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常委会公报

公报【2022】第五期

发布日期:2023-03-24 打印  |    字号: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8月30日上午,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严湘桃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有关工作机构的议案。会议决定,撤销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设立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其中交办人大议案1件,代表建议161件(其中重点代表建议4件)。涉及内容涵盖“洪山+大学”共同体、大学生留汉、慢行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教育强区、生活垃圾处理等。目前,161件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代表。据统计,代表反馈满意158件、基本满意3件。

围绕有关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与会代表建议,要着眼长效,强化机制建设;运用系统思维,补齐短板;贯彻高标准要求,制定可量化的成果指标。完善学校周边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新校区建设速度,提升辖区中小学质量,以满足辖区居民的高质量教育需求。

严湘桃指出,要把握洪山区发展的重点、亮点、难点、痛点。要将“共同体意识强,融合氛围浓”作为区校合作的发展方向。对于中小学教育,不仅要关注一本升学率,更要关注普通高中升学率。在交通问题方面,目前交通设施大骨架已成型,体系建设基本完成,要持续致力于补短板,做细做实民生工作。

严湘桃强调,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一是要提高站位,进一步增强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二是要增强实效,进一步提高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三是要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大议案建议办理力度。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近年来,洪山区人民法院强化内外联动,努力打造诉调对接新模式;深化机制创新,不断激发多元解纷新动能;优化诉讼服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

与会代表建议,在工业园区内,建立以产业为核心的诉讼和非诉讼联动中心;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内设立法院窗口,将司法和行政进行联动,发挥合力化解矛盾;在法院内设立一个类仲裁、类调解的机构,有效地将调解和审判工作进行分离。

严湘桃指出,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等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更高站位、更强担当、更实举措,推动一站式多元纠纷化解和诉讼服务机制走深走实,整合形成具有全国推广价值的经验。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主动性和能动性,不断在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和司法为民上出实招、出硬招,为推动洪山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2年上半年洪山区地区生产总值总量中心城区排名第4。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中心城区排名第1;固定资产投资总量中心城区排名第2;工业投资及技改占比总量中心城区排名第2,增速中心城区排名第2;外贸进出口规模增速中心城区排名第1、全市第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全市排名第2。下半年洪山区将按照统一部署安排,锚定全年计划目标任务不动摇,拼发展、抢速度、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与会代表建议,服务和帮助现有企业,稳住当前,将全区四大企业、重点资源企业、新摸排可入驻企业梳理汇编,通过优化营商环境留住辖区企业,让经济发展立足长远、良性循环。关爱困难群体,关注大学生就业问题,聚焦小商品、小餐饮个体户以及文化旅游业从业者。

严湘桃指出,要看到主要经济指标中部分指标释放的积极信号。为推动年初大会确定的计划目标圆满完成,一是要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二是要锚定发展目标,增强发展动力;三是要强化民生保障,确保平安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和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2021年,洪山区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做好民生和重点领域经费保障,有效促进财政平稳有序运行。

严湘桃强调,区政府及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开好源、节好流、管好账。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要持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三是要加强债务风险管控;四是要坚持问题导向。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上半年,洪山区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财政平稳运行。

与会代表建议,政府财源建设工作重在开源,要更加重视内涵式的开源;在专项债的发放上,要加大跟踪问效的力度。

严湘桃指出,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基本平衡,一是要竭尽所能加强财源建设,落细落实中央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等一揽子稳经济政策;二是要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不必要支出;三是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和风险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东胜、张再强、苏民益、何线、吕明新、吴刚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健,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郭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梅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匡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经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区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审计局、洪山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有关人员、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乡人大负责人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还审查并批准了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审议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并许可洪山公安分局对个别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议程

 

主要议程是:

(一)人事任免事项

(二)审议并通过许可对个别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

(三)审议并通过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有关工作机构的议案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一站式多元纠纷化解和诉讼服务机制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的报告和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八)审查并批准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财政收支决算的决议(草案)

(九)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日程

 

2022年8月30日上午                           主持人:严湘桃

 

(一)人事任免事项

(二)审议并通过许可对个别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

(三)审议并通过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有关工作机构的议案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列席:区人民政府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干部;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乡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文利红

辞去洪山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草  案)

(提请2022年8月30日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文利红辞去洪山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并报洪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人事任免、法院院长辞职以及对个别代表许可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有关情况的说明

——2022年8月30日在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梁习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相关规定,文利红同志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职请求,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人事免职议案,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区公安分局的申请作出了对个别代表许可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对辞职请求和相关议案进行了初审,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区人民政府免职议案有关情况的说明

市委决定,徐晓娟同志调武汉市妇联工作,任武汉市妇联副主席。区人民政府提议,免去徐晓娟区人力资源局局长职务。

二、关于文利红辞去洪山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有关情况的说明

省委决定,文利红不再担任洪山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鄂组干〔2022〕393号),调黄冈中级人民法院任职。根据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文利红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洪山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主任会议经过讨论,决定将《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文利红辞去洪山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提请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时,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文利红已调黄冈市工作,区公安分局原局长徐扬已调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两人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三、关于许可洪山公安分局对洪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的说明

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近期,区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主任会议收到洪山公安分局提交的《对洪山区人大代表陈平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的申请后,及时听取了公安机关和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的意见,经过认真研究审查后,不存在“对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进行法律追究,或者对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其他执行职务行为打击报复”的情形,依法做出了《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洪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并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表决通过。

以上辞职请求、职务免除和决定,符合法律程序,请予审议。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洪山公安分局对洪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平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草  案)

(提请2022年8月30日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许可洪山公安分局对洪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有关

工作机构的议案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县乡人大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机制的意见》(鄂办发2017〕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区街(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武办发2017〕30号)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设置,根据工作需要,提议撤销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设立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和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目前,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3个: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工作机构中虽然设立了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但人事任免工作和代表工作职责不同,没有固定的人事任免机构,工作方式方法受限,难以发挥在任前考察知情、任后跟踪监督的作用。2022年7月19日,第十二届中共洪山区委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撤销并设立洪山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汇报》。8月22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批复:同意撤销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设立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和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增加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

调整后,区人大常设机构4个: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区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4个: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1个: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请审议决定。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2年8月26日


 

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2年830日在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熊贤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人民政府办理关于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交办人大议案1件,代表建议161件(其中重点代表建议4件)。区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的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54个区直部门和单位承担了办理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分管副区长先后多次召开议案办理工作座谈会,向区人大和代表汇报议案阶段性办理工作情况,充分听取代表们对议案办理过程中所提出的建议和批评意见,区政府督察室全过程跟进督导,不断推动工作走深走实。目前,161件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代表,其中办理结果A类(办结)75件、B类(正在办理和列入工作规划)75件、C类(因政策限制和客观原因不具备办理实施条件)11件。据统计,代表反馈满意158件、基本满意3件。

一、1件人大议案4件重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关于加快打造“洪山+大学”共同体、持续推动三区融合发展的议案》

坚持以“洪山+大学”为统领,统筹区、校、企等各方资源,持续推进重点片区、重点园区、重点街区、重点社区建设,加快科技创新提能、产业转型提升、社会事业共建,努力打造高品质大学之城和高质量创新发展核心动力区。

(一)发挥“龙头企业+大学”引领作用,打造环大学创新经济带

1.推动重点创新项目集聚。依托中央创智区等重点功能区科教、空间、人才资源,聚力引进科技含量高、核心竞争力强、产业关联度大的高效高新项目。签约中科锐择光电产业基地、马应龙大健康产业园、金地武钢606、福泰智能产业园等一批重点项目,三宁集团项目实现“五证齐发”,精测半导体中心三季度即将开工,中电建、东湖高新德成科创中心、大北农科技创新园等重大项目取得积极进展。华中科学生态城b包地块已挂牌,引进腾讯岚岫等7家信息技术企业,完成税收2.2亿元,预计今年全年完成税收超3亿元。

2.打造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预算安排7000万元与华中农业大学共建洪山实验室,努力争创国家实验室。一期工程已开工。实验室现有首席科学家10名(其中院士7名),引进20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完成产业链重大项目8个、基础研究类重大项目13个、揭榜挂帅开放课题16项,在作物高光效等前沿领域取得突破

3.建设产业创新联合体。促进创新要素向龙头企业赋能,推荐3家企业申报创建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7家企业获得省级技术创新发展项目,认定校企合作产学研平台企业20家。支持马应龙参与创建省传统医药产业创新联合体,支持烽火通信牵头成立湖北省新一代网络及数字化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推荐5家企业申报武汉市数字经济应用场景“揭榜挂帅”项目、16家单位申报武汉市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项目。

(二)深挖高校学科优势,加快释放区域创新潜能

1.建设开放协同的大学科技园区(街区)。探索区校共建等模式,规划环理工大创新街区。启动理工大科技孵化楼二期、三期项目建设,二期项目孵化器(1、4号楼)已封顶,天辉医用生物材料产业园一期投入运营、二期即将封顶。高标准定位武大科技园,发展以光电信息、文创科教、互联网大数据为主的特色产业总部,一期工程预计今年年底至明年初交付使用。提质升级环华师中部“学谷”,协助推进华师大学生创新中心项目,谋划建设华中教师教育大厦、博雅科技大厦等项目。地大双创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新引进企业17家。积极支持并参与华中科技大学全球校友创新创业大赛中部赛区活动,向校友推介洪山区

2.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对落地洪山的院士专家引领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服务示范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站等给予梯次奖励。正在推进4个院士专家项目,2家企业申报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已拨付支持就地转移转化专项资金590万元、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励资金70万元。实现区域技术合同成交额51.4亿元。理工大陈启宏教授创办的弘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具备大规模生产能力。

3.全链条培育创新主体。通过减税降费、留抵退税、贷款贴息、银企对接等方式,加大对科技企业支持力度。科技中小企业评价入库702家,数量居中心城区第一;全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将超过510家,年底总数将超1000家。 

(三)促进区校资源双向互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着力改善高校办学环境。做好大学之城核心片区长远发展规划,积极推进街道口、南湖、鲁巷片区校园周边旧改项目,落实一批道路维修、杆线入地、水环境治理等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打造宜居宜业宜学的亮点片区。推进政务服务进高校,在华中科技大学等5所高校投放6台自助服务终端,为师生提供自助政务服务1603件。

2.合作共建高水平中小学校。华中师范大学签订《全面合作战略框架协议》共同创办江南高级中学(暂定名),与武城职共建洪山七小,规划新建张家湾小学一分校,支持地大附校华师附小、附中初中部扩建,通过直接支持、托管、合办、共建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惠及义务教育人口10余万人。

3促进公共卫生事业协同发展。建立疫情防控联席会议机制,根据高校特点,制定防控措施,定期发布政策提醒,加强现场指导,在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等方面,支持学校做好基础工作,确保了高校防疫工作平稳有序。8月,与武科大协商,决定武科大附属第二医院加挂“武汉科技大学附属洪山中心医院”牌子,助力打造一流服务水平的三级医院。将辖区12个高校的校医院,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4.共建共享开展实践活动。推动高校体育设施面向社会有序开放,将武汉理工大学体育馆列入低免开放体育场馆,为群众提供体育锻炼方案。武大测绘社区587名党员投身社区一线参与社会基层治理服务,增强社区工作力量。华师大新闻传播学院与华师大社区开展区校联学、志愿服务系列活动,打造具有华师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关山街道与华科大联合开展大学生社区实践,为社区治理注入新鲜活力。武城职与林屿岸春天社区共同打造“一杯茶”女性技能培训等多个共建项目,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四)挖掘高校文化底蕴,打造大学之城文化品牌

1建设一批文化载体。打造了以南湖科技创意产业园、武汉创意天地、融创智谷为代表的三大文创产业园区,和展现地域特色的“湖北好礼•文创街”等街区,吸引出版传媒、数字娱乐、创意设计等各类文创企业在洪山落户。围绕环华农观光休闲创意产业带启动华农里·梦想岛项目,引进大地文亿等50余家新文娱企业落户园区,打造直播产业孵化基地。发挥黄家湖大学城优势,协助好德成软件园-De未来港申报3A级景区,建设黄家湖生态研学产业带。

2.开展文化品牌活动。依托辖区公园景点、科创园区、星级酒店、高校展馆等文旅资源开展了洪山“花季文创嘉年华”活动。正在积极筹备参加第二届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武汉2022艺术博览会,策划组织洪山“花季文创嘉年华”活动,计划年内举办第二届武汉·中国宝谷珠宝首饰设计大赛

存在的问题:受规划、市场等因素影响,部分大学周边区域及科研院所自有土地,开发建设进展不快,环大学创新经济带建设质效还有待提高;大学之城品牌还不够响,资源挖掘还不够充分,社会影响力还不够大,区校融合深度、广度还有待拓展。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区校融合机制作用,在大学校区、产业园区、城市社区建设方面,加强对接、挖掘潜力、释放动能,聚力推动中央创智区、南湖片区等重点区域项目集聚、人才汇聚、要素集成,推动区校双方在教育、文化、卫生、公共服务等各项合作中走深走实,促进“洪山+大学”共同体全方位、宽领域深度融合。

1号重点建议《关于打造“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主题服务专区,全面提升创业就业服务保障水平的建议》

围绕引导高校毕业生在洪山就业创业,在打造服务专区、提升服务质效、发展服务产业、提升法律保障等方面多点发力,营造了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环境,上半年实现新增大学生就业创业1.3万余人。

(一)以支持学子留汉为导向,丰富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支撑。扎实做好“才聚荆楚”“学子留汉”“支持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20条”新政等政策落实工作,编印出台《大学生留汉服务指南》《惠企助企政策及服务指南》等宣传册,涵盖了就业、创业、落户、安居等19项重点服务事项今年以来,发放各项就业创业补贴资金5082万元,惠及各类用人单位和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就业群体1.4万余人(家)次

(二)以构建多方联动为核心,打造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一是擦亮“大学之城就业节”服务品牌。深入挖掘“大学之城就业节”校园招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服务重点企业直播直聘”等人才招聘活动潜力,打造沉浸式直播互动新栏目“主播探岗”,丰富企业和求职人员对接交流渠道。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44场,提供就业岗位10.6万个。“大学之城就业节”服务品牌荣获全省“优秀就业服务项目奖”,成为全市唯一获奖的就业服务项目。二是探索建设赋能产业学院。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计划”指导武汉楚秀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武城职共建“网络安全工程师”、“直播电商”人才培养项目,建设集教学、实训、科研、赋能培养、创业孵化及其衍生服务为一体的现代特色学院三是打造大学生“留汉”主题服务专区。设立大学生“留汉”政务服务专窗,设置首席服务专员,开通绿色通道,编制落户安居一事联办办事指南,实现了申请材料减少25%,跑动次数减少33%,办理时限压缩50%。

(三)以深化市场机制为手段,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质效。一是加强就业市场服务主体培育。积极发挥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资源聚合优势,新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2家,行业总体规模持续扩大。支持相关机构承办“春风行动”和“大学之城就业节”人才招聘活动,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广域度和成功率二是注重大学生创新创业保障激励。走访了武大、理工大等高校创业学院和创业孵化器,对279个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了现场指导帮扶,有效推荐250个大学生创业团队申报2022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依托“大学之城青年公寓联盟”,为高校毕业生新筹集租赁房源700套。三是引导众创平台免费提供工位支持。发挥校友创新中心特色平台功能,通过空中招聘会、行业对接会等形式,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已吸纳大学生就业1186人,入驻企业76家,入住率达90%, 2021年入驻企业年度总产值近5亿元;今年8月,王忠林省长到该中心进行了调研指导。建立了财政补贴和良性淘汰机制,鼓励辖区众创孵化平台提供1000个创业工位,供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免费使用1年,培育大学生创业企业354家。

(四)以防范就业风险为基础,增强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保障。一是深化“双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武大、中南财大等6所高校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率先开展“双创”法律服务模式,主动对接辖区24所高校及其创业园区,构建“1校1园1所”的法律服务机制,形成定点值班“会诊+专题讲座“巡诊”+专家沙龙“会诊”+网络解答“随诊”的常态化服务机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二是提升法律宣传服务信息化水平。打造“指南针”24小时法律服务平台,邀请178名法律顾问、1131名调解员入驻平台随时为大学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三是打造大学生劳动维权快速通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选派10名律师轮流开展线下值班,及时为求职大学生提供法律援助。以查处就业歧视、虚假招聘、“黑职介”为重点,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上半年办理案件959件,为547名劳动者追回工资近1000万元。

存在的问题:“留汉”政策红利性价比不足。武汉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大多为3年前出台,已被外地复制赶超。结构性矛盾和匹配难题带来的压力依然较大。我区规模以上大型企业相对较少,中小微企业优质岗位不足,岗位供给总量有限。政策协同性还需进一步加强。面对当前疫情冲击和大学生就业市场和环境的变化,政策“组合拳”功效不强,“一网通办、一窗通办”的机制尚不完善,政策协同性不高的弱点逐渐显现。

下一步工作:

一是持续抓好政策实施。继续打磨“大学之城就业节”就业服务品牌,鼓励用人单位提升就业岗位供给质量,强化岗位供需匹配。落实政策引导,做好我区人力资源产业园政策研究和前期筹备工作,加快引进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企业、领军人才,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加快发展

二是持续深化区校合作。进一步发挥“大学之城就业服务联盟”和“创业学院联盟”的作用,加强大学生创业学院、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返乡创业示范基地等“双创”载体平台建设,持续优化校企订单班、赋能产业学院、大学生就业见习等校企合作模式,让培训与企业需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需求相匹配。

三是持续做好人才服务。依托综合服务专窗和湖北政务服务网“一事联办”服务专区,探索大学生留汉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方式,优化大学生毕业生落户、租房、创业等服务模块,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留汉就业创业信息化服务质效。

2号重点建议《关于大力发展我区慢行交通,强化非机动车道建设,完善洪山交通基础配套的建议》

对全区范围内慢行交通状况进行了系统摸排、提前谋划,以无慢行道路去存量为重点,新建道路提增量为方向,强化管理手段为保障,全力提升交通基础配套设施。

(一)全面摸排,弄清辖区现有道路慢行交通设施状况。对全区487条道路进行了逐一现场调研,制订了《洪山区慢行交通道路非机动车道存在问题情况一览表》,明确了2022年共20公里的慢行改造计划。

(二)消化存量,有序推进已建成道路慢行交通改造。启动南湖片区文治街、文昌路、文馨街、丁字桥南路、文荟街、文化大道、南湖小路及人大代表重点关注的纺织路在内的8条慢行道改造项目,并实施珞狮路及烽胜路改造项目。制订了《雄楚大道非机动车道示范路》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南李路、欢乐大道等道路进行降坡处置,确保现有非机动车道连贯,在八一路、石牌岭路等道路新增了机非隔离护栏,减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织。

(三)提升增量,推动新建道路全面落实慢行交通标准。2019年至2021年已建成47条、36公里道路的基础上,今年计划建成道路17条,约13公里,目前已完工的青菱湖路(园艺路-曹家铺路)、黄家湖路(黄家湖四街-黄家湖六街)、烽火路(武梁路-楚祥大道)、武梁路(巡司河东路-南李路)等12条道路,全部落实慢行交通建设标准。

(四)加强管理,不断规范道路慢行交通秩序。制定《2022年洪山区违法占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区容区貌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占道问题治理,推进退桶入院工作;共开展占道整治行动56次,依法取缔经营性占道13276处次、规整单车12万多辆次。协调电力部门,整改道路沿线电力井盖破损、凸凹不平问题,确保慢行交通道路通畅便捷。

存在问题:部分区域慢行交通设施仍然不够完善,与群众需求有差距;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对慢性交通有一定影响,一些路段临时打围造成不便。

下一步:持续加强慢行系统硬件规划建设,从细节入手,建好相关基础设施;完善全区各类项目施工监管,对影响慢行交通的点位及时处置;规范路口等重点部位交通秩序,全面提升慢行环境品质。

3号重点建议《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升教育质量,加快建设教育强区的建议》

今年以来,通过深化干部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深化教育保障等一系列改革举措,一些长期制约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得到破解,教育质量、教育特色、教育品牌有了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一)围绕质量引领,着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1.锻造精干的管理队伍。一方面,以优化的锻炼路径培养干部。针对校级干部、校级后备干部、中层干部、中层后备干部等不同层级需求,打造“四航两青”培训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定制化专题培训。组织开办11个不同类型(名校长启航班、中层干部培训班等)的培训班,提高培训质量效益。另一方面,以新型的考核方式考评干部。优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考核方式,采取“互联网+”方式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将办学满意度等指标纳入考核范围,多方面立体式考评,真实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情况。

2.锻造肯干的教师队伍。一是擎举教师队伍改革之“纲”,健全改革制度体系,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印发《武汉市洪山区教育系统人事工作制度选编》,提要求、压责任、明任务,确保各级有关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铸就教师队伍建设之“魂”,选树优秀师德典型,强化师德监管考评,严管厚爱树德正风。三是激活教师队伍成长之“源”,以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创建为引领,创优管总;以内部交流、外部学习“双循环”模式为中心,双向增智。全学年组织省市区级培训项目29个,教师交流轮岗163人。四是补足教师队伍发展之“短”,通过多种招聘方式补充教师700余人,新进教师47%为研究生学历,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围绕均衡发展,着力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1.多头并进,扩容增位,进一步解决“有学上”的需求。加快推进2022-2023学年度建设任务,规划洪山区第一小学、张黄新村学校等中小学新改扩建项目23个,新增校舍建筑面积15.9万平方米、普通班级数330个,新增学位15000余个。推进万科云城等6所开发商配建公办幼儿园装修项目,新增公办园学位1980余个。实现新开办学校高起点办学、老校改造升级扩容增位,让新校高起点、老校有亮点、校校有特点。

2.融合办学,协同并进,进一步加强优质均衡发展力度。深化开放融合办学,坚持学区共进、集团共赢、新校共生、对外共享、携手互利。一是构建完善区局、学区片区、学校三级联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学区、片区学校协同效应。本学年,全区200余所幼儿园结合实际重新调整划片,片内交流学习氛围更加浓厚,协调联动作用更加突显。二是以老牌强校为龙头,继续强化集团总校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新校、小校、薄弱校抱团发展,壮大教育集团品牌影响力。卓刀泉中学教育集团旗下各分校加快成长,建和分校中考成绩创历史新高,多个老牌教育集团协同效应更加彰显。三是着力整合资源,继续构建北斗七星小班化共同体、14所新建中小学校成长共同体,集智谋划小班化教学创新思路和新建学校高起点发展。其中,“洪山区深入推进新校共同体建设”案例获选市级优秀行动案例。四是持续深化第二期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开展“手拉手”教育帮扶结对,为远城区兄弟学校、建始县结对学校输出新动力。

3.一校三区,持续推进,进一步放大领航高中效应。洪山高中高考成绩屡创新高,2021年全口径一本上线率达93.1%,2022年录取分数线再度攀升,全市学子争相报考。着力打造“一校三区”领航高中效应圈。洪山高中本部改扩建项目已完成,后续将结合东湖高新区项目计划,推进学校门前龙王咀南路(楚平路--熊家嘴路)等3条道路建设工作;洪山高中初中部(书城路中学)已建成开学;青菱校区建设的前期调研已完成,拟扩大用地规模和办学规模,由原规划的72.2亩扩大到135.4亩左右。在增加的63.2亩土地中,教堂占用了部分土地,目前尚未找到替代用地,教堂的搬迁还未完成。

4.三大工程,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深入实施小学教育“强基”、初中教育“壮腰”、高中教育“圆梦”三大工程,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迎来“丰收季”。2021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督导评估组一致认定洪山区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转型升级。今年7月,中高考成绩实现了新突破。全区中考高分保护人数翻番,增至5人,多所学校成绩显著。华农附校、华一初、卓刀泉中学中考质量仍然领先,洪山外校凭借两个“高分保护”和稳定居高的升学率成为全市优质公办学校的闪亮新星,杨春湖学校中考成绩在全市民办学校中名列前茅。全区高考文化成绩过特殊招生线首破800人,同比增长11.5%,全口径一本上线人数达1300人,创下历史新高。长虹中学文化成绩过特招线首破百人大关。

(三)围绕保障能力,着力提升教育服务水平

1.制度保障。制定并实施了《洪山区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制管理暂行办法》,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监督机制和退出机制;加强年轻干部政治历练和实践磨练,在首期“青蓝班”“青荷班”中评选出120余名优秀学员,对其中有潜力的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形成集中培训、跟岗学习、实践锻炼三级成长路径。制定《关于推进洪山区清廉学校建设的实施方案》,将“清廉学校”建设与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开展了离任审计和任期审计工作制,今年对20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审计。

2.人员保障。持续推进校长任期制及任期目标考核制改革,建立“区管编制总量,学校按岗配备,教师竞聘上岗”的竞争性用人机制。今年协调增加周转编制1207个。修订《洪山区教育局人事代理教师管理办法》,实行区域内人事代理教师由区教育局统筹配备,对人事代理教师科学设岗动态调整,实现岗随需动、人随岗走,给予人事代理教师与事业编制教师同等专业发展机会和职业晋升平台

3.经费保障。按照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的总体要求,2022年安排教育局部门预算21.58亿元。2020—2022年教师队伍建设相关经费呈逐年递增趋势。根据新建校交付情况,预算安排教育预招经费7740万元,用于保障今年计划的招聘名额,补充教师缺口,确保顺利开学。

存在的问题:部分片区学位供给不够充足、优质资源不够充分,教师队伍有待进一步优化,教育质量在全市争先抢位势头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以改革全面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区教育整体格局和“十四五规划布局”,充分发挥优质品牌学校的“顶端优势”作用,推动东部片区、西南片区、北部片区、中部片区等四大片区实现更高水准的优质均衡。以改革力促高素质干部教师队伍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区管校聘”工作,构建多渠道多层次教师补充机制。支持校长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努力造就一支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以改革着力强化新时代教育观念。坚持“五育”并举,充分发挥思政课堂和课堂思政的育人作用,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细落地。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

4号重点建议《关于加快补齐环卫基础设施短板,探索推进绿色、无公害、资源化处理利用生活垃圾的建议》

围绕《关于加快补齐环卫基础设施短板,探索推进绿色、无公害、资源化处理利用生活垃圾的建议》,多措并举推进全区垃圾转运站建设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提升全区垃圾综合处理能力和城市环境品质。

(一)做好顶层规划设计。邀请武汉市规划研究院等单位对我区环卫设施建设进行调研,明确我区循环经济产业中心(垃圾分拣中心)建设的基本架构。成立了区垃圾资源化处理利用工作专班。

(二)加快基础设施配建。加快张家湾(青菱)垃圾转运站的拆迁重建。抓紧置换东湖高新区在楚平路以东、龙王嘴污水处理厂以南的地块,推进建设1座中型垃圾转运站。去年建成生活垃圾收集屋10座,今年计划再建设30座,用于改善小区、单位等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点位卫生环境。目前设施建设经费已得到批复。配置分类收集容器46962个,

(三)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区179个社区、2576家单位,达到了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配备厨余垃圾直运车18辆,严格实行“桶车一色”分类收运。整合各街乡环卫部门及辖区内环卫企业,制定我区生活垃圾调度计划,针对突发情况采取应急调度措施。对我区全部生活垃圾收运点进行摸排并录入市级平台,实现生活垃圾收运全流程监管,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四)加强监管督导。对垃圾中转站、地埋站加强常态化督导检查,并结合市督导通、区三方等部门检查情况,不断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

(五)强化宣传发动。通过发放操作指导手册、摆放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开展宣传发动1415次,设置宣传设施11万处,入户宣传8.8万户。

存在问题:我区社区数、覆盖居民数均中心城区最多,日生产垃圾量大,宣传发动、人力、物力、财力等难以满足垃圾快速处理需要的条件。生活垃圾分类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因供地难、选址难、环评难等问题影响建设进度。全社会垃圾综合利用意识还没有形成。

下一步:将结合全区实际,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加快补齐环卫基础设施短板,增强末端处理能力,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推进转运站建设。继续做好全区环卫专项规划编制和调规工作,积极争取上级部门、东湖高新区等支持,合理选址建设垃圾转运站,做好地铁5号线征收拆迁的临时中转站建设,升级改造现有垃圾转运设施设备。严格规范运行管理。开展桶、车、站、场专项整治,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全流程作业行为。推行不同企业收运不同垃圾模式,形成垃圾收运分类渠道。对垃圾中转站、地埋站加强常态化督导检查,做到日产日清着力推进源头减量。完善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深化“两网融合”,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深化教育宣传引导。重点推行以垃圾分类工作人员为主的教育培训,再由工作人员向普通群众层层推广,打造层层推广式宣教体系。学习先进城市经验,明确街道、社区上门宣传和桶边督导具体任务,努力提高宣传质效。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每件议案、重点建议都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一位分管副区长具体负责。各责任区领导亲自参与议案、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研究制定,对议案、重点建议办理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布置,把办理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洪政办〔2022〕2号),全区各部门、街乡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科室协调督办、业务科室具体经办”的办理工作机制,确保了每件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立行立改,推进问题解决。区直各部门、街乡主动作为,积极解决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如35号建议提出的关于鼓励商务服务型企业利用自身场地新建机械式立体停车位的问题,区建设局积极对接市停车场指挥部,就武汉市关于停车设施建设补贴指导意见、补贴方案、申报流程提出了修改意见,推动资金补贴政策落到实处。目前,市里补贴政策即将出台,代表表示满意。67号建议提出《关于在红旗社区红旗欣居片区配套社区农贸市场的建议》,洪山街积极协调该片区新增一家大型农贸市场,面积约5000平方米,已于4月开业。5月街道组织代表见面答复,代表表示满意。

(三)加强督办,压实办理进度。紧扣节点,各承办单位按时完成办理工作方案制定,做到早谋划、早启动,区政府督查室督促建议主、协办单位严格按照法定办理期限完成办理答复工作,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按期全部完成。规范办理流程,大多数办理单位做到办前有部署、有沟通,办中有方案、有措施,办理答复言之有物、针对性强;严格审查,对答复不规范的第一时间退回责成重新答复。

(四)加强协商、提高办理水平。各承办单位创新办理方式,积极上门走访,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协商,促进良性互动。下发《洪山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实时掌握各单位走访沟通情况和代表反馈意见,对于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及时督促主办单位重新走访和办理、答复,对于代表反馈需其它单位协调落实的事项,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办理落实,提高了办理实效。如针对22、23号代表建议提请开通野芷湖地铁站公交运营、解决野芷湖梧桐路隐患,前期因办理沟通环节问题被代表评为不满意件,7月份人大主任会后,区政府督查室组织主办单位认真研究整改,再次与代表沟通,取得了理解,提升了满意率。

三、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工作事项推进落实还有待加强。代表建议办理涉及的部分工程类项目,如道路建设、维修等工程实施周期长,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部分事项因政策限制、拆迁等因素影响,后续进展缓慢,如95号建议提出加快张家湾街“鑫宇”片“三旧”改造工作,目前该片区未纳入三旧改造计划,需要先争取政策支持;涉及插花地带管理,仍需加强协调,如156号代表提出解决洪山区与武昌区插花地带居民最后“100米”问题,和平大厦、徐东城市广场等8处插花地城市管理、社会事务等工作由杨园街、和平街分别管理,因插花地情况复杂,双方暂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仍需继续推进。

(二)少数单位对代表的走访沟通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大多数承办单位能够大员上阵,及时落实代表走访,但少数单位仍存在因忙于业务工作,对议案、代表建议办理重视不够,影响了办理工作的效果。

(三)办理答复程序不够严谨,办理水平仍需提高。少数单位的办理答复不够严谨规范,针对性不强,汇报常规工作多,对代表建议的分析研究不够深入,有的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政策法规障碍和客观条件限制解释说明不到位,有的对涉及其它职能部门的事项协调不主动。

四、下一步办理工作安排

(一)加强协调调度,继续推进后续办理工作。继续健全议案、重点建议办理的协调调度工作机制,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汇报、反馈办理进展。对于已办理答复但未办结的重大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加强专题协调督办,确保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办理责任事项的落实。

(二)加强走访沟通,不断提升办理工作水平。邀请区人大领导、人大代表对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全过程监督,及时听取代表的建议;对于未办结的代表建议,督促办理单位与代表保持常态化联系沟通,及时汇报办理进展,听取代表意见,把办理工作贯穿全年。

(三)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对各单位后续办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拟于8-9月适时组织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检查,对可能存在的走访沟通不到位、跟进落实不及时的单位予以通报;同时,严格落实绩效考核,促进办理工作的落实。


 

洪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

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830日在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洪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区人民法院报告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一站式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在区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上级法院指导下,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社会矛盾新变化,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持续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格局,全面加强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司法需求。

一、强化内外联动,努力打造诉调对接新模式

一是大力推进诉源治理。主动融入辖区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设立科技法庭、在线调解室、法官工作室,派出专业团队入驻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提供线上线下一体运行的司法服务。不断强化与街道社区的协同配合,在全区个街乡设立法官工作室,开展诉前调解、巡回审判等工作,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村湾等活动20余次,把调解指导、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人民法庭庭长定期列席街道综治工作例会,提供有针对性的风险预判和决策参考。和平人民法庭主动协同街道社区妥善处理辖区某健身房业主跑路事件,为3000多名会员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该案入选武汉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

二是全面推进诉调对接。深化与湖北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工会、妇联、行业协会等诉调对接工作,打造“法院+工商联”“法院+工会”等“1+N”模式,提升纠纷化解的集约性和专业性。积极引入23家特邀调解组织、242名特邀调解员入驻调解平台,委派调解纠纷9,794件,成功化解6,012件。在审理一起标的额800万余元的涉企买卖合同纠纷中,通过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仅5天时间便调解结案为企业节省诉讼费7万余元,实现企业双方“共赢”主动对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商事调解中心,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案件多元调解,诉前化解相关纠纷231件。建立楼宇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为楼宇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深入推进在线调解。金融消费、银行保险、劳动争议等类型化纠纷调解有效运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实现从“线下跑”到“网上办”。今年以来,通过音视频方式妥善调处纠纷4,718件,调解平均用时8天,调解平台在线集约优势有效发挥。针对易发多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深化运用道交一体化平台,主动加强与公安交管、鉴定机构、保险公司等部门的工作对接,该类案件撤率49%,自动履行率97.5%。针对企业受疫情影响出现的履约难问题,灵活运用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等平台开展在线调解,妥善化解合同违约、债务履行、房屋租赁等纠纷237件,切实服务“六稳”“六保”工作。

二、深化机制创新,不断激发多元解纷新动能

一是创新实施诉前机制。主动探索诉前调解反馈机制,调解员在诉前调解阶段完成送达地址确认、引导举证、委托鉴定等事项,有效送达地址确认率达50%。创新财产保全反担保前置工作机制,鼓励被申请人主动提供足额的银行履约保函,担保其将来可能需要履行的支付义务。该机制运行以来,与中建三局、中铁十一局等大型国企签订合作备忘录,发出《财产保全案件权利登记证书》97份,担保总金额6.4亿元,该项举措入选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法治日报》予以报道。设立全省首家“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中心”,在全省法院率先推出“诉讼+公证”全流程协同机制,实现公证与调解、送达、取证、执行等司法辅助事务全面衔接,公证员参与特邀调解的工作事迹在《人民法院报》登载。

二是高效推进分调裁审。创新“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立案前案件引流至诉前调解,调解成功在线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转入诉讼,实现诉、调无缝对接。今年以来,受理司法确认申请69件,确认有效率100%。落实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要求,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程序分流员,根据案情初审初筛、分道分流,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配备专门速裁团队,大力开展要素式审判,加大小额诉讼及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对于争议不大的简易案件能调则调、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办理周期40天,法官人均月结案140件。

三是不断完善配套保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出台《分调裁审工作机制》《诉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特邀调解员培训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规范指引多元解纷工作。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积极寻求区委区政府支持,争取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同时,将诉前调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项预算支出80万元,保障诉前调解有序运转。选优配强工作团队,选拨调解经验丰富、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员额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组建“1+3+N”调解团队,开展业务对接8次、培训指导17次,不断增强多元解纷工作实效。

三、优化诉讼服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

积极推广线上业务办理。有效整合立案、送达、保全、鉴定等诉讼服务功能支持群众在线查询、办理诉讼和调解等事项,以智慧服务带动诉讼服务升级高效推进网上立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优化立案审核流程,确保收到立案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今年以来办理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12,257件,网上立案率95.5%。努力解决群众异地诉讼不便问题,提供跨域立案服务2件,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面落实诉讼费电子票据改革,实现诉讼费交、退费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持续打造最优服务窗口坚持硬设施与软环境并重,将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功能分区,对多元解纷、登记立案、审判辅助、涉诉信访等诉讼服务实行集约化办理。配备自助立案系统,设置专人提供导诉服务,全面推行“三个一”便民举措,确保立案指导一次性到位、补正事项一次性告知收转材料一次性办理。设立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特殊群体服务窗口,开通涉企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对相关案件优先立案、快速办理。对于当日叫号但在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立案的当事人,启动延时服务及次日优先服务。建立“接诉即答、接单即办”工作模式全面接受群众监督,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我院优化诉讼服务工作举措,在全省法院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是扎实推进智能辅助办案。严格落实在线诉讼规则和在线运行规则要求,全面推进电子送达,开展电子送达127,216次,电子送达适用率81.3%大力推广在线审理方式线上开庭1,320场以信息化手段助推司法效能提升积极推进卷宗“云流转”,将卷宗流转系统与智能云柜设备有机结合,有效提升卷宗流转效率和安全性。在张家湾人民法庭推进无纸化办案试点,深度应用电子卷宗推行电子质证示证,探索案裁判文书批量生成,法官人均结案346件,同比增长63.2%,《人民日报》报道相关工作经验。

虽然我院在深化一站式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推动案件下降至合理区间需狠下功夫。今年以来,受理各类案件25,964件,结案16,756件,同比分别上升43.3%和63.6%,案多人少矛盾未能有效解决,特别是随着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民事案件管辖以及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新规定的实施,审判执行工作压力进一步加大二是多元化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存在衔接不畅、协同不力等问题,与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平台之间存在对接频率不高、对接人员不广泛、对接案件范围有限等问题。三是基础建设和配套保障存在薄弱环节。诉讼服务中心硬件设施相对老化,科技法庭数量无法满足办案需要,诉讼服务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实质发挥调解作用的组织和平台数量较少,经验丰富的调解员相对缺乏,特邀调解专项经费需要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四是参与社会治理力度有待加强。人民法庭参与社会治理深度不足创造性开展司法服务的实招硬招不多,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效果不够明显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绝对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政治高度谋划和推进一站式建设工作。坚持将深化一站式建设工作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坚持开门问效,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确保一站式建设工作更符合人民群众期待。

二是做实源头减量工程。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加强源头预防、多元调解、繁简分流等机制衔接,分层递进化解矛盾纠纷。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加快推进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充分发挥法官工作室、诉调对接工作站职能作用,进一步助力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不断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聚焦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服务”工作主线,紧扣“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诉前调解、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活动,发挥典型案例、示范裁判指引作用,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三是深化多元解纷机制。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多元解纷对接单位的沟通衔接,前移解纷端口,下沉解纷力量,增强工作合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多途径、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持续巩固“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成果,优化多元调解平台对接路径,建设专业化特邀调解队伍,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提高纠纷解决的精准度和实效性。积极引导诉前调解与依法立案审理相结合,加强诉前委派调解与诉中委托调解相结合,让纠纷解决更加及时便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是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全面贯彻“服务效能提升年”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提质效、优作风”专项行动,全面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推动诉讼服务工作持续优化。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体系集成作用,广泛开展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云上法庭等服务,深入试点无纸化办案,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推动大厅建设特色化、服务功能多元化、业务办理智能化,让人民群众办理诉讼事项更加便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进一步巩固一站式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司法服务效能,努力为加快建设高品质大学之城和高质量创新发展的核心动力区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报告有关用语解读
附件

 

报告有关用语解读

 

1.数据说明:工作报告中数据统计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需要说明的是,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从2022年开始,诉前调、执恢、执保案件不再纳入司法统计范围。

2.法官工作室:为进一步推动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我院在全区十个街乡设立法官工作室,主动发挥法官工作室面向群众、深入基层的作用,在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指导民调、巡回审理、法治宣传、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开展工作,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搭建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沟通平台。

3.“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最高人民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其他部门或行业组织依托专业化在线调解服务平台,通过系统对接与机构、人员入驻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畅通线上线下调解与诉讼对接渠道,指导专业化调解组织与各级人民法院开展类型化纠纷在线委派调解、音视频调解、在线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等工作。

4.道交一体化平台: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的简称,道交一体化联通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调解组织等,实现理赔计算、调解、鉴定、诉讼、理赔等业务的信息共享和在线处理。

5.财产保全反担保前置:为避免财产保全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我院与辖区企业签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备忘录,探索财产保全反担保前置工作机制,即由相关企业事先向银行申请开具一定担保金额的《履约保函》,当我院受理相关企业财产保全案件时,根据《履约保函》向保全申请人出具《财产保全案件权利登记证书》,将申请保全的金额从该公司提交的银行履约保函额度内扣减并登记在册。

6.司法确认程序:是指依据双方当事人申请,对当事人在诉讼程序外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进行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非诉程序,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与民事调解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要素式审判:指对固定案情的基本事实要素进行提炼,就各要素是否存在争议进行归纳,并围绕争议要素进行审理,简化裁判文书制作,从而达到简化审理流程、提高审判效率、实现类案专审、简案快审的审判方式。

8.“1+3+N”调解团队:我院组建由1名员额法官、3名司法辅助人员及若干名特邀调解员组成的调解团队,开展诉前调解、业务对接、培训指导等工作。

9.跨域立案: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到就近的中基层法院、专门法院或人民法庭的诉讼服务中心跨域立案服务窗口提交案件起诉申请材料,由该法院或者人民法庭提供诉讼服务,代为核对、接收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发送跨域立案服务申请,让群众立案“少跑路”。

10.民事案件管辖新规定:2021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精神,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或均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亿元以下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下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11.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新规定:2022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正式施行。根据该通知精神,我院可以受理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标的额500万元以下的一审普通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截至目前,我院已受理知识产权诉讼案件450件。

12.“三个服务”: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及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13.“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为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14.“服务效能提升年”聚焦“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抓规范、全力以赴提效能、坚持不懈惠民生、多措并举防滥权、持之以恒筑根基”,全市法院开展“服务效能提升年”活动,不断提升人民法院服务中心大局、服务人民需求、服务基层基础的能力和水平。

15.“提质效、优作风”专项行动:为进一步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优化司法作风,我院对标上级法院工作要求,立足审判工作实际,从2021年12月开始,开展为期一年的“提质效、优作风”专项行动,努力推动各项审判执行质效指标进入全市基层法院前列,为建设“全国一流法院”奠定坚实基础。

 


 

洪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2年830日在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胡海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疫情影响,全区上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区经济运行呈现总体平稳、持续恢复的发展态势。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速。上半年完成570.1亿元(占全年目标44.5%),总量中心城区排名第4、全市第8;同比增长2.7%,增速中心城区排名第6、全市第13。

2、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增速中心城区排名第1、全市第4。

3、服务业增加值。完成414.89亿元,增速2.3%,增速中心城区排名第7、全市第12。

4、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35亿元(占全年目标49.5%),总量中心城区排名第2、全市第9;同比增长10.7%,增速中心城区排名第6、全市第11

5、工业投资及技改占比。完成3.57亿元(占全年目标39.7%),总量中心城区排名第2、全市第9;同比增长16.8%,增速中心城区排名第2、全市第8。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到70.06%,中心城区排名第3、全市第3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62.57亿元(占全年目标42.3%,总量中心城区排名第4、全市第6;同比增长1.5%,增速中心城区排名第4、全市第9。

7、外贸进出口规模。1-5月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量13.74亿元(占全年目标39%,总量中心城区排名第6、全市第13;同比增长97.4%,增速中心城区排名第1、全市第2。

8、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完成265.29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32.8%,中心城区排名第7、全市第14。

9、产业项目到位资金。完成99.02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58.2%,中心城区排名第5、全市第12

10、实际利用外资增速/商务部实际利用外资规模(FDI)。实际利用外资2.39亿美元,完成年度目标的79.7%,中心城区排名第5、全市第12外商直接投资FDI完成0.548亿美元,完成年度目标的68.5%,中心城区排名第5、全市第9

1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9.8亿元,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可比口径增长0.2%。

1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34617元,同比增长6.2%,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增速全市排名第2。

(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1、不断增强创新动能,大学之城建设提速。以推进“三区”融合为抓手,以提升环大学创新经济带质效为目标,着力打造“洪山+大学”共同体。投资4亿元的洪山实验室一期工程正式开建。高起点谋划华中科学生态城,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基本完成,部分地块已开工建设,预计10月中旬可全面开工。编制完成环理工大创新街区建设规划天辉医用生物材料产业园一期完成建设投入运营理工大科技孵化楼二期完成主体工程结构封顶,三期项目正在进行孵化楼主楼施工华师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正在推进,地大宝谷双创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全市首个“5G+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702家,居中心城区首位;高企申报228家,年内总量有望突破1000家。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51.4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62.7%。认定校(院)企合作产学研平台20家。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核准子基金16支(其中4支正在公示阶段)。

2、积极推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引进市级认定的新注册有产业发展影响力企业25家引进结构性项目综合评分在全市排名第一。2个500强总部2个外向型产业项目落户我区签约马应龙大健康产业园、沃尔核材、中电建装备产业园等亿元以上产业项目20个,签约金额352.32亿元。重点招商项目武钢606、钢旅华府、中车四方、德成软件园二期等达成签约并开工开业。新开工东富汽车总部等亿元以上项目20个,22个市级重大项目完成投资85.79亿元、完成进度80.2%。重点行业投资整体回升,基础设施投资、教育卫生领域及工业投资分别同比增长94.7%、153.7%、16.8%。民间投资支撑有力,完成183.55亿元,占比75.9%;政府投资完成58.27亿元,同比增长111.7%,拉动我区投资增长14.5个百分点,对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到95.4%。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场活力稳步释放。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24个行业试行“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证准营、一码亮证、全市通用”,发出首张幼儿园行业综合许可证。探索推出符合洪山特色的“我要开超市”套餐服务,将原本涉及5个部门办理的8个事项整合成一件事,时限减少115个工作日,材料压减14项。推行“一址多照”集群注册、“一照多址”备案登记,全面落实“住所申报承诺制”便企登记,为4700余户使用住所申报承诺制的企业完成设立、变更登记,上半年新登记市场主体1.7万户,完成年度目标的61.8%,总量16.4万户。规上工业企业净增13户、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净增2户,均提前完成全年目标。实行“工改20条”等系列改革,三宁集团总部基地成为中心城区首个“五证齐发”项目。打造优质就业服务品牌“大学之城就业节”,新增就业13439人,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3057人。二季度我区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排名全市第三。

4、纵深推进帮扶活动,内生动力逐步激发。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建立“区领导包保一链、部门包联一线、街道(乡)包扶一片”的联动帮扶机制,全区累计走访企业群众1.51万家(次),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100余个。将全区“四上”企业、重点税源企业、新摸排可入库企业等梳理汇编,制发《“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工作导则》《洪山区重点企业名录(第一辑)》《洪山区企业服务手册》《洪山区企业服务百问百答(第一辑)》,指导督促各行业部门、街道加强跟踪走访和规范统计。建好用好“洪山企业之家”网站、公众号,制发《助企惠企政策及服务指南》第八辑、第九辑,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推动各项惠企政策直达快享,落实留抵退税30亿元。通过城市留言板企业直通车、线下走访、企呼我应直通车、市民热线等多渠道受理市场主体诉求3058件,办结满意率达到97%以上。

5、不断强化治理能力,城市品质加快提升。抢抓政策性机遇,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新增发行地方政府债券66.6亿元,保障民生和社会事业建设。完成“三旧”改造征收拆迁13.3万平方米,市级城建重点工程完成征地289.15亩、房屋征收6.35万平方米。加快推进271项城建项目,总投资280亿元,武梁路、烽火路等12条道路建成开通。高标准实施慢行道改造工程,烽胜路维修改造项目基本完成。新增停车泊位7174个、新能源充电桩2403个。高标准完成区、街道、社区(村)三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为社会治理精细化提供良好基础。巩固“两创一管”拆除各类历史存量违法建设197处、共计10.45万平方米。丽水路、罗家港路等8条路道路维修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维护主次干道和人行道9.5万平方米,主次干道破损及时修复率达95%以上完成19座桥隧的智慧化改造。开展“双百”示范创建及达标整治工作,清理单车5万余辆、三乱6000余处、占道出店问题1387处。加快补齐环卫基础设施短板,全区179个社区已经全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配置分类收集容器46962个,入户宣传88508户。

6、深入推进绿色发展,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建成花田花海2.8公顷,人工造林800亩,新建绿地15公顷,植树5万株。建设公园5处,口袋公园12处,张家湾人民公园、毛坦公园等加快建设,老旧小区绿化改造持续推进,洪山江滩正式开放。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空气质量优良率87.6%,居中心城区第一。推进张家湾、和平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启动青菱湖、野湖水质提升工程,主要湖泊水质持续好转,杨春湖入选全市美丽河湖。落实长江大保护,推进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由我区牵头整改的两处问题得到国家长江办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7、持续强化公共服务,全力保障民生福祉。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全力推进疫苗接种。集中推进16个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省人民医院洪山院区、市中心医院洪山院区全面进入工程装饰阶段,省妇幼保健院洪山院区工程项目基本建成,区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院已投入使用。狮子山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落成启用,鸿岭花园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建材社区和大华社区老年人服务站完成主体建设。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强化师资建设,向市争取事业编1207个。洪山高级中学、街道口小学和平分校等7所中小学将于9月前投入使用,新增学位9480个。老旧小区改造开工79个,完成改造34个,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200套,城镇棚户区改造住房新开工项目2671套,基本建成项目2367套。完成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深入推进燃气、自建房、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累计排查企业3.76万家(次)、房屋8943栋,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总体上看,今年上半年全区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复杂严峻的宏观形势和疫情的影响下,稳增长任务依然艰巨,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仍需付出不懈努力。相比全市其他区而言,我区建筑业、房地产业占GDP比重高(分别占比约17%、15%),受疫情冲击和房地产业整体下滑影响相对较大,加之全区人口基数大,常态化疫情防控任务重,财政支出、城市管理及民生事业压力进一步加大。具体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支柱产业增速下滑,产业结构问题凸显。房地产业方面,今年以来受新增项目不足、市场疲软等因素影响,商品房销售面积断崖式下滑,上半年完成109万方,同比下降33.0%。房地产业占投资七成、税收四成,上半年房地产业投资增长0.4%,入库税收下降16%。建筑业方面,上半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80.75亿元,同比增长4.5%。中建三局两家龙头企业产值占全区建筑业总产值的94%,今年以来房地产需求端萎缩、开发商资金链紧张对建筑行业传导压力,施工进度放缓,停工减产问题较为突出。其他服务业方面,受房地产下拉影响,上下游的金融、建材家电销售、工程设计等关联行业不同程度上存在增速放缓甚至负增长的情况。受版号及消费意愿影响,游戏行业营收降幅较大,权重企业掌游科技同比下降30%。受双减政策影响,出版行业营收增幅下降20多个百分点。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5%,较去年同期增速下降43.7个百分点,占我区常住人口近1/3的大学生长时间封闭管理,对消费影响较大。目前来看,我区处在产业结构转型阵痛期,靠房地产“一业独大”支撑增长不可持续问题突出,预计未来2-3年内难以扭转。

区级财力增长乏力,收支平衡压力凸显。一方面,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自然口径下降11%政府性基金仅完成年初预算的22%。受大规模组合式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财政收入规模明显缩减。上半年土地出让收入21.05亿元,为年初预算计24.6%。“三条红线”政策出台后,竞得企业筹措资金优先偿还融资贷款,资金链严重吃紧,3宗地块欠缴出让金共计18.67亿元。部分项目征收储备周期过长,财务成本过高,导致土地净收益下降。部分已储备完成的项目,招商推介力度不够,导致项目无法实现如期挂牌,储备资金无法尽快回笼,增加债券偿还逾期风险,本级地方政府债券余额达到262亿元还本付息压力大。另一方面,疫情防控、学校建设和保市场主体等民生领域存在大量新增资金需求,仅疫情防控经费全年预计新增10亿元,收支平衡压力凸显。

三是城市建设痛点较多,精细管理压力凸显。杨春湖高铁商务区高压线迁改等问题制约片区滚动开发进程,白沙洲大市场搬迁、跨三环通道建设等重点工程进展不快,青菱工业园招商环境仍未显著改善。部分区域基础设施还不能满足民生需求,建设仍需加快。我区地域面积大、人口多、建筑工地多,安全生产、抗旱防火等各项重要工作隐患排查任务重。

对于以上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既要对目前稳增长、保运转的严峻形势和压力保持清醒认识,更要增强定力,凝聚共识,坚定信心,立足长远,坚定不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集中精力培育新兴产业,化“危”为“机”,全力以赴挖潜力、补弱项、抓增量、增后劲,奋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下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任务

下半年,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6月28日考察湖北武汉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锚定全年计划目标任务不动摇,拼发展、抢速度、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7%;工业投资增长51%,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不低于5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外贸进出口增长12%;实际利用外资完成3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FDI完成0.8亿美元;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完成809亿元,产业项目到位资金完成170亿元;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完成市下达的节能降耗、碳减排和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聚焦目标任务,全力稳住经济大盘

一是紧盯目标任务。把全力以赴稳增长放在首要位置,锚定GDP全年1280亿元(同比增长10%)目标任务和市下达的三季度900亿元(同比增长10%)目标任务,持续加强“一周一表”“一区一表”调度,对标绩效目标线、往年同期线、全市位次排名线争进位找差距。优化调整GDP核心基础指标细化分解目标,落实稳增长月调度月分析工作机制,力争完成市级目标任务。二是不断强化优势指标。坚持上半年稳增长工作推进机制中好的经验做法,对规上工业增加值、外贸进出口、产业项目到位资金、实际利用外资等实现了“双过半”的指标,巩固发展优势,争取为全区综合经济多做贡献。三是全力补短板弱项。对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基本实现“双过半”指标,强化调度,力争完成全年目标;对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投资、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等“双过半”缺口较大指标,深入挖潜,压减缺口,并研究确定补救方案。

(二)聚焦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发展质效

一是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深入推进区级领导联系28个重点产业(行业)促联链集群发展工作,坚持“3+3”清单管理,进一步夯实我区产业基础。依托现有楼宇、园区、旧改地块,招引和建设一批高端商贸、科技服务、商务服务、总部经济等新兴服务业产业载体。新增、净增纳税亿元以上楼宇各1栋。持续推动三区融合发展,立足功能区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入驻,高质量打造环大学创新经济带。二是提升市场主体培育量质效。围绕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用心服务,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全年新登记市场主体实现预期目标27627户。狠抓“小进规”“小进限”“规上市”,确保全年新增“四上”企业62家以上,新增上市企业1家,遴选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16家。引进培育总部企业不少于2家。三是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在保住房地产业、建筑业大盘的同时,抓住产业“风口”,把握产业发展新动向、新趋势,充分发挥我区要素禀赋,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我区破局起势提供有力支撑。

(三)聚焦夯实后劲,强化重大项目建设

一是加强项目策划做大增量。建立完善全区重大产业项目谋划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以“十四五”发展规划及产业定位为导向,加强对现有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大先进制造业和实体经济项目策划力度,构建“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达效一批”的项目建设新格局。二是提升项目招引实效。组织各街道、园区找准定位、深挖优势、整合资源、引进项目,在构建特色产业上下功夫。加快青菱工业用地招商,着力协调高压线迁改、绿岛小区拆迁等重点事项,强力推进华中煤炭交易中心、澳康达名车广场、怡亚通华中区域总部等已签约项目落地。全年完成现代服务业项目签约金额600亿元,招商引资产业项目到资170亿元以上,引进外向型产业项目5个。三是强化重点项目攻坚。以全市第三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为契机,推动全年新开工项目应开则开,快开快建。全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35个,重点推进22个市级重大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投资107亿元。持续推进旧改地块、杨春湖商务区二期等拆迁,力争武南铁路小区片、湖工大马房山校区南区及省汽配厂宿舍片、洪山街办事处片等项目实现供地。

(四)聚焦创新赋能,高效推动成果转化

一是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持续引导和支持校企产学研合作,确保全年完成技术合同成交额82亿元,推动4个院士专家项目落地,创建市级以上众创孵化载体6家。高水平建设湖北洪山实验室,力争年底前研发大楼一期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完成引进数字经济领域投资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2个二是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全年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369家、净增126家,持续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三是加快推进创新园区建设。编制完成《洪山区创新街区(园区、楼宇)建设规划(2022-2025)》提升融创智谷、烽火创新谷等高科技园区品质规模,青菱都市工业园力争年底完成主导产业占比提高5%、亩均税收提高8%。全年建设创新街区、创新园区、创新楼宇3个(8万平方米)。加快推进长江三峡数字芯片研发中心产业园、雷泰检测和健康产业园等园区项目建设。

(五)聚焦主体培育,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一网通办”“一事联办”“一窗通办”“跨市通办”,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24个行业“一业一证”改革落地。落实156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举措二是持续开展企业走访服务。持续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深入落实“区领导包保一链、部门包联一线、街道(乡)包扶一片”联动帮扶机制,全覆盖联系触达辖区内所有市场主体常态化跟进收集企业需求诉求,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加大政策支持、难题解决、服务指导、统计培训等工作力度。三是持续兑现落实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按照顶格执行、精准直达要求,持续落实和加快实施国家、省、市出台的一揽子稳增长政策措施做好相关纾困措施的宣传解读,确保将政策传导到每个市场主体。结合企业诉求需求,加快研究出台区级配套补缺政策。

(六)聚焦共享发展,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一是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健全立体型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机制和局部应急处置机制,压紧压实“四方责任”。紧跟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主动做好防输入、检测、隔离、社会面管控等基础工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疫情同步抓好疫苗接种工作。二是全力以赴优化公共服务。提速杨春湖中心医院等13个公共卫生项目建设,推动尽快投入使用加快建设23所中小学校,确保11所学校年内完工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繁荣发展文体事业。运用“五社联动”机制,促进社区志愿服务创新发展。三是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扶持力度,全面落实“才聚荆楚”、“学子留汉工程”和市新一轮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力争全年大学生留汉人数超过2.5万人。

(七)聚焦精细管理,提升城市能级品质

一是持续完善城市功能。突出重点区域,持续推进道路、水务、园林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年完成城建投资107亿元,建成道路17条,新增停车泊位1万个、充电桩3200个。加快18条背街小巷道路改造。二是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快推进区、街道、社区(村)三级行政区划界线勘定成果转化工作。进一步巩固“两创一管”工作成效,开展环境卫生、占道经营、违建控管等各项整治,提高市容环境品质。巩固提升创文创卫成果,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三是抓牢城市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巩固涉粮专项巡察成果,确保粮食安全。全力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突出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生产性道路交通等事故高发领域持续排查整治,严防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八)聚焦绿色发展,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一是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坚决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坚决全面彻底整改到位。二是擦亮生态绿色底色。严格落实《长江保护法》,全力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落实四级河湖长制度,做好扬尘污染、退垸还湖等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和平、张家湾片区雨污分流工程,改善我区河湖港渠水环境质量。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持续推进省级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建设。三是强化园林绿化建设。建设花田花海10公顷,推进湿地花城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新增城市绿地30公顷、建设绿道10公里。完成沙湖港大道、珞狮南路景观提升,完成老旧小区园林绿化改造提升,高质量举办金秋菊展,做好国际湿地大会筹备保障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的困难挑战有增无减,全面完成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任务艰巨,意义重大,任重道远。我们将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接受区人大的监督支持,坚定信心,锚定目标,压实责任,真抓实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奋力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洪山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洪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

——2022年830日在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洪山区审计局长  金昆玲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重大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完成全年主要目标任务,实现“十四五”发展良好开局。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减税降费100,400万元。核拨中小微企业财政贴息6,659万元。2021年新增区本级政府债券877,218万元,用于保障城市道路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坚持防风险与促发展并重,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风险管控落实力度进一步增强。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投向重点民生领域,全年民生支出为884,200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8%。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6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925万元(含专项债券8,000万元)、教育支出240,653万元(含专项债券24,9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5,584万元、农林水支出58,573万元等支出。其中农林水利支出较上年增长211%,城乡社区支出较上年增长24.5%,城市品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增强。

——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预算资金统筹力度,2021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374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1,735万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614.21万元。依法依规公开政府预决算信息,财政透明度进一步提高。落实财政部门绩效管理职责和预算单位绩效主体责任,逐步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推动审计整改落实,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收支审计报告揭示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积极落实问题整改。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收支审计报告揭示问题58个,已整改58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50,907,审计提出建议49条,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21项。展内部审计员教育培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能力素质,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748,74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5,66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7,908万元,上年结余73,320万元,调入资金138,71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75,76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3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748,74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3,24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96,40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55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16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0,384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202,69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35,0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6,234万元,上年结余18,39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13,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202,69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33,406万元,调出资金51,262万元,年终结余18,023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5,46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79万元,上年结余2,29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5,46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10万元,调出资金473万元,年终结余2,978万元。

全区财政银行账户储存资金及代管资金情况:2021年12月末区财政局管理的各项财政资金存款余额133,540.15万元,其中:国库存款95,654.99万元,其他财政专户存款34,323.41万元,非税收入专户存款3,561.75万元。

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新增区本级政府债券877,21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64,218 万元、专项债券 713,000万元。当年新增债券使用775,233.43万元,包括:一般债券155,320.2万元,专项债券619,913.23万元。年终债券结余101,984.57万元(一般债券8,897.8万元,专项债券93,086.77万元)。2021年洪山区政府债券余额1,958,86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余额432,691万元,专项债券余额1,526,170万元(含2021年划转至区本级原市列区用政府债券15,872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上级下达限额以内。

中央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2021年洪山区收到中央直达资金25,995.85万元,至2021年底直达资金实际结余472.75万元,支出进度98.18%。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区政府决策部署,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深化财税和投融资体制改革,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在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方面仍存在一些需要解决改进的问题,主要是:

(一)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细致。

1.29个单位未将上年本级项目结转资金纳入当年部门预算,涉及金额31,720.76万元。部分项目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上年执行情况,涉及金额2,106万元,其中垃圾分类项目上年结转2,378.3万元,2021年继续向此项目安排预算2,106万元,至2021年底该项目资金结余2,275.9万元。

2.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13,381万元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未制定相应的绩效目标。

3.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未明确资金用途和支出明细,涉及金额18,339.98万元。

4.结转2年以上的项目资金(2018年-2019年结转项目资金)或结余资金未及时收回统筹使用,涉及金额9,232.29万元

(二)部分预算项目资金绩效不高。按照区政要求安排项目支出预算,保持支出强度,优化支出结构,开展重大项目支出后评价,但审计发现剔除过紧日子”因素部分预算项目未执行或执行率低项目预算绩效指标编制不科学。一是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资金管理不精细,通过抽查2021年下半年总指标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预算项目发现,有22家单位47个项目当年未执行,涉及金额共计23,950.71万元。二是部分项目支出管理有待加强,19家单位37个项目推进迟缓,涉及金额共计16,978.68万元。

(三)会计核算不准确。2020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部分账务处理不正确,会计核算不准确。一是财报“在建工程”科目中,“高压小区片旧城改造项目”期末审定的项目前期成本为-4,183.8万元,数据异常,没有如实反应土地储备项目的成本;二是和平街办事处2017-2020年单位往来资金结余未做结转账务处理,2020年末该单位零余额账户期末余额为1,865.8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照上级审计机关关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5年周期全覆盖的要2021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了14家一级预算单位及26家二级预算单位。发现以下问题:

(一)部分单位预算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4,956.39万元。22家单位89个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不到50%,涉及金额4,954.27万元;3家预算单位未经财政部门同意改变预算用途,涉及金额2.12万元。

(二)部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264.21万元。15家单位记账凭证原始附件不全,共56笔,涉及金额173.17万1家单位聘请专家评审劳务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涉及金额41.32万元;4家单位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共285笔,涉及金额22.03万5家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条款履行合同,涉及金额18.73万3家预算单位存在食堂经费在行政经费中列支的问题,共9笔,合计金额4.61万元9家单位财务核算及票据报销审核不严,涉及金额4.35万元。

(三)部分单位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不严格,涉及金额2,595.53万元。28家单位询价程序不合规,共178笔,合计金1,114.30万元;4家预算单位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合计金644.46万元;3家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把关不严,投标单位为相同股东或存在关联关系等,共4笔,合计金448.37万元;9家预算单位存在未进行三方询价,共15笔,合计金110.28万元;1家单位车辆加油服务未通过电子商城采购,涉及金额95.86万元;2家预算单位存在先采购后招标,共3笔,合计金84.61万元;5家预算单位存在电子商城采购程序不合规,共11笔,合计金73.41万元;4家预算单位存在采购流程不规范,共20笔,合计金24.24万元。

(四)部分单位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涉及金额84.73万元。8家单位12笔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44.89万元;1家单位2021年采购不锈钢垃圾桶罩未计入“公共基础设施”账,涉及金额39.84万元。

(五)部分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涉及金额279.36万元。5家预算单位未执行本单位“三重一大”制度,共13笔,合计金192.49万元;2家预算单位存在未进行事前审批的问题,共189笔,合计金72.13万元;1家单位存在未按内控规定提交采购立项申请的问题,共4笔,合计金14.74万元。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开展了洪山区河湖长制政策落实情况、卓刀泉街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主要问题:

(一)河湖划界工作完成不及时。洪山区已完成辖区内湖泊管理范围线划定、成果公告、界桩埋设等工作,但未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未按要求于2019年底前完成河湖划界工作。

(二)“一河(湖)一策”中治理保护目标和任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洪山区河湖长制范围内河流湖泊2018-2020年“一河(湖)一策”中治理保护目标31项,根据2021版“一河(湖)一策”对上述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的评价,有3项治理保护目标未完成。

(三)部分社区级河湖长巡查工作不到位。抽查的情况看,部分单位相关记录不完整,北洋桥社区、尤李社区2021年1-9月巡查河湖未按要求落实每周一次的巡查,存在连续巡查、突击巡查现象,且河湖巡查日志内容要素不全、不详细。

(四)辖区内部分重点排污单位未办理排水许可证。审计抽查发现,洪山区省妇幼保健院(街道口院区)、武汉龙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中科技大学等7家重点排污单位未办理排水许可证。

(五)部分排水户水质不达标,整改不到位。洪山区湖北东富汽车工贸有限公司大众4S店、江南新天地等8个排水户排水水质不达标,整改后,未见水质达标检测报告。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围绕规范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重点对南湖花溪公园、南湖水环境提升社区单位雨污分流及海绵改造工程、黄家湖西路(学院南路—丽水南路)、四环线生态带洪山段绿化等4个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项目总投资19,959.59万元。主要问题:

(一)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洪山区南湖水环境提升社区及海绵改造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施工。黄家湖西路(学院南路—丽水南路)工程,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证。

(二)2个项目合同管理不严。其中:黄家湖西路(学院南路—丽水南路)工程,未在规定的三十日期限内订立书面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四环线生态带洪山段绿化项目工程,绿化苗木养护合同签订不及时。

(三)3个项目建设工程多计工程价款219.78万元。南湖水环境提升社区单位雨污分流及海绵改造工程多计工程价款158.22万元、黄家湖西路(学院南路—丽水南路)工程39.29万元、南湖花溪公园建设工程多计工程价款22.27万元。上述多计款项已全部退还,完成整改。

(四)给排水设施维护不到位。四环线生态带洪山段绿化项目给排水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未发挥浇灌功能,苗木养护管理不到位。

五、教育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20219月,对2020年度全区教育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政策落实、项目管理和资金绩效等情况。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细化。13所新建配建校经费4,614.1万元、雨污分流项目71万元等项目未细化至单位及学校。

(二)预算项目执行率低。3家单位6个预算项目未执行或执行率低,涉及金额7,644.94万元

(三)部分项目政府采购不规范。实验外国语学校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及路面铺设改造工程,合同总金额120万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四)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洪山区爱家名校华城中学建设项目已完工,但土地使用证及施工许可证尚未办理;洪山区广埠屯小学青菱城市花园分校新建项目,未按要求对664.01万元暂估价项目实施管理;洪山区第三小学新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结算报告中存在48.21万元无结算依据的概算外项目;区教育局房地仪器管理站采购校园红外线设备85套,未按合同约定组织验收,提前支付设备款325.8万元。

(五)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4所学校在建工程40,258.84万元未及时转固定资产;区教育局房地仪器管理站未对项目建设成本按各项支出进行财务成本核算。

(六)项目绩效考核评价不规范。区教育局房地仪器管理站7个采购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完整,涉及金额865万元。

六、工业园区财政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情况

对青菱都市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3至2021年财务收支专项进行了审计。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不规范。长期借款未归还,涉及金额400万元。2004年3月,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区财政局借款850万元用于支付北港村征地补偿款,截止2022年5月31日,尚欠借款400万元未归还。二是青菱都市工业园与青菱街道办混支混用预算资金共计214.93万元。5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不及时,涉及金额151.43万元。四是3笔8.53万元账务处理错误。五是公务接待报销手续不全,涉及金额2.56万元。六是活动执行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1月21日,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开武汉国际创客艺术节活动在前,合同签订时间在后。

(二)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违反《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分包项目,青菱工业园集体决策同意中标人将“通用二期片区用地规划论证及交通市政设施优化项目”向他人分包,涉及金额147.6万元。审计期间,园区经过专题会议,已废止原签订的三方合同,并收回预付的服务费73.8万元,同时要求中标方严格履行合同。二2014年青菱工业园采购办公家俱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0.89万元。三三方询价不规范,对参标单位资质审核不严,区管委会创意天地党员服务中心运营管理项目有2家参标公司不具备相应资质。

(三)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2016年-2019年期间,青菱工业园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按其内控制度要求进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涉及金额15万元。

七、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2021年9月,对洪山大学之城国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城投公司、科投公司、统发投公司、建投公司2020年度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四家公司2020年度账面资产总额3,103,235万元,负债总额2,341,65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761,580万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0.03%。营业总收入13,379万元,营业总成本10,937万元,营业利润1,859万元,利润总额1,507万元,净利润585万元。上缴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454万元,较2019同比增长20.42%。

审计结果表明,四家公司积极依法开展经营业活动,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审计发存在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一)城投公司、建投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如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共涉及金额296,219.76万元,其中:城投公司涉及金额274,615.55万元;建投公司涉及金额21,604.21万元。国资集团已督促城投公司、建投公司及时完成整改。

(二)城投公司部分工程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其中:(1)建阳二路、青菱湖西路等17个项目(2019年以前竣工验收项目8个,2019年竣工验收项目5个,2020年竣工验收项目4个)均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2)建阳一路、青菱湖西路、通用大道等32个项目(2019年前竣工验收项目19个,2019年竣工验收项目7个,2020年竣工验收项目6个)均未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挂账在建工程,未结转交付资产。国资集团已督促城投公司及时完成整改。

八、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以清单式、项目化管理的方式有序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严格落实预算执行和预算编制挂钩制度,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准预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不断健全绩效管理体系。牢固树立“用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健全绩效管理体系,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及时纠正偏差,全面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中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财政资金合理安排和有效使用。

(三)进一步推进水环境治理。积极落实中央、省、市环保督查反馈情况,开展环保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确保监督检查、整改落实到位。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河湖长制政策落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统筹抓好环境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四)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健全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建立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库,促进项目规范有序运行。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优化管理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精细化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政府投资项目持续健康发展。

(五)建立完善内审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定期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开展、内部控制执行等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内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督促整改

(六)加大财务业务培训力度。加强组织学习,不断加大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财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核算、政府采购、公务卡使用等财务管理平,夯实全区财务人员财务基础和业务素质加强财务管理,强化对政府采购各类行为的监管,提高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核算规范、合法。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向政府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担当。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决定性作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区区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21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草  案)

(提请2022年8月30日洪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通过)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1年财政决算。

 

 


 

洪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2年830日在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1-6月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858,926万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4.0%,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21.5%,其中:税务局完成841,861万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4.0%,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21.8%;财政局完成19,70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8%;其他政策性退税-2,642万元。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6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98,178万元,为年初预算52%,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0.2%,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11.2%。其中:税务局完成579,792万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增长0.3%,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11.5%;财政局完成19,70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8%;其他政策性退税-1,321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类完成情况是:

税收收入完成568,437万元,为年初预算51.8%,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0.3%,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11.7%,其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完成258,515万元,在税收收入中占比达45.5%,主体税种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1.4%,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24.1%

非税收入完成29,741万元,为年初预算56.9%,较上年同期下降1.3%,其中: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等专项收入完成10,06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其他收入完成19,67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8%

2、支出执行情况。

1-6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82,824万元,为年初预算59.6%,较上年同期增长6.7%,主要用于教育、城乡社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等支出。主要功能科目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789万元,为年初预算52.6%

2)国防支出922万元,为年初预算117.2%,执行率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市级定向列支较多;

3)公共安全支出34,045万元,为年初预算46.5%

4)教育支出111,585万元,为年初预算55.0%

5)科学技术支出27,642万元,为年初预算78.4%,执行率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投入;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19万元,为年初预算41.7%,执行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暂缓举行;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21万元,为年初预算52.0%

8)卫生健康支出61,839万元,为年初预算131.3%,执行率较高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加大疫情防控投入;

9)节能环保支出104万元,均为市级定向列支专款,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74,521万元,为年初预算63.3%,执行率较高的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建设进度较快;

11)农林水支出14,151万元,为年初预算55.9%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650万元,为年初预算359.3%,执行率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市级定向列支较多;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39万元,为年初预算384.8%,执行率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市级定向列支较多;

14)金融支出903万元,均为市级定向列支专款,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3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8.2%,执行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规划局相关项目资金未到付款节点;

16)住房保障支出19,758万元,为年初预算100.4%,执行率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市级定向列支较多;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691万元,为年初预算68.2%;

18)预备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10,000万元,实际支出时分解到其他科目列支;

19)其他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26,500万元,实际支出时分解到其他科目列支;

20)债务付息支出9,649万元,为年初预算62.1%;

2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9万元,为年初预算59.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1-6月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10,626万元,为年初预算22.1%,具体如下:

1)1-6月基金收入完成3,564万元,为年初预算3.0%,执行率较低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半年仅出让1宗工业地块;二是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计划下半年入库。

2)1-6月基金补助完成207,062万元,为年初预算24.7%,执行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上半年仅出让2宗商住(服)地块。

2、支出执行情况。

1-6月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94,418万元,剔除专项债券后,为年初预算8.6%,主要功能科目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7万元,均为市级定向列支专款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万元,均为市级定向列支专款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193,984万元,剔除专项债券后,为年初预算6.2%,执行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地块未出让,土地成本相应未支出;

4)其他支出377,414万元,均为市级定向列支和专项债券支出;

5)债务付息支出22,287万元,为年初预算44.7%;

6)债务发行费用支出643万元,为年初预算643.0%,执行率较高的原因是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进度提前,发行费用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1-6月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0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利润待审计后上缴,预计下半年入库。

2、支出执行情况。

1-6月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为343万元,为年初预算45.9%。

二、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经省、市人民政府批准,上级财政部门核定下达我区地方政府债券限额2684,896万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债券限额472,853万元,区本级专项债券限额 2212,043万元。另,市下达我区市列区用一般债券额度30,000万元。

1-6月省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债券685,613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19,713万元(均为一般债券);新增政府债券665,900万元(包括区本级政府一般债券40,000万元,区本级政府专项债券625,900万元)。新增债券主要用于棚户区及老旧小区改造,教育、医疗、水资源提升、道路交通建设等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1-6月还本付息金额51,649万元,其中:归还债券本金19,713万元,支付利息及手续费31,936万元。未发生债务逾期事件。

截至6月底,我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券余额2624,761万元,其中:区本级政府一般债券472,691万元,区本级政府专项债券2152,070万元。另,市下达我区市列区用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余额30,000万元。全区债务余额控制在上级下达限额以内。

三、上半年主要工作

上半年,我们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财政平稳运行。

(一)坚持积极财政政策,着力稳住经济大盘

按照“保市场主体,稳住经济基本盘”的要求,加快落实留抵退税等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一是坚决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上半年留抵退税额达300,174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增强财政金融政策联动,引导撬动金融资源流向小微企业,兑付198企业贷款贴息902万元;助力3户企业获得“政采贷”融资贷款1,030万元。三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落实阶段性减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金410万元。四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充分用好政策工具箱,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份额,1-6月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金额占比达98.5%五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支持区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增资10,000,加快培育本地细分行业龙头和上市公司,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六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新出台《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等多项惠企政策,兑现企业发展奖补资金9,805

(二)坚持开源节流并举,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举措,将节约资金用于民生保障。一是管好用好新增债券资金,上半年新增发行债券665900万元,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领域,充分发挥新增债券对拉动扩大有效投资和稳定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二是压减政府运转支出。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对除学校外的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压减15%三是集中财力保“三保”、保重点。上半年民生支出401,924万元,在财政支出中占比达83.2%,其中:支持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投入111,585万元,用于落实教师待遇和“双减”课后服务经费,推进学校新改扩建及配套建设;支持城乡社区发展投入74,521万元,用于白沙四路、丽水南路等道路维修建设,推进环卫基础设施补短板;优化公共卫生服务投入61,839万元,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投入55,721万元,用于全面落实就业创业补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等各项政策;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投入19,758万元,用于支持80个老旧小区改造和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

(三)坚持深化财政改革,着力提升管理水平

围绕更好配置财政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强财政管理改革。一是有序推广运用预算一体化系统。保障预算编制、执行等上线模块平稳运行,并完成会计核算模块上线工作,提升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严格落实资金及时下达、优先拨付使用要求,加强督导预算单位按用途规范使用资金。三是加强“三保”运行监控。按月统计、报送区级预算收支、库款和“三保”支出等基本情况,确保“三保”等重点支出不留缺口。四是优化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将非公益性经营资产注资到区属国企,支持企业发展壮大。五是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招标工作,持续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六是增强债务风险防范意识。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地方政府债务相关内容,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格落实债券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确保不发生债务逾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上半年在区人大监督指导下,全区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目标,“三保”等重点民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下半年财政平稳运行面临严峻的问题与挑战:一是产业结构不合理导致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我区房地产业在投资中占比七成,税收收入中占比四成,长期处于一家独大状态,本年受新增项目不足、市场信心恢复不足等因素影响,商品房销售面积断崖式下滑,直接影响全年收入完成情况。二是土地出让进度缓慢,导致土地储备资金长期沉淀,严重影响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和区级可统筹财政资金。三是疫情防控和保市场主体等领域新增大量资金需求。从全年看,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实现财政平稳运行任务十分艰巨。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按照“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求,坚持稳字当头,以优化产业结构为抓手,着力保市场主体以保就业保民生,从严从紧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切实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一)聚焦推进财源建设,全力保住市场主体

着力稳定经济大盘,强化两个支撑,做好企业服务,助推重大项目落地。一是继续落实落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大退税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宣传辅导,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预计全年留抵退税额380,000万元。二是加快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进一步简化惠企资金兑现、拨付流程,实现政策红利直达快享。三是支持重大项目落地见效,聚焦建链强链补链,加大企业发展资金投入力度,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四是持续开展企业走访服务。开展已签约招商引资项目一对一上门服务;深化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全覆盖联系触达辖区内所有市场主体。

(二)聚焦统筹财政资源,全力提升保障能力

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加快土地出让进度,加大各类资金的统筹力度。一是加强收入征收管理。紧盯全年的预算收入,财政、税务、行业主管部门、街乡等形成合力,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二是加快土地挂牌进度。按照全年供地计划,切实推进集中供地项目进度,加紧欠缴地块土地出让金催收工作。三是全面统筹财政资金。收回结余结转资金,加大三本预算统筹力度。四是发挥债券资金积极作用,确保债券资金优先用于在建项目、刚需项目。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实行日统计、周通报制度,确保上半年发行专项债券资金于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

(三)聚焦从严预算管理,全力做好收支平衡

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做好全年收支平衡。一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取消不必要项目支出。二是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强化预算法定、支出法定意识,除疫情防控、“三保”支出外,新增其他项目,主要从部门年初预算中调剂解决。三是切实保障重点支出。全额安排“三保”支出,统筹安排保市场主体支出,确保重点支出不留缺口。

(四)聚焦财政改革管理,全力提升治理效能

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提高财政治理效能。一是构建全面统一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完成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上线工作,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规范化、现代化。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做好中央直达资金、民生项目等重点支出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监控,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三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快专项债券收益归集,杜绝出现债务逾期事件。四是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发行常态化储备工作。聚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2”重点领域,全面梳理谋划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需求,抓紧储备一批符合条件的高质量项目。五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建立重点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半年的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将在工作中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担当作为,求真务实,为建设高品质大学之城和高质量创新发展的核心动力区贡献财政力量。


 

洪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8月30日在洪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洪山区财政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1年,我区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财政预算,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目前,2021年财政收支决算草案已汇编完成,我受洪山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1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债务转贷收入组成,收入总计为1748,74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决算数

2021年预算数

增减额

合  计

1748,745

1634,083

114,662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065,662

1012,000

53,662

二、上级补助收入

277,908

177,217

100,691

三、上年结余

73,320

 

73,320

四、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7,374

17,374

0

五、调入资金

138,713

251,724

-113,011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

51,262

223,968

-172,70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

473

473

0

其他资金调入

86,978

27,283

59,695

六、债务转贷收入

175,768

175,768

0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65,662万元,较年度预算数1012,000万元增加53,662万元,为年度预算数105.3%;较上年决算数增长17.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06,4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17.0%;非税收入完成59,2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31.9%

2)上级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277,908万元,较年度预算数177,217万元增加100,69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56.8%,原因是市下定向列支专款补贴增加。

3)上年结余。

上年结余73,320万元,均为上年结转支出。

4)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374万元,较年度预算数持平。

5)调入资金。

调入资金138,71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51,26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473万元,其他资金调入86,978万元;调入资金较年度预算数251,724万元减少113,01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土地收入未实现,政府性基金调入相应减少。

6)债务转贷收入。

债务转贷收入175,768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64,218万元、再融资债券11,550万元,较年度预算数一致。

2.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终结余组成,支出总计为1748,74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决算数

2021年度预算数

增减额

合      计

1748,745

1634,083

114,662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043,242

1048,281

-5,039

二、上解支出

596,403

554,252

42,151

三、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31,550

31,550

0

四、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7,166

0

37,166

五、年终结余

40,384

0

40,384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3,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908,351万元增长14.9%,为年度预算数1048,281万元的99.5%

全年民生支出884,200万元,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占比达84.8%,民生重点领域得到有力保障。

2)上解支出。

上解支出596,403万元,较年度预算数增加42,151万元,主要是税收收入增加,上划省、市经费相应增加。

3)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1,550万元,较年度预算持平。

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166万元,较年度预算数增加37,166万元,主要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部分,按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835号)规定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年终结余。

年终结余40,384万元,均为结转下年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基金收入、基金补助、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组成,收入总计为1202,691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决算数

2021年度预算数

增减额

合     计

1202,691

1490,545

-287,854

一、基金收入

35,066

5,000

30,066

二、基金补助

436,234

825,545

-389,311

三、债务转贷收入

713,000

660,000

53,000

四、上年结余

18,391

 

18,391

1)基金收入。

基金收入35,066 万元,较年度预算数5,000万元增加30,066 万元,主要是增加专项债券项目对应收益。

2)基金补助。

基金补助436,234 万元,较年度预算数825,545 万元减少389,311 万元,为年度预算数的52.8%,主要原因是D9-12(绿地)和D22-156(卓越城)地块未如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3)债务转贷收入。

债务转贷收入713,000 万元,较年度预算增加53,000 万元。

4)上年结余。

上年结余18,391 万元,均为上年结转支出。

2.支出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基金支出、调出资金、年终结余组成,支出总计为1202,691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决算数

2021年度预算数

增减额

合     计

1202,691

1490,545

-287,854

一、基金支出

1133,406

1266,577

-133,171

二、调出资金

51,262

223,968

-172,706

三、年终结余

18,023

0

18,023

1)基金支出。

基金支出1133,406万元,较年度预算数减少133,17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9.5%,主要原因是基金补助收入未实现,导致部分地块土地成本相应未支付。

2)调出资金。

调出资金至一般公共预算51,262万元,较年度预算数减少172,70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基金补助收入未实现,导致可调出土地净收益相应减少。

3)年终结余。

年终结余18,023万元,均为结转下年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级补助、上年结余组成,收入总计为5,461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决算数

2021年度预算数

增减额

合     计

5,461

2,198

3,263

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1,492

1,204

288

其中:利润收入

434

146

288

产权转让收入收入

1,058

1,058

0

二、上级补助收入

1,679

0

1,679

三、上年结余

2,290

994

1,296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492万元,较年度预算数增加288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1,679 万元,较年度预算数增加1,679 万元,为市下定向列支专款补贴。

3)上年结余。

上年结余2,290万元,均为净结余。

2.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调出资金、年终结余组成,支出总计为5,461万元。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决算数

2021年度预算数

增减额

合      计

5,461

2,198

3,263

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2,010

1,725

285

二、调出资金

473

473

0

三、年终结余

2,978

0

2,978

1)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为2,010万元,较年度预算数增加28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6.5%,主要是市下定向列支专款补贴增加。

2)调出资金。

调出资金至一般公共预算473万元,较年度预算数一致。

3)年终结余。

年终结余2,978万元,较年度预算数增加2,978万元,其中:净结余67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301万元。

二、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情况和2021年预算执行效果

2021年,我区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做好民生和重点领域经费保障,有效促进财政平稳有序运行。

(一)着力夯实财源基础,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

全面实施惠企纾困政策,积极培植优质财源,增强收入可持续增长的内生动力。严格落实“减免缓抵退”等各项政策,全年减税降费100,400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134,200万元。拨付纾困贷款贴息6,659万元,减免95户市场主体房屋租金545万元。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科学技术支出24,596万元,较上年增长73.6%,主要用于支持湖北洪山实验室建设,兑现264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以及工业技改、专精特新等企业奖励资金。

(二)着力兜牢民生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确立“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卫生健康支出97,925万元(含专项债券8,000万元),用于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以及支持省人民医院洪山院区、省妇幼洪山院区、区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院等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683万元,用于落实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保障政策,发放18,000余名老人“高龄津贴”,9000余人公益性岗位、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等。教育支出240,653万元(含专项债券24,910万元),用于保障教师待遇,支持洪山高中、书城路中学等学校改扩建,扩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位7,386个。

(三)着力打造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先支持纳入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重点项目支出,推进城市综合治理提速提质。城乡社区支出565,584万元(含专项债券310,000万元),用于轨道交通12号线、白沙四路等60条道路交通建设,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处理等。农林水支出60,601万元(含专项债券2,028万元),支持青菱湖、汤逊湖二期退垸还湖项目、黄家湖和野芷湖等水体水质提升,以及青菱、张家湾等片区雨污分流。住房保障支出58,231万元,支持更新改造老旧小区67个,以及缓解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大学毕业生住房难问题。棚户区改造支出334,500万元(均为专项债券),改善武南、板桥等片区居住环境。投入乡村振兴资金2,498万元,助力西藏、新疆、新洲等受援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对口支援建始县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深化财政预算改革,提升财政治理能力

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一般性支出压减29.6%,公用经费按定额压减15%。加大三本预算统筹力度和盘活存量资金,统筹资金156,087万元,用于保障民生、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等重点领域。持续强化财政改革。试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全省首个实现一体化系统代理金库电子化清算的地区。持续深化电子票据改革,实现全区5所高中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全覆盖”,并同步在幼儿园推广。严格实行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不发生债务逾期事件。

三、其他报告事项

(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1,3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7%,主要原因是上年受疫情影响基数较低;较2019年同期下降9.6%。分项目看: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购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1,299万元,较2019年同期下降6.2%;公务接待费5万元,较2019年同期下降50.8%

(二)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1年安排预备费10,000万元,已使用8,397万元,主要用于排水险情处置和对口支援建始县等项目支出。上述支出,已按具体使用项目归入相应的支出科目。

(三)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21年省下达我区政府债务限额1958,86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 432,69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 1526,170万元。另,市下达我区市列区用一般债券额度30,000万元。

2021年省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债券888,768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11,550万元(均为一般债券);新增地方政府债券877,218万元(包括区本级政府一般债券164,218万元,区本级政府专项债券713,000万元)。另,新增市列区用一般债券30,000万元。新增债券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道路交通建设、卫生和教育补短板等领域。

2021年还本付息金额71,067万元,其中:归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31,550万元,支付利息及手续费39,517万元。

2021年末,我区地方政府债券余额为1958,861万元,其中:区本级政府一般债券 432,691万元,区本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526,170万元。另,市下达我区市列区用一般债券30,000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上级下达限额以内。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精神,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持续推进绩效管理走深、做实。一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建立财政支出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管理机制。二是加强绩效监控,将监控与预算调整挂钩,重点跟踪监控32个项目,涉及预算资金9.42亿元,推动绩效目标如期达成。三是在绩效自评全覆盖基础上,对涵盖教育、卫生、科技、基础建设等方面的11个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预算单位16家、预算资金3.67亿元。四是探索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单位资金安排、政策调整和绩效管理改进的重要参考。五是筑牢预算绩效意识,将预算绩效纳入区委党校年度教学计划,建立预算绩效长效培训机制。

(五)财政专户情况

2021年财政专户年初余额34,560万元;2021年财政专户收入288,821万元,主要为教育系统收费、城市最低保障金及代管预算单位往来资金等;2021年财政专户支出285,496万元,主要为教育系统支出、最低保障金支出及代管预算单位往来资金支出等;20211231日财政专户余额37,885万元。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关于2021年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2年8月30日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8月23日,洪山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第3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受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1年决算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并结合专题调研分析,对2021年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经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并批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为1,311,898万元。经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查并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增322,185万元(收入方面:补贴及结算增加7,728 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17,374 万元,调入资金增加152,865万元,债务转贷增加144,218 万元;支出方面: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322,185万元),调整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为1,634,083万元。

2021年决算草案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8,745万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7.02%,比上年增长13.3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065,662万元,为预算数的105.3%,比上年增长17.73%;上级补助收入277,908万元,上年结余73,32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374万元,调入资金138,71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75,7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8,745万元,为预算数的107.02%,比上年增长13.3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043,242万元,为预算数的99.52%,比上年增长14.85%;上解支出596,403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1,55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166万元,转结下年支出40,3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202,691万元,为预算数的80.69%,比上年增长45.13%。其中,基金收入35,066万元,基金补助436,23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13,000 万元,上年结余18,3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202,691万元,为预算的80.69%,比上年增长45.13%。其中基金支出为1,133,406万元,调出资金51,262万元,转结下年支出18,023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461万元,为预算数的248.45%,比上年增长110.93%。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492万上级补助收入1,679 万元,上年结余2,29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为5,461万元,为预算数的248.45%,比上年增长110.93%。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10万元,调出资金473万元,转结下年支出2,97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效益有待提高。

截至2021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958,861万元,其中:区本级政府一般债务余额432,69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526,170万元。另,市下达我区市列区用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30,000万元。全区债务余额控制在上级下达限额以内。2021年还本付息71,067万元,其中:归还到期本金31,550万元,支付利息及发行费39,517万元。随着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债务风险值得关注。

上述收支变化的原因,已在决算报告草案中作了说明。

预工委认为,2021年是极不平凡、极具考验、疫后重振取得决定性成果的一年,区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区委工作安排和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面对复杂经济形势和艰巨发展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各项民生支出保障,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切实兜牢民生底线,为推动洪山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建议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1年决算草案。

预工委认为,区审计局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依法对2021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开展审计,反映了区级预算执行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教育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20年度)、工业园财务收支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发挥了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建议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预工委认为,2021年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民生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保障压力更加凸显;二是部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绩效评价质量有待提升,绩效结果运用还需进一步强化;三是归还到期债务本息压力增大,风险不容忽视。对此,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财政预算工作,预工委建议:

(一)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武汉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实施好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优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兜住“三保”底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党代会及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为加快建设高品质大学之城和高质量创新发展核心动力区做出积极贡献。

(二)进一步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认真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决策部署要求,严格落实资金保障责任,尤其是民生保障、疫情防控等重点支出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涵养优质税源,积极主动为企业减负纾困,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加快重点基建支出预算下达和使用,扩大有效投资。结合洪山实际,加强经济形势跟踪分析研判,加快土地招拍挂进度,加大土地出让金催缴力度。提前做好预案,依法应对预算执行中可能出现的困难情况。

(三)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财政部门要指导做好绩效指标的设置,绩效申报及自评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债务风险管控。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确保政府债务全过程管理,风险始终可控。做实做细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强化项目前期论证,严格项目收益测算,合理确定债券项目,明确最终偿债责任。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制度,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五)进一步提高审计监督实效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协调配合,推动层层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形成整改工作合力。进一步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原因,强化责任意识,建立整改责任清单,压实整改责任,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完善支出政策的参考。为了切实维护人大监督权威性和审计监督严肃性人大常委会11月份将对区人民政府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请相关部门做好准备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会议

出席、列席人员情况

(会期半天)

 

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情况:

出席人员:严湘桃  周东胜  张再强  苏民益    线  吕明新    

马为民  王洪春  尹卫华  尹其照          付庆利

刘大学      李发明  李宇红          杨建忠

余曙红  张文涛  张拥军  陆继红  陈建琴        

        郭圣乾  涂义斌  梁习成  彭代平    

鄢裕高  廖红艳                    

缺席人员:刘锦钢  刘毅松  李鸿雁  彭文斌

列席人员:                官晓清  沈亚非  胡家斌

          王新宇  胡大勇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831

 

打印  |    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