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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2022】第九期

发布日期:2023-03-24 打印  |    字号: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12月27日上午,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严湘桃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洪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草案)》。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议程

 

主要议程是:

人事任免事项;审议并通过《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洪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草案)》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日程

 

2022年1227日上午                           主持人:严湘桃

 

一、人事任免事项

二、审议并通过《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洪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草案)》

 

列席:区人民政府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乡人大负责人;

 

关于邢勇任职的议案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

提议

     任命邢勇为洪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请审议决定。

(提请任职干部基本情况附后)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2年1227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邢勇为

洪山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草  案)

(提请2022年12月27日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邢勇代理洪山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2022年12月27在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我叫邢勇,汉族,1970年10月出生,湖北广水人,2002年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立案二庭审判员、立案一庭副庭长、审监二庭副庭长、民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期间,2012年9月至2014年9月挂职咸宁市咸安区法院副院长。此次组织安排我到洪山区法院工作,这是组织对我的关怀和信任,我深感责任重大,也将倍加珍惜。

近年来,在省市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在洪山区法院历届领导班子及全体干警共同努力下,洪山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及保障。如果本次区人大常委会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团结带领区法院全体干警,牢记初心使命,依法履职尽责,推动法院工作创新发展,不辜负组织厚爱与重托。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主动围绕中心,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从严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洪山、法治洪山贡献司法力量。

三是坚持从严治警治院,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毫不动摇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全院干警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管理,确保从严治院各项措施贯彻执行,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是加强能力素质建设、锻造过硬司法铁军。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不断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全面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的法院队伍。

五是严格自我要求、争做勤政廉政表率。坚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坚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始终做到勤勉敬业,清正廉洁。

六是强化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议案、人大代表建议及常委会交办的事项,积极争取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理解、支持和帮助。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深知组织信任以及人民期望的份量,也深感自身的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如果我的任职能够获得通过,我将恪尽职守、求真务实,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决不辜负组织厚爱和人民期望;如果未获通过,我也会正确对待,并服从组织安排。最后,恳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支持并监督我的工作。


 

关于人事任免有关情况的说明

——2022年12月27在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梁习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相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人事任职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上级决定和工作需要,文利红同志已于2022年8月辞去洪山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邢勇同志调洪山区人民法院工作,为洪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选举程序在年底大会举行,为便于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邢勇任洪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民法院院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法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如果邢勇此次洪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的任职议案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经过研究,提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邢勇为洪山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草案)》。

邢勇,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湖北广水人,中共党员,现任洪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02年7月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入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任研究室工作人员、立案二庭审判员、立案一庭副庭长、审监二庭副庭长、民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期间,2012年9月至2014年9月挂职咸宁市咸安区法院副院长。

工作以来,先后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二次,个人嘉奖三次。2014年1月获“湖北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法律专家”提名,2017年6月被评为首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近年来,邢勇同志办理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赢得了较高评价,所办理案件、撰写的裁判文书多次荣获省法院“十大精品案件”“十大优秀裁判文书”,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公开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两篇被中国人民法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出版专著《国际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研究》(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年版)。在邢勇同志带领下,省法院民四庭近三年来先后荣获“全国法院涉外海事商事审判先进集体”称号、“省法院文明单位”、“省法院先进党支部”等多项荣誉,具有较高的社会美誉度。

以上任职,符合法律程序,请予审议。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洪山区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草  案)

(提请2022年12月27日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洪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时间调整为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至12月30日(星期五)召开。12月29日(星期四)上午召开预备会议。

 


洪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会议

出席、列席人员情况

(会期半天)

 

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情况:

出席人员:严湘桃  周东胜  苏民益    线  吕明新      马为民

王洪春  尹卫华  尹其照          付庆利  刘大学

刘锦钢  刘毅松      李发明  李宇红  李鸿雁    

    杨建忠  余曙红  张拥军  陆继红  陈建琴    

            郭圣乾  涂义斌  梁习成  彭文斌

彭代平      鄢裕高  廖红艳    

缺席人员:张再强  张文涛

列席人员:    纪宏杰            

          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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