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2021年12月6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法院院长闫小龙同志提请的任免议案,决定:
任命文利红为洪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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