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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接待日安排

来源:人大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2-03-01 打印  |    字号:


关于2012年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

接待代表日安排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与区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2012年,区人大常委会继续坚持和完善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上每月10日为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遇节假日顺延)。具体安排为:

刘少甫    1月10日(星期二)

刘斯文    2月10日(星期五)

王建群    3月9日 (星期五)

窦  梅    4月10日(星期二)

赵咸怀    5月10日(星期四)

陶爱红    6月11日(星期一)

何祥华    7月10日(星期二)

刘少甫    8月10日(星期五)

刘斯文    9月10日(星期一)

王建群    10月10日(星期三)

窦  梅    11月9日 (星期五)

赵咸怀    12月10日(星期一)

二、区十四届人大代表如有属于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意见和建议,需要在接待日向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反映的,请在接待日前3天将要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告知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负责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的联系安排和代表反映意见的督办落实工作。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在接到代表要求后,提出接待方案,确定接待的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报有关领导审定,并在接待日前回告有关代表。如代表需要在接待日以外的时间向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反映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联系,或者将要反映的意见书面交由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按照代表建议的程序处理。

三、根据代表反映意见、建议的内容,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在接待代表时,将约请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及区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7678513  传真:87678513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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