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8月29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屹东同志提请的免职议案,决定:
免去徐清飞同志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挂职)职务;
免去许亚文、黄锐、王春霞、王桥等四位同志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洪山区大常委会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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