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2018年4月26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案,决定:
任命汪军同志为洪山区人大常委会青菱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刘光平同志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张家湾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杨喆同志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甘霖同志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山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