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2018年2月13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区长林文书同志提请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决定:
任命周东胜同志为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命金龙同志为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任命李绪杰同志为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免去其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田同志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发明同志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