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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职责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29 打印  |    字号:

  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乡人大: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职责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党组书记、主任严湘桃: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区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联系指导张家湾街道相关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周东胜:协助主要领导抓党的建设工作和人大机关日常工作,分管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联系区政府办公室,指导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乡人大的代表工作。联系指导关山街道、八吉府街道、关东街道(托管区域)、东湖风景区(托管区域)相关工作。

  副主任张再强:分管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联系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大学之城服务办公室、区科协、区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区史志研究中心)、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等部门。联系指导和平街道、卓刀泉街道相关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苏民益:分管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联系区监察委员会、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洪山公安分局、洪山交通大队等部门。联系指导狮子山街道、左岭街道、花山街道相关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何  线:分管区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联系区建设局(民防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和湖泊局(河湖长制办公室)、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区园林局、区武汉火车站地区管理办公室、洪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洪山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联系指导青菱街道、洪山街道相关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吕明新:负责党风廉政和纪律检查工作。分管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联系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洪山社保处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洪山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联系指导梨园街道、天兴乡相关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吴  刚:分管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联系区乡村振兴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招商局)、区审计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洪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青菱都市工业园管委会、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区大数据中心、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工商联、区供销联社、洪山税务局、区国资经营公司、区城投公司、区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等部门。联系指导珞南街道、九峰街道相关工作。

  党组成员李发明: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及党组决定事项的具体落实工作。

                       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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