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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4号重点建议

发布日期:2018-02-02 打印  |    字号:

建议编号:重点建议004

  代表姓名:

  陈思中 孙菊香 陈 龙 朱 静 李玥炜 杨广笑 

  戴 洁 陈安专 郭圣乾 简玉麟 张甘霖 樊涛生 

  石其云 乔汉怀

  事    由:

  关于洪山区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的建议

  内    容:

  洪山区委、区政府为做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为辖区老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连续2年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列入政府十件实事,强力推动,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每个老年人服务中心30万元的建设标准进行建设。

  目前,在区委、区政府大力推动下,我区已建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0个,主要进行的工作有:

  (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标准。

  1、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是政府利用社区公共服务和其他福利设施,实行资源整合与共享,为本辖区的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单亲老人和其它有托老需求的老年人群提供休闲娱乐、个人照顾、午间膳食供应、保健康复和交通接送等日间服务。

  2、建设标准为:设置“六室一场一厨”,即:服务咨询室、日间休息室、多功能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医务室、健身康复室、室外活动场和厨房(配餐间),部分资源可以共用。

  (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原则。

  采取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运营。按照市民政局政策,每一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投入10万元用于“六室一场一厨”的建设,市区两级财政1:1的比例分级负担。能够为社区及其周边老人免费提供以下方面的服务:

  1、日间托老服务:以白天看护、照料为主的短期接待老年人的托管服务。

  2、上门服务:按居家养老的老人需求,选派专业服务人员和社工到老年人家中提供日间照料、家政、精神等方面的服务。

  3、中介服务:针对老年人特殊养老服务需求,联系专业服务机构为其提供服务。

  4、应急救助服务:针对突发的危及老年人人身安全情况,直接或间接提供的快速救援服务。

  5、医疗康复服务:针对老年人群身体状况和特点,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全科医生,对老年病进行上门治疗,配备健身康复器械,组织指导老年人进行康复训练。

  6、精神慰藉服务:通过聊天、谈心、组织社会活动及专家咨询等方式,和老年人进行思想沟通,排解其情感孤独和心理障碍。

  7、文化生活、健身服务:制定计划,组织老年人参与和开展适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的学习、交往、文体及娱乐健身活动。

  (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

  1、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的社会化运营率较低。截止到2017年底,我区80个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只有30个左右引入了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化运营,很多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没有配备专干,处于无专人运营状态,急需加大专人、专业组织运营率。

  2、服务内容需进一步拓展。目前的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只能提供日常的居家养老护理,为社区及其周边老人提供一个日间休闲、娱乐的场所,对社区内失能失智老人及重病后需康复老人无法提供专业护理。武汉市最先进的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已经具备以上功能,我区还存在明显差距。

  3、居家养老以及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投入不够,与武汉市做得好的区有明显的差距。

  建 议:

  1、我区应该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合理配置资源,全面落实居家养老服务有关政策,构建和完善“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

  2、大力引入社会组织和专业志愿者为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建设提供资金和服务。特别是对大学、科研院所和大企业等有条件、有能力的单位,洪山区应该积极主动上门联系,促进建设养老中心。

  3、促进医养结合,将医院和社区居家养老结合起来,保证老年病医疗、精神慰藉和康复服务。

  4、成立养老医护人员培训机构(或购买或合作),加强服务团队职业道德建设和职业技能培训,力争为辖区老人提供更优质、更贴心的服务。

  5、加强服务中心文化生活、健身服务,引进洪山区非遗文化和适合老人的健身项目,让非遗传人和专业健身专家指导组织文化健身活动,让老人们每天有活动,每人有技能,每人都有追求,有成就感,不是只吃饭睡觉,无事可做,社会不需要,没有希望。

  承办单位:

  主办:区民政局

  协办:区卫计委、区文体局、区人力资源局、各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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