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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9-06-05 打印  |    字号: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

  2019年6月1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武汉市洪山区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和办公室召开的有关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督办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2、协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协调机关内部和外部工作,及时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

  3、负责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文件、报告、公报、会议、纪要、简报、工作总结等文件材料的起草及各工委起草文件材料的审核、签发;

  4、负责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视察、检查和调查的有关工作;

  5、负责区人大常委机关的人事管理、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工作;

  6、负责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7、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外事接待;

  10、办理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总编制人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32人 ,其中:行政27人,事业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720.4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57.58万元,降低17.2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转入社保,中途在职人员转退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20.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0.42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2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9.93万元,占本年支出86.6%;项目支出230.49万元,占本年支出1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20.4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7.58万元,降低17.2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转入社保,中途在职人员转退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20.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57.58万元,降低17.2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转入社保,中途在职人员转退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20.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81.59万元,占74.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7万元,占15.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64万元,占2.54%;住房保障支出132.49万元,占7.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208.41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1,72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1%。其中:基本支出1,489.93万元,项目支出230.49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成效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经费;

  2、人大综合协调工作经费122.99万元,主要成效人大综合协调经费;

  3、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成效财政经济委员会经费;

  4、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成效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经费;

  5、预算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9.41万元,主要成效预算工作经费;

  6、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9.61万元,主要成效法制工作经费;

  7、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工作经费18.96万元,主要成效代表人事任免工作经费;

  8、购买劳务支出工作经费24.16万元,主要成效用于聘用人员,代理记账,法律顾问的工作经费。

  9、文明创建工作经费2.5万元,主要成效用于文明创建的工作经费。

  10、后勤保障经费10.36万元,主要成效用于在职人员伙食补助。

  11、党建纪检工作经费2.5万元,主要成效用于党建纪检工作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585.58万元,支出决算为128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3%,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转入社保,中途在职人员转退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25.2万元,支出决算为2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78%,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转入社保,中途在职人员转退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58.98万元,支出决算为4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99%,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转入社保,中途在职人员转退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38.65万元,支出决算为13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7%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9.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2.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7.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28.8万元,支出决算为14.47万元,为预算的50.2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活动减少立行节约。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47万元,完成预算的52.05%;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活动减少立行节约。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7万元,为预算的52.05%,比预算减少13.33万元,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活动减少立行节约。主要用于车辆保险和车辆维修,其中:租车费0万元;燃料费0万元;维修费11.61万元;过桥过路费0万元;保险费2.86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减1万元,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活动减少立行节约。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53万元,降低67%,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减少 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53  万元,降低67%,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降低   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活动减少立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活动减少立行节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活动减少立行节约。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1个,资金230.49万元。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230.49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预算264.42万元,实际执行230.49万元,项目支出执行率为87.17 %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6万元,完成预算的96.05%。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学习考察培训经费;二是视察调研用车费和误餐费;三是文印费及资料费 。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学习培训经费,二是专项课题调研考察差旅经费。

  文明创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印制文明创建的相关资料;订阅相关报刊杂志;二是参加各类文明共建创建活动 。

  预算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41万元,完成预算的94.14%。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学习考察,二是文印费用。

  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开展对外交流学习;二是提高履职能力,多方式加强自身建设。

  人大综合协调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3万元,执行数为122.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区人代会、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及主任会议等会议的筹备和会务服务工作;二是协调机关内部和外部工作,及时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

  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城工委委员学习培训费 ;二是城工委资料文印费 ;三是外出考察学习费

  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8.96万元,完成预算的94.81%。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学习考察培训经费;二是代表培训费;三是文印费及资料费、代表宣传工作经费。

  党建纪检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订阅党报党刊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 ;三是党建纪检办公费用

  购买劳务支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54万元,执行数为24.16万元,完成预算87.74%。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代理记账服务费;二是法律咨询服务费;三是聘用相关工作人员

  后勤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58万元,执行数为10.35万元,完成预算的97.81%。主要产出和效果:用于在职人员伙食费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制度不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制度规定,逐步建立“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82万元,比2017年减少30.18万元,降低34.37 %。主要原因是守中央八项规定,活动减少立行节约。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视察活动;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是围绕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考察交流和调查研究。

  二是围绕坚持代表主体地位,积极督办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

  三是围绕正确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

  四是围绕提高代表素质,努力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服务。

  五是注重队伍素质建设,大兴学习之风。

  六是注重作风建设,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人大)(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 (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 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咨询电话:027-87678546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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