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监察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6月28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任职的议案,会议经过表决,决定:
任命刘劲松为洪山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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