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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议案审查报告的决议(之31)

发布日期:2020-06-01 打印  |    字号: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议案审查报告的决议

(草   案)

(提请2019年12月27日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议案审查委员会提出的议案审查报告,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承办单位要将本次会议议案和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要切实加大督办力度,落实办理效果。

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加强领导和协调,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强化落实责任,做到件件有答复,努力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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