。提出《武汉市中小学增强体育课训练的建议》、《关于加快卓刀泉六合村的拆迁工作(建设奥林匹克公园)的建议》、《关于迁移地质大学校门口公交终点站的建议》、《关于在武汉建岳飞庙宇建议》、《奥林匹克公园的提案》、《加强中小学体育教育,确保体质健康》、《加强武汉市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安全》、《湖北省群众体育的发展研究》、《高校服务湖北创新驱动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级战略湖北篇的实施研究》等议案、建议。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决心

在担任武汉市人大代表期间,自己做了大量的工作,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因为本人是高校教师,因此,反映问题涉及面还不广,许多意见和建议的提出也受到了客观条件的限制,未能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进一步加强学习,在作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履行一名人大代表的职责,将执行人大代表职务列入到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

同时,学会做一个有心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听取、收集人民反映的问题,注意观察身边发生的事情,把人民的呼声倾诉吐出来,把人民的情绪表露出来,把人民的智慧集中反映上去。当好选民的贴心人,主动接受选民的监督和检查,定期汇报工作。在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就推动体教融合、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和强化学校体育工作中作出应有的贡献。在社会、学习、工作等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争当遵纪守法的示范者,积极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人大的决议,做社会行为公德的表率,以模范的行为影响带动周边的选民,树立人大代表良好的形象。


 

                             

——2020年1028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何正国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是何正国,2016年12月当选为市人大代表,非常感谢选民和区人大常委会的信任,我也十分珍惜代表资格,认真履行代表职能,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为武汉市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大家审议。

一、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武汉是中国内陆大都市,城市建设、城市治理、乡村振兴等各项事业发展都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既迎来了全所未有的难得发展机遇、也面临各种新的问题和挑战。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人大代表必须要加强学习、不断开拓新思路,才能参好政、履好职。作为一名新晋人大代表,一是自觉加强政治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强化代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积极参加市人大组织的代表履职学习培训。自觉学习《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系统掌握人大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增强代表意识和监督意识,努力提升依法依规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二、全程参加人大会议,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及时撰写议案,努力为群众发声

每年的全体会议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参政议政的主要方式。我全程参加了五次人大会议,期间认真听取和审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以及“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积极思考和倾听其他代表的观点,踊跃发言,对有关热点和关乎民生的问题能实事求是地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围绕吸引百万大学生留武汉创业及相关支持政策、建设武汉科技创新之城、注意关注学生心理健康以及校园欺凌等主题在分组讨论中发言,获得了与会代表的认同。

全体会议一年只召开一、两次,代表们的活动大部分是在会后。在个人科研教学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依然克服困难主动参与辖区市人大代表视察活动,及时了解、掌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了解居民、市民的期盼,为参政议政和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积累必要的素材。参加了花山社区和红色物业考察活动,参加了由市人大常委会丁雨副主任带队到江夏调研推进美丽乡村工作,多次参加市人大农村委全体会议研究督办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等议案工作,以及到市财政局、洪山区人民法院听取相关工作报告等。同时,本人还在工作单位就武汉地铁线路规划和相关高架桥路线等议题主动与选民交流并收集相关建议和意见。

撰写提案和建议是代表为民发声、履职尽责的重要形式。本人就辖区选民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多方收集社情民意,切实加强调查分析。针对深入调研了解到南湖大道、壕沟等地高架规划对于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可能积累负面情绪,提出了《关于妥善处理高架路线纠纷及时预防疏导不稳定因素的建议》。针对南湖华农片区大、小野芷湖道路规划对周边居民交通的影响,提出了《关于大、小野芷湖中间道路路改桥,解决两所高效师生及周边两村村民出行难的意见》等。针对现有的心理危机干预力量薄弱,且几乎没有24小时的心理危机干预服务,提出了《关于关注市民心理健康设立24小时心理救助热线的建议》,建议建立公共危机干预队伍,把“湖北希望24热线”纳入政府社会心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的一盘棋中进行支持。在提出建议的同时,积极抓好监督落实工作。对于能够办理的,主动出面协调,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尽快办理;对于不能马上落实的,认真了解情况,督促责任部门逐步推进。目前,提出的几个建议均已收到相关单位的书面回复,武汉24小时健康心理热线也正在积极推进落实。武汉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已大、小野芷湖中间道路纳入编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2035》进行控制,将在华农校园总体规划中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市城建部门尽快将该项目列入城建计划

三、在本职工作岗位当好表率和排头兵,切实维护代表形象

作为人大代表,自己首先必须是行业领域的排头兵。长期以来,我坚持严格要求自己。作为一名无党派代表人士,曾被评为武汉欧美同学武汉留学人员联谊会优秀会员,被武汉市委统战部武汉知联会评为无党派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践行“同心”思想先进个人,获武汉欧美同学会第二届“留学报国贡献奖”,自2012年以来一直担任武汉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曾被遴选为“湖北省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党外班学员,在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封闭学习3个月,之后受湖北省委组织部统战部安排到建始县挂职副县长锻炼一年。

在科研教学业务上,我积极最求进步,先后主持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基金重点等国家级项目10余项,入选了首批湖北省重大人才工程“高端人才引领培养计划”,获得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是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被遴选为全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和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入选了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被评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培养的研究生毕业后1人去英国牛津大学、2人去哈佛大学等世界知名机构深造。这些业务上的成绩,让我在行业和工作单位中积累了人气,也为我开展好代表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担任市人大代表以来,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人大代表的使命与担当。我知道,要成为一名优秀的人大代表还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例如基层调研还远远不够深入、参政议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加注重学习,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努力做一个选民满意的人大代表。


 

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年1028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局长  周勤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洪山区委关于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要求,推进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树立自然资源以“人民为中心”和“造福于人民”的管理和利用理念,达到自然资源资产全区人民共有、共享的良好局面。自2019年起,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简称“分局”)探索建立了辖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年度报告机制,开展了2018年度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情况专项摸底和分析,在此基础上,继续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洪山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

1.国有土地资源总量。管理区总面积为216.22平方公里,其中国有土地面积164.78平方公里,占辖区总面积的76.21%;集体土地面积51.44平方公里,占比23.79%。国有土地中,农用地357.78公顷,占总面积的2.17%;建设用地8886.97公顷,占53.93%;未利用地7232.80公顷,占43.89%

国有农用地中,耕地面积113.44公顷(占辖区国有土地面积的0.69%);国有建设用地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956.62公顷(48.29%),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除外)699.36公顷(4.24%);国有未利用地中,河流水面2827.12公顷(17.16%),湖泊水面4012.12公顷(24.35%)。

20142018年,全区国有农用地减少85.05公顷,国有建设用地增加491.42公顷,国有未利用地减少38.51公顷(详见附表1)。

2.国有耕地保有量情况。2018年管理区国有耕地面积113.44公顷,其中水浇地83.66公顷,旱地29.78公顷,虽然面积较少,但整体质量较优。

根据武汉市中心城区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成果,管理区国有耕地的国家利用等为46等,其中4等地面积14.05公顷(占耕地面积的12.39%);5等地99.30公顷(87.53%);6等地0.09公顷(0.08%)。

3.国有矿产资源总量。根据武汉市矿产资源、矿山储量数据统计,管理区的矿山储量及变化量均为0

4.国有林业资源总量。截止2019年底,管理区林业用地面积2586公顷;森林覆盖率12.50%,主要分布在长江沿岸的武金堤、天兴乡以及华农大、华科大,树种以杨树、马尾松为主,均为人工林。经过林业部门大力实施人工造林,加强绿道建设工程,积极开展道路绿化养护,进行老旧小区绿化养护和升级工作,出色完成绿道建设任务21.49公里,城市道路绿化、公园游园绿化养护面积529.71公顷,其中道路绿化391.53公顷,公园绿地、广场62.70公顷,公园水体75.48公顷;建成区绿地率29.96%、绿化覆盖率36.4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4.75平方米;老旧社区绿化兜底养护65个,面积9.75公顷。

5.水资源总量。管理区水资源主要为湖泊与河流水资源,现有湖泊7个,即南湖、野芷湖、青菱湖、野湖、黄家湖、汤逊湖、杨春湖,总面积7744.40公顷,属我区管辖的岸线长度约为79.40公里。在7个湖泊中,杨春湖、野芷湖2个全部位于管理区境内;其余5个为我区与东湖高新和江夏区共管湖泊。河流主要为长江水域,辖区内面积1749.50公顷。

水体提质港渠12条,分别为东杨港、夹套河(洪山段)、巡司河(洪山段)、沙湖港(洪山段)、南湖连通渠、湘龙鑫城支港、丽水明渠、青黄渠、和平港、罗家港(洪山段)、青菱河、青山热电厂明渠(洪山段)。在20198月武汉市黑臭水体评估中,除夹套河(洪山段)已明改暗(明渠改成了箱涵),南湖连通渠未消除黑臭外,其余十条水体均被评为初见成效。同时,对洪山区11条水质提升攻坚水体进行水质监测的结果显示,除沙湖港、青菱河为轻度黑臭外,其余水体均无黑臭。

根据2020年洪山区环境保护监测站7月对南湖、杨春湖等7个湖泊进行监测的结果,仅杨春湖符合湖泊功能区类别,其他6个(野湖、南湖、黄家湖、野芷湖、青菱湖、汤逊湖外汤心)均不符合湖泊功能区类别。

6.草地资源总量。管理区2018年度草地总面积52.27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均为0,全部为其他草地。沿湖草地共计25.72公顷,占草地总面积的49.20%,主要分布于青菱街、洪山街及卓刀泉街沿湖区域。

7.国有山体总量。管理区地貌以平原为主,有山有水,水阔地宽。辖区内的山体主要是狮子山、伏虎山(部分为集体所有)、桂子山、喻家山、南望山,由中部向东部连绵延伸,与南湖、东湖等天然湖泊交相呼应,主要起到公园绿地、生态和景观功能,国有山体本底线面积174.32公顷,山体保护线面积264.75公顷(山体一览表见附表5)。

8.地灾情况。管理区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6处,分别位于东湖风景区(洪山)、洪山街、张家湾街、卓刀泉街和珞南街,地灾类型涉及滑坡、地面塌陷、不稳定斜坡和崩塌。

管理区内地灾易发区共17个,涉及到12个片区,面积共计11026.67公顷,占辖区总面积的51%;易发区中高、中、低均有涉及,其中高易发区3个(张家湾、狮子山、洪山街局部区域),受影响面积1655.83公顷(占易发区总面积的15.02%);中易发区3个(关山、珞南街及东湖磨山村局部区域),受影响面积171.56公顷(1.56%);低易发区11个,受影响面积9199.28公顷(83.43%)(详见附表23)。

(二)洪山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

1.城镇基准地价。根据区片内样点地价的算术平均值以及级别价和区片网格单元总分值的数学模型,综合确定管理区区片商业、商务办公、住宅、公服和工业等5类用地8个级别的基准地价(详见附表6

2.楼面地价及亩均地价。20092019年,辖区内房地产用地的平均楼面地价从2010.90/上涨到6207.64/,涨幅208.70%;工业仓储用地的平均楼面地价从 203.09/上涨到554.87/,涨幅173.21%。房地产用地的亩均地价从436.91万元/亩上涨到1796.67万元/亩,涨幅311.22%;工业仓储用地的亩均地价从42.76万元/亩上涨到88.62万元/亩,涨幅107.25%

二、洪山区建设用地总量及利用潜力

管理区建设用地总量主要包括19992019年获批的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和已登记发证的国有建设用地两部分,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5854.12公顷(全部为国有范围);已登记发证的国有建设用地(除19992019年获批的建设用地以外),总规模3115.85公顷。

(一)建设用地利用情况

建设用地利用主要指已批复建设用地利用情况,包括征收(以建设用地批准书为准)、供应(以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为准)、开工(以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和竣工验收(以完成规划条件核实为准)情况。

获批建设用地5854.12公顷,已征收3608.80公顷,征地率为61.65%;已供应2390.79公顷,供地率为40.84%。批而未供用地共计3463.33公顷,占获批建设用地的59.16%

已开工用地为1459.04公顷,占已供应土地的61.03%;未开工用地为931.75公顷,占已供应土地的38.97%

管理区20092019年已成交用地面积1408.55公顷。其中,经营性用地1277.46公顷,工业仓储用地131.08公顷。

(二)新增建设用地潜力

新增建设用地潜力主要指已批未供未用土地。

管理区已批未供未用土地为3211.84公顷。其中,分布在集建区3117.20公顷,其控规布局2085.53公顷,留白区域1031.67公顷;主要分布在青菱街(894.14公顷)、和平街(877.49公顷)、张家湾街(576.18公顷)和洪山街(555.11公顷)。

非集建区内94.64公顷,控规布局5.12公顷,留白区域89.52公顷;主要分布在青菱街(56.78公顷)、东湖风景区(13.81公顷)、天兴乡(12.74公顷),洪山街和严西湖各5公顷左右。

(三)规划实施潜力

规划实施潜力即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规划未报用地,面积2115.65公顷。从空间分布来看,规划未报用地在青菱街、洪山街和天兴乡分布面积最大,分别为1048.52公顷、456.30公顷和288.87公顷,占比分别为44.37%19.31%12.23%

根据2018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规划未报用地的土地利用现状主要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35.35公顷(占总面积的39.4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67.05公顷(36.26%),耕地348.82公顷(16.49%),交通运输用地106.60公顷(5.04%),其他地类均占比1%以下。

规划未报用地的控规布局1396.87公顷,留白区域718.78。其中,控规范围的用地性质为:规划居住用地159.34公顷,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149.03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1.77公顷,工业用地409.24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79.16公顷,公用设施用地69.48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422.19公顷,其他用地46.57公顷。

三、洪山区自然资源管理情况

(一)自然资源部门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按照市政务服务办和区政务服务中心要求积极推进政务一张网建设;二是按照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的改革要求,区政务中心设立了立项与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施工许可、联合验收四个窗口;三是运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制度,实现了建筑方案并联审查资料的系统推送;四是推行了面积校核和日照分析的告知承诺制,区行政审批局组织区级城建相关部门接入全市多规合一协同平台。

(二)完成自然资源管理相关重点工作情况

1.重点功能区和亮点区块规划及城市设计工作。一是启动了《武汉市南湖城市副中心实施性规划》(城市设计)工作,规划综合审视南湖地区在服务、产业、交通、环境四方面优势和困境,提出打造武汉南湖创享都心的总体定位,建设田园型城市副中心和大学之城创享家园、动静相宜的品质南湖为愿景。规划成果已向区四大家领导、区属部门和省农科院汇报并征求意见。现正重点研究和推进区域轨道交通优化等工作,并按有关反馈意见完善成果,正积极上报市政府组织审查。二是开展了武汉中央创智区和大学之城核心区的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以市地空中心为统筹的规划平台,邀请国际和国内知名设计机构分别对城市设计、产业策划、交通专题和校城共享等内容进行深入研究。规划从满足洪山高质量发展需要对10平方公里大学之城核心区进行整体概念性城市设计,并结合武珞路、珞瑜路沿线3平方公里核心区开展详细设计。规划成果已于今年初通过洪山区委、区政府最终成果验收,且已征求武大、华师、理工、电力职校等多家高校意见,中央创智区已纳入市政府确定的亮点区片建设。三是推进了青菱工业园的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在对园区基础建设投入、土地出让、产业引入、项目招商、工业产值等要素情况综合盘整、分析,对照园区中、远期规划发展目标,评估意见提出了园区控规和用地优化调整的方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专题会听取了青菱工业园实施评估成果的汇报,提出了优化调整建议主要集中在四环线以北,南侧还是要注重与通用配套的指导意见,现设计单位正根据意见对评估成果予以完善。

2.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为进一步保护和提升我区耕地质量,我区一是加强“二减”(减农药、减化肥使用量)能有效提升耕地质量的宣传,提高农民或耕地使用者对“二减”措施的认识;二是加强农作物生物、物理防病虫技术和增施有机肥措施的推广力度,消除减产减收的风险,确保农民或耕地使用者的生产收入不减;三是送农资下乡,引导农民或耕地使用者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四是严禁高毒高残等禁用农药的使用,违者严肃查处;五是督促农资使用者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及农膜的回收,由街、乡定点集中销毁。通过上述措施逐步减少耕作的农药使用量,降低土壤有害有机物积累,有效防止农药对土壤的面源污染。减少化肥施用量,增施有机肥能改善土壤结构,改良土壤微生物环境,从而直接提升耕地质量。同时通过做好农药、化肥废弃物及农膜的规范回收工作,防止土壤的二次面源污染。

3.耕地生态保护工作。2019年洪山区专项开展了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工作,该项工作通过完成内业审图、外业踏勘较正和出分类清单等工作内容,编制了《武汉市洪山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已报区政府审批。“一图、一表、一报告”已提交,该项工作已完成。根据《武汉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和现场踏勘的结果,我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类面积共4265亩,其它耕地为优先保护类,无严格管控类。4265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类面积中种植结构现状为蔬菜瓜果1006亩,树木苗木2836亩,草莓35亩,葡萄16亩,鱼池24亩,其它休耕348亩。4265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类面积全部分布在天兴乡,其中江心村1641亩,天兴村569亩,复兴村2055亩。天兴乡受污染地块污染原因为重金属镉(Cd)超标。天兴乡是长江中一个孤立的岛,岛上和四周没有其它污染源。根据多年未耕种地块被污染的实情和受污染地块分布情况 ,可以初步推断污染原因为非生产性所致。进一步分析判断,我区受污染耕地污染源为2002年以前多次长江水反复干涸富集和长江泥沙沉积造成重金属累积所致。截止2019年底,我区已完成市级下达的2746亩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工作任务。

4.落实“增存挂钩”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工作。一是按照省市自然资源工作部署,2019年洪山区开展了批而未供建设用地清查工作,对2009年至2016413个建设用地项目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进行清理,并积极推进整改。2019年洪山区以划拨方式供地7851.11亩,其中还建693.96亩,道路500.60亩,绿化6036.16亩,教育114.23亩,产业107.78亩,排水398.38亩;以出让方式供地796.52亩,其中工业254.85亩,住宅541.67亩。分局2019年供应的土地面积占2009-2016年批而未供总量的26.9%2014-2018年批准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达到了59.34%。二是积极开展了闲置用地清查处置工作,2019年洪山区纳入武汉市作风巡查和闲置土地挂图作战的闲置土地共计18宗,积极协调区相关单位推进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配合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领导小组,多次接受市委巡查组第6组巡查督导,召开了3次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调度会、2次专题会议,按照“一宗一案一策”要求,逐一约谈用地单位负责人,逐宗建立档案,拟定了处置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洪山区闲置土地项目已开工、收回11宗,整改率达到61%,超额完成市里下达的指标任务。

5.完成绿地绿化建设任务。区园林局2019年完成区城建计划49个项目,迎军运园林绿化大提升项目(军运会控规绿地)5处绿地,三环线生态带“一带33”公园群项目(新建洪山菜薹公园等6处街头口袋公园)。加大长江主轴、天兴洲生态绿洲等重点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编制了《2020年长江两岸造林绿化作业设计》,配合区水务局完成立项工作。

(三)落实自然资源保护和灾害防治情况

1.水资源保护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区水务和湖泊局实行定期巡查制度,对湖泊港渠、周边市政道路排水设施等定期巡查,并利用无人机巡检。同时,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管理区内水体及湖泊进行水质监测,为城市水质提升攻坚水体整治效果评估提供依据。

二是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在水务局的严格管理下,管理区6个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均达到一级A。同时,水务局已实施管理区主次干管改造工程、南湖市政管网混错接改造工程、东湖汇水范围社区雨污分流及混错接改造工程。

三是科学规划水域控制范围。管理区7个湖泊“一湖一策”方案编制已完成,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及单个湖泊保护规划已编制完成;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留足河流、湖泊、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

四是科学核定基本生态流量和纳污能力。杨春湖、青菱湖和野芷湖最低生态水位研究报告及纳污能力研究报告编制已完成,汤逊湖、南湖、野湖、黄家湖最低生态水位研究报告及纳污能力研究报告正在编制中。水务局加强河湖水量科学调度,维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基本生态用水需求,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维护河湖健康生态。

2.生态绿化建设情况

一是花田花海景观建设。区园林局对军运会重点保障线路周边的闲置用地进行了绿化提升,完成临时绿化面积137公顷,其中花田花海面积85公顷;对上述地块的杂草和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并进行整地、土壤改良及播种,将原有的荒地及垃圾场打造成了草坪和花海。

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2019年因干旱天气和无雨期较长,森林防火压力明显增大,区园林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森林防火工作检查方案,全员动员,落实责任。每天全线查找火灾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开展园林绿化森林防火工作自查,督促整改;共出动检查人员150余人次,发现火灾隐患6处,均立即整改完毕。

三是强力打造街头游园。区园林局结合军运会整体提升城市景观环境,以“绿化、香化、美化”为目标,结合社区环境打造了6个街头口袋公园,包括石牌岭公园、菱湖美景口袋公园、迈瑞口袋公园、森泰环保口袋公园、园丁路口袋公园、青扬路口袋公园,为居民打造了社区周边观赏游憩、休闲游乐、文化健身的绿色开放空间。

3.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2019年我区以安全、迅速为工作准则,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处理工作。一是与武汉市测绘研究院签订了管理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技术支撑服务合同;二是加强地质重点区域的地质监测和巡查工作;三是处置了烽火村五金水暖大市场监测点涌水、青菱乡丽水路地面垮塌等4处地质灾害险情;四是在国庆节及军运会期间,每周会同武汉市测绘院对全区6处隐患点进行巡查,做好了“迎大庆、保军运”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四)开展自然资源法制建设情况

一是违法用地查处工作。2019年全区不断强化土地执法,严格查处土地违法。2019年度土地卫片共618个,其中违法图斑107个,违法耕地面积占违法总面积的34.57%。目前已完成立案查处程序48宗,拆除整改10宗,43宗进入前期调查阶段,6宗核实用地批文,分局正督促相关街道配合落实整改。

二是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主要包括清查湖泊灰线内违法建筑工作,对管理区范围内的8个湖泊进行拉网式排查,清查出涉嫌违法用地项目2宗;大棚房清查整治工作,认定3宗建筑为大棚房并完成了整改,拆除建筑房屋23000多平方米,30多亩土地已腾退复耕;违建别墅清查工作,管理区5处共10栋违建别墅在201912月已全部拆除整改完成,得到市委督察办的肯定。

三是水资源保护建章立制工作。区水务局成立区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三级河湖长组织架构,建立了《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区河湖长协调会议制度》、《区河湖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区河湖长督查制度》等工作制度;建立河湖港渠保护名录、规定河湖长巡查频次。

四、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一)自然资源管理和产权制度需完善和提高

一是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不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权、使用权、所有权不清晰造成资源的无节制过度开发与使用,影响资源配置效率;二是现有自然资源分割管理体制不利于统一监管,目前我国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按照要素分别由国土、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管理。各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权责界限不够明晰,导致对自然资源的监管效力受到一定影响。三是自然资源资产市场交易机制还不成熟。自然资源产权交易市场发育程度较低,资源配置仍然主要靠行政手段实现;产权交易主体、形式不够丰富,准入规则、竞争规则、交易规则等还不完善;同时,自然资源价格体制机制存在缺陷,依靠行政定价造成自然资源价格偏低,不能真实反映自然资源要素价值。

(二)耕地保护压力持续增大

一是洪山区属中心城区,现有耕地和基本农田与城市集中建设区域毗邻,城市化进程和城市建设活动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有较大冲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控违压力大,对耕地保护工作提出了很高要求。二是土地违法的低成本和违法占地的投机收益对违法主体有较大的诱惑,极易形成零星分散的土地违法态势,而且在少数局部地区往往屡禁不止,死灰复燃;三是由于城市中心周边农户经济活动的多样化和收入的多源性,农业生产不是农民的主要生计依赖,农民从事粮食作物耕种和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一定程度上存在耕地抛耕弃种的现象,不利于耕地地力的保持和养畜。

(三)生态保护和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一是辖区内山体大多与现有单位、居民区相互交错,人为建设和活动对山体保护的实施影响较大,人为引发的山体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山体整治和复绿工程推进难度较大,山体生态景观功能的发挥不够充分;具备绿楔功能的大型城市公园和贴近百姓生活的口袋公园建设需同步推进,并不断提升绿化景观品质。二是河湖治理任务依然艰巨,白沙洲水厂、天兴洲武湖水厂取水口区域要按生态红线保护要求进行严格保护;南湖、汤逊湖、黄家湖沿岸雨污分流和污水排口封堵仍需加大力度;青菱河、巡司河等河渠水质提升和污水处置工程亟待尽快完成;黄家湖污水处理厂三期、四期项目需加快实施进度;野芷湖连通渠(巡司河野芷湖)等防涝排渍工程应尽早建成发挥调蓄和排渍功效。三是要研究处理好生态保护和民生发展的相互关系,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理念指导下,妥善解决我区“绿中村”遗留问题,通过生态补偿和以建促保的方式双管齐下,研究支持生态区内农村集体和农民合理发展诉求和利益,出一条既留绿水青山、又创金山银山的和谐发展之路。

(四)需有效应对现有资源配置方式下城市发展模式和格局引发的公共卫生安全危机

现有城市发展模式通过集中的土地资源配置和供应形成了较高建设强度的城市空间,导致了城市常住及流动人口高度集中、密切交往的社会格局,此种情形对类似非典、新冠此类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抵御和防范能力较为脆弱,也不利用疫情爆发后的防控工作,城市生活面临较大的公共卫生安全危机挑战,旧有的城市发展和资源配置模式能否为我们持续提供安全、健康、舒适的城市生活体验,现在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和重新审视。

(五)重视并力求解决“城市病”逐步暴露和加剧的问题

资源要素不断的向城市聚集过程中,由于资源配置的不平衡逐步导致和暴露了系列的“城市病”问题。住宅用地开发的较大收益不断刺激房地产企业持续跟进住宅项目开发建设,而需财政投资的城市道路、医疗卫生、中小学、环境卫生等公益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往往滞后于住宅开发,一些超大规模居住小区和相应公共配套设施不足等问题相继引发了上学难、就医难、买菜购物难、出行不便、交通拥堵、垃圾围城等诸多“城市病”,对我们如何科学合理地进行资源配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使我们不得不加以重视和研究。

(六)城市品质和自然资源要素价值需不断得以提升和彰显

城市品质和自然资源要素价值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只有城市品质不断提升,自然要素的价值才能不断得以彰显。山体、水体、土地、林木都是城市较为稀缺的自然资源要素,通过科学合理的配置方式能够最大的发挥上述资源要素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自然资源的低效开发和利用是对稀缺资源要素的最大浪费。因此,我们应十分珍惜和合理地保护利用好每座山、每汪水、每块土地和每片林木,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和城市设计的手段加强资源配置效率,同步打造高品质城市空间形态,形成舒朗有致、疏密有序,山、水、林、田、湖、城相融共生的生态和谐图景,使自然资源要素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得以极大显现。

五、下步有关工作建议

为加快我市我区疫后重振和复兴,有必要进一步摸清我区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和土地供应潜力,发挥和增强土地资源的保障作用,为加强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投资、扩大内需助力。

(一)提高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市政策精神,明确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尤其是依法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增强对农村集体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和经营能力,保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自然资源资产、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二是注重全面掌握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数据和信息,充分利用现有自然资源调查成果,开展实物量统计,探索价值量核算,合理估算自然资源净资产;建立强大的调查与评价、探测与观测、模拟与预测全流程技术体系,对自然资源的质量、生态价值或效益开展综合评价。三是逐步发挥市场机制在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与管理中的作用。应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建立各级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市场,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扩大资源税范围,逐步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使资源开发利用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对生态环境损害和修复成本。

(二)严守耕地红线,加大土地执法和耕地保护力度,保障粮食安全

一是切实对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街、到村、到户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守护耕地红线的良好局面;二是持续增强土地执法力度,同有关街乡及城管、水务、园林等部门建立联合巡查、联合执法机制,并逐步引入监察、检察监督环节,形成强大执法威慑,对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露头就打,一查到底,坚决将土地违法行为发现查处到位。三是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和安排,重点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在下发图斑核查甄别的基础上,对违法占耕图斑予以整治处置,消除土地违法状态。

(三)积极推进存量建设用地消化处置,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潜能,实现有效投资

存量建设用地消化处置工作是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必然要求,经清理我区2009—2017年批而未供土地约2.64万亩,同时,在已供土地中由于种种原因也局部存在供而未用的闲置土地问题,存量建设用地的盘活利用还有较大潜力。

为此,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紧盯建设用地存量基数,梳理摸排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具体情况,分类处置,精准发力,加大督促用地主体单位尽快完成征地拆迁及相关项目手续办理力度,为项目供地创造条件;二是对已具备供地条件的项目抓紧上报政府审议通过后开展供地;三是对因规划书证过期或缺少规划条件的项目,积极协调相关业务部门予以支持,以尽快完成供地;四是会同市交易中心对市、区储备机构和其他储备平台的储备项目库进行摸排研判,重点推进成熟地块的挂牌出让工作;五是针对闲置土地找准闲置原因对症施策,加大相关症结问题的协调和统筹解决,力促项目开工。

(四)加强自然资源配置的政策、路径研究,不断提高资源配置的科学合理化水平

着眼于目前自然资源配置方式存在的问题和引发的系列“城市病”,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切实按照生态发展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加大自然资源要素向生态环境和民生公益领域的倾斜配置,将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要素有机填充和点缀到城市空间形态的架构中去,形成疏密有度、强度适当、尺度宜人、虚实相应的城市和乡村空间肌理,有效应对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危机挑战,为城市发展探索一条既有城市活力,又具生命气息的新型生态和谐之路。

在土地资源的配置中,要加强各规划功能地块的配置方式、强度、时序的研究,以全局的视角、系统的眼光提前预判,补齐短板,确保功能区域统一规划、有序建设、同步投用。在山、水、林等其他自然要素的配置中要积极运用和落实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对山体景观、园林绿化、湖泊水务等工作要注意统筹推进,注重打造自然生态体系和群落,达到自然和人和谐共生的良好效果。

(五)以城市空间设计为抓手促进城市品质和自然资源要素价值提升

自然资源尤其是土地资源的价值极大取决于城市开发成熟度和品质,在洪山区向中心城区核心高地的迈进过程中,建设城市亮点区块和城市重要功能区,打造城市靓丽天际线、风景线和城市界面,依托省市重大战略和项目提升洪山城区品质和品位能够有效提升土地资源经济价值,并充分发挥山、水、林等其他自然生态资源的社会价值。为此,要重点推进南湖城市副中心、街道口中央创智区、环理工大经济圈、鲁磨路宝谷、腾讯华中科学生态城、杨春湖华侨城文化区、青菱科技生态新城云帆街等重要城市节点的城市设计和城市空间营造,并积极争取省、市等带区域性功能的重大项目在上述区块内的引入和落地,拉动区块定位升级,全面提升洪山城市品质。

在有关核心区块的土地和空间利用研究和论证中,要注重土地资源价值分析,充分考虑和参照供地政策的风向标,对地上和地下空间进行系统研究,要结合立体城市和地下城市的发展方向,着重对地下空间的分层分段利用提出实操路径和可行建议,进一步深挖国土空间资源价值潜力,最大程度地彰显土地资源价值。同时,在城市空间设计上要以人本视角充分考虑人的实际体验,兼顾唯美和实用,注重城市设计的精细化,把人本理念真正植入到城市建设中去,让高品质城市生活造福于城市居民的生存和发展。


 

洪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0年1028日在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中共洪山区委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区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区财政局编报行政事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编报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编报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由区财政局负责对以上专项报告汇总形成综合报告,现将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的综合报告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底,纳入本地区国有资产报告统计范围的单位(含企业)共计250家,国有资产总额3,781,573.7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966,536.30万元,增长34.33%(增长的主要原因为:行政事业单位依据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本年度将公共基础设施纳入新增统计范围);负债总额2,068,572.6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91,041.92万元,增长16.37%;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713,001.10万元,较上年度增加675,480.32万元,增长65.11%。洪山区现管理范围为216.22平方公里,其中国有土地面积164.78平方公里,占辖区总面积的76.21%;集体土地面积51.44平方公里,占比23.79%。国有土地中,农用地357.78公顷,占总面积的2.17%;建设用地8886.97公顷,占53.93%;未利用地7232.80公顷,占43.89%。

(一)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止2019年底,区属国资系统共有企业37家,其中一级企业2家,分别为区国资集团公司和区国资经营公司。区国资集团公司下属二级企业6家,区国资经营公司下属二级企业8家。另有三级企业20家,四级企业1家(正在清算中)。企业国有资产总额2,801,552.69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9.13%;负债总额1,981,682.63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9.40 %;净资产819,870.06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8.4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344.74万元,较上年度增加55.90%;实现利润总额1,468.4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3.97%。(以上依据审计后的企业财报数据统计)

1、国有资本投向、布局与风险控制

1)国有资本投向

2019年各平台公司完成固定资产总投资额606,600万元。具体为:城投公司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0,000万元;建投公司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4,400万元;统投公司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5,800万元;科投公司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400万元。

2)国有资本布局

第一类是公司制企业,包括管理型母企业(区国资集团公司);主要承接政府项目的平台企业(城投、建投、统投);市场化经营企业(科投公司、洪投物业、广美公司、高新技术创业服务公司);

第二类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包括管理型母企业(区国资经营公司);资源型企业(四家国有渔场);

第三类是改制后的留守企业,包括粮油公司、富源公司、燃料公司。

3)风险控制

针对行业部门、主管部门、国资部门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着力推动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围绕“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修订区国资监管局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依法将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边界,规范行权内容和履职方式,重点明确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责任清单,充分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

2、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

1)2019年无国有资产处置。

2)国有资本收益分配

2019年转入上年结余2,299万元;组织收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54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21万元,预算执行率93.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321万元,占总支出13.83%;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000万元,占总支出86.17%。

3、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管理

无境外投资情况。

4、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经区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19年兑现五名企业负责人上年度薪酬140.01万元,其中:

城投公司两名负责人合计兑现薪酬65.74万元,年度薪酬标准为32.87万元/年;

建投公司一名负责人兑现薪酬12.9万元,年度薪酬标准为30.96万元;

统投公司一名负责人兑现薪酬30.74万元,年度薪酬标准为30.74万元;

科投公司一名负责人兑现薪酬30.63万元 ,年度薪酬标准为30.63万元。

5、履行社会责任

2019年各出资企业积极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紧紧围绕传统生产经营、青菱都市工业园建设、城区道路建设、三旧改造、大学之城建设等发挥各自功能,实现政企职责分离、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1)区国资集团序列

城投公司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0,000万元,招商引资确认金额700,000万元,完成青菱园区土地储备1137.60亩,完成供地669.45亩。建投公司负责112条道路的前期工作及建设工作,完成项目总投资154,400万元。统投公司投入征收改造资金112,700万元,投入安置房源资金93,100万元,协同推进高压小区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协同启动武南铁路社区项目房屋征收工作等。科投公司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孵化楼三期项目投资额全年累计完成589.63万元,引导基金全年共征集二十余支社会化子基金项目,完成两个批次的引导基金项目征集工作;与武汉中部之光技术转移公司合资注册成立武汉市大学之城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广美公司参与东西湖城管委革新大道环卫市场化作业项目竞争,在34家投标单位中最终中标,市场竞争力和企业实力逐步提高。洪投物业为市场失灵、自治失效、无物业管理或物业管理不善等老旧小区、单位型小区、城改型小区及零星独栋小区提供基本物业服务,服务面积72.84万平方米,服务业主8521户。

2)区国资经营公司序列

 青菱渔场72亩产业用地项目主体建筑己全部封顶,正在进行内部装饰施工。项目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南区整体引进了居然之家、丽枫酒店等大型商业企业入驻,北区也将陆续引入悦活里超市、中影院线、巨人教育及商业银行等,上述企业均承诺在洪山区属地纳税,年纳税额预计8,000万元,预计新增就业岗位1000人,填补了张家湾地区无大型商业区的空白,极大方便当地居民生活起居。

 南湖渔场中标南湖、黄家湖、严西湖1400多万元的湖区保洁维护服务项目,每天投入130多人对550多公顷的南湖、810多公顷的黄家湖、1423公顷的严西湖以及南湖14.1公里、黄家湖24公里和严西湖72.73公里的湖岸线进行保洁维护,实现了三个湖泊环境优美,水质持续改善的目标,为企业转型发展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创造条件。

6、国有企业改革

1)组建区国资集团,积极搭建两层三级的国资监管构架。推动国资集团组织构架、管控模式的谋划运作;深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建立授权调整机制。7月31日,完成武汉洪山大学之城国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注册资本金731,700万元,首批子公司(城投公司、建投公司、统投公司、科投公司、广美公司和洪投物业)股权划转到位,“两层三级”构架已经初步形成。

集团公司成立后,开展集团财务报表合并与集团AA+外部评级工作,推动集团融资的落地,为集团各出资企业打通资金渠道;支持出资企业政府债的发行及城投、广美公司融资工作的开展,积极联系和协调各金融机构,为出资企业债券发行和融资业务的办理提升效率;为出资企业嫁接业务资源,推动广美公司新增消杀业务资质及建投公司新增工程检测业务,推动洪投物业公司新增“房屋租赁”业务,为出资企业拓展业务,实现新的利润增长点提供帮助;分类指导出资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及资金预算编制,保障出资企业整体投资力度不降,以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升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2)完善经营目标体系,合理设置考评指标。一是解决国资经营公司原有指标过散、重点不突出的问题。国资经营公司原有年度工作目标,指标比较多,但所占分值比较小,重点不醒目。调整后,企业目标任务划分为主要经济指标、区级绩效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七大类,经济效益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值加大。同时主要经济指标由2个增加为5个,突出保值增值率、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等核心指标,加强了对企业年度工作重点的指向性。二是调整了平台公司考核指标,制定下发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注重分类考核、一企一策,与企业功能定位、经营性质和业务特点更加适应,而且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同激励约束措施相结合,打破了企业负责人的铁工资,实现了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以此调动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1、资产负债总量情况

纳入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统计的独立核算单位 213户,国有资产总额980,021.02万元,较上年度增加516,660.51万元,增长111.50%,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依据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本年度将公共基础设施纳入新增统计范围;负债总额86,889.98万元,较上年度减少30,940.01万元,降低26.26%;净资产总额893,131.04万元,较上年度增加547,600.52万元,增长158.48%。

按单位性质,行政单位71户,国有资产总额641,785.2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480,319.58万元,增长297.47%;负债总额52,684.61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2887.36万元,降低19.65%;净资产总额589,100.64万元,较上年度增加493,206.94万元,增长514.33%。

事业单位142户,国有资产总额338,235.77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6,340.92万元,增长12.04%;负债总额34,205.37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8,052.65万元,降低34.55%;净资产总额304,030.4万元,较上年度增加54,393.57万元,增长21.79%。

2、资产规模及构成情况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980,021.02万元,主要构成为:流动资产总额240,882.3万元,占总额的24.58%;固定资产净值221,326.08万元,占总额的22.59%;在建工程总额239,289.88万元,占总额的24.42%;无形资产净值19,879.31万元,占总额的2.03%;长期投资2680.23万元,占总额的0.27%;公共基础设施净值255,816.51万元,占总额的26.11%;政府储备物资总额32.53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114.18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

1、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

1)国有土地资源总量。

管理区总面积为216.22平方公里,其中国有土地面积164.78平方公里,占辖区总面积的76.21%;集体土地面积51.44平方公里,占比23.79%。国有土地中,农用地357.78公顷,占总面积的2.17%;建设用地8886.97公顷,占53.93%;未利用地7232.80公顷,占43.89%。

国有农用地中,耕地面积113.44公顷(占辖区国有土地面积的0.69%);国有建设用地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956.62公顷(48.29%),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除外)699.36公顷(4.24%);国有未利用地中,河流水面2827.12公顷(17.16%),湖泊水面4012.12公顷(24.35%)。

2014到2018年,全区国有农用地减少85.05公顷,国有建设用地增加491.42公顷,国有未利用地减少38.51公顷(详见附表7)。

2)国有耕地保有量情况。

2018年管理区国有耕地面积113.44公顷,其中水浇地83.66公顷,旱地29.78公顷,虽然面积较少,但整体质量较优。

3)国有矿产资源总量。

根据武汉市矿产资源、矿山储量数据统计,管理区的矿山储量及变化量均为0。

4)国有林业资源总量。

截止2019年底,管理区林业用地面积2586公顷;森林覆盖率12.50%,主要分布在长江沿岸的武金堤、天兴乡以及华农大、华科大,树种以杨树、马尾松为主,均为人工林。经过林业部门大力实施人工造林,加强绿道建设工程,积极开展道路绿化养护,进行老旧小区绿化养护和升级工作,出色完成绿道建设任务21.49公里,城市道路绿化、公园游园绿化养护面积529.71公顷,其中道路绿化391.53公顷,公园绿地、广场62.70公顷,公园水体75.48公顷;建成区绿地率29.96%、绿化覆盖率36.4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4.75平方米;老旧社区绿化兜底养护65个,面积9.75公顷。

5)水资源总量

管理区水资源主要为湖泊与河流水资源,现有湖泊7个,即南湖、野芷湖、青菱湖、野湖、黄家湖、汤逊湖、杨春湖,总面积7744.40公顷,属我区管辖的岸线长度约为79.40公里。在7个湖泊中,杨春湖、野芷湖2个全部位于管理区境内;其余5个为我区与东湖高新和江夏区共管湖泊。河流主要为长江水域,辖区内面积1749.50公顷。涉及水体提质港渠12条,在2019年8月武汉市黑臭水体评估中,有10条水体均被评为初见成效。

根据2020年洪山区环境保护监测站7月对南湖、杨春湖等7个湖泊进行监测的结果,只有杨春湖符合湖泊功能区类别,其它均不符合湖泊功能区类别。

6)草地资源总量。

管理区2018年度草地总面积52.27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均为0,全部为其他草地。沿湖草地共计25.72公顷,占草地总面积的49.20%。

7)国有山体总量。

管理区地貌以平原为主,有山有水,水阔地宽。辖区内的山体主要是狮子山、伏虎山(部分为集体所有)、桂子山、喻家山、南望山(洪山街境内),由中部向东部连绵延伸,与南湖、东湖等天然湖泊交相呼应,主要起到公园绿地、生态和景观功能,国有山体本底线面积174.32公顷,山体保护线面积264.75公顷。(山体一览表见附表11)

8)地灾情况。

管理区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6处,分别位于东湖风景区(洪山)、洪山街、张家湾街、卓刀泉街和珞南街,地灾类型涉及滑坡、地面塌陷、不稳定斜坡和崩塌。地灾易发区共17个,涉及12个街道,面积共计11026.67公顷。(详见附表8、9)

2、洪山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

1)城镇基准地价。根据区片内样点地价的算术平均值以及级别价和区片网格单元总分值的数学模型,综合确定管理区区片商业、商务办公、住宅、公服和工业等5类用地8个级别的基准地价(详见附表10)

2)楼面地价及亩均地价。2009~2019年,辖区内房地产用地的平均楼面地价从2010.90元/上涨到6207.64元/,涨幅208.70%;工业仓储用地的平均楼面地价从 203.09元/上涨到554.87元/,涨幅173.21%。房地产用地的亩均地价从436.91万元/亩上涨到1796.67万元/亩,涨幅311.22%;工业仓储用地的亩均地价从42.76万元/亩上涨到88.62万元/亩,涨幅107.25%。

3、洪山区建设用地总量及利用潜力

1)建设用地利用情况

建设用地利用主要指已批复建设用地利用情况,包括征收(以建设用地批准书为准)、供应(以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为准)、开工(以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和竣工验收(以完成规划条件核实为准)情况。

获批建设用地5854.12公顷,已征收3608.80公顷,征地率为61.65%;已供应2390.79公顷,供地率为40.84%。批而未供用地共计3463.33公顷,占获批建设用地的59.16%。

已开工用地为1459.04公顷,占已供应土地的61.03%;未开工用地为931.75公顷,占已供应土地的38.97%。

管理区2009~2019年已成交用地面积1408.55公顷。其中,经营性用地1277.46公顷,工业仓储用地131.08公顷。

2)新增建设用地潜力

新增建设用地潜力主要指已批未供未用土地。

管理区已批未供未用土地为3211.84公顷。其中,分布在集建区3117.20公顷,其控规布局2085.53公顷,留白区域1031.67公顷;主要分布在青菱街(894.14公顷)、和平街(877.49公顷)、张家湾街(576.18公顷)和洪山街(555.11公顷)。

非集建区内94.64公顷,控规布局5.12公顷,留白区域89.52公顷;主要分布在青菱街(56.78公顷)、东湖风景区(13.81公顷)、天兴乡(12.74公顷),洪山街和严西湖各5公顷左右。

3)规划实施潜力

规划实施潜力即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规划未报用地,面积2115.65公顷。从空间分布来看,规划未报用地在青菱街、洪山街和天兴乡分布面积最大,分别为1048.52公顷、456.30公顷和288.87公顷,占比分别为44.37%、19.31%和12.23%。

根据2018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规划未报用地的土地利用现状主要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35.35公顷(占总面积的39.4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67.05公顷(36.26%),耕地348.82公顷(16.49%),交通运输用地106.60公顷(5.04%),其他地类均占比1%以下。

规划未报用地的控规布局1396.87公顷,留白区域718.78。其中,控规范围的用地性质为:规划居住用地159.34公顷,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149.03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1.77公顷,工业用地409.24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79.16公顷,公用设施用地69.48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422.19公顷,其他用地46.57公顷。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推进以管资本为主职能转变

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及时修订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边界,规范行权内容和履职方式。

2、提升国有资本的调控能力

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152万元全额收缴入库,2019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可支配资金2,842万元,实际资本性支出2,000万元、费用性支出321万元,结余521万元。通过经营预算编报工作的常态化开展,有效加强预算资金的监督使用,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使用效率,实现国资监管的精细化、专业化。

3、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积极完善出资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流程。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和中介审计部门的优势,确保考核流程有依据、可追溯、能信服。另一方面,制定《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在分类考核、科学考核、严格考核基础上,探索制定与经营业绩考核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定位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资产使用管理情况

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自用的国有资产总额为948,581.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价值总额为240,882.3万元、固定资产价值总额192,566.82万元、无形资产价值总额19,879.31万元、在建工程价值总额239,289.88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净值255,816.51万元、政府储备物资总额32.53万元、其它资产114.18万元;有偿使用国有资产的资产总额31,439.49万元,涉及有偿使用的单位39家,实现有偿使用总收入为3832.04万元;其中:房屋出租总面积为10.49万平方米,出租总收入为3570.94万元;对外投资收入为261.1万元,已全额缴入金库。

占有使用办公室使用面积102675.05平方米,人均占有办公室使用面积13.20平方米;占用使用大型设备60台;车辆总数892台,实际使用车辆883台(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台、机要通信用车25台、应急保障用车38台、执勤执法用车281台、特种技术及其它用车537台),事业单位车改待处置车辆9台。

2、资产处置管理情况

资产处置是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单位所申报调剂、捐赠、无偿转让、出售、报废的资产进行了审批。并且为杜绝国有资产在处置过程中产生流失,相继出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废旧物品规范化处置工作的通知》及《洪山区财政局关于国有资产处置审批事项的通知》的相关制度,明确全区行政事业的资产报废报损回收工作全部交由区再生资源办公室统一回收,确保了国有资产不流失,建设发展环保循环经济。

2019年度处置资产总账面价值为23,424.78万元(包含出售转让3471.9万元、无偿调拨11,294.11万元、对外捐赠8.81万元、置换1155.44万元、报废报损7223.69万元,其他270.84万元),占使用资产总额的6.89%。国有资产处置收益上缴共计11,775.69万元,同比减少53.61%,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拆迁土地房屋对比上年度的处置行为减少。

3、全面升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管理平台

通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升级,优化资产购置、验收、登记、处置、调拨等系统流程,形成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程动态监管体系;建立资产入库管理机制,前置资产卡片登记环节,确保账、卡、物三者一致,做到家底清楚。并在2019年度对全区211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首次将公共基础设施纳入了清查范围,对2019年度以前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清查补入,其中:依据清查报告净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8353万元、公共基础设施账面原值86,773.45万元,确保了本区国有资产数据的真实性。

4、推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制定并规范资产配置标准及使用年限,完善资产预算管理和配置流程,紧密结合政府采购,从严执行配置标准,杜绝无预算、超标准或重复购置。二是规范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区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办发[2018]8号)的文件精神,建立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实行集中运营管理模式,明确资产出租最高年限,强化资产收入上缴制度,实现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管理规范化、运营专业化、效益最大化。2019年度移交集中运营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13家,房屋出租面积4.6万平方米,上缴收入1490.38万元。

近年来,我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资产总量的增加、规模的扩大和结构的日趋复杂,资产管理工作还存在有些问题。一是因土地权属不清,难以界定资产所有权,未办理相关产权证明;二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不能及时进行竣工决算,未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科目,致使在建工程科目数据较大;三是部分单位对经营性资产缺乏规范管理意识,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周期过长,因而造成经营性资产集中运营管理的范围不足50%。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落实自然资源部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按照市政务服务办和区政务服务中心要求积极推进政务一张网建设;二是按照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的改革要求,协调区政务中心设立了立项与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施工许可、联合验收四个窗口;三是运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制度,实现了建筑方案并联审查资料的系统推送;四是推行了面积校核和日照分析的告知承诺制,协调区行政审批局组织区级城建相关部门接入全市多规合一协同平台。

2、完成自然资源管理相关重点工作情况

一是重点功能区和亮点区块规划及城市设计工作;二是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三是耕地生态保护工作;四是落实“增存挂钩”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工作;五是完成绿地绿化建设任务。

3、落实自然资源保护和灾害防治情况

1)水资源保护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二是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三是科学规划水域控制范围;四是科学核定基本生态流量和纳污能力。

2)生态绿化建设情况

由区园林局负责对军运会重点保障线路周边的闲置用地进行了绿化提升,将原有的荒地及垃圾场打造成绿化面积为137公顷草坪和85公顷花海,并结合军运会整体提升城市景观环境,以“绿化、香化、美化”为目标,结合社区环境打造了6个街头口袋公园,包括石牌岭公园、菱湖美景口袋公园、迈瑞口袋公园、森泰环保口袋公园、园丁路口袋公园、青扬路口袋公园,为居民打造了社区周边观赏游憩、休闲游乐、文化健身的绿色开放空间。

3)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2019年,分局以安全、迅速为工作准则,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处理工作。一是与武汉市测绘研究院签订了管理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技术支撑服务合同;二是加强地质重点区域的地质监测和巡查工作;三是处置了烽火村五金水暖大市场监测点涌水、青菱乡丽水路地面垮塌等4处地质灾害险情;四是在国庆节及军运会期间,每周会同武汉市测绘院对全区6处隐患点进行巡查,做好了“迎大庆、保军运”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4、开展自然资源法制建设情况

一是违法用地查处工作。今年以来,分局强化土地执法,严格违法土地查处。2019年度土地卫片共618个,其中违法图斑107个,违法耕地面积占违法总面积的34.57%。目前已完成立案查处程序48宗,拆除整改10宗,43宗进入前期调查阶段,6宗核实用地批文,分局正督促相关街道配合落实整改。

二是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主要包括清查湖泊灰线内违法建筑工作,分局对管理区范围内的8个湖泊进行拉网式排查,清查出涉嫌违法用地项目2宗;大棚房清查整治工作,认定3宗建筑为大棚房并完成了整改,拆除建筑房屋23000多平方米,30多亩土地已腾退复耕;违建别墅清查工作,管理区5处共10栋违建别墅在12月已全部拆除整改完成,得到市委督察办的好评。

三是水资源保护建章立制工作。区水务局成立区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三级河湖长组织架构,建立了《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区河湖长协调会议制度》、《区河湖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区河湖长督查制度》等工作制度;建立河湖港渠保护名录、规定河湖长巡查频次。

三、下一步改革思路

为缓解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积极应对“疫后”经济形势。我区将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监管,并加强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投资、扩大内需提供助力,尽快恢复我区社会经济活力,提升综合实力和影响力打好基础。

(一)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

1、深入推进区属国资国企改革

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深入推进区属国资国企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理顺国资监管体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2、派遣外派董事加强对企业的监管

结合区国资监管局制定下发的《出资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和《出资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国资集团为试点,招聘、选拔、任用外部人员作为董事会成员,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并提出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对重大决策进行风险评估和把控,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3、实施工资总额预算及薪酬分配差异化管理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实行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规范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核定工资总额预算基数,确定工资总额预算周期,强化工资总额预算执行。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

1、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意识

一是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各部门各单位资产管理规范意识,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职责,自觉依法管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二是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做到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问责有对象,强化责任,完善管理。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教育与宣传,提高政策理解能力,消除思想误区,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水平。

2、进一步加大经营性资产监督检查力度

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区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办发[2018]8号)的文件要求,对未纳入集中运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进行清理检查。涉及合同已到期的经营性资产,要求全部纳入集中运营管理范围,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管理规范化、运营专业化、效益最大化。并严肃查处 “坐支资产出租收入”、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规行为。

3、强化管理职责,合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一是理顺财政部门与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二是牢固树立将资产管理与资金管理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的管理理念;三是深入研究评价指标体系,促进国有资产资源合理配置;四是加快构建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进程,整合资产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债务管理等业务环节。

4、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节约和高效使用

一是优化资产配置。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将资产管理嵌入财政预算管理核心环节,加强配置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审核结果运用,从源头上控制重复或超标准配置,提高财政配置资源的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大资产调剂使用力度。深入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对经营性资产中适合用于办公的房屋进行统筹调剂使用,有效的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三)进一步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

1、提高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市政策精神,明确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保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自然资源资产、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二是注重全面掌握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数据和信息,充分利用现有自然资源调查成果,对自然资源的质量、生态价值或效益开展综合评价。三是逐步发挥市场机制在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与管理中的作用,使资源开发利用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对生态环境损害和修复成本。

2、严守耕地红线,加大土地执法和耕地保护力度,保障粮食安全

一是切实对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街、到村、到户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守护耕地红线的良好局面;二是持续增强土地执法力度,同有关街乡及城管、水务、园林等部门建立联合巡查、联合执法机制,坚决将土地违法行为发现查处到位。三是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和安排,重点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在下发图斑核查甄别的基础上,对违法占耕图斑予以整治处置,消除土地违法状态。

3、积极推进存量建设用地消化处置,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潜能,实现有效投资。

存量建设用地消化处置工作是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必然要求,经清理我区2009—2017年批而未供土地约2.64万亩,同时,在已供土地中由于种种原因也局部存在供而未用的闲置土地问题,存量建设用地的盘活利用还有较大潜力。

为此,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紧盯建设用地存量基数,梳理摸排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具体情况,分类处置,精准发力,加大督促用地主体单位尽快完成征地拆迁及相关项目手续办理力度,为项目供地创造条件;二是对已具备供地条件的项目抓紧上报政府审议通过后开展供地;三是对因规划书证过期或缺少规划条件的项目,积极协调相关业务部门予以支持,以尽快完成供地;四是会同市交易中心对市、区储备机构和其他储备平台的储备项目库进行摸排研判,重点推进成熟地块的挂牌出让工作;五是针对闲置土地找准闲置原因对症施策,加大相关症结问题的协调和统筹解决,力促项目开工。

4、加强自然资源配置的政策、路径研究,不断提高资源配置的科学合理化水平

着眼于目前自然资源配置方式存在的问题和引发的系列“城市病”,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切实按照生态发展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加大自然资源要素向生态环境和民生公益领域的倾斜配置,将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要素有机填充和点缀到城市空间形态的架构中去,形成疏密有度、强度适当、尺度宜人、虚实相应的城市和乡村空间肌理,有效应对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危机挑战,为城市发展探索一条既有城市活力,又具生命气息的新型生态和谐之路。

5、以城市空间设计为抓手促进城市品质和自然资源要素价值提升

自然资源尤其是土地资源的价值极大取决于城市开发成熟度和品质,在洪山区向中心城区核心高地的迈进过程中,建设城市亮点区块和城市重要功能区,打造城市靓丽天际线、风景线和城市界面,依托省市重大战略和项目提升洪山城区品质和品位能够有效提升土地自然经济价值,并充分发挥山、水、林等其他自然生态资源的社会价值。为此,要重点推进南湖城市副中心、街道口中央创智区、环理工大经济圈、鲁磨路宝谷、腾讯华中科学生态城、杨春湖华侨城文化区、青菱科技生态新城云帆街等重要城市节点的城市设计和城市空间营造,并积极争取省、市等带区域性功能的重大项目在上述区块内的引入和落地,拉动区块定位升级,全面提升洪山城市品质,让高品质城市生活造福于城市居民的生存和发展。

 

 

 

                               洪山区财政局

                                2020年9月27日


 

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10月28日在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洪山区司法局局长 邓爱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复议为人民”的复议理念,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督促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强化依法行政,有效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区政府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2018年至今区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39件,其中城市违法建设查处类案件45件,占比18.8%;信息公开申请类案件42件,占比17.6%;举报投诉处理类(主要涉及市场监管领域)案件30件,占比12.6%;公安治安管理类案件29件,占比12.1%;火车站地区道路运输管理类案件15件,占比6.3%;其他案件(涉及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履行法定职责等)占比32.6%。

办理案件中,受理176件,不予受理53件,因补正告知等情形以其他方式处理的10,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34件,法定期限办结率为100%。受理案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含驳回申请)的案件126件,经调解(和解)后申请人自动撤回申请而终止审理的案件数为44件,调解(和解)率为25%,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含撤销)的案件6件。

行政复议案件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随着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18年,收到复议申请90件,2019年,收到复议申请104件,2020年1-9月(疫情期间复议工作中止),收到复议申请45件。

二是随着行政复议专业化程度的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质量不断提高。2018年,行政复议决定被法院撤销率为2.2%,2019年,行政复议决定被法院撤销率为1.9%,2020年至今,行政复议决定被法院撤销率为0

三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行政复议领域出现新变化。近年来群众围绕征收拆迁补偿的诉求相对集中,因此引发的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等复议申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二、行政复议工作主要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完善机制,夯实行政复议工作基础。

一是将行政复议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区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度听取行政复议工作汇报。2019年机构改革后,区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司法局调研,听取行政复议工作汇报,解决行政复议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细化行政复议工作考核制度。为有效压实复议工作责任,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国专项考评指标,对于具体行政行为被市级或区级行政复议机关撤销、确认违法及变更;超期提交或不提交行政复议书面答复的;不履行或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且被市级或区级行政复议机关下达《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等行为的,扣除相应分值,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是落实正职出庭应诉制度。今年,市政府将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中的重点内容,明确提出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于20%0.3分。为确保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目标的实现,我区结合实际下发了《关于加强洪山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在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5%的基础上,增加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作为考评指标,实行季度、半年度、年度通报以及负面清单督查制度。今年1-9月,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3件,出庭应诉率为96.9%。其中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15件,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23.1%。通过以上方式,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的认识,进一步统一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有效夯实了行政复议工作基础。 

(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一是重视复议接待工作。机构改革后,我们及时公示行政复议办事指南、咨询电话,严格落实一次性补正告知工作,畅通行政复议邮寄申请渠道,群众申请复议可做到“足不出户”。同时,我们专设行政复议接待室,聘请律师提供接待咨询服务。在接待咨询时,做到耐心细致,对于不需要或不能通过复议途径解决的纠纷,及时沟通,有效引导当事人选择正确的救济渠道。对于符合条件的复议申请,指导申请人书写规范的申请书、提交充分的证据材料,及时受理。

二是严格复议办案流程。区司法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复议应诉科科长组成的案件审理小组,对于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讨论、决定等审批程序做出明确规定,全面规范行政复议接待、送达地址确认、立案、审查、决定、送达、案件归档等各项工作流程,对重点、复杂案件组织专家、律师研判,严格依法作出复议决定。

三是提升复议决定书质量。在复议决定书中,针对申请人诉求,逐一作出回复,注重每份复议决定书说理性。将法律条文进行提炼,融入案情实际中,做到观点阐述充分详实。积极参与武汉市行政复议案例报送工作,上报案例经上级机关筛选、指导后,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四是落实档案管理制度。根据行政复议档案管理要求,加强复议卷宗立卷档和档案管理工作,确定专人负责,专柜保管。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开展复议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不断优化案卷整理归档工作,推动行政复议办理程序的严谨、规范、合法。

(三)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进行案件分类,做到繁简分流。对于复杂疑难案件,通过书面审理、实地调查等形式,合理利用复议期限,充分调查案件事实,综合审查被申请人在作出行政行为当时是否做到了证据充分、程序正当、事实认定清楚以及法律适用正确;对于事实简单明了,争议较为单一的案件,加快办案速度,侧重程序审查,尽早结案,让申请人感受到复议的效果与效率。

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调解职能,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充分查明行政争议的事实,分清是非,在不违背法律和损害公共利益、他人利益的基础上,积极进行协调,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今年来,有效调解了十余起行政争议。

三是充分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解决执法个性和共性难题。行政复议期间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通过提出行政复议意见书要求纠正相关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做好善后工作;发现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通过提出行政复议建议书,向有关机关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的建议。   

(四)加强学习,扩大交流,促进复议队伍专业化建设。

我区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同志充分利用同时承担行政应诉以及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的便利,参加法院庭审、执法协调会议、进行合法性审查、撰写法律意见书,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加强自身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参加复杂疑难案件讨论,将理论融合进实际,进一步加强了对相关法律的理解与适用;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每月业务培训以及走出去培训,与其它各区局、市局的复议岗位同志不断分享案例、交流心得,学习最高院指导性案例及各级法院参考性案例,拓宽视野,积累办案经验,提升了实务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复议队伍力量薄弱,专业化水平有待加强。

2019年4月份机构改革之后,原区政府法制办职能并入司法局,该职能具体由新成立的行政复议应诉科和行政执法监督科行使。行政复议应诉科主要负责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行政应诉及复议答复工作,负责办理区政府、区司法行政系统应诉案件。负责办理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行政执法监督科主要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动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措施。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区直部门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监督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以及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目前,两个科室仅有2名公务员、1名聘用律师及1名聘用首调。现有人员力量不能适应日益增多的复议案件发展需要。以2019年为例,我区共收到复议申请104件,收到对市政府进行行政复议答复案件60件。与此同时,办理以区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330件,其中一审270件,二审60件。随着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以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推进,行政复议案件成倍增长已是必然趋势。现有人员力量明显不足,不符合上级关于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配备要求,更难以适应下一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需要。同时,区政府各部门无固定从事行政复议人员,存在人员流动性大、专业性不强、工作运转不顺等问题,影响了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行政复议资源的有限性与行政相对人滥用复议权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

少数行政相对人滥用复议权、诉讼权现象突出,浪费了大量行政资源。这一类行政相对人大都因多年前的征收拆迁补偿等遗留问题,近年来不断向政府部门反复提起信息公开、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等复议或诉讼,而现行复议法未对“滥告”现象作出回应,行政复议机构从源头上解决此类争议缺少相应手段,在化解此类历史遗留问题和行政争议方面的作用有限。

(三)从行政复议工作中反映出我区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比如在信息公开领域,少数单位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适用有偏差,存在程序违法现象;比如在一些执法领域,部门与部门之间、街道与执法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权责不明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法委发20205号)的规定,“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县级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改革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职责整合之后,区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较之前必会成倍增长。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充实行政复议工作力量。

复议行为兼具行政与准司法特性,复议工作专业性较强,要从以下方面加强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是加强编制统筹和动态调剂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原则,充实和加强复议机构的工作力量确保人员配备与工作实际相适应,保障接待咨询、立案审查、案件办理、出庭应诉、指导监督等有效运转;二是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参与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增强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三是建立辅助人员制度,确保办案人员专注于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

(二)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是通过开展每月一主题的业务培训及不定期的交流学习,提升行政复议人员专业化水平。二是对行政复议流程进行统一标准化规范,包括繁简等级、立案审查、调解和解、调查取证、听证程序、复议委员会审议、内部审核、文书制作、决定送达等程序性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文本格式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标准化程度三是实行指导案例制度通过定期发布频发案件、类型化案件指导案例,明确复议案件的审理要点、注意事项等内容,对于具有共同事实争点和法律争点的案件,如无特殊原因,应按指导案例的复议决定处理。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工作,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解决利益诉求。

(三)进一步构建行政复议工作合力。

一是构建滥用申请权规制制度。在规制滥用行政复议权方面,建议统一认定标准和惩戒措施,促进不同系统、不同部门滥诉认定结果的互采互信。二是健全行政复议与审判联合机制,与法院、政府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共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工作的共性问题做到一标审查”,联动化解行政争议,提升复议工作公信力和权威性。

(四)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

要建立运用行政复议倒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审查力度,及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定;建立对行政复议决定书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确保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得到充分发挥,通过行政复议,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山区公安分局关于2019年度办案质量

检查情况的报告

——2020年10月28日在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洪山区公安分局局长 张光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区公安分局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9年度执法办案工作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始终秉承“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生命线”的理念,以“迎大庆、保军运”为主线,敏锐感知、主动作为,忠诚担当、履职尽责,在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中全力全领域强化执法管理,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市局执法质量考评中荣获“优秀单位”称号,在全市十七个分局中以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荣获绩效管理立功单位。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圆满完成了70周年大庆、军运会安保任务。积极主动应对前所未有的挑战,连续100天保持高等级勤务,担当“国家使命”,完成“国家任务”,实现了安保维稳最佳效果,社会治安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先后完成了1项一级加强核心警卫、1项二级外事、4项二级内卫警卫;女篮、拳击、柔道、击剑4家比赛场馆、1家接待酒店、1个“环城护城河”等111项安保任务;出色完成了开闭幕式、火炬传递、军运城外围封控等支援任务。赛事期间,全区平安、稳定、祥和,“大事未出,小事也未出”,全面实现了“六个坚决防止、五个零”的既定目标。

二是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紧盯70年大庆、军运会、全国“两会”、取缔法轮功20年、“6.4”动乱30年等敏感节点,加强对全区69个重点群体1215名涉政、涉恐、涉稳重点人员的包保稳控,妥处涉众型金融投资、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群体性事件193起和275起非正常死亡。严厉打击挑头闹事人员和幕后组织者,依法行政拘留27人、警告训诫211人,确保了社会稳定。

三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①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涉恶犯罪集团2个、涉恶团伙30个,刑拘九类涉恶犯罪嫌疑人273人,批捕189人,起诉159人,破案93起,②对“盗抢骗”案件实行刑事、治安一体化打击,现发“盗抢骗”案件72小时破案率接近七成。全年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359人,直捕直诉120人;经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1723人,取保候审651人,监视居住14人,移送审查起诉2048人,同比去年刑拘数、取保数持平,逮捕数上升7.7%,起诉数上升12.1%。③始终强化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6起命案、12起抢劫、1起抢夺案及时侦破,实现了“命案、枪案、抢劫、抢夺”四案全破。仅用4天时间即侦破徐东苑“12.23”命案,为全省、全市连续实现命案全破作出了突出贡献。通过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影响安全感的抢劫、盗窃警情同比分别下降28.6%、32.8%。

四是夯实了治安防范。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盘查,警容严整,警灯闪烁,形成强大震慑,全区社会面警情较上年同比下降了32.1%。以30个智慧平安小区建设为重点,进一步织密社区防控网,社区入户盗窃警情同比降36.2%,连续四年大幅下降,403个小区实现了“零发案”。通过“一标三实”,全区新增登记实有人口32万、出租屋2.9万、从业人员9.7万;摸排掌握外辖流入吸毒人员1362人、暴力倾向410人、有犯罪前科3653人,分级纳入管控。严密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4起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全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4.1万余起,交通亡人事故数同比下降28.1%。对7处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完毕,排查其他火灾隐患115285处,火灾数同比下降20.9%,未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五是科技强警取得了新进步。扎实推进情报工作,收集整理上报各类情报信息4000余条,提出打防建议200余条,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情报支撑。依托执法监管平台健全执法监督每日巡查督办、问题整改和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年度逮捕率、起诉率分别达95%、100%,未发生国家赔偿案件,执法质量稳步提升。投入2.38亿元,新建人脸卡口3000余路、视频监控600路、车辆卡口96套、智慧小区40个,社会视频接入工作大力推进,前端感知设备接入率达100%,在线率、完好率长期保持在99%以上。通过人脸卡口抓获各类逃犯392人,红逃抓捕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连续两年全市第一。

六是全面深化从严管党治警。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护军运”“整顿纪律、整肃警风、护航军运”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以“双评议”为抓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驰而不息、绵绵用力抓好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共查办民警违法违纪案件5起21人,诫勉谈话7人,其他形式追责处理256人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时发现问题苗头,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提升执法质量的主要做法

(一)始终把“政治过硬”作为首要前提,着力增强提高执法质量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执法活动中,我们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方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自觉把公安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认真贯彻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具体措施,把提升政治站位与日常的公安执法工作结合起来,树立问题导向,注重实际成效,把政治要求落实在各项执法实践中。

(二)始终把执法培训作为突破口,着力持续提升民警执法素质。不断完善学习法律规定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机制,综合运用专题学习、庭审旁听、实战训练、典型案例指导等手段,切实提高广大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全年开办轮训班9期,培训民警782人。以考促学,以学促比将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通过考试的方式促进学习领会通过每月“移动学法”,全方位的培养民警的执法素养和能力,面向全警全年举办考试24场次,参考率达98%,达标率90%加大奖励力度,创造条件,鼓励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以及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1021人通过执法资格考试,21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4人被聘为市局公职律师。不断调整训练供给与民警需求错位的结构性矛盾,通过实战模拟训练、典型执法问题通报、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多种措施,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始终把办案质量摆在突出位置,着力夯实公安执法工作基础。分局上下狠抓办案质量这个核心问题,切实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克服重大安保任务多、打击目标重等困难,在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前提下通过深入推进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的“两统一”制度落实,对刑事案件进行归口审核管理,在提捕、公诉、审判环节,统一由法制部门把关审批、统一出口,并主动征询检法部门在案件定性、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绩效工作任务,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确保实现了重大负面涉警舆情、重大过错案件、重大执法安全事故“三个不发生”。

(四)始终把执法规范作为终极目标,着力理顺执法机制。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要求,结合案件办理、审核实际,制定了刑事、行政案件办理流程,同时对执法程序进行实时监督,确保各项法律手续合法有效、齐全完备,坚决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痼疾严格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明晰执法过错责任的形式和主体,把责任追究结果记入民警执法档案,与职务晋升、评优评先挂钩,通过落实执法责任有效倒逼民警规范执法。

(五)始终把执法监督管理抓在手上,着力筑牢执法办案法律底线。摸索创新案件管理中心、执法监督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集中式办案区“三中心一区”的有效管理模式,从方便民警办案、提高执法效率出发,充分学习借鉴兄弟单位执法办案模式,成立执法监管专班,24小时预警通报执法监管平台18个子系统、79个问题类别、137类基础执法数据,确保不漏项。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建立实时通报微信管理群,每天不定时推送预警问题,紧密衔接推送、接收、整改各环节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功能深度运用案管系统,由专从受立案开始对办案时限、程序、结果等进行监控,强化执法管理的实时性、系统性。最大限度地消除了监督盲区,解决了受立案不实、强制措施超期及执法音视频、涉案财物、案管系统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立了执法全领域、全流程、全系统的闭环监督管理体系。

三、案件质量检查情况

按照区人大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强化执法监督和问题整改,牢牢把握住执法质量这一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分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检查专班,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以市局开展的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积极推进我局案件质量自查清理工作。

(一)分局自查发现的问题。一是少数民警执法素质不高的问题。少数民警在执法理念存在偏差,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不勇为、乱作为情况仍然存在,法律知识欠缺,执法能力有待加强,在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方面还存在本领不足的问题。二是少数案件有执法程序问题。个别案件存在履行告知程序不规范,见证人资质不符、辨认工作不到位、案件内审文书制作不完整等问题。三是少数单位落实执法制度不严的问题。少数单位在落实办案区“四个一律”规定时,存在着涉案人员进出办案区和人身安全检查登记不全等问题。四是少数单位执法管理不严问题。少数单位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依然存在“保而不审、保而不侦”的问题,存在着案件证据该收集未收集等问题。

(二)区人大阅卷评查发现的问题。从区人大对我局办理的30件刑事、行政案件抽查情况看,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办案质量问题:一是案卷整理不规范。在武汉华晨化工被罚30万元一案中存在案卷号不明确的问题。二是文书制作不规范。个别案卷存在文书没有承办人签名或姓名不全的问题。三是执法程序不规范。个别案卷(陈忠、钟文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存在通知嫌疑人家属的不规范,家属未签名或签名不全,通知方式不当的问题。

通过自查和检查,虽然我局执法办案质量逐年提升,但各类执法办案问题仍客观存在,对照三级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用公平正义来衡量、用规范化建设目标来评定,我们的执法工作还有待加强,离政府、群众对我们的要求还有差距。

  四、下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下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三级公安工作会议部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8.26”重要训词和“9.8”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的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强力推进“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主题教育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公安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社会治安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聚焦执法素质,切实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首先,加强法制队伍自身建设作用。配齐配强法制审核力量,做到逢进必考,优胜劣汰;凡是未通过司法考试的,一律不得进入法制队伍;充分利用洪山区位优势和大学资源,加强新型、疑难案件的研究,提供执法指引,强化对各基层单位法制员的管理,把好案件审理第一关。强化法制部门参与中心工作、参与执法实践能力,积极参与、主动对接、提前介入一些新型、疑难、复杂案事件的处置办理,为执法实战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服务。其次,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执法培训。本着“民警的素质始终在执法活动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一基本认识,采取专题学习,庭审旁听、以案析法、执法资格考试等多种形式,整合现有的培训平台和载体,把执法培训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和重中之重。

2.聚焦执法管理,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平台运用。通过信息化提升监督工作的效率,以执法信息化推进执法规范化,借助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固化执法标准、优化执法流程、强化过程控制、简化工作程序,以此促进执法规范、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中的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功能,按照“实战、实用、实效”的原则,及时向市局平台研发部门反馈需求,进一步拓展平台应用效能。真正实现接报警、执法办案、监督考评、涉案财物管理等各类信息系统之间的互通共享。

3.聚焦质量提升,切实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坚持问题导向,将接处警、受立案,强制措施、涉案财物管理等易发多发问题全部纳入执法考评,坚持“每案考评”、“月评季考”等方式,完善自查、专项检查、重点整治等执法质量考评的措施,切实强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将执法质量和个人绩效相挂钩,以执法办案责任制为抓手,将执法考评结果作为表彰奖励、职级晋升、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激发民警办案积极性,促使民警想办案、多办案、办好案。

4.聚焦责任落实,切实加强执法过错倒查追责。坚持积极作为、主动进攻,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坚决把执法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对触犯执法底线、屡整屡犯的突出问题,要严格过错责任追究,以刚性问责倒逼民警规范执法。结合执法监督情况,对问题突出、工作落后的单位采取发放执法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开展督导,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纪委。以此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办案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2019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

——2020年10月28日在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洪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闫小龙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请予审议。

一、案件质量全面自查情况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公检法机关2019年度办案质量开展检查的工作方案》部署,我院从今年5月开始,对2019年审判和执行案件办理质量开展全面自查,精心谋划,重点推进,确保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统筹部署,实现评查工作全面化

一是加强领导,统筹部署。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统筹部署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组建相对固定的评查团队,形成以分管院长主抓、审管办组织、评查委员负责的案件评查工作格局。二是制定方案,稳步推进。制定《关于对2019年度审(执)结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复核检查、评议总结四个阶段进行,稳步推进案件质量检查工作。三是全面自查,突出重点。各部门对2019年审结案件全面自查,案件自查覆盖率100%。积极回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对所有员额法官办理案件进行质量抽查。同时,将发回重审、涉诉信访等案件作为重点检查案件,检查该类案件258件。

(二)强化制度建设,实现评查程序规范化

一是制定案件评查工作规定。细化案件评查内容及评定标准,按照刑事、民事与行政、执行案件类别,制定个性化检查评分事项及标准。二是健全案件评查工作程序。明确案件抽查程序,本次抽查案件645件,全部随机产生,其中发回重审案件89件,一审生效的民商事案件366件、行政案件50件,执行案件35件,刑事涉恶案件5件、认罪认罚案件50件、其他案件50件,评查案件合格率100%。三是严格案件评查工作纪律。召开案件评查工作推进会,要求评查委员公平、公正开展案件评查。制定案件评查打分办法,规定每个案件均由多人单独打分,并设置分差控制范围,若评分分差超过50%的,则需进行复评,确保评查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强化技术创新,实现评查方式智能化

一是坚持书面检查与网上评查结合机制。查阅纸质卷宗评查案件质量的同时,通过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开展网上评查,检查办案系统流程,查看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流程运转是否规范、结案进度是否均衡,综合评查案件质量情况。二是坚持现场检查与视频评查结合机制。集中评查的同时,对重点检查案件,开展视频评查,抽查同步录音录像,查看庭审过程,全程评查案件办理质量。三是坚持人工检查与软件评查结合机制。组织进行人工评查的同时,充分利用案件质效评估系统、文书评查系统软件等评查裁判文书,提高工作效率。

(四)强化问题导向,实现结果应用精准化

一是健全自查整改机制。各业务庭自查阶段发现程序瑕疵、材料缺失、卷宗不规范等方面问题,及时在专业法官会议上通报,督促工作人员及时整改。二是健全评查通报机制。对评查中发现的办案质量问题,通报案件评查情况,开展常态化案件质量讲评,分析案件质量瑕疵问题,提出明确整改意见。三是健全督查整改机制。创新审务督察方式,将其与评查整改工作紧密结合,全程督办评查整改事项,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到位,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二、案件质量管理中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全面落实“转观念、变习惯、重审限、严要求”的工作原则,积极推进案件质量管理举措,案件办理质量总体情况较好,审判执行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近五年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情况详见附件)。

(一)以审判监督为着力点,完善审判权运行模式

一是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健全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权责内容和履职要求,建立正常监督与干预过问识别制度,确保履职有据、行权有度。严格落实“四类案件”监督管理规定,准确界定案件范围,细化监督管理程序,在办案系统中设置相关标识,监督过程全程留痕,避免监督管理缺位。二是深化审判团队建设。组建28个专业审判执行团队,推行类案集中审理,动态调整案件类型,有力提升审判质效。其中,家事审判团队创新审判改革举措,推出制式离婚证明,联合区妇联、司法局、街道社区等部门,多元化解家庭纠纷,工作经验被《人民法院报》、“学习强国”平台推广报道。三是优化法官会议工作机制。明确法官会议专业咨询功能,严格会议组织程序,加强类案强制检索,确保会议组织讨论、意见形成等环节规范高效。创新实施“庭内法官会议+跨庭法官会议”并行工作模式,上承审判委员会,下接独任法官及合议庭,为统一类案法律适用提供规范化平台。今年以来,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16次,讨论疑难案件360余件。

(二)以审判管理为着眼点,加强案件质量监督

一是抓流程管理不放松。制定审判流程工作指引,强化审判流程节点管理,严格执行审限审批管控,明确案件立案移送、排期送达、开庭审理、文书制作等流程时限要求和执行标准,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67%。二是抓审判调度不放松。坚持每月双周周四晚召开审判管理调度会,分析审判执行运行态势,通报问题与不足,邀请优秀法官代表交流办案经验,办案质效落后部门作表态发言,推动形成拼搏赶超的良好氛围。今年9月开始,我院开展“百日会战行动”,实行“一周一调度”机制,全力以赴抓结案,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三是抓司法公开不放松。严格贯彻落实司法公开工作责任制,深化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畅通当事人和律师获取司法信息渠道。今年以来,裁判文书上网率100%,庭审网络直播3080场,稳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位,一名法官被授予“全省优秀直播法官”荣誉称号。

(三)以繁简分流为切入点,提高审判执行质效

一是强化诉调对接。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多元解纷机制,完善“特邀调解+司法确认”纠纷化解模式,将6个调解组织、52名调解员纳入特邀调解名册,密植多元调解网络,夯实特邀调解力量,强化联动纠纷化解。今年以来,诉前委派调解纠纷1770件,调解成功率达35.8%。二是健全繁简机制。明确案件繁简区分标准,形成快慢分道的分案办案体系。成立由17名年轻骨干法官组成的速裁团队,集中办理简案,实现纠纷快速化解。其他案件交由专业审判团队精心审理,确保案件办理质量。三是简化诉讼程序。坚持“简化程序不简权利”,大力推进要素式庭审,扩大庭前会议适用范围,开展在线调解、网上庭审,庭审时间缩至普通民事案件的40%。坚持“简化文书不简说理”,深入推进简式文书改革,降低文书制作时间成本,小额诉讼案件简式文书适用率达56%。

(四)以能力建设为突破点,提升法院队伍素质

一是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法院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两个坚持”教育,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彰显人民法院政治机关属性。疫情期间,先后派出121名干警分赴47个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多名干警的抗疫事迹,被《人民法院报》《长江日报》等媒体报道。二是深化司法能力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法韵深深”读书会活动,拓展党建学习教育新平台。今年9月,“法韵深深”读书会作为我省基层法院唯一代表,获评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创新案例。坚持将案例工作作为司法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精心打造案例工作司法特色品牌,着力提升干警案例研究能力。我院4案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6案入选省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件,案例工作经验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信息简报刊发推介。三是深化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大力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深化“学训词、正风纪”学习教育,全面强化队伍教育整顿,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动法院政治生态、司法生态、院风院貌持续向好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举措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案件办理质量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案件规范化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办案质量虽然均为合格,但仍存在不同程度的瑕疵问题,比如有个别案卷审限登记管理出现错误,有些卷宗庭审笔录签名不规范,部分案卷封皮出现打印问题等,案件瑕疵成为影响案件质量的主要问题。二是办案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面临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压力,部分案件审理周期较长,办案效率不高,制约着案件整体质效的提升。三是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法官固有审判理念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高效的新期待不相适应,应对风险挑战、服务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能力还需加强。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努力加以解决,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司法改革。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意见,不断细化各类审判人员的职责清单,切实优化“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全面落实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强化法官会议制度功能,加快健全类案检索机制,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积极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管理,探索组建专业工作团队,集中办理文书送达、执行查控等事务,进一步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二是持续优化办案机制。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全面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实效,健全电子诉讼、在线办案司法模式,满足人民群众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需求。坚决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严格落实新时代刑事司法理念,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刑事司法公正。不断加强行政审判工作,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活动,支持监督依法行政。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有效运用“活封”措施,尽最大可能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

三是持续强化审判管理。严格落实审限管理工作要求,规范审限变更审批,持续加强审判流程公开,确保案件高效审结。全面推进审判工作流程指引落实,强化审判履职行为监督,加强审判流程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质效。强化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工作,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突出案件质量评查重点,严格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倒逼案件质效提升。

四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工作制度,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执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零容忍严惩司法腐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对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创新案件质量管理举措,着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为洪山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附件:报告有关用语解读

附件

 

报告有关用语解读

 

1.数据说明:工作报告中数据统计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2.近五年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情况:

    指标   

 

年份

旧存(件)

新收(件)

结案(件)

结案率(%

法官人均结案数(件)

2016年

4682

10247

10810

72.41

196

2017年

4119

14668

15558

82.81

282

2018年

3229

19161

19398

86.64

353

2019年

2992

19372

19781

88.45

373

2020年1-9月

2583

16863

11681

60.07

201

3.“四类案件”:具体指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4.法官会议:是人民法院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而形成的一种创新构架组织,基本职能是讨论研究重大、复杂、疑难和新类型案件,以及涉及统一法律适用和规范裁判尺度等审判工作的专业性问题,法官会议形成的意见供承办人、合议庭参考,承办人、合议庭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判负责。

5.类案强制检索:为统一法律适用,提升司法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统一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该意见自2020年7月31日起试行。该意见明确拟提交专业(主审)法官会议或者审判委员会讨论的、缺乏明确裁判规则或者尚未形成统一裁判规则等四类案件应当进行类案检索。

6.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2020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办法》,在武汉等城市开展为期二年的试点工作,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及健全电子诉讼规则。

7.“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8.“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即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的“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19年度办案质量

检查情况的报告

——2020年10月28日在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屹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请予审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今年8月以来,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度办案质量检查的安排和部署,区检察院组织精干力量对2019年度办理的各类案件认真进行了自查,并于9月27日接受人大常委会案件评查专班的检查。现将本院2019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案质量自查情况

(一)领导重视,强化组织保障

区检察院党组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提高办案质量的一项重要手段,多次以党组会、办公会、全院干警大会等形式对办案质量进行强调。为做好2019年的办案质量检查工作,精心组织,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办案质量检查领导小组,由第六检察部负责相关日常工作。各业务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指定一名联络员,全力配合本次办案质量检查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责任部门具体抓、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措施,合理安排步骤

办案质量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2019年度办案质量自查工作方案》,对自查工作周密部署。按照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自查工作要求,分五个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一是部门自查。院业务部门对2019年办结案件进行了全面自查,建立台账,逐案登记造册并形成了部门自查报告;二是交叉互查。对部门自查中发现的争议案件,采取部门交叉互查的方式开展再次评查,保障评查结果精准性。三是专班抽查。院办案质量检查领导小组抽调资深检察官成立评查专班对案件进行抽查;四是整改问题。评查专班针对查出的问题,逐个形成评查意见,反馈给办案部门,并跟踪监督案件承办人落实整改;五是形成报告。评查专班根据评查情况,形成办案质量检查自查报告。在自查过程中,坚持发现问题和改进工作相结合,坚持提出对策和解决落实相结合,坚持纠正错误与总结经验相结合,切实提高办案水平,增强办案责任心。

(三)立体评查,逐一查摆问题

为达到评查工作更实,评查力度更强,评查效果更好的目的,本院在抽选案件上做到“四个覆盖”,即领导办案全覆盖、案件类型全覆盖、重点案件全覆盖、常规罪名全覆盖,具体通过常规抽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的方式开展。

1.一般案件常规抽查

按照每名检察官不低于办案数5%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共评查纸质案卷210件,电子卷宗84件。

2.类型案件专项评查

对本院办理的特定案件或者案件的特定环节、特定内容开展专项评查。一是对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情况开展专项评查。评查重点集中在程序适用、办案期限、文书模板使用等方面,比如,评查速裁程序案件是否在10日内办理完结,是否当庭判决,认罪认罚案件是否在6月份以后使用全省统一的文书模板等。二是对“三个规定”[1]落实情况开展评查。在开展常规评查的同时,将案件终结性审查报告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是否填写完整,作为专项评查内容。三是对因传唤不到案撤回起诉案件、故意伤害致死判轻缓刑案件、故意杀人判轻缓刑案件、全案不批准逮捕案件、审查逮捕环节移送单位撤回案件等五类案件进行“回头看”专项质量评查。

3.重点案件逐案评查

2019年度办结的捕后绝对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的案件、提起公诉后被告人被宣告无罪且生效的案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维持原判的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等三类案件作为重点评查案件。另外,把院领导办理的280件案件作为重点案件进行跟踪。

对评查发现的问题,逐个反馈,督促整改。

二、办案质量管理工作情况

2019年,区检察院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职尽责,全年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1583件2115人,批准逮捕1333件165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39件2624人,提起公诉1773件2196人。坚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年不批准逮捕241件43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起诉47件51人。办理社区矫正(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0件,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28件。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0件。全年摸排公益诉讼线索7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0件,立案75件。

区检察院克服案多人少的实际困难,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意识,努力打造一批“精品案件”“典型案例”。如本院办理的“4.19”电信诈骗案被省检察院《普通刑事犯罪案例集》收录;《李伟贩卖毒品案补充侦查提纲》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补充侦查提纲”;南湖燃油船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收录《指导性与典型案例汇编》。

(一)“筑思想”抓牢质量观念,强化主体责任

一是培养检察官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层层传导压力,筑牢检察官的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让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二是坚持法定标准、法定程序,依法办案。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严格落实司法责任追究制度,区分办案瑕疵、过错行为和错案,并记入检察官个人档案,强调检察官在职责范围内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三是积极推动以“案-件比” [2]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与检察官业绩考评的互动衔接工作,根据检察官所办案件数量、质量、效果规范量化年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发指引”规范办案标准,强化案件管理

严格执行高检院制定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和《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业务检查操作标准(试行)》,结合本院实际,向业务部门发放各类规范性办案指引,形成统一的办案标准,强化案件管理部门的作用。一是把好案件“入口关”和“出口关”,严格执行省院制定的收送案标准,避免案件带病进入,确保送出案件符合规范;二是严格执行涉案财物入库、出库登记制度,安排专人对涉案财物进行登记、保管;三是进行实时流程监控,推动案件质量提升。建立案件流程监控问题台帐和工作日志,从受案、审查、审批、送达、送案等各个环节入手,监控办案期限是否超期、诉讼程序是否违法、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案件风险评估是否及时、法律文书公开是否及时、司法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等;四是多形式、多举措开展评查工作,积极推进常规抽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的“三位一体”案件质量评查方式,确保案件评查既全面、又重点突出,形成持续性的约束力,实现案件办理优质的常态化;五是持续开展“日清月结”工作,按照相关填录标准逐案比对,逐案落实,推进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运行,确保各项基础数据的完整、准确、同步;六是加强统计分析研判,定期对全院各项业务数据、指标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帮助业务部门及时发现工作短板,有的放矢的查漏补缺,提高工作质效;七是实行双月通报制度,定期对检察官办案、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案卡填录、法律文书公开等情况进行通报,让办案人员能及时看到办案过程中的瑕疵和不足,或通过他人的问题引以为戒,促进全院办案的规范化,带动整体办案质量的提高。

(三)“借智能”提高监督效率,强化全程意识

通过案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进一步推动执法办案规范化。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发挥案件内部管理职能,由专职部门、专职检察官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统计分析研判等工作,借助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智慧案管和自主研发的可视化系统,实现受案、审查、审批、送达、送案等环节办案活动的全程、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智能化。对各个环节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出台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实行清单化管理,逐项整改销号。

(四)“搭平台”注重学习培训,强化专业素能

以青年读书班、检察官大讲坛、检察调研班等形式为抓手,开展经常性活动,积极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各种业务竞赛,努力打造一批业务知识丰富,专业功底扎实,研究能力较强,善于把握检察业务前沿问题的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规范执法能力。严格执行办案纪律,通过近期发生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

(五)“聚合力”践行阳光检务,强化监督效果

一方面注重内部监督。发挥检务督察的监督作用,对违反检察职责的线索进行核查,对检察人员执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院的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相关工作。完善和落实“三个规定”的记录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干警与当事人、律师的交往,保持对违规执法办案行为的警惕。督促办案部门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检视出的案件质量问题和上级院巡视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另一方面重视外部监督。一是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送检察工作最新动态,积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二是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积极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务活动,扩大人民监督员参与执法办案活动的途径和方式,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实效。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通过公众开放日、检察宣传周、案件公开审查、12309网站和电话等方式,深入人民群众开展普法交流互动,扩大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拓展社会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共对2019年的428件案件进行了抽查,其中本院办案质量检查领导小组自查398件,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组集中评查30件。从抽查的结果来看,整体办案质量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发现的案件瑕疵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案卷归档不够规范

主要表现为:一是案卷归档未记录时间,二是个别案卷装订缺少目录与页码;三是案卷底页未贴封条,文书签名不规范。

(二)法律文书制作、使用不够规范

主要表现为:一是案卷过多采用电脑复制,以致出现张冠李戴的错误;二是个别案件法律文书用词错误;三是《三纲一书》内容过于简化。

(三)法律程序执行存在瑕疵

主要表现为:有1件案件未能及时告知被害人权利义务。

(四)系统规范应用存在瑕疵

主要表现为:一是存在部分文书在系统外制作情况的案件(主要体现在讯问笔录、出庭笔录系统外制作);二是少数案件未使用电子签章。

上述存在的问题,反映出我们在执法理念、执法水平、工作作风等方面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少数办案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未能站在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行使检察权的高度去认识案件质量问题,认为只要案件定罪量刑准确,办案过程中的一些瑕疵是小问题,无关紧要,甚至觉得对案卷装订、文书规范使用等问题要求严格是额外增加了工作量;二是少数办案人员不注重业务知识的更新和办案技能的提升,工作上习惯老模式、老方法,对办案的新标准、新规范、新要求主动学习不够;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此外,客观上还存在编制数量与办案数量不相适应,检力严重不足的问题。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检查结果讲评,全面落实整改

一是召开办案质量检查结果讲评及整改会,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区人大常委会办案质量检查反馈意见书》,对质量瑕疵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原因,立行立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对标对表,举一反三,要求检察官依照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对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再次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检务督察部门对于屡纠屡犯、边纠边犯的案件承办人,及时介入开展检务督察。

(二)强化规范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司法理念。切实把提高司法办案质量作为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提升检察公信力的核心工程来抓,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规范意识,彻底摒弃重实体轻程序、重案件办理轻案卷归档的习惯思维,筑牢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的思想根基。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能力。积极适应检察改革发展需要,围绕增强“八种本领”,紧贴检察实践开展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全方位打造干警成长平台,实现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发展。三是加强规范指导,提升执法效果。加强案管部门对案件质量的日常管理,从案件受理、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信息公开等方面,引导检察官规范履职。

(三)明确责任划分,推进问责增效

一是明确权责划分。探索不同序列人员的权责划分体系和司法责任认定惩戒机制,做到“定人”“确权”“监督”“归责”。二是定期通报整改。定期对不规范案件发布通报,督促限期整改, 逐案销号,对评查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进行培训、分析、讲评,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健全考评体系。严格执行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量指标评价管理体系,按照上级院统一部署开展考评工作,将案件质量作为办案人员评先评优、晋级晋升的考核依据,对“不合格案件”承办人“一票否决”。

(四)深化检务公开,强化监督制约

大力推进“互联网+检务”的新平台建设,按要求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终结性法律文书和重大案件信息,着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全面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进一步扩大、开创人民监督员参与执法办案活动的途径和方式,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实效。自觉做好接受人大监督工作,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办案质量检查,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送检察工作最新动态,邀请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检察工作和办案质量检查活动,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区检察院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对检察工作和对规范司法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监督,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会议的决议,担当作为,笃行致远,努力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切实维护洪山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推进洪山“大学之城、青年之城、梦想之城、创新之城”建设!

 

件:《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19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19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数据说明: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注:检察机关受理侦查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案件后,分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后,分起诉、不起诉、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撤回、移送其他机关等多种处理情形。同一时间段,受案件办理时限和统计口径影响,分数据之和与总数据不完全一致。)

[1] “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 “案-件比”:“案-件比”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核心概念,所谓“案”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具体案件,“件”指这些具体的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二者之比,反映出具体案件在诉讼程序中的流转次数。一般来说,“案-件比”中的 “件”越高,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多,办案时间越长;“件”越小,说明程序流转越少,诉讼周期越短。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出席、列席人员情况

(会期一天)

 

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情况:

出席人员刘悦斋  杨元宏  杨元知  王树忠  肖顺祥  苏民益  李建华    

          王晓琨  尹卫华  尹其照      刘大学  孙兆臣  纪宏杰  杨建忠

          李成强  李旭光  李治楚  李翠红    线  张拥军

  余春华  库盛国  陆继红  陈建琴  郑雪明  郭圣乾      梁习成

  彭代平  谢卫东  鄢裕高  熊光华  

缺席人员:周东胜      彭文斌  熊贤斌  程红霞  

列席人员:张光敏      闫小龙  明新  杨屹东  袁永康  李海涛  李翠红

          燕来宾  延峰  邓爱华  陈凯德  明杏芬  夏宁浩  夏海蓉  晓兰

          周勤斌  石丽  刘瑞杰  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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