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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洪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之23)

发布日期:2020-06-01 打印  |    字号:

                                              洪山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洪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草   案)

提请20131229洪山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洪山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区长陈新垓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政府201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在中共洪山区委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为推动洪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洪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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