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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

来源:人大办公室 作者:人大信息发布员 发布日期:2014-07-10 打印  |    字号:

  根据洪群组发〔2014〕16号《全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实施方案》、洪常党组〔2014〕5号《区人大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市、区委统一部署,现就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会议主题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将认真对照焦裕禄精神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作风建设为主线,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方式,深入开展党性分析、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牢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工作本领,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新型中心城区和 “大学之城” 建设凝聚更广泛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前期准备情况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有关要求,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参加兰考县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重要讲话和“三严三实”讲话精神,坚持领导带头示范,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聚焦查摆“四风”问题,注重边学边查边改,扎实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各项准备工作。

  (一)深入学习讨论。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思想准备作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基础来抓。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先后参加区委5次集中“夜学”、4次“周末学”,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规定必读的“5本书”。围绕“如何践行群众路线”、“如何争做‘焦裕禄’式好干部”等主题,参加全区4次交流讨论,学习华中科技大学、省委党校教授的2场专题辅导报告;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冯丹为机关党员干部作了全国“两会”精神专题报告会;参加了河南省焦裕禄干部学院名誉副院长、河南省焦裕禄精神研究会副会长、焦裕禄之女焦守云同志到我区作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的专题辅导;观看了电影、政论片、警示片;参观了巡回警示展览;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总书记出席指导兰考县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中央活动办关于兰考县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及中央政治局常委联系点经验交流会精神,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在扎实学习的基础上,区人大党组还组织区人大机关党员干部开展5次集中学习讨论,党组成员带头发言,每名党员干部积极讨论交流,引导党员干部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明确目标方向,学习和实践收获明显,为召开民主生活会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找准找实问题。坚持开门搞活动,广开言路、汇集民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对照“三严三实”要求,以焦裕禄为标杆,深查细照,深入查找“四风”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坚持常开门、开大门、真开门,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等方式,收集意见63条,并原汁原味反馈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动员大会,发放37份民主测评表,广泛听取机关党员干部对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意见; 4月2日,召开街、乡人大负责人座谈会,14个街、乡人大负责人紧紧围绕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畅所欲言,对人大常委会在调研、视察和关注民生等方面的监督提出了意见和建议;4月11日,召开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座谈会,人大代表在议案办理和代表履职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对如何解决人大议案落实难、如何提高监督质量、如何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等问题,与会人员充分发表了建议和看法;4月17日,党组书记刘少甫、副书记刘斯文组织召开离、退休老同志座谈会,将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向老干部作了汇报,与会的老干部就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看法。共查找出区人大领导班子“四风”方面问题34个;点明提醒共性问题20条;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及全体党组成员对群众提、自己找、对照查、上级点的问题,认真撰写“四风”突出问题清单,党组共查摆6大项56条问题,8名党组成员个人查摆问题191条。

  (三)力求活动实效。区人大常委会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多次专题研究整改措施,提出理顺工作机制、解决问题方案,力争边学边改、立学立改、边整边改。一是聘请专家组参与财政预算监督。为加强和改进区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咨询作用,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区级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组管理办法》。5月9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组聘任会,向10位专家颁发了聘书。二是密切联系基层人大代表。4月29日,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区人大代表的实施意见》,制定区人大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向区人大代表通报情况制度,规定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每年应当与5名以上基层区人大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每人每年应当走访10名以上区人大代表。三是大力开展暗访督查。成立“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主任牵头,从4月份开始至年底,分成6个组开展督导检查。4月16日,视察了梨园街、和平街两个食品药品监督所和中百仓储和醉江月酒楼等部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四是强化议案办理。大力督办“加快南湖地区教育、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创新养老模式,推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等大会议案及代表意见、建议,支持和推动我区加快建设“大学之城”和新型中心城区。4月23日,调研卓刀泉和吴家湾两个农贸市场,配合市人大开展了专题询问。五是大力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和“三万”活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组织机关党员到珞南、卓刀泉、关山、洪山、狮子山、青菱、和平、梨园等街道、社区调研视察,收集民生问题、民情民意,帮助困难党员、群众和家庭排忧解难。党组成员分别到对口单位联系指导教育活动;5月7日,党组书记刘少甫到联系点区财政局讲党课;选派5名区级干部、4名处级干部参加区委的群众路线督导组,统筹兼顾业务工作、督导工作、本单位的学习教育工作,做到三不误、三促进;帮助 “三万”联系点江夏区洞山村解决了村民出行安全问题,多方筹资12万元安装路灯20盏,得到了村民的一致赞许。

  (四)坚持交心谈心。区人大党组做到党组书记与党组每个成员必谈,党组成员相互之间必谈,党组成员与分管的专工委负责同志之间必谈,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约谈。谈心交心重点围绕“四风”问题清单开展,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既带头查摆自己存在的“四风”问题,又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及时点明指出。领导干部相互之间既要主动谈自己存在的“四风”问题,也都诚恳地指出对方存在的“四风”问题,提出改进作风的具体建议。谈心谈话均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没有以闲聊代替谈心、以谈成绩代替谈问题、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通过同志式的善意提醒、推心置腹的交流谈心,真正把问题谈开谈透、找准找实。

  (五)深刻对照检查。从5月中旬开始,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及个人开始着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常委会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组书记亲自主持、党组集体研究共同起草。党组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均由个人自己动手、反复修改。党组书记主持召开2次党组会,对修改10余次的检查材料进行研究,提出修改意见。所有集体和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按要求已报上级督导组、活动办及相关领导审阅。

  我们认为,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教育比较扎实,征求意见比较广泛,查找问题聚焦“四风”,交心谈心比较透彻,对照检查材料比较实在,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到位,具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条件。

  三、会议安排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拟定于2014年7月17日,时间1天;

  地点:区机关235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拟邀请区委刘涛同志到会指导。

  1、市督导组有关领导;

  2、全体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3、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窦梅列席。

  (三)会议议程

  7月17日(周四)全天,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刘少甫同志主持会议。

  1、刘少甫同志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进行对照检查;

  2、刘少甫同志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其他党组成员逐一对其进行批评帮助;

  3、党组成员依次对照检查,其他党组成员逐一对其批评帮助;

  4、市督导组负责人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5、区委刘涛同志讲话;

  6、党组书记刘少甫同志作表态发言。

  (四)会议要求

  1、专题民主生活会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委要求,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采取“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同志批评帮助”的方式进行,做到干部群众提问题、党组成员相互点问题、党组成员个人找问题相统一,党组集体查摆的问题与党组成员个人查摆的问题相统一,党组成员心里想提的意见、会前谈心沟通时提的意见、会上相互批评时提的意见相统一。

  2、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揭短亮丑,党组成员都要以整风精神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能以希望或建议代替批评。

  3、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既敢于正视问题,又坚持实事求是。每人自我批评后,其他党组成员至少提2条以上意见,不要有自我表扬和相互表扬,针对问题要有具体整改措施。

  四、会后工作

  (一)制定整改方案

  根据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形成的意见,针对党组和个人查找的问题以及干部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时限,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收到实效。

  (二)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总结民主生活会情况,形成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材料,报区督导组审阅,并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在一定范围通报。

  (三)上报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

  认真撰写区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经区督导组审阅后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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