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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来源:人大办公室 作者:人大信息发布员 发布日期:2017-03-12 打印  |    字号:

“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开展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全面从严治党的各类论述,重点研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认识水平得到很大提升。按照区委关于认真开好2016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党组领导班子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重点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照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对照争做“五个表率”,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精心制定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广范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发言提纲,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做了充分准备。现将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两学一做”教育对照检查材料报告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情况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情况

区人大领导班子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关于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五个必须”的要求,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对党绝对忠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守住纪律底线”的深刻阐述,力戒“七个有之”,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规矩意识,政治上同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区委中心组学习等各类学习活动,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区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把中央的精神全面贯彻到基层二是强化党的领导。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施监督、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中,做到贯彻区委决策部署不动摇、支持“一府两院”不懈怠、服务中心工作不放松,坚定不移地当好区委决策部署的拥护者、推行者和实践者。三是服务中心工作。坚持人大工作与区委决策合拍,以督办大会议案、重点代表建议为抓手,支持和推动洪山区加快建设“大学之城”,打造武汉创新驱动核心动力区。四是带头作表率。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始终保持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在区委领导下,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同心同德,依法履职,着力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情况

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从源头上防治不廉洁的根本举措。一是抓组织建设,强化组织保障。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认真研究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区人大各项工作中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明确了党组书记是“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二是抓廉政教育,提升拒腐防变意识。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坚持每一个专题都采取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的方式,深入进行学习研讨,对照先辈先进检查自身不足,对照反面典型剖析党性修养。认真组织开展了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和讲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集中研讨交流活动,让广大干部时刻警钟长鸣,紧绷“廉政”之弦。三是抓制度建设,发挥监督制约作用。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程序处理重大问题,广泛征求意见,收集意见、建议50余条。

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照严肃党规党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身上还或多或少、或轻或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论学习的意识还不够强。虽然制定了中心组学习计划,但在抓落实上还有不到位的现象。领导班子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软任务的思想,缺乏应有的主动性。在理论学习中不深入、不系统、不透彻,学习还缺少坚持。在组织学习的过程中,有时仅局限于念念文件,读原著、学原文也仅限于文字上的表面理解,在深入研讨上做的不够。个别同志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虽然按要求进行了学习,但满足于走过场、搞形式,还存在不善于学习、不会学习和学得不深不透等问题,没有深入细致地去分析思考,撰写心得体会时结合自身和工作实际不够。有的学习方式方法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对人大新知识、新理论、新工作的研究还不全面,理论学习与指导实践结合不够好。理论学习的欠缺,导致个别同志党性观念弱化,政治敏感性不强,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的意识还不强,不能够从政治上认识和分析问题,对一些敏感问题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缺乏警惕性和识辨及鉴别能力,看不到潜在的风险。

2、从严落实相关规章制度上还不够到位。如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上还存在班子成员相互交流沟通不足,有时召开党组会研究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时还有临时通知的现象,会前酝酿做的不够充分。领导班子的艰苦创业、勤俭节约意识要进一步强化,在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中,自我感觉良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够。从工作实际出发,从源头上防范腐败现象的制度还不够健全,有些制度没有完全贯彻落实好。个别班子成员对党的政治纪律认识不够全面,许多认识仍停留在表面上,对其深刻内涵把握不够。对于一些具体的党纪党规执行还存在偏差,特别是在廉洁自律方面,个别同志在大是大非上能严以律己,但在小事上自我约束不够,日常小事和生活细节上仍存在“小节无害”的想法,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在工作八小时以内要求严格,八小时以外要求就相对放松,没有始终做到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有的班子成员在落实“一岗双责”时,对分管工委的工作人员加强廉政建设、廉政教育的力度不够,对干部职工履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依法行政的督促检查不够。在强化人大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管理上,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始终高度重视,近两年也修订出台了不少规章制度,但有时还存在一些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精神状态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理念也需要进一步确立起来。有的同志对全市的形势、全区的情况不清楚,对人大工作的定位认识不准确,对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不关心、不了解,因此站位不高,眼界不宽,考虑处理问题就事论事,工作质量不高。特别是最近几年,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身上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安于现状的倾向,工作不大胆、拼搏进取的意识有所淡化,不能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求实效。工作中对组织负责多、对上级负责多,但对基层、对群众负责却往往做的不够到位。有的领导开拓进取的精神不足,有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思想,存在精神懈怠的问题。有的领导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主动作为不够,发表议论多,建言献策少。

4、敢于担当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还需进一步强化。个别班子成员平时循规蹈矩做事,“破题多,立题少”,工作中疲于应付,抓不住工作重点;有的缺乏“严细深实”的精神,工作粗枝大叶,满足于现有的知识结构、理论水平和自身能力,总觉得过得去、差不多就行,放松了对学习的要求。一些同志出现对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追求等方面的认识不深入、扎根不深入的问题,放松了思想境界的提高,党性修养不够,没有真正拧紧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加之受社会上错误观念和不良风气的影响,导致思想有所滑坡、信念有所动摇、精神有所缺“钙”,这些都直接导致了工作中存在功利主义色彩,主观意志成份多,形式主义成份多。

5、责任意识的下降导致精神状态不够振奋。有的同志存在松口气的思想,再上新台阶的精气神不足。主要表现在创新意识不够,干事创业的劲头变小了,奋发有为的锐气变弱了,再上新台阶的精气神不足,在工作细节方面还不够严谨。有的领导作风不扎实,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够,不愿多动脑子,不愿刻苦钻研,导致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保障工作中缺乏谋事创业的责任意识,工作标准下降,工作进度不快,成效也自然打了折扣。

6、纪律观念的弱化导致内部管理还不够到位。部分班子成员纪律意识不够强,忽视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对自身要求不高,带头遵规守纪的意识还不够强。特别是在法治思维和廉洁自律方面,部分班子成员还没有真正形成良好的自觉意识,切实形成提高法治素养、坚持依法办事的习惯。对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认识也还不够深刻,存在明哲保身和“老好人”思想,怕开展批评影响团结,影响同志间的感情,怕得罪人影响班子团结。开展谈心交流少,直接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不及时、不全面。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方面做的还不到位,在工作中有时存在降低要求和标准的现象。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要求,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各种问题和不足,我们从主观上进行了深入剖析,从思想深处认真查找了原因。   

(一)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对理论学习的氛围不够浓厚。各类问题的产生,根源是理想信念不坚定,“总开关”出了故障。对理论学习有所放松,对主观世界改造还不彻底,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偏差,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在思想深处扎根不牢。党组成员中有部分同志觉得自己受党培养教育多年,为党工作多年,学多学少,对自己的理想信念不会有大的影响,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突出位置,缺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少数党组成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学习和钻研不深不透,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认识不深刻、不全面;党组的学习抓得不够紧,对宪法、人大制度以及与人大工作相关的法律学习不深入、运用不熟练。比如在监督工作上,对政府理解的多一些,支持的多一些,较真监督少一些,缺乏敢于碰硬、一抓到底的精神。有些法定的监督手段很少运用,担心给政府添麻烦,存在一些思想顾虑。在工作方法上,没有很好地把握权力机关的工作特点,即突出人大工作抓大事、议大事。常委会议题涉及范围宽广,有的关键问题提炼不够,重点不突出,难以议深议透。

(二)宗旨意识不够强,不能自始至终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大工作要践行根本宗旨,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并把这一路线体现到集体决策和监督工作中。仔细对照检查,在监督等工作中,之所以存在人大工作与群众期盼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还是我们没有正确把握对上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的辩证关系,没有很好地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服务群众,导致实际工作中没有看到真情况、没有听到真声音、没有解决真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就是常委会党组及党组成员对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群众思想认识不深,对群众在社会实践中的历史主体地位、作用认识不清,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有的领导职务升迁和工作条件发生变化后,与群众打成一片的少了,促膝谈心、嘘寒问暖的少了。有的党组成员“官本位”思想较为严重,对群众的疾苦感受不深,没有主动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思考问题,没有切实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有的党组成员存在权力观的偏差,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没有很好地落在实处。

(三)组织纪律性不严,党性修养弱化。加强党性锻炼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所减弱,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领导班子中存在好人主义倾向,过分强调营造宽松氛围的重要性,过于依赖领导干部的自觉性,在坚持党性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上态度还不坚决。艰苦奋斗精神有所退化,一些同志存在着“现在条件好了,可以不用过苦日子、紧日子”的想法。在严以律己方面,对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要求不严格,对高尚的人格追求坚持不够,对“四风”问题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缺乏自我免疫能力。有的同志认为受党教育多年,自觉不自觉地淡化了“三观”教育,忽视了主观世界的改造。缺少应有的进取精神,滋生了随大流的思想,满足于不违规、不触线、不出事。对党员干部在严明责任、严肃纪律、严格管理上有所放松,有时碍于情面,对纪律要求没有严格监督执行。对纪律和决策的落实情况缺乏硬性的督促检查,口头强调的比较多,监督检查不经常,力度不大。

四、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查找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我们的整改思路是:在区委领导下,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推动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进一步强化党性原则,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做好各项人大工作,为建设国内一流的“大学之城”和武汉创新驱动的核心动力区作出更大贡献。

(一)进一步增强党性,在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上作表率。一是坚定政治立场。要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加强对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基本法律的学习,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摇摆,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进一步增强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二是自觉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区委工作大局就是人大工作大局的理念,积极推动区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当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方面的职能作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要遵守党的纪律。党组班子成员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始终保持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做政治上坚定、思想上清醒、纪律上严明的领导者。要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常委会重要工作安排、重大工作进展以及人大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或作出重大决议决定,都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保证常委会在依法履职的实践中自觉坚持和体现党的领导。

(二)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在践行根本宗旨上作表率。一是要持续关注民生。建立和完善常委会议题选定机制,坚持“抓大事、少而精、求实效”原则,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实现人大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合拍。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党组及班子成员每人每年经常性走访联系5名人大代表,主任会议成员联系10名人大代表,并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坚持邀请有关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健全代表依法履职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保障机制,进一步推进街道“人大代表之家”、代表工作接待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活动。二是要着力维护群众的权益。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检查、调查《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法》、《旅游法》和《武汉市中小学校安全条例》、《武汉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市人大监督司法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在我区的实施情况,认真督促解决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有计划地开展针对区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办案质量的执法检查,促进司法公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职行权,积极推动解决老百姓在“衣食住行、业教保医”方面的突出问题,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高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结率,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求,维护人民的利益。

(三)进一步严格要求,在强化自省自律上作表率。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讲政治、讲团结、讲正气,勤勉工作、务实为民,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增强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二是党组班子成员要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以平和之心对待名,以淡泊之心对待位,以知足之心对待利,以敬畏之心对待权,筑牢信仰防线、法纪防线、道德防线,坚守并建设好精神家园。三是加强区人大机关内部管理,完善科学严密的工作程序和标准,形成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务实高效、井然有序的工作机制,保障常委会工作的高效运转。加强机关经费、公务接待、物资和车辆使用管理,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四)进一步依法办事,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上作表率。一是坚持区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认真执行《武汉市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武汉市洪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促进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依法履职,严肃常委会会议纪律,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无论是审议、监督、行使人事任免权,还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提高常委会依法决策的水平和效率。二是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完善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做到既集思广益又集中统一,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坚持和依靠区委的统一领导,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中党员的作用,团结党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要结合每年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广泛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相互支持、相互谅解、相互帮助。党组班子成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照党章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区人大机关支部的活动,加强同机关党员干部、离退休老党员的思想交流,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五)进一步注重实效,在求真务实上作表率。一是突出监督重点。要围绕推动经济增长开展监督;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科学理财开展监督;围绕推进城市建设与管理开展监督;围绕解决民生问题开展监督;围绕政府及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开展监督,督促区“一府两院”及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认真履行职责。二是强化监督手段。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问题,适时采用专项工作评议、专项督查、专题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促使问题得到解决,增强监督工作的有效性。三是做好跟踪监督。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中的难点问题,进行持续跟踪监督。完善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形成、交办、督办制度,必要时专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促进审议意见落实

(六)进一步提神振气,在开拓创新上作表率。一是创新思想理念。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发扬“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树立“人大工作也是一线工作”的观念,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充分调动和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常委会的依法履职能力和人大机关的参谋服务水平。二是创新工作方式。在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坚持依法办事的前提下,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积极探索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做到创新而不守旧,实干而不清谈,借鉴而不盲从,使区人大工作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需要。三是创新工作机制。针对查找出的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将拟定专题调研工作方案,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各工委和相关街乡人大确定专题,按照“求实、深度、操作性强”的原则,以继承和创新并用的方法,开展调研活动,力争取得调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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