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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2022】第七期

发布日期:2023-03-24 打印  |    字号: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11月22日上午,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严湘桃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洪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针对会议筹备工作,严湘桃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要提前谋划、精心准备;二是要明确责任、分工协同;三是要加强统筹、齐头并进;四是要严肃会纪、厉行节约。

会议审查并批准了《洪山区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围绕洪山下一步发展,与会代表建议要进一步研究危中之机、化危为机,在财源建设上下功夫,优化项目前后端服务。要坚持量入为出,从严从紧编制安排,不断强化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严湘桃强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方案,牢固树牢“过紧日子”思想,确保全年预算目标完成。要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切实防范债务风险。要加强对财政收支形势的分析研判,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精准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交办人大议案1件,代表建议161件(其中重点代表建议4件)。目前,161件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代表。

围绕有关议案办理情况,与会代表建议,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着力发挥龙头企业、高校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快释放区域创新潜能,全力建设校企合作科技园区。要深入挖掘高校文化底蕴,优化“三区融合”发展环境。要加快推进学校建设,着力优化辖区校园周边环境,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状况。

严湘桃强调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好协调作用,进一步抓好区人大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并向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书面报告区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区人民政府、区教育局和区园林局的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经投票表决均被评定为满意。

围绕议题,与会代表建议,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举一反三,加强跟踪监督,压实抓牢主体责任意识。要从源头治理,发挥合力,抓好整改措施落实的同时也要及时回头看。

严湘桃强调,面对审查中反映的问题,一是要分析原因、有的放矢、组织整改。二是要针对问题精准施策,在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制度规范、提高整改实效、转化整改成果上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管好、用好人民的“钱袋子”。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东胜、张再强、苏民益、何线、吕明新、吴刚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杨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袁永康,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梅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匡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教育局、区科经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园林局主要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乡人大负责人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还决定罢免了个别市人大代表职务的事宜并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  案)

(提请2022年11月22日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主要议程是:

(一)决定罢免个别市人大代表职务的事宜

(二)人事任免事项

(三)审议并通过《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洪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六)审查并批准《洪山区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日程

 

2022年1122日上午                           主持人:严湘桃

 

(一)决定罢免个别市人大代表职务的事宜

(二)人事任免事项

(三)审议并通过《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洪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六)审查并批准《洪山区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列席:区人民政府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干部;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乡人大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


 

关于人事任免有关情况的说明

——2022年11月22日在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相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了人事任免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2022年8月30日,洪山区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有关工作机构的议案。调整后,区人大常委会撤销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设立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和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根据区委决定和工作需要,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刘刚同志担任,委员由戴鸿、王晓琨、甘顺利、杨琼、刘喻昌、李国斌、李志涛、金桥、韩琴9名同志担任。同时,免去刘刚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由梁习成同志担任,委员由李聪、廖红艳、尹其照、刘大学、苏颖、孙德友、吴丰华、王祥至、

潘黎9名同志担任。由于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机构已经撤销,原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不再履行免职程序。

以上任免符合法律程序,请予审议。


 

关于罢免彭骞的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的议案

 

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由我区选出的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彭骞,因涉嫌行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第五十一条规定和洪山区委组织部(洪组干2022253号)的通知要求,经主任会议研究,提请洪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依法罢免彭骞的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请予审议。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2年11月19日

 

 


 

关于刘刚免职的议案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

提议:

免去刘刚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请审议决定。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2年11月19日

 


 

关于提请审议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

一、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主任:刘   

委员:戴  鸿  王晓琨  甘顺利      刘喻昌

李国斌  李志涛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任:梁习成  

 员:李    廖红艳  尹其照  刘大学    

孙德友  吴丰华  王祥至    

 

请审议决定。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2年11月19日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组成人员名册

 

序号

姓名

   

备注

1

刘  刚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主任

2

戴 鸿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珞南街道工委主任

委员

3

王晓琨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山街道工委主任

委员

4

甘顺利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狮子山街道工委主任

委员

5

杨  琼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梨园街道工委主任

委员

6

刘喻昌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和平街道工委主任

委员

7

李国斌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洪山街道工委主任

委员

8

李志涛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张家湾街道工委主任

委员

9

金  桥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青菱街道工委主任

委员

10

韩  琴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卓刀泉街道工委主任

委员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组成人员名册

 

序号

姓名

   

备注

1

梁习成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主任

2

李  聪

洪山区委组织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部长(人大常委会委员)

委员

3

廖红艳

洪山区委宣传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部长(人大常委会委员)

委员

4

尹其照

洪山区委统战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部长、一级调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

委员

5

刘大学

洪山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人大常委会委员)

委员

6

苏  颖

武汉流行视窗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洪山区总商会兼职副会长(人大常委会委员)

委员

7

孙德友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区人大代表)

委员

8

吴丰华

湖北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教授、校工会副主席(兼)(市、区人大代表)

委员

9

王祥至

洪山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委员

10

潘  黎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干部

委员

 


 

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罢免彭骞的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草  案)

(提请2022年11月22日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洪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常务委员会决定罢免彭骞的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洪山区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草  案)

(提请2022年11月22日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洪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2212月下旬召开。

建议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一)审议洪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洪山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洪山区2022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区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审议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洪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审议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八)选举

(九)其他事项


 

关于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

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2年11月22日在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熊贤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区人民政府办理洪山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以审议: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交办人大议案1件,代表建议161件(其中重点代表建议4件)。区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的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54个区直部门和单位承担了办理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分管副区长先后多次召开议案办理工作座谈会,向区人大和代表汇报议案阶段性办理工作情况,充分听取代表们对议案办理过程中所提出的建议和批评意见,区政府督察室全过程跟进督导,不断推动工作走深走实。目前,161件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代表,其中办理结果A类(办结)75件、B类(正在办理和列入工作规划)75件、C类(因政策限制和客观原因不具备办理实施条件)11件。据统计,代表反馈满意158件、基本满意3件。

一、1件人大议案4件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关于加快打造“洪山+大学”共同体、持续推动三区融合发展的议案》

坚持以“洪山+大学”为统领,统筹区、校、企等各方资源,持续推进重点片区、重点园区、重点街区、重点社区建设,加快科技创新提能、产业转型提升、社会事业共建,努力打造高品质大学之城和高质量创新发展的核心动力区。

(一)坚持科技引领,在平台建设上持续加力,打造经济发展“创新区”

1.全力抓项目增后劲。依托中央创智区等重点功能区科教、空间、人才资源,聚力引进科技含量高、核心竞争力强、产业关联度大的高效高新项目。签约中科锐择光电产业基地、马应龙大健康产业园、武钢云谷606、福泰智能产业园等一批重点项目,三宁集团项目实现“五证齐发”,精测电子泛半导体研发中心四季度即将开工,中电建、大北农科技创新园等重大项目取得积极进展,东湖高新德成科创中心已开工建设。华中科学生态城b包地块已顺利供地引进腾讯岚岫等7家信息技术企业,完成税收2.2亿元,预计今年全年完成税收超3亿元。

2.大力建平台聚要素。大力支持湖北洪山实验室创建国家实验室,一期工程正式开建,投入1.1亿元用于实验室建设、运行保障和人才引进。实验室目前共聘任225名固定研究人员,从海内外全职引进27名优秀人才。今年以来,获批市生物育种重大专项项目5个、省重点研发计划2项、省自科基金4项、中国工程院院地合作项目1项、省国际合作项目1项。全面促进创新要素向龙头企业赋能,2021年推荐3家企业申报创建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认定校企合作产学研平台企业20家。马应龙参与创建省传统医药产业创新联合体,烽火通信牵头成立湖北省新一代网络及数字化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

3.强力攻难关转动能。鼓励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今年以来,有3家企业获批武汉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备案,3家企业获批湖北省科技创新助企纾困项目,6家企业获批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家企业获得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发展项目;另外3家企业获得武汉市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场景,10家企业获批人工智能优秀应用场景。

(二)坚持互促共进,在区校融合上持续加力,创建协同开放“示范区”

1.提速大学科技园区建设。探索区校共建等模式,规划环理工大创新街区。启动理工大科技孵化楼二期、三期项目建设,二期项目孵化器(1、4号楼)已封顶,天辉医用生物材料产业园一期投入运营、二期已经封顶。高标准定位武大科技园,发展以光电信息、文创科教、互联网大数据为主的特色产业总部,一期工程预计今年年底至明年初交付使用。提质升级环华师中部“学谷”,协助推进华师大学生创新中心项目,谋划建设华中教师教育大厦、博雅科技大厦等项目。地大双创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新引进企业17家。积极支持并参与华中科技大学全球校友创新创业大赛中部赛区活动,向校友推介洪山区

2.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对落地洪山的院士专家引领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新认定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站等给予奖励。正在推进4个院士专家项目,已推荐5家单位申报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已拨付支持科技成果就地转移转化专项资金1043万元。实现区域技术合同成交额92.6亿元。

3.做大做强创新主体支撑。强化科技金融助力,财政增资1.2亿元,区战略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累计核准16支子基金,总规模近57亿元,促成金顿激光等10余家科技企业落户。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减免缓退税费37亿元,发放纾困贷款贴息1535万元,促成银企对接贷款2.4亿元。预计全年市场主体新增3.2万户,总规模达17万户,居中心城区第一。科技中小企业评价入库880家,数量位居中心城区第一;全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572家,年底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将超1000家,位列武汉市中心城区第一。 

(三)坚持资源下沉,在公共服务上持续加力,构筑宜居宜业“集聚区”

1.持续提升高校环境品质。编制大学之城核心片区长远发展规划,积极推进街道口、南湖、鲁巷片区校园周边旧改项目,落实一批道路维修、杆线入地、水环境治理等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打造宜居宜业宜学的亮点片区。推进政务服务进高校,在华中科技大学等5所高校投放6台自助服务终端,为师生提供自助政务服务1603件。

2.大力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地大附校、华师附小、附中初中部扩建,与武城职共建洪山七小,规划新建张家湾小学一分校,通过直接支持、托管、合办、共建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惠及义务教育人口10余万人。推动高校体育设施面向社会有序开放,将武汉理工大学体育馆列入低免开放体育场馆。建立疫情防控联席会议机制,“一校一策”制定防控措施,定期发布政策提醒,加强现场指导,在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等方面,支持学校做好基础工作,高校防疫工作平稳有序。与武科大协商,推动武科大附属第二医院加挂“武汉科技大学附属洪山中心医院”牌子,助力打造一流服务水平的三级医院。将辖区12个高校的校医院,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3.深入社会基层治理协作。武大测绘社区587名党员投身社区一线参与社会基层治理服务,增强社区工作力量。华师大新闻传播学院与华师大社区开展区校联学、志愿服务系列活动,打造具有华师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关山街道与华科大联合开展大学生社区实践,为社区治理注入新鲜活力。武城职与林屿岸春天社区共同打造“一杯茶”女性技能培训等多个共建项目,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四)坚持文化赋能,在挖掘底蕴上持续加力,构建创意产业“样板区”

1.集聚发展文创产业。打造了以南湖科技创意产业园、武汉创意天地、融创智谷为代表的三大文创产业园区,和展现地域特色的“湖北好礼•文创街”等街区,吸引出版传媒、数字娱乐、创意设计等各类文创企业在洪山落户。围绕环华农观光休闲创意产业带启动华农里·梦想岛项目,引进大地文亿等50余家新文娱企业落户园区,打造直播产业孵化基地。发挥黄家湖大学城优势,协助好德成软件园-De未来港申报3A级景区,建设黄家湖生态研学产业带。

2.着力推动载体融通。立足洪山科教优势,积极搭建互动共享平台,充分发挥武汉数字创意与游戏产业协会、洪山教育出版及教育服务产业协会落户我区的优势,积极推动武汉直播产业协会在我区落地,加强合作、集聚要素,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对接,带动相关企业聚集洪山发展,打造文创产业生态圈。

3.持续擦亮文化品牌。聚焦唱响主旋律,依托辖区公园景点、科创园区、星级酒店、高校展馆等文旅资源,深度打造“花季文创嘉年华”、“高校艺术节”、“武汉创客艺术节”、“高校电竞联赛”等特色文化活动品牌。积极筹备参加第二届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武汉2022艺术博览会,计划年内举办第二届武汉·中国宝谷珠宝首饰设计大赛

存在的问题:受规划、市场等因素影响,部分大学周边区域及科研院所自有土地,开发建设进展不快,环大学创新经济带建设质效还有待提高;大学之城品牌还不够响,资源挖掘还不够充分,社会影响力还不够大,区校融合深度、广度还有待拓展。

下一步:进一步发挥区校融合机制作用,在大学校区、产业园区、城市社区建设方面,加强对接、挖掘潜力、释放动能,聚力推动中央创智区、南湖片区等重点区域项目集聚、人才汇聚、要素集成,推动区校双方在教育、文化、卫生、公共服务等各项合作中走深走实,促进“洪山+大学”共同体全方位、宽领域深度融合。

1号重点建议《关于打造“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主题服务专区,全面提升创业就业服务保障水平的建议》

围绕引导高校毕业生在洪山就业创业,重点在打造服务专区、提升服务质效、发展服务产业、提供法律保障等方面多点发力,营造了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环境,实现新增大学生就业创业2万余人。

(一)以支持学子留汉为导向,强化政策牵引。扎实做好“才聚荆楚”“学子留汉”“支持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20条”新政等政策落实工作,编印出台《大学生留汉服务指南》《惠企助企政策及服务指南》等宣传册,涵盖了就业、创业、落户、安居等19项重点服务事项。今年以来,发放各项就业创业补贴资金9000万元,惠及各类用人单位和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就业群体3.2万余人(家)次

(二)以拓宽就业渠道为核心,建好服务平台。一是擦亮“大学之城就业节”服务品牌。深入挖掘“大学之城就业节”校园招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服务重点企业直播直聘”等人才招聘活动潜力,打造沉浸式直播互动新栏目“主播探岗”,丰富企业和求职人员对接交流渠道。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53场,提供就业岗位11.8万个。“大学之城就业节”服务品牌荣获全省“优秀就业服务项目奖”,成为全市唯一获奖的就业服务项目。二是探索建设赋能产业学院。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计划”,指导武汉楚秀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武城职,共建“网络安全工程师”、“直播电商”人才培养项目,建设集教学、实训、科研、赋能培养、创业孵化及其衍生服务为一体的现代特色学院。三是打造“留汉”主题服务专区。设立大学生“留汉”政务服务专窗,设置首席服务专员,开通绿色通道,编制落户安居一事联办办事指南,实现了申请材料减少25%,跑动次数减少33%,办理时限压缩50%。

(三)以深化市场机制为手段,提升服务质效。一是加强就业市场服务主体培育。积极发挥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资源聚合优势,新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72家,行业总体规模持续扩大。支持相关机构承办“春风行动”和“大学之城就业节”人才招聘活动,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广域度和成功率。二是注重大学生创新创业保障激励。走访了武大、理工大等高校创业学院和创业孵化器,对279个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了现场指导帮扶,有效推荐250个大学生创业团队申报2022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依托“大学之城青年公寓联盟”,为高校毕业生新筹集租赁房源700套。三是引导众创平台免费提供工位支持。发挥校友创新中心特色平台功能,通过空中招聘会、行业对接会等形式,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已吸纳大学生就业1186人,入驻企业76家,入住率达90%, 2021年入驻企业年度总产值近5亿元;今年8月,王忠林省长到该中心进行了调研指导。建立了财政补贴和良性淘汰机制,鼓励辖区众创孵化平台提供1000个创业工位,供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免费使用1年,培育大学生创业企业354家。

(四)以防范就业风险为基础,增强法律保障。一是深化“双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武大、中南财大等6所高校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率先开展“双创”法律服务模式,主动对接辖区24所高校及其创业园区,构建“1校1园1所”的法律服务机制,形成定点值班“会诊+专题讲座“巡诊”+专家沙龙“会诊”+网络解答“随诊”的常态化服务机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二是提升法律宣传服务信息化水平。打造“指南针”24小时法律服务平台,邀请178名法律顾问、1131名调解员入驻平台随时为大学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三是打造大学生劳动维权快速通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选派10名律师轮流开展线下值班,及时为求职大学生提供法律援助。以查处就业歧视、虚假招聘、“黑职介”为重点,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办理案件1674件,为1562名劳动者追回工资近3400万元。

存在的问题:“留汉”政策红利性价比不足。武汉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大多为3年前出台,已被外地复制赶超。结构性矛盾和匹配难题带来的压力依然较大。我区规模以上大型企业相对较少,中小微企业优质岗位不足,岗位供给总量有限。政策协同性还需进一步加强。面对当前疫情冲击和大学生就业市场和环境的变化,政策“组合拳”功效不强,“一网通办、一窗通办”的机制尚不完善,政策协同性不高的弱点逐渐显现。

下一步:一是持续抓好政策落实。继续打磨“大学之城就业节”就业服务品牌,鼓励用人单位提升就业岗位供给质量,强化岗位供需匹配。落实政策引导,做好我区人力资源产业园政策研究和前期筹备工作,加快引进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企业、领军人才,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加快发展。二是持续深化区校合作。进一步发挥“大学之城就业服务联盟”和“创业学院联盟”的作用,加强大学生创业学院、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返乡创业示范基地等“双创”载体平台建设,持续优化校企订单班、赋能产业学院、大学生就业见习等校企合作模式,让培训与企业需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需求相匹配。三是持续做好人才服务。依托综合服务专窗和湖北政务服务网“一事联办”服务专区,探索大学生留汉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方式,优化大学生毕业生落户、租房、创业等服务模块,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留汉就业创业信息化服务质效。

2号重点建议《关于大力发展我区慢行交通,强化非机动车道建设,完善洪山交通基础配套的建议》

通过对全区慢行交通状况进行系统摸排、提前谋划,以改造慢行道路去存量为重点,以新建慢行道路提增量为方向,加强城市精细化、常态化管理,不断提高群众出行服务质效。

(一)全面摸清底数,配套出台实施方案。对全区487条道路进行了逐一现场调研,制订了《洪山区慢行交通道路非机动车道存在问题情况一览表》,明确了2022年共20公里的慢行改造计划。

(二)大力消化存量,推进建成道路改造。启动南湖片区文治街、文昌路、文馨街、丁字桥南路、文荟街、文化大道、南湖西路等8条慢行道改造项目,烽胜路改造项目已建成通车,珞狮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预计今年12月前完。制订了《雄楚大道非机动车道示范路》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南李路、欢乐大道等道路进行降坡处置,确保现有非机动车道连贯,在八一路、石牌岭路等道路新增了机非隔离护栏,减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织。

(三)全面提升增量,加快新建道路进程。2019年至2021年已建成47条、36公里道路的基础上,今年计划建成道路17条,约13公里,目前已完工21条,均全部落实慢行交通规划与建设标准。

(四)突出建管并举,规范慢行交通秩序。制定《2022年洪山区违法占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洪山区加强区容区貌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占道问题治理,推进退桶入院工作;共开展占道整治行动56次,依法取缔经营性占道13276处次、规整单车12万多辆次,共享单车代履行1万余辆。协调电力部门,整改道路沿线电力井盖破损、凸凹不平问题,确保慢行交通道路通畅便捷。

存在问题:部分区域慢行交通设施仍然不够完善,与群众需求有差距;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对慢性交通有一定影响,一些路段临时打围造成不便。

下一步:持续加强慢行系统硬件规划建设,从细节入手,建好相关基础设施;完善全区各类项目施工监管,对影响慢行交通的点位及时处置;规范路口等重点部位交通秩序,全面提升慢行环境品质。

3号重点建议《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升教育质量,加快建设教育强区的建议》

通过深化干部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深化教育保障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有效破解一些长期制约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教育质量、教育特色、教育品牌得到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一)围绕选才聚才,着力推进教师队伍建设

1.锻造精干管理队伍。一是以优化的锻炼路径培养干部。针对校级干部、校级后备干部、中层干部、中层后备干部等不同层级需求,打造“四航两青”培训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定制化专题培训。组织开办11个不同类型(名校长启航班、校级干部提高班和高研班、中层干部培训班等)的培训班,提高培训质量效益。二是以新型的考核方式考评干部。优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考核方式,采取“互联网+”方式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将办学满意度等指标纳入考核范围,多方面立体式考评,真实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情况。

2.锻造肯干教师队伍。一是擎举教师队伍改革之“纲”,健全改革制度体系,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印发《洪山区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有序实施“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行教师编制总量管理动态调整。二是铸就教师队伍建设之“魂”。区教育局与楚天都市报合作,专题报道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新一届“四有教师”、“2022年突出贡献人员”、首届“学校教师发展优秀团队”等成绩。在全区中小学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大讲堂活动,宣传先进教师、优秀教师团队典型事迹,营造学先进、争双馨的良好氛围。三是激活教师队伍成长之“源”,以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创建为引领,创优管总;以内部交流、外部学习“双循环”模式为中心,双向增智。全学年组织省市区级培训项目29个,教师交流轮岗197人。四是补足教师队伍发展之“短”,通过多种招聘方式补充教师700余人,新进教师47%为研究生学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二)围绕均衡发展,着力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1.多头并进,扩容增位,进一步解决“有学上”的需求。加快推进2022-2023学年度建设任务,规划洪山区第一小学、张黄新村学校等中小学新改扩建项目23个,新增校舍建筑面积15.9万平方米、普通班级数330个,新增学位15000余个。推进万科云城等6所开发商配建公办幼儿园装修项目,新增公办园学位1980余个。实现新开办学校高起点办学、老校改造升级扩容增位,让新校高起点、老校有亮点、校校有特点。

2.融合办学,协同并进,进一步加强优质均衡发展力度。深化开放融合办学,坚持学区共进、集团共赢、新校共生、对外共享、携手互利。一是构建完善区局、学区片区、学校三级联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学区、片区学校协同效应。本学年,全区200余所幼儿园结合实际重新调整划片,片内交流学习氛围更加浓厚,协调联动作用更加突显。完成了新一轮的办园水平认定申报工作,新认定45所等级园,另有3所幼儿园顺利通过了市级示范园评估。在市第二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比中,我区实验幼儿园《幼儿园博物馆课程的建构与实施》、街道口幼儿园《趣乐课程:幼儿园科学活动生活化的实践》荣获二等奖。二是以老牌强校为龙头,继续强化集团总校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新校、小校、薄弱校抱团发展,壮大教育集团品牌影响力。卓刀泉中学教育集团旗下各分校加快成长,建和分校中考成绩创历史新高,多个老牌教育集团协同效应更加彰显。三是着力整合资源,继续构建北斗七星小班化共同体、14所新建中小学校成长共同体,集智谋划小班化教学创新思路和新建学校高起点发展。其中,“洪山区深入推进新校共同体建设”案例获选市级优秀行动案例。四是持续深化第二期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开展“手拉手”教育帮扶结对,为远城区兄弟学校、建始县结对学校输出新动力。

3.一校三区,加速推进,进一步放大领航高中效应。洪山高中高考成绩屡创新高,2021年全口径一本上线率达93.1%,2022年录取分数线再度攀升,全市学子争相报考。着力打造“一校三区”领航高中效应圈。洪山高中本部改扩建项目已完成,后续将结合东湖高新区项目计划,配合跟进学校门前龙王咀南路(楚平路--熊家嘴路)等3条道路建设工作;洪山高中初中部(书城路中学)已建成开学;为了高标准打造洪山高中青菱校区,扩大校区用地规模和办学规模,将原规划的小学用地调整为高中用地,因青菱校区旁的8亩规划宗教用地未找到合适的置换土地,经研究决定,洪山高中青菱校区暂定按照127.4亩推进建设。目前项目已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正在编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同步开展向社会征集学校的设计方案等工作,项目预计2023年开工,2025年基本建成,2026年投入使用。

4.三大工程,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深入实施小学教育“强基”、初中教育“壮腰”、高中教育“圆梦”三大工程,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迎来“丰收季”。2021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督导评估组一致认定洪山区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转型升级。今年7月,中高考成绩实现了新突破。全区中考高分保护人数翻番,增至5人,多所学校成绩显著。华农附校、华一初、卓刀泉中学中考质量仍然领先,洪山外校凭借两个“高分保护”和稳定居高的升学率成为全市优质公办学校的闪亮新星,杨春湖学校中考成绩在全市民办学校中名列前茅。全区高考文化成绩过特殊招生线首破800人,同比增长11.5%,全口径一本上线人数达1300人,创下历史新高。长虹中学文化成绩过特招线首破百人大关。

(三)围绕保障能力,着力提升教育服务水平

1.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并实施了《洪山区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制管理暂行办法》,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监督机制和退出机制;加强年轻干部政治历练和实践磨练,在首期“青蓝班”“青荷班”中评选出120余名优秀学员,对其中有潜力的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形成集中培训、跟岗学习、实践锻炼三级成长路径。制定《关于推进洪山区清廉学校建设的实施方案》,将“清廉学校”建设与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开展了离任审计和任期审计工作制,今年对20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审计。

2.强化人员保障。持续推进校长任期制及任期目标考核制改革,建立“区管编制总量,学校按岗配备,教师竞聘上岗”的竞争性用人机制。今年协调增加周转编制1207个。修订《洪山区教育局人事代理教师管理办法》,实行区域内人事代理教师由区教育局统筹配备,对人事代理教师科学设岗动态调整,实现岗随需动、人随岗走,给予人事代理教师与事业编制教师同等专业发展机会和职业晋升平台。

3.强化经费保障。按照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的总体要求,2022年安排教育局部门预算21.58亿元。2020—2022年教师队伍建设相关经费呈逐年递增趋势。

存在的问题:部分片区学位供给不够充足、优质资源不够充分,教师队伍有待进一步优化,教育质量在全市争先抢位势头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以改革全面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区教育整体格局和“十四五规划布局”,充分发挥优质品牌学校的“顶端优势”作用,推动东部片区、西南片区、北部片区、中部片区等四大片区实现更高水准的优质均衡。以改革力促高素质干部教师队伍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区管校聘”工作,构建多渠道多层次教师补充机制。支持校长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努力造就一支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以改革着力强化新时代教育观念。坚持“五育”并举,充分发挥思政课堂和课堂思政的育人作用,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细落地。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

4号重点建议《关于加快补齐环卫基础设施短板,探索推进绿色、无公害、资源化处理利用生活垃圾的建议》

实施环卫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加快推进全区垃圾转运站建设,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提高全区垃圾综合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一)强化顶层规划设计。成立区垃圾资源化处理利用工作专班,邀请武汉市规划研究院等单位对我区环卫设施建设进行调研,明确我区循环经济产业中心(垃圾分拣中心)建设基本架构。目前,市规划设计院已对全区规划中的12块规划用地进行了摸排,并着手把湖塘村57亩地块整合到四环线石咀村,与该处的43亩用地合并形成100亩地块,计划建设洪山循环经济产业中心;启动光霞公园32亩绿化用地调规,把其中的10亩地调整到烽火转运站,规范烽火转运站用地手续;将剩余的22亩绿化用地调规到红霞黄陵庙,拟在此处再建设一座转运站。

(二)加快基础设施配建。加快张家湾(青菱)垃圾转运站的拆迁重建。抓紧置换东湖高新区在楚平路以东、龙王嘴污水处理厂以南的地块,推进建设1座中型垃圾转运站。去年建成生活垃圾收集屋10座,今年计划再建设30座,用于改善小区、单位等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点位卫生环境。各街道累计配置分类收集容器47377个,配置湿垃圾收运车辆18辆。

(三)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区179个社区、2576家单位,达到了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配备厨余垃圾直运车18辆,严格实行“桶车一色”分类收运。整合各街乡环卫部门及辖区内环卫企业,制定我区生活垃圾调度计划,针对突发情况采取应急调度措施。对我区全部生活垃圾收运点进行摸排并录入市级平台,实现生活垃圾收运全流程监管,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四)加强常态监管督导。将全区696台各类垃圾清运车辆、30个垃圾中转站和地埋站、19个环卫停保场全部录入智慧环卫平台,并结合市督导通、区三方等部门检查情况,加强常态化督导检查,不断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

(五)全面宣传发动造势。通过发放操作指导手册、摆放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开展宣传发动1472次,设置宣传设施11万处,入户宣传9.2万户。挑选示范小区15个、示范单位15个,在宣传、设施设置、分类实效等方面,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目前各试点已完成“一点一策”创建工作。

存在的问题:我区社区数、覆盖居民数均中心城区最多,日生产垃圾量大,宣传发动、人力、物力、财力等难以满足垃圾快速处理需要的条件。生活垃圾分类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因供地难、选址难、环评难等问题影响建设进度。全社会垃圾综合利用意识还没有形成。

下一步:结合全区实际,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补齐环卫基础设施短板,增强末端处理能力,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推进转运站建设。继续做好全区环卫专项规划编制和调规工作,积极争取上级部门、东湖高新区等支持,合理选址建设垃圾转运站,做好地铁5号线征收拆迁的临时中转站建设,升级改造现有垃圾转运设施设备。严格规范运行管理。开展桶、车、站、场专项整治,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全流程作业行为。推行不同企业收运不同垃圾模式,形成垃圾收运分类渠道。对垃圾中转站、地埋站加强常态化督导检查,做到日产日清。着力推进源头减量。完善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深化“两网融合”,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深化教育宣传引导。重点推行以垃圾分类工作人员为主的教育培训,再由工作人员向普通群众层层推广,打造层层推广式宣教体系。学习先进城市经验,明确街道、社区上门宣传和桶边督导具体任务,努力提高宣传质效。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每件议案、重点建议都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一位分管副区长具体负责。各责任区领导亲自参与议案、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研究制定,对议案、重点建议办理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布置,把办理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洪政办〔2022〕2号),全区各部门、街乡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科室协调督办、业务科室具体经办”的办理工作机制,确保了每件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立行立改,推进问题解决。区直各部门、街乡主动作为,积极解决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如35号建议提出的关于鼓励商务服务型企业利用自身场地新建机械式立体停车位的问题,区建设局积极对接市停车场指挥部,就武汉市关于停车设施建设补贴指导意见、补贴方案、申报流程提出了修改意见,推动资金补贴政策落到实处。目前,市里补贴政策即将出台,代表表示满意。67号建议提出《关于在红旗社区红旗欣居片区配套社区农贸市场的建议》,洪山街积极协调该片区新增一家大型农贸市场,面积约5000平方米,已于4月开业。5月街道组织代表见面答复,代表表示满意。

(三)加强督办,压实办理进度。紧扣节点,各承办单位按时完成办理工作方案制定,做到早谋划、早启动,区政府督查室督促建议主、协办单位严格按照法定办理期限完成办理答复工作,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按期全部完成。规范办理流程,大多数办理单位做到办前有部署、有沟通,办中有方案、有措施,办理答复言之有物、针对性强;严格审查,对答复不规范的第一时间退回责成重新答复。

(四)加强协商、提高办理水平。各承办单位创新办理方式,积极上门走访,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协商,促进良性互动。下发《洪山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实时掌握各单位走访沟通情况和代表反馈意见,对于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及时督促主办单位重新走访和办理、答复,对于代表反馈需其它单位协调落实的事项,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办理落实,提高了办理实效。如针对22、23号代表建议提请开通野芷湖地铁站公交运营、解决野芷湖梧桐路隐患,前期因办理沟通环节问题被代表评为不满意件,7月份人大主任会后,区政府督查室组织主办单位认真研究整改,再次与代表沟通,取得了理解,提升了满意率。

三、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工作事项推进落实还有待加强。代表建议办理涉及的部分工程类项目,如道路建设、维修等工程实施周期长,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部分事项因政策限制、拆迁等因素影响,后续进展缓慢,如95号建议提出加快张家湾街“鑫宇”片“三旧”改造工作,目前该片区未纳入三旧改造计划,需要先争取政策支持;涉及插花地带管理,仍需加强协调,如156号代表提出解决洪山区与武昌区插花地带居民最后“100米”问题,和平大厦、徐东城市广场等8处插花地城市管理、社会事务等工作由杨园街、和平街分别管理,因插花地情况复杂,双方暂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需持续推进。

(二)少数单位对代表的走访沟通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大多数承办单位能够大员上阵,及时落实代表走访,但少数单位仍存在因忙于业务工作,对议案、代表建议办理重视不够,影响了办理工作的效果。

(三)办理答复程序不够严谨,办理水平仍需提高。少数单位的办理答复不够严谨规范,针对性不强,汇报常规工作多,对代表建议的分析研究不够深入,有的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政策法规障碍和客观条件限制解释说明不到位,有的对涉及其它职能部门的事项协调不主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已告一段落,但是离区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对办理过程中凸显的问题还需要进行深入反思和总结。个别单位想认识不够到位,办理工作跟进不够及时,办理答复程序不够规范,办理水平有待加强。

下一步,区政府和区相关部门、街乡将认真总结2022年全区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经验教训,加大工作力度,对本年度议案代表建议办理中涉及的未办结责任事项继续加大推进力度,务求办理实效。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各项措施,促进全区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洪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2年1122日在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熊贤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8月30日 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审计查出问题的落实整改提出了审议意见。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区政府组织23家责任单位对报告涉及的7方面76个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一)坚持党委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各责任单位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区委审计委员会专题听取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报告,并就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完善整改工作机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坚持政府主导。区政府及时召开全区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对照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推进问题全面整改;要求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加大对涉及多部门整改事项的协调、调度力度,充分运用好审计工作成果。

(三)坚持压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严格对标对表、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逐项对账销号。区财政等部门认真履行指导和监督责任,对主管领域的审计整改工作,统筹协调、强化监督,系统分析、健全机制,抓住源头、标本兼治。区审计局认真履行督促检查和报告责任,采取督查、督办和跟踪审计等方式,对审计整改推进情况和整改成效进行督促检查。

(四)坚持贯通协作。区纪检监察机关、区委巡查办及各责任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审计反映的重要事项和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组织力量认真查处,着力形成监督合力。截至目前,已约谈1人,警告处分1人,书面检查11人,谈话提醒8人。

(五)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将具体问题整改与完善机制制度相结合,努力做到纠正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一体推进,以审计整改推动制度完善、体制创新。通过整改,已促进相关责任单位完善制度10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底,《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洪山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7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的问题71个,持续整改中的问题5个。审计整改推动规范公共资金管理使用27,009.2万元,区财政部门均已收回统筹。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细致的问题。

1)29个单位未将上年本级项目结转资金纳入当年部门预算,涉及金额31,720.76万元。

上述结转资金已在各单位及全区决算报告中反映,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自2022年起区财政局已将上年结转资金纳入当年调整预算。

2)部分项目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上年执行情况、编制不够科学,涉及金额2,106万元。

2022年起,区财政局积极与街道、区城管局做好衔接,根据各街道社区数、小区数、居民户数(实有住户)等因素测算,结合街道实际需求,综合考量安排垃圾分类经费。年初及时将经费划转至街道,便于街道高效使用该项经费,对年底未使用完的项目资金,区财政局将按相关文件要求收回指标统筹安排。

3)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未制定相应的绩效目标,涉及金额13,381万元。

区科经局在编制2023年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预算时,已在预算一体化系统里按项目情况细化预算编制及制定相应的绩效目标和考核指标。

4)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未明确资金用途和支出明细,涉及金额18,339.98万元。

为健全政府性基金预算体系,规范预算收支,关于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使用,区财政局已按照武财综[2017]824号文件相关要求,直接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反映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支。

5)结转2年以上的项目资金或结余资金(2018-2019年项目资金)未及时收回统筹使用,涉及金额9,232.29万元。

区财政局已立行立改。2021年结转2年以上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且在2021年已基本使用完毕,截至2021年底指标余额595.5万元已收回统筹。区财政局将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相关规定,加强对于结转资金的清理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

2.关于部分预算项目资金绩效不高的问题,涉及金额40,929.39万元。

上述资金中14,515.69万元已结转至2022年继续使用,26,413.7万元已于2021年底纳入财政统筹,并通过2022年部门预算保障实际支付需求。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区财政局已采取以下举措:一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全区各预算单位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支付进度,按10%的比例对一般性项目支出进行压减,实际压减金额达2亿元,并将压减结果纳入2022年调整预算;二是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按照“零基预算”原则,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对逐家预算单位、逐笔项目认真审核;三是加大预算执行监控,对执行率较低的项目经费及时了解原因并进行调整,对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事项,按照预算调整流程,及时通知单位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四是加强对各单位的业务培训及宣传,提高单位对细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及绩效管理的意识,解决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

3.关于会计核算不准确的问题。

1)部分土地收储项目账务处理不正确,未能如实反应土地储备项目的成本的问题,涉及金额4,183.80万元。

2022年7月份,区土储中心已按照审计意见,对土地收储项目进行了清理核查。按照高压小区片旧城改造项目规划意见,中国地质大学青年公寓地块属于高压小区片征收范围。2021年10月,区土储中心已将2020年度的“收储项目-中国地质大学青年公寓”科目余额5,880万元合并到“收储项目-高压小区”科目中核算,合并后高压小区片旧城改造项目成本余额为5,473.40万元。

区土储中心将严格按照《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落实成本核算工作,如实反映每个土地储备项目成本。

2)和平街办事处单位往来资金结余期末未结转,涉及金额1,865.8万元。

和平街办事处已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其中:1,020.93万元系2019年度单位往来资金清理纳入财政统筹资金,单位未及时进行账务核算,已于2022年6月份进行账务更正处理;73.05万元系“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重复记账,已于2021年做账务更正处理。剩余771.82万元已聘请第三方事务所进行清理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经街道党工委、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已于2022年11月9日调整帐务。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涉及金额4,956.39万元。

23家预算单位已安排预算编制人员积极学习预算编制业务,在2023年度的预算编制中,根据业务工作任务和以前年度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科学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细化预算编制,落实“一项一表”,加强对预算编制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2.关于部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涉及金额264.21万元。

1)记账凭证原始附件不全173.17万元。

15家单位已补齐相关附件,并要求财务部门加强票据报销审核,确保财务工作合规合法。

2)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1.32万元。

区行政审批局已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教育谈话,出台《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审批勘查专家专技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个人所得税法规,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未使用公务卡结算22.03万元。

4家单位已加强教育力度,增强公务卡结算的意识和消费理念,让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公务卡结算制度应用与推广的意义,明确公务卡的报销范畴和操作流程,强化公务卡结算管理制度的落实。

4)未按合同约定条款履行合同18.73万元。

4家单位已要求财务人员扎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把好合同执行质量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在食堂经费中列支行政经费4.61万元。

3所学校加强对《武汉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学习并严格执行,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6)财务核算及票据报销审核不严4.35万元。

7家单位已追回资金3.65万元。9家单位已要求财务部门加强财务票据审核,对不合规的票据,严禁报销。

3.关于部分单位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不严格的问题,涉及金额2,595.53万元。

31家单位已及时修订和完善内控制度,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学习《2021年度洪山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范指导手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流程。

区财政局已于2022年11月制定《洪山区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4.关于部分单位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涉及金额84.73万元。

8家单位已及时补登固定资产账44.89万元、1家单位补登公共基础设施39.84万元。组织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学习《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采购审批流程管控和固定资产财务管控,不定期对本单位资产进行清查。

5.关于部分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涉及金额279.36万元。

8家单位已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区建设局会计核算中心建立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张家湾街办事处规定可以根据事情的紧急度对决策事项开展“一事一议”,街总工会已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履行报告审批程序。区消防救援大队已严格按照《武汉市消防救援支队经费资产审批管理规定》要求执行事前审批制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书面检查10人、谈话提醒7人。广小和平分校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范支付审批流程,确保财务支出真实有效。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河湖划界工作完成不及时的问题。

我区湖泊管理范围线划定、成果公告、界桩埋设等划界工作均已完成,现已按照市级要求,推动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工作。

2.关于“一河(湖)一策”中治理保护目标和任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问题。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数据,2022年野芷湖水质已达到Ⅳ类。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主要监测点水质达标率两项保护目标均已完成。为尽快完成生态岸线比例目标,区水务局已按新版野芷湖“一湖一策”(2021--2025)要求,将野芷湖南岸护坡修整工程列入2022年区城建计划,建设生态岸线600米,达到80%的生态岸线比例。工程已于2022年5月完成方案编制,现已取得资金证明,拟报发改部门审批,预计于2023年完工。

3.关于部分社区级河湖长巡查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区水务局已采取措施立行立改:一是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明确巡查履职方式和频次。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河湖长和区级工作联系部门巡查履职的意见》、《关于做好河湖长制半年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等文件及《街道河湖长制工作日常巡查手册》,明确巡查内容、巡查方式、巡查频次、巡查流程、问题处置等相关要求。二是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区水务局分别于2022年6月、9月,对街(乡)、社区(村)河湖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细化讲解巡查任务和巡查记录填写要求。三是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巡查履职到位。区水务局每周通过数据河湖长系统全面检查街(乡)、社区(村)级河湖长巡查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通知责任单位整改。同时,自2022年一季度开始,将街(乡)指导、督促社区(村)级河湖长落实日常巡查任务纳入全区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指标,已开展3次季度考核,2022年基层河湖长巡查履职均达到规范要求。

4.关于辖区内部分重点排污单位未办理排水许可证的问题。

区水务局已对重点排污户办证问题进行督办,主动对接排污户,指导排污户尽快完成其内部雨污分流整改工作,加快重点排污户雨污水管网复核力度,确保排污户尽快办理排水许可证。7家重点排污单位中,华中科技大学属于高新区范围,主校区在高新区办证;白沙洲水厂污水采取外运方式,华中农业大学农业微生物学实验室建有独立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未接入市政管网,不需要办理排水许可证。剩余4家单位中,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武汉龙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武汉输油处3家单位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武汉龙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家单位已完成管网复核,已具备办证条件。

5.关于部分排水户水质不达标、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区水务局已报请市水务部门进行水质检测复核。目前江南新天地C区、湖北东富汽车工贸有限公司2家排水户已通过市水务局复查,水质检测达标。市水务部门计划本月对剩余6家排水户进行检测复核。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

1)关于洪山区南湖水环境提升社区、单位雨污分流及海绵改造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施工的问题,区水务局已制定了《洪山区水务和湖泊局进一步规范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方案》,后续将严格按照该方案落实相关建设程序。

2)关于黄家湖西路(学院南路—丽水南路)工程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证的问题,区建设局成立了工作专班,积极与规划局沟通对接,多次同规划局就加快推进工程前期审批手续召开协调会。目前,已向区规划局上报申请用地计划表,补办前期审批手续的工作正常推进中。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立即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2.关于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不严的问题。

1)关于黄家湖西路(学院南路—丽水南路)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问题,区建设局制定了《洪山区建设局合同管理制度(试行)》,明确管理主体和各部门职责分工,完善合同签订流程;工程款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至97%。

2)关于四环线生态带洪山段绿化项目绿化苗木养护合同签订不及时的问题,区园林局已于2022年7月补签了苗木养护合同。加强辖区绿化养护巡查,确保绿化范围内无死树,建立健全问题整改机制。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汇报,及时落实整改方案,形成常态化管理监督及考核制度。

3.关于建安工程多计工程价款219.78万元的问题。

区园林局、区水务局、区建设局均对多计工程价款219.78万元不予支付。

4.关于给排水设施维护不到位的问题。

区园林局积极筹措资金,对四环线林带进行植物补栽,LG3部分区域内淹水造成的枯死树已全部清理完毕,在四环线林带入口处增设林带防火警示牌10余处,并对四环线沿线约7万平方米的区域开展了除草、清杂等养护措施。区园林局进一步加强了四环线区域的巡查工作,根据周边地形地貌及实际情况,制定秋季补栽的计划(主要以耐水植物池杉为主),持续加大除草、清理枯枝败叶等日常养护工作。

(五)教育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细化的问题,涉及金额4,685.10万元;关于预算项目执行率低的问题,涉及金额7,644.94万元。

区教育局以局机关为主体对教育系统预算编制、事业发展性支出预算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及审核要点、预算编制系统等内容进行培训,做实重大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强化指导服务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突出保障重点,优化支出结构,推动预算编制编实编准编好。

2.关于部分项目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涉及金额120万元。

区教育局已启动问责机制,由局党委纪委监察部门对该项目具体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后续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如遇紧急突发事项,按规定程序报请上级部门启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相关流程。

3.关于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涉及金额1,038.02万元。

区教育局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其一,部分工程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目前,洪山区爱家名校华城中学建设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二,洪山区广埠屯小学青菱城市花园分校新建项目,未按要求对664.01万元暂估价项目实施管理;洪山区第三小学新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结算报告中存在48.21万元无结算依据的概算外项目等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教育局已立行立改并出台了《洪山区教育局工程建设仪器设备及服务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洪教〔2021〕6号),对工程建设的流程、操作规范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健全工程管理体系,完善相关施工项目的监理日志、旁站记录、现场签证、隐形工程报告书等项目资料,规范基建项目结算工作,督促相关学校及时办理工程财务决算工作,完善相关手续。其三,区教育局房地仪器管理站采购校园红外线设备85套,未按合同约定组织验收,提前支付设备款325.8万元的问题。区教育局房地仪器管理站采购校园红外线设备85套已全部安装到位并已通过验收(支付设备款前安装验收78套,剩余8套也已安装验收),区教育局将加强财务监管,督促相关二级单位严格按照合同履行权利义务,做到支出源头控制和支出精细化管理。

4.关于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涉及金额40,258.84万元。

洪山区第三小学、广埠屯小学青菱城市花园分校、青菱中学和卓刀泉中学清江锦城分校等学校已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并由区财政局组织进行了财务决算,各学校将根据工程财务决算报告及时登记入固定资产账,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洪山区房地仪器管理站已于2021年9月聘请一名中级会计师从事基建财务核算工作,对项目建设成本按各项支出进行财务成本核算。

区教育局已督促各学校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及时办理资产入账登记手续,保证账实相符。

5.关于项目绩效考核评价不规范的问题,涉及金额865万元。

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绩效管理体系,并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全面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六)工业园区财政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涉及金额792.45万元。

关于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区财政局借款850万元用于支付北港村征地补偿款,截止2022年5月31日,尚欠借款400万元未归还的问题,管委会已聘请第三方进行审核,形成《武汉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债务清理的专项审计报告》,下一步将向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交专项报告,申请核销应付款余额400万元。

关于青菱工业园扩大开支范围、原始凭证审核不严、与街道混支混用预算资金等4个问题,青菱工业园对单位财务制度进行梳理,修订了《青菱街道办事处(青菱都市工业园)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加强财务管理,强化业务指导,建立健全财务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同时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单位内控制度,进一步严格审批流程,合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后续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义务。

关于活动执行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的问题,洪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对1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的问责处理,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加强对采购程序的监管,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

2.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涉及金额186.49万元。

关于项目分包问题,青菱工业园要求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按照《规划设计合同》条款,独立完成合同约定内容。

关于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青菱工业园已组织所有报账员及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后续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对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项目,全部实行政府采购;对未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项目,按内控规定的程序进行分散采购,进一步规范采购支出的财务报销手续。

关于参标单位资质审核不严的问题,区管委会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对供应商资质审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3.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涉及金额15万元。

青菱工业园已组织相关人员对财务制度、内控制度进行梳理和学习。后续将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程序,进行财务支出的闭环管理,杜绝类似的问题再度发生。

(七)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城投公司、建投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涉及金额296,219.76万元。

城投公司1个项目规划调整已完成,已开始报地相关工作、3个项目因部分地块位于生态底线区不符合土地规划,无法开展土地手续报批工作,目前正协调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规划调整手续、9个项目待土地手续完成后,完善规划手续。

建投公司成立了征地拆迁部,组织多次内部培训,并安排新员工轮流到规划分局坐班,协调规划分局加快项目手续办理进度,4个项目正在积极完善相关手续,预计2023年7月前可完成全部手续完善工作。同时,建投公司已于9月25日对该问题责任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责任部门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2.关于城投公司部分工程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

6个项目已办理完结工程结算、6个项目正在办理工程结算、9个项目已办理财务决算,23个项目2023年9月至11月30日按照上级部门竣工财务决算评审计划分批次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城投公司已建立工程项目结算台账,实时更新结算办理进度,督促工程项目及时办理结算直至完结。

三、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在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的同时,我们就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借款400万元未归还、青菱工业园项目分包问题、区建设局未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区城投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等尚未完成整改的5个事项,已作出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后续整改工作的安排,这些问题因涉及客观环境变化、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整改周期较长,需统筹兼顾多方因素推进整改。

对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借款400万元未归还的问题,要求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基础,结合法定程序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意见,稳步推进整改。

对青菱工业园项目分包问题,要求在完善法律手续、防范诉讼风险的基础上予以整改。

对区建设局未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区城投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的3个问题,受报地指标不足和生态底线区规划现状制约,要求结合供地政策、民生项目实施情况等现实原因,上报市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调整手续后,逐步推进整改。

对河湖长制落实方面的问题,要求打破职能部门边界,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将具体问题整改与加强常态化管理紧密结合,常态推进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督促指导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推动党中央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更好服务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洪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2年1122日在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洪山区财政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请予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的主要原因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洪山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预算执行中受疫情形势变化、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对财政预算进行调整,具体事项如下:

一是经省、市人民政府批准,2022年我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725,485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665,900万元,再融资债券59,585万元。剔除已纳入年初预算安排再融资债券19,713万元,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665,900万元,再融资债券39,872万元纳入本次预算调整。

二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166万元。

三是土地出让较年初预算发生变化,导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变化。

四是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发生变化,导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变化。

此外,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和统筹上年结余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保市场主体等重点领域支出,导致财政支出发生变化,一并纳入调整预算。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余、债务转贷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六部分组成。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增减额

合     计

1432632

1493869

61237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149750

920000

-229750

上级补助收入

174489

231449

56960

调入资金

88680

205157

116477

上年结余

0

40384

40384

债券转贷收入

19713

59713

40000

其中:新增一般债券

 

40000

40000

          再融资债券

19713

19713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0

37166

37166

调整前: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9,7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4,489 万元、调入资金88,68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7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432,632万元。

调整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149,750万元调整为920,000万元,减少229,750 万元(详见附表1),主要原因:一是国家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特别是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财政收入减收明显;二是受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我区税收收入中占比较高的房地产行业减收严重。上级补助收入由年初预算174,489万元调整为231,449 万元,增加56,960万元,主要是增加增值税留抵退税和疫情防控补助(另按上级要求第三批增值税留抵退税补助87,686万元,收支列入次年预算,资金本年使用)。调入资金由年初预算88,680 万元调整为205,157万元,增加116,477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增加88,396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增加214万元,从盘活存量资金调入增加27,867万元。上年结余由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为40,384 万元。债务转贷收入由年初预算19,713万元调整为59,713万元,增加40,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为37,166 万元,动用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0万元。

调整后: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92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1,449万元、调入资金205,157万元、上年结余40,384 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9,71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166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493,86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61,237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划经费、债务还本支出三部分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增减额

合     计

1432632

1493869

61237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10605

953485

142880

其中:新增一般债券支出

0

40000

40000

上划经费

602314

520671

-81643

债务还本支出

19713

19713

0

调整前: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0,605万元,上划经费602,31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9,7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432,632万元。

调整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810,605万元调整为953,485万元,增加142,880万元(详见附表2);上划经费由年初预算602,314万元调整为520,671万元,减少81,64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体制,随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下降,上划经费(省市分享收入)相应减少。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项目如下:

1)新增部门项目支出195,121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和保市场主体等领域(详见附表3),其中:新增疫情防控支出100,000万元,兑现一揽子支持政策等保市场主体增支20,000万元;

2)压减部门经费56,975万元(详见附表4);

3)第三批增值税留抵退税补助冲抵年初预算项目73,767万元,作为今年预拨经费,列入明年年初预算(详见附表5)。(第三批增值税留抵退税补助总额87,686万元,冲抵73,767万元后,另安排本年新增项目13,919万元,同步作为今年预拨经费,不在本年支出中反映,列入明年年初预算支出);

4)新增一般债券支出40,00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医疗补短板和路网建设等项目(详见附表16);

5)增加上年结转项目支出38,501万元(详见附表6)。

调整后: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3,485万元,上划经费520,67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9,7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493,86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61,237万元。

调整后三公经费较年初预算增加4.9万元(详见附表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新增103.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达到报废年限且维修费用较高;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减少93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5.2万元。

(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

3: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收支平衡表

单位:万元

     入

      出

      目

金额

     目

金额

合     计

1493869

合     计

1493869

地方公共预算收入

920000

地方公共预算支出

953485

上级补助收入

231449

上划经费

520671

调入资金

205157

债务还本支出

19713  

上年结余

40384

 

 

债券转贷收入

59713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7166

 

 

通过上述调整,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493,8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493,869万元,收支平衡。

三、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年结余和债务转贷收入四部分组成。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情况表

单位:万元

     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增减额

合     计

954280

1084629

130349

政府性基金收入

117332

66806

-50526

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

836948

334028

-502920

上年结余

0

18023

18023

债务转贷收入

0

665772

665772

其中:新增专项债券

 

625900

625900

          再融资债券

 

39872

39872

调整前:2022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7,332 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836,948 万元,收入总计954,280万元。

调整情况: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117,332万元调整为66,806万元,减少50,526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由年初预算836,948 万元调整为334,028万元,减少502,9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补助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武南、板桥等地块本年未能如期出让(详见附表8);上年结余由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为18,023 万元;债务转贷收入由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为665,772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625,900万元、再融资债券39,872万元。

调整后:2022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6,806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334,028万元,上年结余18,02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65,772万元,总计1,084,62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30,349万元。

(二)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和调出资金三部分组成。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增减额

合     计

954280

1084629

130349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835911

877864

41953

  其中:新增专项债券支出

0

625900

625900

债务还本支出

39872

39872

0

调出资金

78497

166893

88396

调整前:2022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35,91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9,872万元,调出资金78,497万元,支出总计954,280万元。

调整情况: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835,911 万元调整为877,864万元,增加41,953万元(详见附表9);调出资金由年初预算78,497 万元调整为166,893万元,增加88,39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项目如下:

新增专项债券支出625,900万元(详见附表16),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教育、水资源提升、道路交通建设等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增加专项债券付息11,013万元、发行费565万元(详见附表9);

增加上年结转项目支出17,882(详见附表10);

土地成本返还减少613,407万元(详见附表8)。

调整后:2022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77,86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9,872万元,调出资金166,893万元,支出总计1,084,629 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30,349万元。

(三)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

6: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收支平衡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合     计

1084629

合     计

1084629

政府性基金收入

66806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877864

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

334028

债务还本支出

39872

上年结余

18023

调出资金

166893

债务转贷收入

665772

 

 

通过上述调整,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084,6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084,629万元,收支平衡。

四、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年结余两部分组成。

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情况表

单位:万元

     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增减额

合     计

931

4300

3369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611

1322

711

上年结余

320

2978

2658

调整前:2022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11万元,上年结余320 万元,收入总计931万元。

调整情况: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611万元调整为1,322万元,增加711万元,主要原因是统投公司和建投公司等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增加(详见附表11);上年结余由年初预算320万元调整为2,978 万元,主要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调整后:2022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22万元,上年结余2,978 万元,收入总计4,30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3,369 万元。

(二)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出资金两部分组成。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增减额

合     计

931

4300

3369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748

3903

3155

调出资金

183

397

214

调整前:2022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48万元,调出资金183万元,支出总计931万元。

调整情况: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748万元调整为3,903万元,增加3,155万元(详见附表12),调整项目如下:一是国资集团资本金等项目调整(详见附表13),二是上年结转项目列支(详见附表14);调出资金由年初预算183万元调整为397万元,增加214万元,主要是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2〕8号)文件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收入3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加,调出资金相应调整。

调整后: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903万元,调出资金397万元,支出总计4,30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3,369万元。

(三)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收支平衡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合     计

4300

合     计

4300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322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3903

上年结余

2978

调出资金

397

通过上述调整,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4,3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4,300万元,收支平衡。

五、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一)全年债券限额情况

 经省、市人民政府批准,上级财政部门核定下达我区地方政府债券限额2,640,745万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债券限额472,853万元,区本级专项债券限额 2,167,892万元。另市下达我区市列区用一般债券额度30,000万元。

(二)全年债券发行情况

预计2022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725,485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665,900万元,包括一般债券40,000万元、专项债券625,900万元(详见附表14);再融资债券59,585万元,包括一般债券19,713万元、专项债券39,872万元。新增债券主要用于道路、教育、卫生、水质提升等基础设施补短板以及天兴乡、青菱工业园十一村一场四期等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全年债券还本情况

预计2022年,归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59,58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9,713万元、专项债券39,872万元,均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

(四)全年债券余额情况

预计2022年底,全区地方政府债券余额2,624,761万元,其中:区本级政府一般债券472,691万元,区本级政府专项债券2,152,070万元。另市下达我区市列区用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余额30,000万元。全区债务余额控制在上级下达限额以内。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本财政年度尚未终了,以上报告的收支及平衡情况均为预计数,如市下转移支付等政策性因素尚需调整的事项,待本年度与上级财政结算以及财政决算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出席、列席人员情况

(会期半天)

 

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情况:

出席人员:严湘桃  周东胜  张再强  苏民益    线  吕明新    

王洪春  尹卫华  尹其照          付庆利  刘大学

刘锦钢      李发明  李鸿雁          余曙红

张文涛  陆继红  陈建琴              涂义斌

梁习成  彭代平  鄢裕高  廖红艳     

缺席人员:马为民  李宇红  彭文斌  郭圣乾  杨建忠      刘毅松

          张拥军    

列席人员:    袁永康                  邓爱华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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