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8月29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区长林文书同志提请任免的议案。会议经过表决,决定:
任命张健为洪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胡海燕为洪山区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免去金龙洪山区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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